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营业员制度
1.药店员工应具有热情、勤劳、诚实、团结、进取、开拓的精神,牢固树立以顾客为中心的观念,让顾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整体形象。
2.全体员工必须品德兼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着装整洁、团结友爱。对顾客必须礼貌用语。
4.对药品及设施必须倍加爱护。努力做到低消耗、高效益。 5.每周
二、四为清洁日。
6.牢固树立居安思危的防范意识。严密防火、防盗。
7.准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按月工资的2%递增扣除。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事假或病假需提前通知。凡无故在当月迟到8次以上或旷工2次以上者将予以辞退。
8.员工如不想在药店工作需提前半月通知,收银员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让新员工熟悉工作后再走。
9.药店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全体员工必须参加。不得找借口缺席。盘存单据、数目、数量必须清楚、整齐不得有错。不准弄虚作假,如有违者将处以重罚。
10.以上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执行。每月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工资、奖金直接挂钩。
《药店营业员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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