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工程名称: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要求乙方提交承揽该项目应具备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备查。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规程、安全管理负责人名单及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及安全使用许可证、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合格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的复印件备查。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二、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设施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5.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三、违约责任
1.协议期间,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
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