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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县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01:25: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蒲县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 | 日期:2010年3月2日

为推动县城环境管理步入规范化、科学化、长效化的轨道,强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蒲县”为主题,以创建生态园林县城和省级卫生县城为目标,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部门联动、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对县城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堵”问题,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规范城市管理,打造宜居城市、舒心家园,达到卫生整洁、秩序良好、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目的。

二、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的重点:一是环境卫生整治;二是市容市貌整治;三是交通秩序整治;四是广告、牌匾整治;五是市政公用设施整治;六是园林绿化整治;七是违法建筑整治。

三、整治任务及职责分工

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办法。各部门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又要紧密配合,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整体提高。

(一)环境卫生整治

加大清扫、清运、保洁力度,确保城区大街小巷道路、河槽、建筑物、设施等干净、整洁、卫生。

1、城区环境卫生要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定时清扫、坚持保洁、坚持

垃圾日产日清。

2、城区逐步推行垃圾袋装化,严禁居民乱泼、乱倒,确保生活垃圾定点、定时倾倒。

3、对环卫设施进行定时、及时清洗、维修和更新,保持城区环卫设施整洁完好。

4、集中清理城区出入口和道路沿线堆放的垃圾,消除卫生死角,确保所有垃圾定时清理、及时清理。

5、严格落实门前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设施、包秩序“五包”责任

制,沿街单位和门店要在每年春秋两季对辖区内人行道和门面各清洗一次。

6、加强公厕管理,达到“四无一清”的标准,即无烟蒂纸屑、无堆便、无

溢水、设施完好无损、厕所公用设施一周一清洗。

(以上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卫生局、工商局、蒲城镇配合。

7、各单位和门店辖区内的环境整治按隶属关系由工委牵头组织,各单位具体实施。

(二)市容市貌整治

1、加强早、夜市管理。严格控制早、夜市出摊、收摊时间,不得超范围、超数量设摊点,凡不符合管理规定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2、加强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严禁在广场等公共场所乱摆、乱放、乱设娱乐项目,随便出租场地经营,做到秩序井然、干净整洁。

3、彻底取缔“牛皮癣”小广告和乱写乱画等,确保街道立面景观美化。

4、彻底取缔马路市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不具备营业条件的门店,游

商小贩、流动摊点一律入市经营。

(以上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配合。)

5、加强建筑施工管理。凡城区在建工地和沿街建设、建筑装潢,一律实行高标准围栏施工,周围必须设置高标准隔离围栏,所有建筑装潢材料必须规范堆放在围栏内,在建筑物周围必须设置高标准安全施工防护网,设置警示牌,刷写安全文明施工标语;严禁占道堆放建筑材料,杜绝占道施工。凡施工工地都要先期和城区道路硬化衔接,施工工地必须经常洒水,防扬尘污染,出入口必须设置清洗池,材料进场和渣土排放必须进行密封,严禁拖带、抛撒。

(此项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6、加强施工噪音治理,严禁施工扰民。凡产生较大声响和强烈振动的作业项目,严禁在夜间十时到次日六时期间进行,如确需在此时段作业的,必须经城建发展中心批准,环保局备案。

(此项工作由环保局负责,城建发展中心配合。)

7、美化亮化城市夜景。城区沿街的主街道所有门店牌匾、橱窗、广告及主要建筑和商场、酒楼、饭店、宾馆、娱乐等场所都要进行亮化美化装饰,加强维修管理。要进行统一规划,定期检修。

(此项工作城建发展中心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8、规范劳务市场管理。坚决取缔马路劳务市场,设置统一固定的劳务用工

市场,实行规范管理。

(此项工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城建发展中心配合。

9、彻底取缔所有巷道内堆放的煤泥等一切杂物,确保巷道畅通整洁。(

此项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10、加强河道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等一切污物。 (此项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

11、对所有废品回收点,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迁移现有废品回收点,

取缔无证废品回收点。

(此项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工商局、商务局、蒲城镇配合)

12、取缔违禁品摊点,严禁强买强卖、马路乞讨和迷信算卦,规范丧葬活动,禁止在街道设灵棚、摆花圈、撒纸钱。

(此项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公安局及有关部门配合。)

(三)交通秩序整治

1、以“安全、文明、有序”为标准,重点查处各种机动车辆乱行、乱停、乱放、占压人行道、重载车辆城区通行、碾压县城道路,客运市场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城区道路畅通,交通有序。

2、整顿规范出租车。严厉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营运和宰客甩客现象,整治车容车貌,规范文明用语,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整顿乱停乱放乱行车辆,要划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点,做到车辆停放有序,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一律停放在人行道规划的停放点,做到停放整齐。要定期更新、维护、清洗交通指示牌、隔离栏,确

保设置合理,运转正常。

4、加强入城车辆管理,严禁大型货车在城区禁行时段行驶,严禁粪便车早八时至晚六时进入城区。垃圾清运和施工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规定线路行驶,并要加盖高标准蓬布封闭运行,严禁夜间扰民和乱抛乱撒。、要规划设置交通指示牌,在上下班交通高峰期实行单行道行驶办法,逐步向南大街分流,缓解

东西大街、北大街交通压力。

(以上工作由交警队负责,由城建发展中心配合。)

(四)广告牌匾整治

1、规范牌匾、标识及宣传栏设置,对县城沿街门店牌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对没有规划、年久失修、影响市容的牌匾一律拆除更换。对户外及公共场所的广告、标识、宣传栏设置要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对无规划、年久失修、影响市容的广告一律予以拆除。达到各类户外广告整洁、亮丽,牌匾标识规范、有序,牌匾、广告与建筑物风格相协调。

(以上工作由工商局负责,城建发展中心、卫生、公安等部门配合。)

(五)市政公用设施整治

清除城区道路上的废弃设施,整顿街道零乱的架空线路,强化市政公用设施服务功能,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完好无损、运行正常。

1、拆除城区道路上的废弃电线杆等废弃设施。

2、整顿架空的供电电线、通讯(信)电缆等。

3、规范沿街设置的变电箱、通讯交接箱、路牌交通标识等设施。产权单位必须责成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定期清洗,确保无脏污、无损坏,规范设置、规范运营。

4、加强破路和占道施工的审批与管理,严厉查处违法占用城市道路及人行

道施工作业行为。

5、对城区主次街道和城区出入口道路路面、人行道路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确保道路及人行道平整畅通;对雨水蓖子、井盖子等市政设施定期及时进行全面巡检,确保完好无损,消除安全隐患。

6、对大街小巷和公共场所的路灯照明设施、灯箱广告进行定期及时检修、清洗、更新,确保整洁美观,确保大街小巷路灯按时开关,保证照明。(以上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电力公司、网通公司等部门配合。)

(六)城区园林绿化整治

加强城区绿化管理,提高城区绿化档次和管护水平,确保绿化设施完好,景观效果优美。严禁在花池、树坑中倾倒脏水、污物,严禁在行道树上乱拉、乱挂,严禁随意攀折树木,践踏花池草坪,严禁破坏花池围栏等绿化设施。加大监管力度,做到花池中无杂物、无死苗、无垃圾,及时补栽、及时修剪、及时浇水。城区空闲地必须达到非硬化即绿化。

(此项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

(七)违法建筑整治

加大对违法建筑、乱搭乱建的查处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依法取缔。按照规划,严把审批关,严格建设工程审批程序。对违法建筑物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排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依法拆除,依法处罚。

(此项工作由城建发展中心负责,土地、公安、法院、蒲城镇配合。)

四、实施步骤

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从2009年12月23日开始至2010年5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2月23日—2009年12月25日)。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这一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这次活动的重点整治内容,广电部门要开辟专栏,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

宣传车,深入到城区范围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12月26日—2010年4月底)。这次环境卫生

整治要在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的同时,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集中整治。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明确具体任务、标准,责任落实到人,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高标准完成任务。

第三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5月1日—2010年5月15日)。本阶段工作重点是认真总结第二阶段整治经验和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完善整治措施、巩固整治成果,查找整治不到位的地方,建章立制,步入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轨道。

第四阶段为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5月16日—2010年5月底)。主要任务是整治领导组组织力量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验收,分类排队,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涌现出的先进单位、样板门店以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整治活动的领导,确保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特成立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

挥:闫建国(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席建国(政府副县长)

副 总 指

挥:马爱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郭迎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曹海棠(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

冀宏临(县政协副主席)

贺宏生(

法院院长

崔仲亮(公安局局长)

指挥:张 鹏(

县委办主任

许俊龙(政府办主任)

吴玉良(城建发展中心主任)

张睿龙(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善平(

县委督查室主任

张慧民(

国土资源局局长

曹三喜(爱卫办主任)

薛俊峰(工商局局长)

刘向平(教科局局长)

亢秋明(

商务局局长

申长明(广播电视发展中心主任)

智(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郭晓云(卫生局局长)

常宏涛(

电力公司经理

刘金奎(蒲城镇党委书记)

姚万生(居委会主任)

曹玉林(

人大城建环境工委主任

孟金虎(

政协经济科技专委会主任

贾建民(城建发展中心副主任)

孔军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史效红(环保局副局长)

吴金虎(法制办副主任)

芦小军(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宣传报道组、督查组。

1、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席建国(兼)

副主任:吴玉良(兼)

贾建民(兼)

吴金虎(兼)

职责:组织、把握综合整治的运行;起草完善整治方案;起草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协调处理综合整治活动中的有关事项;召集并组织有关会议;搞好上传下达。

2、宣传报道组组长:郭迎明(兼)

副组长:张睿龙(兼

申长明(兼)

职责:利用广播、电视和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目标、内容、标准,每周编写一期简报,开设电视专栏,跟踪报道整治活动中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门店)和个人;对行动迟缓、整治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做到广播天天有声,电视夜夜见影。

3、督查一组组长:曹海棠(兼)

副组长:曹玉林(

曹三喜(兼)

刘善平(兼)

贾建民(兼)

督查内容:环境卫生整治、市容市貌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市政公用设施整治。

督查二组组长:冀宏临(兼)

副组长:孟金虎(兼

黄学才(政府办督查科科长)

乔龙奎(

城建发展中心纪检组长

赵国华(爱卫办副主任)

督查内容:广告牌匾整治、城区园林绿化整治、违法建筑整治。

职责:根据整治方案,制定督查办法与考核、奖惩办法;每周一督查,一通报,一月一小结;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及时向领导组汇报督查情况。

六、保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各部门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各单位和各小组要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意见,也要组织强有力的班子精心安排、认真实施。对推诿扯皮、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

2、广泛宣传,形成声势。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治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门店和个人要进行及时宣传,树立典型;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对城区居民的不文明行为和环境脏、乱、差问题进行大胆曝光;要定期通报整治进度,进行综合排队。

3、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城环境综合整治督查组要对整治活动的进度、质量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督查结果要公开通报,对于连续三次排位落后的单位(门店),要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4、严肃纪律,依法整治。这次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蒲县对外形象。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居民都要广泛参与,从我做起,积极行动,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不讲条件,不计得失,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广大市民要顾全大局,舍小家为大家,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对胡搅蛮缠、寻衅闹事者,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5、巩固成果,建章立制。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总结整治经验,不断完善县城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使县城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长效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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