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兴字[]号 签发人:
公司
关于煤矿节后复工复产的验收申请
登封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局:
为切实搞好2013年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督查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豫煤重组督办【2012】50号)和《登封市地方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登煤复办【2013】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公司设置有生产、机电、安全、技术、地测、调度室等安全生产管理科室,各项制度健全,一线监督员、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同时,制定有2013年度“163”工程实施方案和2013年6月底前实现综采具体实施方案,掘进机已投入使用,井下避难硐室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配套设备、设施正在安装,已符合市政府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特申请市政府、煤炭管理局抽出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我矿复工复产组织验收。 附:节后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审批表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节后 复工复产 验收 申请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13年21号文件节后复工复产申请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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