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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联运复习资料

发布时间:2020-03-02 16:40: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公路集装箱运输

有关公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CMIR

运单的作用:公约规定运单是运输合同成立、合同条件和承运人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运输合同应以签发运单来确认。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承运人应对自货物接管之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灭失和损坏以及货物交付中的任何延迟负责。

铁路集装箱运输

开展铁路集装箱运输的条件1.有适于铁路集装箱运输的货物2.集装箱应符合标准3.符合一批办理的条件4在集装箱办理站间运输

集装箱货物具有以下情形的不能作为同一批办理托运:1.分别使用铁路集装箱和自备集装箱

2.易腐货物或非易腐货物3.危险货物和非危险货物4.根据货物的性质不能混装运输的货物5.按保价运输的货物与不按保价运输的货物

铁路集装箱货源组织形式1整列集装箱货源2整车集装箱货源3.整箱集装箱货源4拼箱集装箱货源

在决定集装箱中转站的位置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集装箱中转站通常设置在大城市附近,或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区是箱源、箱流的产生地和吸引地,集装箱到发量大而稳定

2.集装箱中转站一般应设在铁路网的交汇点上,使其具有足够的中转范围,有一定数量的前方和后方集装箱办理站,才能有足够的箱流。

3.集装箱中转站的数量不宜过多,也不宜过少

4.叽喳UNG想中转站相互距离不能太近,也不能太远。

集装箱办理站的职能:商务智能和技术职能

《国际货协》:目前参加该公约的国家有德国、意大利、比利时等33个国家

《国际货协》:目前参加的有中国、朝鲜、蒙古、越南、古巴等26个国家

中国是《国际货协》的成员国,但未参加《国际货协》

运单:适用铁路运输的单证叫运单

发货人在托运货物的同时,应对每批货物填写运单和运单副本,签字后始发站提出。始发站承运货物时起,运输合同已经成立。运单随货物从始发站到终点站,交收货人。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转让买卖。运单副本在铁路加盖戳记后,退还给发货人。

发货人在填写运单时,必须对运单内容的填写、申报的准确性负责。由于发货人的填写或申报过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发货人负责。铁路有权检查发货人在运单中所记载的事项是否正确。只限在海关和其他规章规定的情况下,以及保证途中行车安全和货物的完整时,铁路才得在途中检查货物内容。在始发站承运货物时,如果发现运单上记载不正确,发货人必须填制运单。

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铁路承运人不负责任:1.由于铁路不能预防和不能消除情况2.由于货物自然特性,以致引起货物自然、生锈、内部腐坏和类似的后果3.由于托运人或收货人过失或由于其要求,而不能归咎于铁路的原因4.由于托运人、收货人装卸过失所致5.由于路运规章许可使用敞车类货车运送货物所致6.包装不老、标识不清,铁路在承运时无法从其外部发现。7.由于托运人或收货人的押运员未采取保证货物完整的必要措施8.货物自然损耗

9.由于托运人申报内容不准确、不完全所致。

运输合同的变更:托运人和收货人都有权对运输要求变更,但此种变更只能行使一次,并且不得造成货物的分票。

托运人可对运输合同作下列变更:在始发站将货物领回;变更终点站;变更收货人;将货物运回始发站。

收货人可对运输合同作下列变更:在到达国范围内变更货物的到达站;变更收货人。 航空集装箱运输

航空集装箱运输的特点:1.运送速度大2.安全性高3.空间跨度大4.节省费用5.运价较高6.载量有限7.易受天气影响

航空集装箱货物的方式:

1.班机运输:指在固定航线上飞行的航班,他有固定的始发站、途经站和目的站

2.包机运输:分为整包机、部分包机两种。

整包机是由航空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和费用将整机租给承租人,从一个或几个航空站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适用于运送大批量的货物

部分包机是由几家货运代理公司或托运人联合包租一架飞机,或者由包机公司把一架飞机的舱位分别租给几家空运代理公司。

办理包机至少需在发运前一个月与航空公司洽谈,并签订协议,以便航空公司安排运力,办理包机过境、入境、着陆等有关手续。

3.集中托运:由空运代理公司若干单独托运人的货物集中起来组成一整批货物,向航空公司托运到同一到站;在货到国外后由到站地的空运代理办理收货、保管并分拨给各个实际收货人。

4.急件传递:由专门经营这项业务的公司与航空公司合作,设专人以最快的速度在货主、机场、用户之间进行传递。

航空运输的集装箱是铝制箱体。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国际航空电信协会SITA国际货运代理人协会FIATA中国航空运输协会CATA

有关航空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

1929年《华沙公约》、1955年《海牙议定书》、1961年《瓜达拉哈拉公约》、1999年《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其中后三个都是华体制下的,是对华沙的修改。

华沙体制的适用范围:《华沙公约》适用于以航空器运输货物而收取报酬的国际运输,只要有关各方所订立的运输合同的出发地和目的地在缔约国境内即可,而不论在全程运输中有无中断或转运。如果航空运输企业以航空器履行免费运输,也应当适用《华沙公约》。

所谓空运期间是指货物交由承运人保管的整个期间,不论货物是在机场,或是装上飞机,或是在机场外降落的任何地点。

运输合同的变更:托运人在履行运输合同所规定的一切义务的条件下,有权要求变更运输合同,可要求变更的内容包括:1.在起运地航空站或目的地航空站将货物取回2.在途中经停地点中止货物运输3.在目的地或运输中将货物交给非航空货运单中指定的收货人4要求将货物运回起运地航空站。

航空货运单一般由一式12联组成。背面印有英文的有关航空货物运输契约的条款。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构成要件:1.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承担或组织完全全程运输任务,对全程运输负责。2.签订多式联运合同3.是不同国家之间的货物运输4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完成全程运输。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优点:1.统一化、简单化2.缩短货物运输时间、减少库存、降低货损差事故,提高货运质量3.降低运输成本、节省各种支出4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实现合理化运输5其他作用

陆桥运输:采用集装箱专用列车或卡车,把横贯大陆的铁路或公路作为中间“桥梁”,使大陆两端的集装箱海运航线与专用列车或卡车连接起来的一种连贯运输方式。

OCP运输并非真正的多式联运。

海运联运方式一般以航运为主,只是最终交货运输区段由空运承担。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

多式联运经营人(MTO)的定义是:其本人或通过其代表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他是当事人,而不是托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参加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并且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的条件:1.有完成全程运输的技术能力2.有完成全程运输的组织能力3.有完成全程运输、对全程运输负责的经济能力。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表现形式:第一类多式联运经营人拥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运输工具,并实际参加联运全程中一个或一个以上区段运输。

第二类多式联运经营人不拥有任何一种运输工具,在联运全程中各区的运输都要通过与其他实际承运人订立分运合同来完成。

无船承运人(NVOCC)不拥有船舶而从事海上货物运输的人。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输组织方式:分为衔接式联运和协作式联运(掌握含义和不同点)P198衔接式联运又称运输承包发运制。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单据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单据的功能和作用:货物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明;交付货物的凭证。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单据的分类: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

有关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国际规则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

网状责任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原则上按发生损害的运输区段所适用的法律规定;如果不能确定损害发生的区段,则由法律做出专门规定。

统一责任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就货物的损害全程都按统一的标准负责,不论货损发生区段。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期间:自接管货物起至交付货物时止掌管货物的全部期间

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包括两种情形1.从托运人或其代表手中接受货物,这是最常用、最普通的方法2.根据接管货物地点适用的法律或规章,货物必须由交其运输的当局或其他第三方手中接受。

多式联运经营人交付货物、终止责任的形式有三种1.货物交给收货人2.如收货人不向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取货物,则按照多式联运合同或按照交货地点适用的法律或特定行业惯例,将货物置于收货人的支配之下3.将货物交给根据交货地点适用的法律或规章必须向其交付当局或其他第三方。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如果国际多式联运包括海上或内河运输,则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按灭失或损坏货物毛重每公斤不超过2.75特别提款权,或每件920特别提款权,以高者为准;如果国际多式联运不包括海上或内河运输,则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按灭失或损坏货物毛重每公斤计不超过8.33特别提款权。

多式联运经营人迟延交付造成损失所负的赔偿责任限额,相当于迟延交付的货物应付运费的

2.5倍,但不超过多式联运合同规定的应付运费的总额。

赔偿责任基础:推定过错责任制------推定经营人要对其掌管货物期间所发生的任何承担责任,除非经营人能够证明货损发生不是由于他的过错造成的。

索赔与诉讼

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通知

如果货物存在着明显的灭失或损坏,收货人应在收货的下一工作日之前,将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般性质以书面形式通知多式联运经营人,若灭失或损坏不明显,上述通知期限延长至6日;否则,收货人收货便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按多式联运单据记载交付货物的初步证据。 对于迟延交付造成的损害,收货人必须在收货后60日内向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出书面索赔通知;否则,经营人无须赔偿。

诉讼时效:2年

多式联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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