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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故事

发布时间:2020-03-02 12:51: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篇1:法治故事

法治故事:生命之花常青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 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 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 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 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 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 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 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 制国家的进程。

我曾看过这样的故事:某大学生买的两条狼狗丢失后,怀疑是邻家小孩所为,便强行将其绑回家中,逼其说出狗的下落。三天后邻家小孩伺机逃脱后报警。司法机关以非法拘禁罪将他缉捕归案。在监狱的高墙里,那位大学生说自己只想找回丢失的狗,不料却犯罪了。我不禁唏嘘:一个大学生竟然连法律常识都不懂,何等可悲!等待他们的将是铁窗生涯和未卜的前程。 从我们很小的时候,我们的父母就教育我们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人,老师也常教导我们要做一个守法的人,甚至于电视上也常常播放一些关于违法犯罪的事,以此来警告我们这些未成年的孩子,不要重蹈这些人的覆辙。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学法,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国家的发展日益前进,朋友们你们是否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你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吧!因为只有你意识到了,你才能理解老师们“苦口婆心”地讲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动来奠基,教育来浇灌,自觉来支持。让我们在法律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国无法不治,民无发不立。小到一个家庭,一个学校,大到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只有形成“人人守法纪,事事依法规”的浓厚氛围,才能确保井然有序,稳步发展。

我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小范是一个转学生,家庭条件不好。一次,一个同班同学在网吧前碰到了小范,邀请他进去玩一把,同学请客,小范便进去玩了一次,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学习成绩也直线下降。后来老师找到同学、小范父母了解情况,才知道他近来一直沉迷网吧。老师父母苦口婆心的劝说,使他有所转变,但时间不长,他又禁不住诱惑,再次光顾网吧;甚至把妈妈给他交学费的200块钱也玩了进去。事后有担心没法向妈妈交代,就伙同同学一起去抢劫。结果在打斗中,小范用刀捅死一个人。这令人痛惜的案件发生在青少年的身上,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和谐社会的建立要靠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我们没一个公民,特别是每一个青少年更应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我们中学生更要明纪知法,守法。但是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中学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基本了解的分别只有24.7%和16.4%。这也说明了青少年的自控能力较差,如果法制意识薄弱,就会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中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 所以,树立公民法律意识,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是必须且十分必要的。作为新世纪的接班人,我们更应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唯有如此,才能学会明辨善恶,识别是非,不误入旁门左道,不在人生的道路上背道而驰,越走越远,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增强法制意识,学以致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不仅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好,也能为国家建设法制社会贡献力量。 法律是我们人身、财产安全的护身符,是国家发展道路的路基,是扬善惩恶、维护正义的利剑,是衡量群众利益的天平。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而法律是国家文明的体现,我们只有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才能协力构建和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社会,才能保障我国这条东方巨龙的腾飞。篇2:法制故事

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又一个鲜活的生命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死神夺走了他的生命却仍不满足,依旧残忍的带给他的亲人们撕心裂肺的悲伤。 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 我还记得那血淋淋的事实?? 那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傍晚的霞光分外妖娆好看。清风拂柳,碧绿的草叶在阳光的照下竟发出一些诡异的暗红色的光——那是血。一个男人的血。 这是雨花台区汽渡路红太阳装饰城附近的绿化带。一个男人倒在这里,头部的鲜血正不断涌出,宛如炽烈盛开的罂粟,飞快地在他头上和身旁绽放,浓浓的血腥味肆无忌惮蔓延着,与此同时,他的意志正慢慢消磨。已经深度昏迷不省人事的他的身旁倒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

确切的时间是2010年12月15日6点22分。6时45分,交警八大队民警接到报警,与120救护车同时赶到现场。该男子立即被送往梅山医院抢救,然而由于伤势过重,于12月17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现场没有路灯,交警八大队大队长潘维带领事故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发现现场只有少量塑料碎片,自行车上没有明显撞痕,受伤男子除了头部伤痕,其他部位没有受伤。根据现场遗留下的痕迹,甚至不能断定该男子是交通事故受害者,还是自行摔倒的。

几天后,一名康明斯驾驶员向民警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事发当天,我路过这里,看见前面停了一辆红色运沙车,一个人在车的旁边打电话,我当时就觉得出了事故,那人正在打110报警呢,所以没在意。除此之外,该驾驶员再无法记起其他线索。民警根据红色运沙车,将嫌疑车型确定为康明斯,同时着重对附近沙场的车辆进行排查。21日,一个名为王冰(化名)的驾驶员,托人打听情况,要求投案自首。 王冰今年34岁,当天夜里他开着红色康明斯运沙车沿着汽渡路行驶,突然发现前方有一辆正在行驶的自行车,他急打方向,并紧急刹车,可是车辆还是向前滑行了20米左右。由于康明斯的右边有一块驾驶员的视线盲区,因此他无法确认是否撞到了自行车,只听到一些响声,于是他下车往回走想看看情况。

当王冰发现骑自行车的人倒在地上,他吓坏了,连喊了几声,却没有听到回音。他连忙掏出手机想要报警,110都已经按好了,可是突然我害怕起来,脑子里一片空白,没把电话拨出去,然后就回到车上,走了。王冰说。

我想王冰在临被警察带走之前,一定是面如死灰,或许他在被人问及为什么自首时,一定说过:“逃跑?逃不掉。因为这是法啊!”对!这就是法!铮铮的事实就摆在我们面前告诉我们一个铮铮的真理:这就是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它遍布天涯海角;最公平,最公正,它不冤枉一个好人,但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它具有绝对最严和威严,无论是哪个国家,哪个地区的人,都要信仰它,守护它。这就是法,铁面如山的法! 我想用最近就行的一件事来结尾: 还记得2010年10月16日,李启铭在撞了两位大学女生,致一死一伤时所说的话吗? 他说:“我爸是李刚!”一句话,引来网友无数热议。老爸再牛又如何?如今的他,靠着冰冷的铁窗,六年的牢狱之灾,足够让他反思一下,“我爸是李刚”的代价,“法”的代价! 时间齿轮契合的声音,时光之河无形的潮水,夹杂着梦境里的碎片,灌进眼里,拨动心里那根柔软的铉。

在生活中道德法律是天界人们行为的俩大社会规范,二者密切相关,我们在现在社会中成长,既要践行基本的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又要遵守国家法律,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

遵守法律,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养。

17岁的中学生赵某,原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有一个发小王某,小学没毕业就步入了社会。

一天放学,赵某再附上看见了王某和其他几个人正在抢一个学生的钱物,那个小学剩下的双眼直直的瞪着王某,双手不停的发抖,嘴里还不是的喊着:求求你们别伤害我。在搞么看见了之后本想假装没看见,可是当他转身刚要走势听见王某叫他,就这样赵某限速了一个无敌的深渊。

王某告诉赵某,他只是和那个小学生开个玩笑而已,并求赵某不要乱传。

自从那次见面之后,王某就经常到赵某所在的学校去找赵某。久而久之,赵某觉得和王某在一起很自在,很轻松,于是开始无心学习,甚至讨厌学习,不完成作业,旷课。

后来,赵某几次看到王某向他人是抢劫。王某索性不再掩饰,赵某只觉得自己只是跟他在一起,并没有赞誉抢劫,因此渐渐地他就绝倒见怪不怪了。

直到一天,赵某去一所小屋里找王某,终于,王某露出了本来面目。一件四四方方的屋子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椅子和一张桌子,里面却挤了七八个人,屋里却被一种白色的烟雾笼罩,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死亡的味道。赵某来到王某的身边,看见王某正在吸食一种白色粉末壮的东西,而且王某竟然将这种东西推给赵某的手边让他尝尝,赵某原来不感兴趣,后禁不住王某的诱惑就吸了一下,谁知吸过之后赵某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而且越吸越上瘾。

第二天,赵某耐不住这种诱惑,便又去找王某,主动要求王某再给他吸一点,不料遭到了王某的拒绝,王某告诉他“其实我也不是不想给你,只是真的没有了,这种东西太贵,而我们几个又不挣钱,所以只能去抢了”说完,王某又鼓动赵某自己去抢,赵某起初有些犹豫,可是后来一想,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于是赵某一步一步的被王某拉近了这个犯罪的泥沼,越陷越深,直到不能自拔。

一次,两次,三次,......随着次数的增加,赵某心里原来的负罪感也越开越浅,相反,对那种粉状的东西的依赖却越来越强,而他的好哥们王某呢?自己亲自动手抢劫的几率却越来越小。

直到有一天,赵某又向他人抢劫,很顺利的便得手了,买了一些粉末状到家吸食,突然,门被踹开了,一群警察破门而入,赵某阴抢劫罪吸食毒品而被判入狱,原来,当他刚抢完受害人之后,受害人悄悄地跟在他后面报了案。

此后,冰冷的牢房代替了温暖的家,黑暗的牢笼取代了自由。看着外面天空中的小鸟,赵某不仅失声痛哭。

一个花样的少年因为交友不慎,禁不住诱惑而失去了本来的美好未来,若守在家里的父母潘星星盼月亮的希望孩子好好学习,最终等到的却是一纸诉状,撕心裂肺的痛苦足以让群山共泣,大河呜咽,原来该在家侍奉父母,享受并不奢侈的天伦之乐,然而一失足成千古恨,如今这最简单的道理成了奢望。无论是亲情还是自由,樊虎不存在于另一个时空,遥远而难即。 入狱之后,赵某的好友也来探望,原本希望可以从王某那你得到点慰籍,可谁又想想到等来的是王某的一声“自己运气不好,谁也怨不着”。此时的赵某幡人醒悟,原来,王某一直在利用自己,可如今已经太晚了。

月色朦胧,夜静了,一阵清风,一双明眸留下了炽热的泪,一颗脆弱的心瞬间支离破碎,一团希望的火花开始迸溅,赵某决定从此以后与王某等人划清界限,重新做人。

倘是忧伤,他便是明媚的忧伤,他可以讲极不理智,无限冲动的人重新拉回生活的美好中。 锋芒毕露的时候惹人嫌,让你恨不能将他从生活驱除出去。他的棱角不会被时间磨平,五彩斑斓的世界,形形色色的人生注定要有一个约束人们行为规章制度,这就是------法。 篇3:法制案例小故事 法制案例小故事

故事一:一天,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反思】:

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

我们小学生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遇事动脑不上当受骗,不要让坏人得逞。对来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轻易行动。遇事可请老师、家长帮忙。我们在外面是随时可能遇到坏人,在家时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长个心眼,不要上当受骗,因为坏人是无孔不入的。 故事二:学生上课出意外 责任就在不听劝

某市农村中学初二男生张某生性好动,十分喜欢上体育课,但学校每年的学生体检都查出他有先天性心脏病,多次劝家长对起进行治疗,并决定免其上体育课。他家长都在省外办厂,而且见其身体很正常,学校老师和校长多次打电话要求家长配合,均不予理睬。还说出了事我们自己负责,还要求学校让张某上体育课。学校为慎重起见,上体育课时让他在教室内休息,并要求其在室内文明休息,经过了解其能在教室里正常休息。 一天,班级里其他同学在室外上体育课,教室里只剩下张某,张某觉得无聊,在教室做跳跃伸手拍日光灯,结果灯管被拍碎,碎片打在他头上,既造成外伤,又引发心脏病,幸亏老师及时发现,将其送入县人民医院急救,终于脱险,花去了人民币12000元。不久家长来学校论理索赔,说学校如果让其上体育课就不会发生此事。 那么学校的做法对吗?应该是对的,因为学校是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所以后来家长不再提出索赔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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