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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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
⑴
⑶│名称│──┬─────────────────────┤
(实用新型)
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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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或名称│计├─────────────────────┤
⑵
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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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姓名或名称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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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申│地 址□□□□□
□
请│编 码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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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或总部所经常居所或营业所│在地国家名称所在地国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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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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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名 称地址
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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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专利局给出的代理机构所在地区代│□□□□□□
□□□□□
理│代理机构代码邮 政 编 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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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代理人姓名登 记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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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请求费用减缓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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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申请文件清单│⑼附加文件清
单
1.请求书份 每份 页│ □代理人委托
书□不丧失新颖
2.权利要求书 份 每份 页 项│
性的证明文件
3.说明书份 每份 页│ □要求优先权
声明 □
4.说明书附图份 每份 页 幅│
5.说明书摘要 份 每份 页│ □优先权证明
材料 □
6.摘要附图份 每份 页 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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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上述以外的设计人│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
│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
│ 签章
│
│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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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明
(1)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
书、说明书、权利要求
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等申请文件。(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
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
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
一中文译文明应当注明
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
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
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本表第⑶栏“实用新型名称”应简短明确,体现
该实用新型的类别。各
文件中的实用新型名称应一致。
(7)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
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
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
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
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
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
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
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
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8)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⑴、⑸栏中
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
别填在第⑽、⑾栏中,本表⑿栏应由第⑸或第⑹栏中的申请
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盖
章。
(9)本表第⑹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
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
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
超过两人。
(10)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
投递为准。
(11)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
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
续写时,应注明续栏编号。
(12)个人申请专利缴费有困难请求费用减缓的,应
在本表第⑺栏中作出标
记。申请人在请求书中未作出请求费用减缓的标记,申请日
后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
申请费不予减缓。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局原则上
不批准费用减缓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