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拆迁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的拆迁工作委托乙方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为拆许字(2010)第05号,乙方接受委托后,全权代表甲方进行拆迁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被拆迁人送达有关拆迁工作的通知等事宜,将拆迁事宜告知被拆迁人。
2.与被拆迁人协商有关拆迁安置补偿事宜。
3.向被拆迁人宣传、解释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
4.全权代表甲方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以及代表甲方办理拆迁安置过程中的一切事宜。
5.对达不成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沟通,以便甲方申请裁决或诉讼。
6.其他由甲方委托的拆迁工作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拆迁调查工作,查清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
2.对拆迁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及其它问题,向乙方咨询,乙方负责提出咨询意见。
3.为乙方提供拆迁所必须的条件(包括办公场所)。
4.甲、乙双方商定,委托拆迁时间至2010年月日,因补偿费资金不到位而影响拆迁进度,责任由甲方自负。
5.对于有特殊情况的被拆迁人的安置补偿,由甲、乙双方与被拆迁人协商解决。
6.双方议定拆迁安置补偿费由甲方支付。
四、服务费计算及支付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拆迁服务费为元(m225元/m2),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结清。
五、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
乙方: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法人:
二○一○年月日
《委托拆迁协议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