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纪发[2012]4号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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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
“吃空饷”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纪工委(监察室):
近年来,一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存在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的情况,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因此,开展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是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树立党和政府形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乡镇(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此,按照延纪发【2012】22号文件《关于清理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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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开展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的范围及对象
这次清理的范围是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
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的主要对象是:
1、长期请假在外做生意、居住外地和同子女上学陪读的人员;
2、停薪留职、带薪留职、自动离职、长期旷工的人员;3、未经单位批准离岗学习的人员;
4、死亡后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仍在领取工资的人员;
5、因病或因事请假未按规定领取病、事假工资的人员;6、受处分未按规定办理工资降级或停发工资的人员;7、服刑未按规定开除公职仍领取工资的人员;
8、其它形式违规领取工资的人员。
二、清理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27日至4月15日)。各乡
镇(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抓好宣传,广泛动员群众,确保此项工作人人皆知。对本单位截止 2 月底前实有在编和领取工资人员进行填表登记。对
照清理对象认真开展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自纠。要将本单位实有人员和自查自纠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4月7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相关表格报县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纠风办、人社局各一份),4月10日前县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自查结果统一上报市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核查阶段(4月16 日至5月15日)。市、县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采取定向核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各乡镇(社区)、各单位进行全面核查。
(三)整改处理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县清
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不彻底,有虚报、瞒报、漏报行为的乡镇(社区)和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建章立制阶段(6月16日至6月底)。针对“吃空饷”现象产生的原因,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我县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经费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事、财政相互协调的长效制约机制,特别是要加大对人员工资发放工作和日常考勤的监督管理力度,从制度上、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县上成立县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县清理工作。
组长:刘志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郭宏斌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继忠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范小秋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李庆玉财政局局长
邱小敏编办主任
张留营纠风办主任
肖文战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局、纠风办,张留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肖文战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各项工作。
各乡镇(社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本单位的清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肃纪律。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要成立专门的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自查自
纠。要敢于暴露问题,决不护短,扎扎实实地抓好此项工作,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清查。填表时要注意对本单位人员信息进行认真核对,要真实、细致、准确,严格按照规定的口径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错、不混不漏,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方可上报。
(三)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讲清问题,积极清退虚领的工资和福利的,能正常回单位上班的,可从宽处理。对在规定时限内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走过场、搞形式,被群众举报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各乡镇(社区)、各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清理工作的意义,及时将清理的对象和结果进行公示,公开举报电话和其他举报方式, 采取有效措施,发动群众举报。县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近期将在黄龙电视台进行宣传,各单位也要积极宣传,为清理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社会氛围。
县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 5622958562221
2邮箱:hlongjw@163.com
附: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自查
自纠情况登记表》;
2、《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公示》;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有在编人员公示》(表一) ;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自查自纠情况公示表》(表二)。
中共黄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黄龙县委组织部
黄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黄 龙 县 财 政 局
黄 龙 县 人 社 局
2012年3月27日
主题词清理党政机关吃空饷△通知
抄 送:市纪委、市监察局
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档
(二)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的通知 (2500字)(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