株洲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管理系统
(预算单位版)
操 作
手
册
二〇一一年三月
目
录
一、描述……………………………………………………第1页
二、分月用款计划申报……………………………………第2-3页
三、分月用款计划修改……………………………………第4页
四、支付申请录入…………………………………………第5-6页
五、支付申请修改…………………………………………第7页
五、授权支付申请审核…………………………………第8-9页
六、授权支付凭证打印…………………………………第9-11页
七、支付凭证作废………………………………………第9-11页
八、用款计划审核状态查询……………………………第12-14页
株洲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
一、预算单位职责简明描述:
用款计划的填报
资金性质分:预算内、财政专户、结算专户。 用款计划分: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用款计划。
1、预算内资金计划的填报:预算单位每月20号之前录入下个月的分月用款计划并以书面形式填报用款计划送至归口股室初审,每月5号之前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以下简称支付中心)终审后批复下达预算单位可使用的计划额度。
2、财政专户、结算专户资金计划的填报:预算单位通过支付系统录入并以书面形式填报用款计划,送至支付中心审核,并由支付中心批复预算单位可用计划额度。
支付申请的申报
支付方式分:直接支付、授权支付。
1、直接支付申请的申报:预算单位每月进行本月直接支付申请的录入申报,打印出直接支付申请(或根据直接支付申请格式书面填写,同时出具发票等凭证)送至支付中心 。经支付中心审核后打印出直接支付凭证并加盖支付中心公章后送至代理银行并依此直接支付凭证支出金额。
2、授权支付申请的申报:预算单位每月进行本月授权支付申请的录入申报,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打印出授权支付凭证加盖预算单位公章送代理银行进行支付。
3、如果预算单位无网络或者网络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填报书面形式的支付申请(分授权和直接支付申请)送至支付中心,由支付中心代为操作。
注:代理银行每日12点之前办理支付业务,超过此时间将不予办理。清算银行16点进行每日清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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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月用款计划申报操作步骤:
第一步:双击鼠标【计划管理】。如下图
第二步:输入用户编码和密码登陆系统。如下图
第三步:登陆后,点击【计划录入】菜单下的计划录入。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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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点击【刷新】按钮,可看到下达给单位的可用指标(如果看不到数据说明此单位指标未下达)。如下图。
第五步: 选中其中一条指标后,双击该指标或者点击【增加】按钮进行用款计划的申报,在计划申报菜单中,需要用户选择好用款月份、支付方式、并填写好用款额度,如下图红色框中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后自动送审该用款计划至相关归口股室初审。
如果该计划属于政府采购,需勾选【是否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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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月用款计划修改:
条件:如计划送审后发现申报的金额有误,在相关业务股室未对该计划初审之前可对送审的计划进行修改。 操作步骤:
1、先取消计划送审,如下图,选中已送审的计划,点击【取消送审】对该计划进行取消送审,点击【确定】后完成计划取消送审。
2、计划送审后,点击【修改】按钮,对该计划进行修改,填写正确的金额后,点击【确定】完成修改。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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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申请录入操作步骤:
第一步:双击鼠标打开【单位版支付管理】。如下图
第二步:输入用户编码和密码登陆系统。如下图
第三步:登陆后,在软件界面中点击【支付申请管理】菜单,选择【支付申请录入】菜单下的【直接支付申请录入】或【授权支付申请录入】进行相应的支付申请录入。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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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进入【直接支付申请录入】或【授权支付申请录入】 界面后,点击【刷新】按钮,即可查看到由支付中心批复的用款额度。
(如果不到用款额度,表明申报的计划支付中心还未进行批复下达)。
选中其中某笔可用计划额度,点击【增加】按钮,进行支付申请申报,如下图。
第五步:填写好收款人的相关账户信息,支出类型、经济分类等是双击该栏空白处选择的,经济分类与该菜单中的项目分类必须一致,如下图中的项目分类是‘办公费’,那么在经济分类也要选择‘办公费’,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保存支付申请。
6 株洲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
直接支付申请申报完毕后,数据自动传送至支付中心,由支付中心审核岗进行审核(支付中心要求预算单位申报直接支付申请的同时开具发票等凭证),审核完成后,由支付中心打印直接支付凭证并送至代理银行进行支付处理。
支付申请修改操作步骤:
条件:当支付申请保存后,发现收款人账号等信息有误,在支付申请未审核之前可进行修改,可进行修改。如下图,选择【支付申请修改】
进入修改界面后,选择需要修改的数据,点击【修改】按钮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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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支付申请审核:
授权支付主要应用于零星支出和未纳入直接支付范围的其他支出,授权支付申请审核由预算单位审核岗进行审核,操作步骤如下: 输入审核人的账户和密码登陆【单位版支付管理】,如图
登陆系统后,点击【支付申请审核】菜单下的【支付申请审核】。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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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刷新】按钮,可看到待审核的授权支付申请,勾选数据后,点击【审核】确认,如果支付申请信息有误,可点击【退回】,审核不通过。
授权支付审核通过后,录入岗对该支付申请进行生效,确认付款账户,即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录入岗登陆【单位版支付管理】选择【支付凭证管理】下的【支付申请生效】。 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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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生效界面后,勾选待生效的支付申请数据,点击【生效】按钮,付款账户登记完毕后,点击确定完成。如下图。
生效完毕后,打印授权支付凭证
操作如下,点击【支付凭证管理】菜单下的【支付凭证管理】,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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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打印界面后,勾选待打印的授权支付申请,点击【打印支付令】,进行打印,如下图
授权支付打印完毕后,盖上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所在代理银行完成支付。
授权支付凭证作废
条件:当支付凭证打印完毕后,发现收款人账户等相关信息有误,可对该凭证进行作废处理,已申请的支付额度自动返回至可用计划额度状态。操作如下图 选择[已打印]状态,勾选需作废的凭证,点击【作废】按钮进行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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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已送审的用款计划审核状态。
当预算单位已申报用款计划后,需要查询计划是否经相关股室审核或者下达时,可通过如下设置,对计划进行跟踪查询。
登陆【单位版支付管理】点击【单位数据查询】下的用款计划查询。
进入查询界面后,在首次查询时,需对查询进行初始化设置,添加显示状态的显示要素。如下图操作。
点击【设置】旁边的三角型,选择【查询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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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设置界面后,添加如下两个显示要素:1审核人名称,2 审核状态名称
添加成功后,显示如下,使添加的字段出现在右边的列中,并点击【保存为常用设置】,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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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查询设置完成后,以后通过【用款计划查询】即可查询送审计划的审核状态,如下图红色框内显示的计划审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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