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实施方案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0-10 08:32:40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处室、药检所: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福州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精神,落实“大干120天,奋战900天”的具体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根本上提高全市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综合整治氛围,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明确阶段性任务,抓好当前主要工作,切实治理好“脏、乱、差”现象,实现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不断美化全镇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逐步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着力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优美乡镇。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开展办公楼内的环境与卫生整治工作

1、当前主要工作

(1)清理场镇内的垃圾渣土,净化场镇环境卫生。清理堆物堆料、垃圾、渣土,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2)治理白色污染。集中整治和日常维护相结合,确保镇域范围内主干道范围内无白色污染物。 (3)取缔占道经营、无照经营。取缔主干道周边的无照经营、占道经营。

(4)规范户外广告、标语等,清理非法广告、牛皮癣、摊点乱设乱摆和支棚搭架,规范设置摊点和支棚搭架。

2、阶段性目标

(1)拆除私搭乱建,整修残墙断壁、破旧门脸。拆除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彻底清刷沿路两侧显著建筑物上的污垢、非法小广告和乱涂乱画等。

(2)规范各类标志牌、广告牌。统一规格,进一步规范、完善公路指示牌,清除私设及不符合要求的牌匾。

(3)做好道路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确实整治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问题。

3、长期目标

切实加强对场镇环境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无占路经营、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无乱涂乱画等现象的发生。对重点地段的标志性建筑进行修复、完善,全面实现场镇干道周围的美化、亮化和净化。

(二)全面展开全镇各村环境整治工作

1、当前主要工作

(1)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整理各村道,解决乱占村道的现象。清理房前屋后乱放的柴草、杂物、砖瓦等物品,腾出绿化用地,按时打扫庭院内的卫生,各村要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拆除各村侵占道的建筑,清理各村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等无用建筑。逐步整治各村有污染的猪圈、羊圈、牛圈等,及时清除村内的粪堆、肥堆。 (2)清洁厕所。采取多种形式和综合措施,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村委会、学校及供群众使用的公共厕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定期清理粪便。结合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达到水冲洁厕。逐步解决村内污水乱排、乱倒问题,基本实现污水沟渠排放不上街、无溢流。

(3)治理垃圾。全面清理各村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河沟、坑塘内多年积存的垃圾渣土,捡拾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有计划地建立户打包、村收集、镇运送的垃圾管理系统。暂时没有条件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的村,对简易填埋场要及时覆土,进行绿化,有效降低暴露垃圾的污染;禁止在河道、坑塘倾倒、堆放垃圾,保护地下水源。

2、阶段性目标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村(社区)环境管理和维护制度。调动全体村民参与村(社区)整治,自觉遵守环境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村庄环境,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3、长期目标

(1)干净。从村外到村内,从道路到庭院,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人畜混居、无卫生死角等现象。

(2)整洁。村(社区)内无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无残墙断壁,街巷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

(3)路畅。入村主干道、次街巷平整、畅通,无坑洼、无积水、雨雪天不淤泥,便于群众出行和车辆出入。 (4)村绿。街道两侧因地制宜植树、种花,村边、路边、沟边、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5)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的管理系统。

(三)全面开展绿化美化工作

1、当前主要工作

以建设绿色生态线为目标,抓好各主干道绿化,空地种植花卉,山坡种植果树,形成一个绿色家园的优美环境。着力打造生态型农家乐,改善全镇的人居环境。

2、阶段性目标

(1)继续做好场镇内绿化,加大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和村庄四旁植树的工作力度,杜绝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抛荒。

(2)加大生态农庄,生态旅游等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不断变好的同时提高全镇人民的生活水平。

3、长期目标 力争实现主干道两侧及村庄内的荒地绿化率达到100%,不留死角。切实抓好绿化养护工作,提高成活率,使已建成的绿地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采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由镇环境整治办牵头,负责统筹规划、总体协调,镇属各部门和各村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全面部署阶段:2月20日–3月20日

按照区2月15日指挥部办公室召开的会议精神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各村制订整治方案,全面部署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综合整治阶段:3月20日–10月20日

按照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及各村开展整治工作并进行考核验收。

3、完善提高阶段:10月21日–12月30日

镇环境整治办公室根据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完善整治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四、保证措施

(一)宣传发动到位

这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牵涉了本镇的所有村(社区),任务繁重。各村都要行动起来,要在全镇党员、干部和群众中牢固树立“环境整治,人人有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观念,真正地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环境整治上来。

(二)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机关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和镇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组织精兵强将,抓好组织、指导、协调、整治推动工作。明确环境整治任务和时限,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要做到任务上帐、进度上墙,将任务量分解到每天、落实到每个人。明确村干部责任区和保洁员的工作区,实行公示制,以便于监督管理和责任认定,每月要对保洁员完成保洁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奖惩。

(三)投入力度到位

各村要全力保证对环境整治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要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做到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推行门前三包和庭院整治。从今年起各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环境整治专项经费,由镇财政统一管理,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拨付资金,体现“区别对待、奖优罚劣”的原则。

(四)检查考核到位

实施“周检查、旬通报、月考核”制度。加大巡查力度,逐村定标准,逐街抓验收。乡政府对村(社区)环境整治进度定期组织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此整治工作纳入村季度(年)考核中,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不能进入评先进的行列;在年终考核工作中不能评先进,按照相应的考核指标核减分数;未完成任务的镇村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对于在工作中消极怠工、敷衍推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镇政府组织了一个专门的工作组。 主要人员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一)宣传报道

1、宣传有关环境整治的法规、政策及县、镇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以及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2、在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宣传报导全镇环境整治的进展情况,做到宣传报道数量、质量“双到位”。

3、组织指导集中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指导各村做好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负责上传下达、汇总工作。

(二)市场整治

1、与市场业主划定各类销售产品区域,规范市场布局。

2、配合县各部门根据市场产品划定经营、商品质量、卫生保洁、摊点摆设、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

3、整顿场镇内的停车秩序,禁止场镇内胡乱停放车辆,禁止在交通要道摆摊设点,私建违章物。对违章建筑责成其限期拆除、占道经营摊位迁至规定地点内。

4、规范鱼、肉、副食、杂货、水果市场,确保道路、市场消防通道畅通。

(三)园林绿化

1、制定绿化工作细则,督促各村(社区)做好绿化工作。

2、配合环境整治工作做好主干道两侧、村庄和整治清理区的绿化。

3、组织绿化工程、墙壁房屋粉刷工程和绿化植物的调配。

4、检查绿化工作情况,保证绿化植物的成活率。

(四)综合执法:

1、对主干道两侧私搭乱建、违章建筑进行登记造册,确定重点,制定拆除计划。

2、对村级主要街道的侵街占道现象进行巡察,协调有关部门抓紧解决。

3、协调指挥违章拆除工作和及时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保障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4、配合城管分队综合执法,杜绝店外经营、车辆违章停放,在道路上乱建违章物等不良现象。

(五)环境卫生清扫

1、确保场镇内、乡村主要干道、绿化地、无垃圾废弃物,路面无积存垃圾堆,无散丢果皮纸屑,无砖瓦石块等物。

2、管理堆放点的生活垃圾,保持垃圾箱周围清洁,并及时清运。

3、督促卫生清扫人员、保洁人员做到清扫彻底,保洁到位。

4、加强巡视道路、绿化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二00九年二月五日

推荐第2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改善全市城乡环境面貌,美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专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塑造良好形象,打造文明XX”为目标,以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为重点,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城市管理精细化、人居环境生态化水平,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现代化新XX。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城区主次干道整治

主要内容:主次干道卫生保洁;两侧店铺门头牌匾整治;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挂条幅、乱设摊点、乱设户外广告等“八乱”行为整治。

整治标准:城区主次干道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路面、绿化带、路沿石、便道、树箅、果皮箱、垃圾桶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主要街道两侧和景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设施保持整治、完好、美观;两侧店铺门头牌匾高低一致,宽窄相同、色调和谐,并与依附建筑相协调;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清运;无 1

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挂条幅、乱设摊点、乱设户外广告等“八乱”行为。

(二)建筑工地整治

主要内容: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和物料堆放;治理渣土乱堆乱放、乱拉乱倒现象;整治建筑工地扬尘、噪声扰民等现象;规范建筑运输车辆管理。

整治标准:建筑工地围挡整治美观,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建筑渣土覆盖严密、封闭运输,无施工扬尘、无夜间噪声扰民现象;建筑运输车辆管理规范,无撒漏、无带泥上路等行为。

(三)园林绿化整治

主要内容:新建绿地整治;已有绿地管护提升;主要道路两侧、重要节点、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绿化景观提升;拆墙透绿;城区新增空地及废弃路口增绿扩绿;花卉景观建设。

整治标准:行道树无缺株、死株、断档现象;城区28处新增空地及废弃路口绿化完毕;杂草清除及病虫害防治及时,日常管护措施到位。

(四)夜景亮化整治

主要内容:城区范围内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办公场所及辖区内建筑物,沿街商业门头牌匾、广告灯箱、公共场所夜景等亮化设施整治。

整治标准:亮化设施按要求设臵,外形完好,没有破损、漏电、残缺、脱落现象;布局合理、设计新颖、图案美观、色彩协

调,做到动态与静态效果相结合、白天与夜间效果相结合、冷色

调与暖色调相结合、文字与图案显示相结合,避免灯饰视觉污染。

(五)背街小巷整治

主要内容:街面卫生;街巷两侧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摆乱卖整治。

整治标准:城区主要背街小巷定时清理街面卫生,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街巷两侧无乱搭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摆乱卖等现象;无污水积存现象。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1月25日至11月27日)

各小组要根据城管局制定的方案,制定相关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搞好宣传动员,营造宣传声势浩大、群众参与广泛、治理效果突出、社会反响积极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1月28日至12月8日)。

各小组要严格按照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方案的任务要求,立足本职,将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强力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全力开展好各项整治行动,并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2月9日至12月11日)城管局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整治效果作出整体评价,排出位次,评比表彰。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全面落实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方案落到实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城管执法小组组长为成员的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

(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按照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各小组要将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强化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要加强与有关单位、人员的沟通协调,齐抓共管,提前做好排查工作,切实把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四)加强督导检查,实施长效管理。在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过程中,要做到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积极探索城乡环境集中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施长效管理,防止出现反弹。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推荐第3篇: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环境综合整治会议和有关领导讲话精神,全力推进“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镇党委、政府结合本镇实际,以创建道路畅通、镇容整洁、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城镇为目标,强化镇村容环境管护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深入开展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重点及目标

1、津围路沿线环境治理。彻底清除津围路两侧垃圾柴草和违章堆放物,关停废品收购点和小塑料加工厂,做到环境整洁,沿路看不到垃圾、废品和违章堆放物。

2、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环境整治。提高街道硬化、绿化、亮化标准,户外广告牌匾统一规范,垃圾收集设施分布合理,各种车辆摆放有序,无违章建筑,无商品外溢经营。设立专职人员,配备专业清运设施,做到镇区环境管护经常化、规范化。

3、“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各种类型创建村、文明生态村环境治理。按照“六化”标准,打造10个新农村建设样板村,完成街道硬化、亮化、饮水安全化、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生活能源清洁化、村庄绿化美化。同时,抓好丰富村文明生态村建设扫尾工程,启动后屯村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

二、整治工作时间安排及措施

(一)津围路沿线环境治理

1、垃圾柴草清理。镇党委将津围路两侧的村按对应路段划分了卫生责任区,各村指定专门人员每天对道路两侧垃圾柴草进行清理,镇市容所定期派人员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津围路两侧无垃圾柴草。

责任人:----- 责任部门:镇市容所、相关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长期

2、废品收购点的清理。镇津围公路两侧共有废品收购点4家,分别位于桥头庄和后屯两村,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及纸张类收购。

(1)3月1日至3日,由镇综治办、企办、土地所、市容所对各收购点逐户下发通告,限期一个月进行关停迁址。

(2)4月1日至10日,镇市容所、综治办、企办、土地所对各收购点进行检查,对于拒不搬迁的,镇政府将组成联合执法队依据有关法律法予以查封。

责任人:------ 责任部门:镇综治办、企办、土地所、市容所 完成时限:4月10日

3、违章堆放砂石料等杂物的清理

(1)3月10日至15日,镇政府与津围公路两侧商户逐户签订“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门前三包责任书,严禁违规存放沙石料等杂物,对存在问题的限半月进行清整。

(2)4月1日至10日,镇综治办、企办、土地所对各门店清

整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如期清整的由联合执法队做其工作、督促其整改,使其达到不乱推乱放各种杂物及砂石料、乱停车辆。

(3)镇综治办定期对津围公路两侧商户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责任人:------ 责任部门:镇综治办、企办、土地所、市容所 完成时限:4月10日

(二)小塑料加工厂的清理

我镇原有小塑料加工厂19家,经过镇政府近二年的治理,已全部处于关停状态,为防止其死灰复燃, 3月15日至20日,镇综治办、企办、土地所、市容所对这些小塑料加工厂关停情况进行复查,对机器设备未拆除的,限期一个月进行拆除。4月15日至25日,对未能如期拆除的,由镇政府申请县联合执法队进行强制执行。

责任人:------- 责任部门:综治办、企办、土地所、市容所 完成时限:4月25日

(三)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卫生环境治理

1、2月底,镇政府投资3万元,沿镇区主要街道两侧建垃圾池40个,垃圾处理场2个,购清洁车3辆,招聘专职3名保洁员每天对街道进行清扫,并实现垃圾废物无害化处理。

2、3月20日至30日,镇土地所对镇区内形成的临时建筑物

进行清查,依据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规划要求的,限期一个月补办合法手续,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拆除建筑物,退出占地。

责任人:------ 责任部门:土地所、市容所 完成时限:4月30日

(四)“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各种类型创建村、文明生态村环境治理

1、后屯村创建“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示范型村和文明生态村。计划投资347.18万元,修建水泥路6公里,硬化里巷街道3公里,地下排水沟9公里,安装铁杆路灯20盏、水泥路灯120盏、太阳能路10盏,建沼气池200个,垃圾箱30个,购垃圾车1辆,建健身广场800平方米,建村标识牌楼1座。

责任人:------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后屯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11月30日

2、丰富村创建“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示范型村和文明生态村扫尾工程。完成丰富村文明生态村扫尾工程。3月底,投资12万元,沿村主要街道架设杆路,安装路灯60盏,太阳能路灯10盏;投资2万元,环村种植风景树500棵;4月初,投资

3、5万元,建垃圾池30个,建村标识牌楼和宣传栏各一处;4月初至4月底,投资12万元,建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村级办公场所5间,并配齐办公设施。

责任人:-------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丰富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4月30日

3、左家铺村创建“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达标型村。筹资110万元,修建水泥路主街1000米,硬化里巷街道2000米;沿村主要街道植树1000株,设置垃圾池20个,安装路灯40盏;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村级办公场所,配齐办公设施;建占地800平方米健身广场,健身器材配套。

责任人:------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左家铺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11月30日

4、干八里村创建“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达标型村。投资8.5万元,沿村主要街道植树600株,设置垃圾池20个,更新村集体办公设施。

责任人:-------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干八里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11月30日

5、福里庄村创建“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达标型村。筹资60万元,硬化街道2000米;沿村主要街道植树500株,设置垃圾池20个,安装路灯40盏。

责任人:-------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福里庄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11月30日

6、九王庄村创建“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启动型村。筹资41.5万元,硬化街道1000米;沿村主要街道植树500株,设置垃圾池20个,安装路灯30盏;建占地800平方米健身广场,健身器材配套。

责任人:-------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九王庄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11月30日

7、大李各庄村创建“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启动型村。筹资80.2万元,硬化街道2000米;沿村主要街道安装路灯95盏,种植树木1000棵,设置垃圾池20个;建占地1200平方米健身广场,安装健身器材16套。

责任人:-------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大李各庄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11月30日

8、薛官庄村创建“五比三创一考评”活动启动型村。筹资20.5万元,沿村主要街道安装路灯40盏,种植树木500棵,设置垃圾池20个;建占地800平方米健身广场,安装健身器材12套;翻建村集体办公场所4间,更新办公设施。

责任人:--------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薛官庄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11月30日

打造10个新农村建设样板村:王指挥、西太河、大杨家庄、南贾各庄、干八里、左家铺村、大李各庄、周王庄、福里庄、九王庄等,对照“六化”标准,累计投资1200万元,逐项完善基础设施。

(1)道路里巷硬化:村内主干道硬化达到100%,合计25公里。做到合理布局、主次分明,实现户户相连、户路相通。要加强道路管理,健全管护机制,抓好日常养护,保障道路整洁、安全畅通。

(2)街道亮化:村内生活区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安装路灯,合计420盏。有专门人员管理,保障用电安全。

(3)饮水安全化:完成自来水入户工程,满足1860户人畜用水需求,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管网布局规范合理。

(4)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设置垃圾池共220个,实行垃圾集中处理。通过改造及新建等方式配套完善村内沟渠,做到不积污水,水流顺畅。建立专(兼)职保洁员和落实到户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清除道路、沟渠、公共场所、房屋内外生产废料、生活垃圾,清除环境污染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乱倒、无粪土乱堆、无脏水乱泼现象。

(5)生活能源清洁化:把改厕、改厨、改圈与沼气池建设相结合,新建沼气池150个。

(6)村庄绿化美化:科学规划村庄路旁、渠旁及房前屋后绿化,落实各项管护措施;村民健身广场达800平方米以上,健身器材配

套;村级办公场所达90平方米以上,办公设施齐全。

责任人:-------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相关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11月30日

2、文明生态村环境治理。

(1)完成丰富村文明生态村扫尾工程。3月底,投资12万元,沿村主要街道架设杆路,安装路灯60盏,太阳能路灯10盏;投资2万元,环村种植风景树500棵;4月初,投资

3、5万元,建垃圾池30个,建村标识牌楼和宣传栏各一处;4月初至4月底,投资12万元,建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村级办公场所5间,并配齐办公设施。

责任人:-------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公室、丰富村两委班子 完成时限:4月30日

三、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加强领导。镇党委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同志任组长,镇长------同志任副组长,各包片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主任,工作人员由组织、宣传、综治办、土地所、市容所、企办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具体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全镇各相关村成立以了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村级专项领导小组,依据本村实际,制定村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镇各职能部门、包片领导和包村指导员定期深 8

入到村,同各村两委班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做好指挥、协调、检查工作,全面落实镇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2、加强宣传,搞好发动。各村两委班子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展“文明卫生户”、“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营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人人参与、遍地开花”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从我做起,改陋习,树新风,自觉制止乱扔垃圾、私搭乱建、乱帖乱画、乱摆乱卖等不文明行为。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建管并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村两委班子结合本村实际,协调、动员各方面力量筹措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把集中整治与保持长效相结合,建立清扫保洁队伍,以村规民约等形式制定村容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如:村内所有花草树木由临近各户管理制度;道路卫生和积雪清扫承包到户、分段负责制度;村内的环境卫生定期检查制度;定点建立垃圾池和处理场,指定专人定期对垃圾进行清理制度,使全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和村民自觉化。

4、强化督查,确保落实。镇党委将采取集中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各村、各路段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部门、各村也都要围绕自己的任务,建立自我检查制度,对村容环境进行检查。要把集中督查和日常检查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镇党委已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

整治情况纳入农村两委班子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年终绩效工资挂钩。对于工作力度大,成绩突出的村级班子和个人,将给予重点奖励;对治理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

中共------镇委员会

2012年2月22日

推荐第4篇:邓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邓政办〔2012〕7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邓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排污单位:

《2012年邓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2012年邓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环保厅等部门2012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集中治理,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行业、企业达标排放能力与污染防治水平,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确保我市签订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和环境质量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与工作责任

(一)深入开展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1.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整治重点:中心城区内2吨以下的燃煤锅炉,重点是洗浴行业锅炉烟尘超标的单位;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及风景名胜区外围2000米以内及敏感区域的企业,重点是张楼工业园区锅炉烟尘排放企业和彭桥镇、杏山旅游管理区乱采乱挖造成生态破坏的矿山开采和加工企业;辖区内夏秋两季秸秆禁烧。

整治要求:中心城区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治理,对经过治理符合验收条件的及时申请验收;对经多次治理,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要依法报请市政府予以关闭。圆满完成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点一堆火,不冒一股烟”。

以上工作由古城街道、湍河街道、花洲街道、张楼乡、彭桥镇、杏山旅游管理区等相关乡镇办(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中心城区环境噪声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严格城区建筑施工、商业和交通噪声、文化娱乐噪声的管理。市公安局要对交通噪声、偶发噪声,尤其是商业噪声、燃放氢气炮加强监管;市环保局要对建筑施工噪声、工业企业噪声、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加强监管,工商、城建、城管、文化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坚决遏制噪声扰民问题。

(二)刁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目标

通过刁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使刁河刁河堂断面COD浓度控制在30mg/L以内,氨氮浓度控制在1.5mg/L以内,达标率70%以上。

2.工作任务

(1)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推广企业清洁生产。对流域内所有排污单位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按要求实施限期治理、停产治理、限产、限排。对重点企业按要求实施清洁生产,进一步提高企业达标排放能力与污染防治水平。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按规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严禁“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反弹,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3)强化养殖业环境管理。开展刁河流域畜禽养殖业污染调查,摸清污染源分布及治理现状,根据生态环境承载力,控制养殖规模,加大治理力度。

(4)加大河道综合整治力度,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增强河流自净能力。 (5)对市污水处理厂进行脱氮改造,完善管网配套设施,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满足总量核查要求。

(6)严格控制新污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目标及总量控制要求,并获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凡经审批的新、改、扩建项目,要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通过环保验收。

以上工作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别完成本部门任务。

(三)丹江口库区汇水支流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根据丹江口库区水质保护需要,摸清我市汇水支流流域现状,结合实际,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2.工作重点

全面排查汇水区域内污染源状况,在丹江口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定之前,丹江口库区周边及汇水支流沿线停止审批一切对水质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对未批先建的违法项目要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并依法予以处罚;开展丹江口库区汇水流域畜禽养殖业污染调查,摸清污染源分布及治理现状,根据生态环境承载力,控制养殖规模,加大治理力度,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工作;实施生态恢复工程,对彭桥、杏山乱采乱挖造成生态破坏的矿山开采和加工企业进行整治,保护生态环境。

以上工作由彭桥镇、杏山旅游管理区负责组织落实,环保部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1.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责令各产废单位把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以规范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市场行为,保障环境安全。

2.工作重点

全面排查辖区内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情况,要求产废单位填报《南阳市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必须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纳入无害化集中处置;产废单位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制订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内部台账,确保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安全、有序。

以上工作由市环保部门负责落实并督促检查。

(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1)开展农村畜禽养殖业污染调查,摸清污染源分布及治理现状,加大治理力度,及时指导企业进行污染防治。

(2)完成3个省级生态文明村、1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 (3)完成汲滩镇张桥村、文渠乡庙沟村2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任务; (4)完成秸秆禁烧任务。 2.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

11月20日前完成省级生态文明村和省级生态乡镇建设任务,并通过省环保厅考核验收。6月底以前完成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任务并进行验收。

以上工作由相关乡镇负责组织落实,环保部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六)重点行业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按照省厅要求,今年行业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是涉重金属、酒精、橡胶、化肥行业,结合我市实际,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污染基本情况,确定对河南北方星光机电有限公司、南阳天衡制药厂实施环境综合整治。

2.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见附件。

以上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落实,并督促企业按照整治要求,制定整治方案,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三、工作标准

流域综合整治标准:达到省政府确定的邓州市政府年度环保责任目标断面目标值。

区域综合整治标准:通过整治,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优化升级,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行业综合整治标准:达到各行业环境标准及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要求。 关闭、拆除违法企业标准:必须依法吊销或变更企业营业执照、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妥善处置原料。

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深度治理标准:治理工艺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政策和省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要求,治理期不得超标排污。 生态文明村和生态乡镇创建标准:达到省级生态文明村、生态乡镇考核指标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排污单位要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得力措施,认真落实方案各项目标任务。

(二)依法行政

对企业实施关闭、下达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任务,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逐厂依法下达通知书,明确告知企业关闭、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的时限、要求、权利和义务。所有重点排污企业(含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禁止无证排污。

(三)强化监管

要加大对综合整治范围内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监控力度,建立监管记录,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及违规新上重污染项目,坚决杜绝违规新上重污染项目。

(四)齐抓共管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环境形势,解决存在问题。

环保部门: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要加大监管力度,实行严格的环保目标考核,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完成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及时组织达标验收,颁发排污许可证。 发改部门: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作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投资工作力度。督促落实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工艺技术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企业(生产线)的关闭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大对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督导力度。 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相关资金。

监察部门: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予以挂牌督办。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拒不纠正的,对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处理不力的,对玩忽职守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建设部门:督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和脱氮设施改造,确保污水处理厂达到规定运行负荷要求。以治理村内垃圾、秸杆乱堆、污水乱排乱流为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

水利部门:对依法关闭的违法企业,吊销取水许可证,停止生产用水供应。对河流采砂行为及河道进行综合整治。

农业部门:结合年度沼气工程建设、秸杆综合利用、资金补助等措施,督促秸杆和粪污水资源化利用。

国土资源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因环境问题被政府关闭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的吊销与注销工作,对被依法取缔关闭的土小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土地占用情况进行清理整治。

工商部门:对关闭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变更、注销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所在地政府依法对企业做出的关闭决定,应抄送工商部门。

畜牧部门:对达到国家规定规模的养殖企业(养殖小区),进行资金、技术支持,督促其建设相配套的粪污水处理设施。 电业部门:对被依法关闭(拆除)的企业(生产线)、停产治理企业、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不得向“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及其它不符合环保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供应生产用电。严格监督电力企业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并按规定执行电力企业上网脱硫优惠电价制度,足额支付优惠资金。

(五)责任追究

2012年11月30日前完不成本方案所列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视为该相关单位的年度环境保护目标没有完成,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12年邓州市环境综合整治企业名单

主题词:环境保护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河南省环保厅。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20日印发

(共印50份)

推荐第5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代码

份号

成都市武侯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文件

武交管发[2009]01号签发人:王东辉

成都市武侯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一、实施步骤:

1、(2009年4月20日至6月20日)集中整治区内机动车维修

企业及货运站场。以提升行业服务水平、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为标准,对相关企业逐一梳理实施环境综合治理。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的周报和情况通报,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2、6月20日至7月20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后复查。

3、(2009年7月20日----2010年12月30日)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复查。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建全工作长效机制和全面提升行业服务品质。

- 1 -

二、工作措施:

1、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结合企业的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以充分提高企业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度并促使其做到积极、认真、全面地落实、完成好整治中的每一项工作。

2、在整治工作中,取得区行业协会的配合和支持,下发相关文件和宣传横幅、标语,做好宣传策划和对企业的指导工作,在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的同时,保持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3、及时通报榜样型企业和曝光问题企业,树立典型,以进一步促进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行业服务质量的提升。对问题企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并复查。

4、对整治过程中取得的重大成效和特殊经验,通过媒体向全行业和社会进行宣传推广。

三、检查内容:

1、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企业场区外广告、店招的设置与管理。

2、生产区域内的责任片区划分及责任追究制度。

3、生产区域布局合理,管理有序、各种标识及警示标志醒目,严格做到“三不落地”。

4、生产区域内干净整洁,排水口通畅无油污。

5、废弃的油、液、蓄电池、轮胎等有害物质集中收集处理并将其区域明确界定、隔离。

6、厂房外墙保持整洁美观,及时更换和修复破损部位。

7、厂区内灯具、建筑物玻璃完好,不得有积垢。

8、门前三包区域内的垃圾及时清理。

9、业务接待室(客户休息室)服务设施完好、整洁。

10、卫生间整洁明亮,专人打扫,无卫生死角。

11、钣漆车间有废水排放处理设施,采用干磨工艺的应有粉尘收集装置和除尘设备,设有通风设备。

12、厂区内地面完好率在95%以上,裸露地面有绿化。

13、厂标、厂牌、标牌、上墙的经营证件及规章制度表面不得有浮土、锈迹、油渍等尘垢。

14、附设的果皮箱(桶)不得有污物外露、外挂,周边不得散落垃圾。

15、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和场所随意摆放店招、广告、维修设施设备、配件及杂物及车辆乱停乱放。

附:《成都市武侯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机动车维修行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0九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报送:市处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交通局办公室武侯区交管所办公室2009年4月2日印

成都市武侯区交通运输管理所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东辉所长

副 组 长:娄连军副所长 小组成员:李朝兴

杜川

杨文毅

唐晋

沈谦

朱辉

赵曦

胡绍贵

工作小组联系人:杨文毅电话:

85066222

推荐第6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步伐,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条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县委、县政府决定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人文、生态、精致、宜居”高原生态4A级旅游县城和宜居宜游小集镇为发展目标,以解决当前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整治城乡环境薄弱地段为突破口,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工作标准和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城乡联动的工作思路,不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努力实现城乡环境整洁优美,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培养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坚持标本兼治。做到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集中整治与常态发展、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改善环境与提高素质有机结合,努力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坚持向盲点死角延伸。突破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河道、经营摊点、废旧物资回收站的环境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建筑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

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摊位乱摆、废旧物资无序堆放等“脏、乱、差”突出问题;加强市场秩序管理,规范摆摊设点行为。

(四)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整治。按照城区、村镇、河道、交易市场、交通沿线、景区景点等不同层面,制定重点突出、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最高工作标准,集中力量,逐条整改,取得最大成效。

三、目标要求

以开展“十大整治行动”为重点,着力解决城区街道、楼院日常卫生保洁不到位,村容村貌环境脏乱差、景区景点环境卫生差、交通秩序不规范、标示宣传牌匾不规范、空气及噪音污染、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运行不规范、城乡园林绿化设施管理不到位、市场及沿街摆摊设点无序经营、城乡建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形成城乡容貌整洁、管理有序、人居环境改善、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任务

全县以县城为重点、辐射各乡(镇)、农牧村、交通沿线及景区景点,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城乡面貌大整治、群众素养大提升活动。

(一)开展城区街道、楼院环境整治行动。开展全民大扫除活动,严格落实单位及个体户环境卫生“三包区”责任,重点整治单位内部、沿街个体户随意倾倒垃圾、泔水和冬季不及时除雪除冰等行为;搞好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卫生。主次干道要达到全天保洁,做到垃圾清运及时、彻底,垃圾箱保持清洁完好;清理城区绿地、广场、主次干道两侧绿化带内白色垃圾、废弃杂物、垃圾残土、砖头瓦块。抓好巷道治理,彻底解决背街小巷路面破损、坑洼不平、窨2

井下沉、排水不畅、照明不足、街容杂乱、通行困难等问题;整治居民楼院和楼道脏乱差现象,规范县城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重点对楼院私搭私建车库、库房和楼道随意堆放杂物现象进行整治,净化社区楼院、住宅小区卫生,组织广大居民集中有序开展环境清洁整治活动,净化、亮化楼道、庭院,绿化小区;严禁设置室外储物筐,禁止占用公用楼道和公共设施;加强对房屋装修等建筑垃圾处理监管,严查随意向河道、城乡结合部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加大城市执法检查力度,制定和规范相关处罚条例。

(牵头单位: **镇;责任单位:爱卫办、建设局、环保林业局、卫计委、大河乡、康乐乡、水务局、房管局)

(二)开展村容村貌环境整治行动。严肃整治门前屋后、道路两侧随意堆放柴草、粪堆、杂物等行为,大力开展清垃圾、清粪堆、清柴草、清路障等“四清”工作,集中整治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畜禽乱放等农牧村“五乱”现象,强化环境卫生清理保洁,促进农牧村环境面貌明显改观;组织乡(镇)清扫保洁队伍对集镇街面、公共场所定时清扫保洁,定点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建立垃圾集中堆放、集中运输、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和设施,动员广大农牧户开展庭院卫生整治活动,捡拾废旧塑料,清理沟渠杂物,规范物料堆放,做到庭院干净、居室整洁、畜禽圈养,无卫生死角;对张肃、元白、张马等主要公路在可视范围内的破旧、废弃建筑物采取拆除、遮挡、改造或翻新等措施,集中清理道路两侧柴草、残土、粪堆、白色垃圾等生产生活垃圾,做到整洁美观。

(牵头单位:各乡镇政府;责任单位:建设局、国土局、

爱卫办、卫计委、公安局、交通局、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农牧委)

(三)开展景区景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着力抓好重点景区、非主景区公厕卫生差,沿路沿线白色垃圾污染和乱刻乱画行为的整治,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常态化管理,做到无污水污物、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加大对自驾游游客在非主景区乱扔垃圾、破坏景区环境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景区引导标识,突出造型特色,清晰美观,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加强旅游景区景点交通安全监管,提升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水平;确保景区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保持空气清新、舒畅;确保景区景点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景区环境相协调。

(牵头单位: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建设局、环保林业局)

(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统一规划设置停车场点,规范车辆行驶、停靠秩序;加大对城区街道、居民区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畅通和危及安全问题的治理力度,及时查处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倡导机关干部职工绿色出行,步行上下班;加大对汽车、摩托车在城区超速行驶、夜间鸣笛等影响交通安全和故意扰民行为的整治;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交通管理和疏导工作,提高学校、市场、广场周边等重点路段和节会期间的交通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探索实行公共场所停车泊位市场化运作,严肃整治乱停乱放等违章违规行为和车辆拥堵问题。

(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交警大队、交通局、4

公路段、各乡镇政府)

(五)开展标示宣传牌匾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随意张贴小广告、散发宣传单、随处乱写乱画行为,强力治理城市“牛皮癣”。以清理为主线,以打击为手段,以查处为突破,以疏导为支撑,加大力度治理“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行为,合理设置公共信息发布栏,疏导便民信息规范张贴;统一规范沿街商铺牌匾设计和悬挂标准,在主干道及重点路段商户一店一匾,消除刀匾、重叠匾。严格牌匾审批手续,全面整治违章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新建楼区商户牌匾要统一风格、统一标准、统一尺寸;对主要交通干线、沿街道路广告宣传牌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安装不牢固、破损陈旧、废弃停用和内容过时的牌匾一律进行清除或更换。

(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建设局、爱卫办、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旅游局)

(六)开展空气污染及噪声整治行动。整治烟花爆竹经营无序、随意燃放等行为,禁止人为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减少空气和噪声污染;引导农牧民科学利用和处理废旧地膜和秸秆,禁止焚烧,努力改善空气质量;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严格控制建筑工地作业时间,推行施工工地标准化建设,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及弃土污染城市道路环境的问题,做好洒水降尘和防尘降噪措施;加强建筑工地运输管理,硬化工地出入口,加大对拉运砂石等建筑材料车辆进城的管控,规定行车路线,重点整治载重车辆不清洗、不覆盖防尘网在城区道路行驶,出现车轮带泥、沿途撒漏、扬尘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对尚未开工建设的拆迁现场,要采取绿化防尘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降尘,工地现场外围要砌筑

固定围墙,进行适度美化;严格控制公共场所商业噪声、宣传噪声、广场舞噪声,防止噪音扰民。

(牵头单位:环保林业局;责任单位:建设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国土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农牧委、交通局)

(七)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县乡及旅游景区设立的公共厕所有人建无人管带来的脏乱差现象;加强城乡垃圾箱、灯箱、交通护栏、休闲座椅、健身器材等公用设施的日常维修管护,做到专人管理,美观整洁;维护维修破损路缘石、行道砖、检查井等道路设施和城区亮化设施,做到完好美观;规范整治电线、电缆乱拉乱挂现象,整合通道资源,对主要街道、单位楼院、居民楼院废弃无用和不符合规范架空敷设的电缆电线进行拆除或地埋改造;对城区各类排水沟网、防洪、泄洪渠进行整治,清除垃圾、渣土、淤泥、杂草和废弃物,修复清理水渠。

(牵头单位:建设局;责任单位:环保林业局、工信局、民政局、交通局、体育运动中心、各乡镇政府、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网络公司)

(八)开展城乡园林绿化整治行动。大力推进绿化建设,以道路绿化、庭院绿化、公园绿化、背街小巷绿化、集镇和乡村绿化为重点,采取规划造绿、拆房增绿、治脏补绿、见缝插绿等多种形式,提高绿化覆盖率;对县城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绿化设施进行全面整治,清理更新枯死苗木,清洗维修花盆花缸,修剪整理树冠树形,清理裸露地块(树坑),及时补种绿化苗木,提升园林绿化档次水平;强化日常养护管理,及时查处毁绿、占绿行为,保证沿街绿地、绿化带长6

势良好,提高城乡生态质量和绿化美化效果。

(牵头单位:环保林业局;责任单位:建设局、园林站、各乡镇政府)

(九)开展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对街道随意摆摊设点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加大对乱摆乱卖、乱堆乱放、店外经营等现象的整治力度,合理划定设置经营区域,杜绝无照商贩沿路经营、倚门设摊、店前摆卖行为。加强对经营摊点的卫生监管,依法查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的行为,确保经营摊点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市场生肉销售入店经营,严禁无店、露天经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整治随意设摊、占道经营等行为;对废旧物品回收站进行治理,无照非法经营的全部清除,合法经营的必须划行归市,及时做好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建设局、爱卫办、各乡镇政府、)

(十)开展违法建筑整治行动。加大对城区乱搭、乱建的监管力度,严格整治城区乱搭乱建彩钢房行为,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拆除,拆除工作中既要按政策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又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反政策、敲国家重大项目竹杠、漫天要价、暴力抗法的行为,守住政策底线,坚决刹住不良风气。要对列入近期拆迁计划的地段、房屋进行详细登记,提前告知,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不再办理任何营业手续,强力推进违法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治理城区建筑凌乱破败问题,对单位长期未利用已破损影响市容的建筑物进行改造或拆除,对拆迁户搬迁后的房屋要尽快进行拆除。

(牵头单位:建设局;责任单位:法院、公安局、监察

局、国土局、各乡镇政府、卫计委、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消防大队)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10日)。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健全组织机构,列出整治清单,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任务,层层动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动手、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集中行动,综合整治阶段(2015年6月11日—2016年5月31日)。各级各部门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深入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监察部门对违章建筑启动行政监察程序,加大问责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观摩检查活动,强化督查指导,查摆问题,推广典型,推进工作。

(三)总结验收,整章建制阶段(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30日)。全面总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巩固活动成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县上统一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四套班子分管联系领导,法院、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8

副组长,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领导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所辖各站所、农牧村深入扎实地推进工作。“十大行动”牵头部门要拿出活动方案,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抓好整治工作。省市驻肃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整治行动,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发布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违章建设、空气质量整治的通告,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乱搭乱建行为、影响市容市貌、环境脏乱差地段、市民不文明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进行曝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卫生知识和相关法规知识,引导群众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摈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习惯,营造人人参与和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宜居环境。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成效、长期保持;要紧密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建立行政监督机制,并采取建立服务热线、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等方法,积极宣传先进,曝光问题,鞭策后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财政部门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配套完

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要加强城市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城乡结合部违法建设多发、市容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和保洁队伍建设,优化奖励机制,强化责任管理;要积极探索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为长期保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效果打下基础;要尽快完善保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效果的制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体系,细化管理制度,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法规和制度保障。

(四)严格考核管理。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考评范围,实行目标责任制和严格的问责制。采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辅以电话举报、明察暗访、定期抽查、随机复查的方法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务求实效。进一步完善督查通报制度,两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和部门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附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0

推荐第7篇: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区迎接全市第三届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总体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集中解决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创建文明卫生、舒适有序、安全畅通、人民满意的城区环境为目标,通告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区环境质量和交通秩序的整体改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组织机构

成立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区土地收储中心主任

***区园林局局长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水务公司经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谊源供热公司经理

*****交警大队队长

*****运管所所长

*****工商分局局长

*****供电分局局长

***移动**营销中心经理

***联通**分公司经理

***电信**营销中心经理

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

(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责任目标:集中清理城区空地、各出入口,道路硬化至临街立面区间及城区周边等区域,确保无白色垃圾、大小石块、卫生死角和垃圾乱推乱倒现象,6月6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人:***

2、责任目标:6月6日前全部取缔黄河路两侧洗车行,禁止其在黄河路经营。

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人:***

3、责任目标:将城区内所有流动摊贩规范至区政府综合楼北侧、广场南侧空地内经营,并要求入场经营摊贩符合食品卫生等方面规定,6月6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工商分局、区卫生监督所

责任人:***

4、责任目标:城区内无供电、通讯等线路乱拉、乱挂现象,6月6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供电分局、移动**营销中心、联通**分公司、

电信**营销中心

责任人:***

(二)施工环境综合整治

1、责任目标:加强对城区内各硬化、绿化、立面改造等施工单位监督管理,做到施工完工后及时清理场地,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加强对各拆迁、建筑工地监督管理,补充完善施工围挡,保持施工围挡完好无损、美化整洁,无乱涂乱画现象。6月6日前所有已完工的硬化、绿化、立面改造等施工项目必须完成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土地储备中心、园林局

责任人:

2、责任目标:加强对城区内埋压管线施工监督管理,做到管路挖掘施工完毕后,及时回填,并做好平整清理,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6月6日前所有已完工的埋压管线施工项目必须完成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水务公司、供热公司、**供电分局、移动**营销中心、联通**分公司、电信**营销中心

责任人:

(三)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1、责任目标: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重点整治高速公路**出入口、海拉路高速路口至交警队路口段、亚力达周边大型载货车辆乱停乱放及城区主要街路车辆乱停乱放。6月6日前上述重点区域达到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人:

2、责任目标:加大对城区内载客三轮车管理力度,6月6日前禁止载客三轮车在巴彦乌素街、黄河路通行。

责任单位:**运管所、**区交警大队、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人:

3、责任目标:加强大型载货车辆禁行管理工作,禁止其在城区内通行,6月6日前见效。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交警大队

责任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在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总体部署和要求,顾全大局,统筹安排,积极工作,整体推进,保证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建立责任制。各责任单位要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每项工作有人管、管到位。每项工作都要有安排、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的责任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总结巩固。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于6月10日前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

推荐第8篇: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批转省环保厅等部门2012年河南省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 〔2012〕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工商局、河南电监办等部门联合制定的《2012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2012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省环保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监察厅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工商局 河南电监办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中原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行业、企业达标排放能力与污染防治水平,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我省环境安全。

二、工作任务与工作责任

(一)贾鲁河郑州段,惠济河开封段,卫河、共产主义渠新乡段,省辖黄河流域灵宝段水环境综合整治。

郑州、开封、新乡、三门峡市政府要根据2012年政府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要求,深入调研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整治措施,明确完成时限。重点任务是: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对影响水质达标的企业依法实施深度治理;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加大企业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整治实施方案报经省环保厅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使贾鲁河郑州段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达到60%以上,惠济河开封段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达到60%以上,卫河、共产主义渠新乡段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达到60%以上,省辖黄河流域灵宝段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达到60%以上。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2012年2月20日前,完成流域内污染源排查工作,确定整治项目。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2012年2月底前,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整治企业名单报省环保厅审核备案。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2012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各有关省辖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二)郑州登封阳城工业区、洛阳吉利科技园区、安阳县水冶镇、平顶山鲁山县梁洼镇大气污染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郑州、洛阳、安阳、平顶山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整治措施,明确完成时限。重点任务是:对区域内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点行业、企业依法实施深度治理,达到我省行业相关排放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对区域内无组织排放、扬尘点、扬尘路段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实施方案报经省环保厅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使郑州登封阳城工业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达标率达到60%以上;洛阳吉利科技园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达标率达到85%以上,二级标准达标率达到60%以上;安阳县水冶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达标率达到60%以上;平顶山鲁山县梁洼镇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2.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

2012年2月20日前,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整治企业名单报省环保厅审核备案。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2012年2月底前,对限期(停产)治理的企业下达限期(停产)治理通知书。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限期(停产)治理通知书要求实施治理,对逾期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符合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条件的企业,在立即停产、停建的同时,按要求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在环评文件未批复前不得生产或者建设。对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未经许可擅自投运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经核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并及时办理验收手续。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2012年4月底前,应关闭的企业要关闭到位。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2012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对11月底前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停止生产供电;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此项工作由环保部门和电监部门负责落实。

各有关省辖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三)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涉重金属行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含铅蓄电池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环境综合整治。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组织对本地涉重金属行业进行排查,根据企业生产规模、重金属排放和污染基本情况,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无环保手续、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依法实施关闭;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并按照《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开展综合整治。酒精(发酵酒精和白酒)、橡胶行业综合整治。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组织对本地酒精(发酵酒精和白酒)、橡胶行业进行调查,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影响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和深度治理,促使酒精、橡胶生产企业废水排放分别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和环境管理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

化肥行业综合整治。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组织对本地化肥行业进行调查,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排放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和深度治理,促使化肥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2012年2月20日前,完成相关行业污染源调查工作,确定整治企业名单。此项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落实。

2012年2月底前,省环保厅负责制定并印发相关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6号)要求,分别对辖区内企业实施限期治理。2012年4月底前,应关闭的企业要关闭到位。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2012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三、工作标准

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达到省政府确定的各省辖市政府年度环保责任目标断面目标值。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通过整治,促进该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优化升级,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标准:达到各行业环境标准及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要求。

关闭、拆除违法企业或者生产线标准:依法吊销或者变更企业营业执照,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妥善处置原料。

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深度治理标准:治理工艺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政策和省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要求,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要从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道路,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高度出发,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推动措施落实;要实行环境综合整治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环保

目标管理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健全整治工作机构并充实力量,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加强调度,强化监督。要建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环境质量定期分析制度。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要将环境综合整治企业名单据实上报省环保厅审核备案,并于每月25日前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阶段性效果、环境质量情况、污染物削减情况等及时报送省环保厅,由省环保厅定期汇总后上报省政府并通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通报情况作为年底省政府考核各地环保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依据之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要建立工作督办机制,逐项建立监管档案,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督查,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死灰复燃。

(三)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环境形势,解决存在问题。

环保部门: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环保目标考核,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发展改革部门: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项目、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大对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督导力度。

监察部门: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对环境违法违纪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处理不力,甚至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

国土资源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因环境问题被政府关闭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的吊销与注销工作,对被依法取缔关闭的土小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土地占用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加快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到的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脱氮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进度,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已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水平。

水利部门:对河流采砂行为进行整治。对被依法关闭的企业,吊销取水许可证,停止供应生产用水。

工商部门:对被依法关闭的企业,责令其限期变更、注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由工商部门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所在地政府依法对企业作出的关闭决定要抄送当地工商部门。

电监部门:对被依法关闭(拆除)的企业(生产线)、停产治理企业、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督促供电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四)注重宣传,强化监督。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要于2012年3月10日前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本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12月10日前将各项任务的具体完成情况报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告。省环保厅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及任务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先进,督促落后,营造推进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严格考核,追究责任。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要于2012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本方案确定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2012年12月上旬组织对全省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视为年度环保责任目标任务未完成,严格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推荐第9篇: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河南省2011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更好较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使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为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污染减排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任务与工作责任

(一)徒骇马颊河―金堤河、沙颍河、黑泥泉河(周口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1.徒骇马颊河―金堤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1)工作任务。濮阳市政府要根据省政府确定的2011年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徒骇马颊河―金堤河流域综合整治范围包括马颊河、徒骇河、金堤河流域。重点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开展环评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对环保手续不完善的企业,下达停产通知,未经环保验收,不得投入生产;对所有工业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推进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水产养殖废水必须治理达标后方可外排,封堵所有违法鲶鱼塘排污口;加大河道综合整治力度,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增加河流自净能力;加大对流域内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完善污水管网配套设施,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通过环境综合整治,使马颊河、徒骇河和金堤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达到政府责任目标要求。(2)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2011年1月30日前,完成流域内污染源排查工作,确定整治项目。此项工作由濮阳市政府组织环保、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负责落实。2011年2月20日前,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整治企业名单报省环保厅备案。2011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濮阳市及其所辖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以上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2.沙颍河、黑泥泉河(周口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1)工作任务。周口市政府要根据省政府确定的2011年沙颍河和黑泥泉河出境断面水质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是:加大对涉水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影响出境水质达标的皮革、食品加工等企业进行深度治理;完成沙北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和沙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验收,开工建设秣陵、丁集、付井等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对原有污水处理厂进行脱氮改造,完善管网配套设施,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通过环境综合整治,减轻周口市污染源对河流水质的影响,使河流出境水质明显

改善。(2)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2011年1月30日前,完成流域内污染源排查工作,确定整治项目。此项工作由周口市政府组织环保、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负责落实。2011年2月20日前,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整治企业名单报省环保厅备案。2011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周口市及其所辖有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以上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二)巩义市芝田镇、淇县庙口镇区域大气污染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郑州市、鹤壁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面改善当地环境质量。

对巩义市芝田镇净水剂、铝酸钙粉、金属加工、化工、小炼铝、石灰窑等企业和淇县庙口镇石料生产群大气污染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核查,确定整治项目、整治措施、完成时间,制定整治方案并报省环保厅同意后组织实施。

在区域综合整治中,对不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对虽符合产业政策但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立即实施停产、停建,限期补办手续,对逾期未补办的企业,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符合保留条件的净水剂、铝酸钙粉、金属加工、化工、建材等污染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按照现行环保要求进行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对区域内无组织排放、扬尘点、扬尘路段进行集中整治。

2.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2011年2月20日前,郑州市要对巩义市芝田镇所有污染项目进行核查,鹤壁市要对淇县庙口镇所有石料生产企业进行核查,制定区域综合整治方案,确定综合整治企业名单,提出整治要求、完成时间并报省环保厅审核同意。2011年2月底前,对限期(停产)治理的企业下达限期(停产)治理通知书。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限期(停产)治理通知书要求实施治理,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2011年4月底前,对实施关闭的企业要关闭到位。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

对符合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条件的企业,在立即停产、停建的同时,按要求补办环评手续,未取得环保行政许可之前不得生产或建设。对具备环评手续但未经许可擅自投运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补办试生产和验收手续,并依法予以处罚。

2011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对11月底前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停止生产供电。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此项工作由环保部门和电监部门负责落实。

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以上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三)电力、钢铁、合成氨、造纸、淀粉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1.电力、钢铁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省环保厅牵头组织对全省火电和钢铁行业进行调查,根据企业生产规模、污染物排放量、治理现状,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情况,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并制定各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

对纳入环境综合整治范围的火电企业,督促按期完成电厂烟气脱硝治理工程,达到环境综合整治确定的排放标准和脱硝效率要求;对现有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实施脱硫改造,达到我省确定的排放浓度和脱硫效率要求。

(2)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2011年1月30日前,完成全省上述行业调查工作,确定整治企业名单。此项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会同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落实。2011年2月20日前,省环保厅负责制定并印发各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环保部门对整治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

被限期治理的企业要于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

各省辖市环保局督促企业按照限期治理通知书相关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并负责进行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

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2.合成氨、造纸、淀粉行业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省环保厅组织对全省合成氨、造纸、淀粉行业进行调查,根据企业生产规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和环保手续办理情况,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按照《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6号)的要求,依法对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

2011年1月30日前,完成全省上述行业调查工作,确定整治企业名单。此项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落实。

2011年3月1日前,各级环保部门依照《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分别依法对辖区内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企业要于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

各有关省辖市环保局督促企业按照限期治理通知书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并负责进行督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治理或报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三、工作标准

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达到省政府确定的各省辖市政府年度环保责任目标断面目标值。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通过整治,促进该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优化升级,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标准:达到各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要求。

关闭、拆除违法企业或生产线标准:依法吊销或变更企业营业执照,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

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深度治理标准:治理工艺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政策和省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要求,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环境综合整治是全省环保工作的重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全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省辖市政府要提高认识,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抓好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认真组织,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管理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列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范围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监控力度,建立监管档案,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要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死灰复燃。

(三)建立协调机制。环境综合整治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环保部门: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实行严格的环保目标考核,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发展改革部门: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企业(生产线)依法予以淘汰。监察部门: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对环境违法违纪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处理不力,甚至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专项资金。

国土资源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因环境问题被政府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的吊销与注销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加快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到的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脱氮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进度,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已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水平。

水利部门:对被依法关闭的违法企业,吊销取水许可证,停止生产用水供应。

电监部门:对被依法关闭(拆除)的企业(生产线)、停产治理企业、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督促供电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四)及时加强调度。各省辖市要将列入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依法被关闭企业及生产线名单、停产和限期治理企业名单据实上报省环保厅备案,并于每月25日向省环保厅报送本月工作进度。省环保厅每月汇总一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省政府并通报各省辖市政府。

(五)进行社会监督。各省辖市政府要于2011年3月10日前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本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12月10日前将各项任务的具体完成结果报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告。省环保厅要于年中、年底两次向社会公布各省辖市和有关部门工作进展及任务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实行责任追究。各省辖市政府要于2011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本方案确定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省辖市,视为该省辖市的环保目标任务没有完成,并追究相应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河南省人民政府)

上一条信息: 南昌县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及工作实施方案

推荐第10篇:渑池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渑池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环保局等部门2011年三门峡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2011]1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使重点行业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为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工作任务

1、电力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对辖区火电企业进行调查,详细掌握火电企业生产规模、污染物排放量、治理现状、固体废物“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和物料堆放场扬尘无组织排放控制落实等情况,排查结果要及时上报省、市环保部门,确定整治企业名单。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督促火电企业按期完成烟气脱硝治理,达到环境综合整治确定的排放标准和脱硝效率要求,同时使火电企业污染物排放符合省火电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完成省里下达的限期治理任务。

2、合成氨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对辖区合成氨行业进行调查,根据企业生产规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和环保手续办理情况,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按照《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6号)要求,依法对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使合成氨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538-2008)《河南省非电行业脱硫技术规范》要求,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3、造纸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对辖区造纸行业进行调查,根据企业生产规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和环保手续办理情况,确定整治企业名单,严格按照《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6号)要求,依法对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使造纸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4、淀粉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对辖区淀粉行业进行调查,根据企业生产规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和环保手续办理情况,确定整治企业名单。要严格按照《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6号)要求,依法对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使淀粉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5、氧化铝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按照省环保厅《限期治理通知书》(豫环限[2010]35号),按期完成物料堆放场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工程和气化炉除尘脱硫设施建设等任务,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6、区域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各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渑池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渑政[2010]39号)和《渑池县清理整治煤炭、沙石、矿石堆放及加工场所实施方案》(渑政办[2010]103号)要求,结合当地和部门实际,制定本区域或本部门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力推进道路交通扬尘、建筑施工扬尘、物料堆放扬尘等专项治理工作。

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渑池分公司(原渑池天瑞铝业有限公司)按照省环保厅《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通知书》(豫环限[2010]22号)要求,通过省环保厅竣工验收。洛玻集团龙翔(飞)玻璃有限公司按照市政府《污染源限期治理通知书》(三环限[2010]2号)要求,通过市环保局竣工验收。

通过继续深入地开展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要求

1、2011年3月10日前,完成辖区火电、合成氨、造纸、淀粉行业的调查工作,确定整治企业名单。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会同县发改委负责落实。

2、2011年3月20日前,环保部门依照《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6号)要求,依法对纳入环境综合整治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3、2011年9月30日前,各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完成道路交通扬尘、建筑施工扬尘、物料堆放扬尘等专项治理任务。

4、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限期治理工程验收任务,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渑池分公司、洛玻集团龙翔(飞)玻璃有限公司分别于2011年6月30日、9月30日前完成限期治理验收任务。

5、环保部门督促企业按照《限期治理通书》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并负责进行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或报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三)工作责任

各有关乡(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重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三、工作标准

区域综合整治标准:通过整治,促进该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优化升级,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行业综合整治标准:达到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要求。

关闭、拆除违法企业或其生产线标准:必须依法吊销或变更企业营业执照,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

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深度治理标准:治理工艺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政策和省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要求,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是全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乡(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抓好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认真组织,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管理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

(二)强化监督管理。县环保局要加大对列入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任务的监控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档案,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三)推行环境经济政策。继续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实施排污权交易。继续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现环境容量高效利用。

(四)建立协调机制。环境综合整治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实行严格的环保目标考核,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发展改革部门: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力度。

工信部门:对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企业(生产线)依法予以淘汰。

监察部门: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对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处理不力、甚至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

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土地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大力配合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做好因环境问题被政府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的吊销与注册工作。

住建部门:督促加快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到的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脱氮和污泥处置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管和指导,提高已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水平。

水利部门:对依法关闭的违法企业,吊销取水许可证,停止生产用水供应,认真贯彻实施环境生态补偿制度。

电力部门:对被依法关闭(或拆除)、停产治理和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或生产线),依法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五)实行责任追究。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乡(镇)、职能部门和企业,视为该单位年度环境保护目标没有完成,并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第11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镇人民政府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精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13〕1号)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维护地区形象为目标,深入落实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发展再发展、实干实干再实干”的工作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集中查处各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重点检查整治饮用水源地周边的企业,不在规划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各类涉水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渗井、渗坑、溶洞、矿山、废弃矿坑或其他闲置场所非法贮存、处置有毒有害物质或危险化工废物,以及运用其他方式排放污水的严重违法行为。

(二)集中打击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行为,打击各类私拉乱倒污水、废液或其他危险废物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依法关停取缔非法长石酸洗、罐(桶)体清洗、煤焦油加工、片碱、小化工、小印染、小造纸、土炼油以及各类涉水“土小”企业,关停取缔不在工业园区内的各类有废水产生、无排污去向的“土小”企业或加工作坊。

(四)集中整治非法向城市管网和河道内排放污水废水的行为,严厉打击私自打井,非法取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

(五)集中整治化工企业的污染隐患,重点查处未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的行为、查处涉重金属企业的违法行为。

(六)集中整治擅自处置、排放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水,擅自处置实验室、科研机构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七)严厉打击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专门机构,严格执行工作方案。**镇党委、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行动方案,统一组织专项行动,研究全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问题,督办重点案件。从相关部门抽调专职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具体事务,调度各村、各企业及成员部门工作情况,及时通报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及有关问题处理情况。

(二)实行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合力打击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由镇建环所、城管中队牵头,环卫所、安监站等部门协调开展,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分工开展具体工作。

各村对辖区内有关企业、单位或个人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有关问题及时查处。各村、各相关部门结合辖区及主管行业实际,根据本通知确定的重点开展拉网式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在此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拉网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就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加强落实。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三)实行定期监查,加强督导。专项行动期间,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导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四)加大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为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公布专项行动热线电话,鼓励支持群众进行监督和参与。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切实保障群众健康的需要,是控制污染、改善环境、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需要,是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任务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党委、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李林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干部全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将其摆上重要议程,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以最大的决心、尽最大的努力、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和惩处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消除隐患,确保环境安全,维护地区形象。

附件:**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第12篇:医院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目标管理和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改善人居环境”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部署,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活动。

加强领导,统筹组织,集中力量,分类指导,治理管理结合,找准薄弱环节,突出整治重点,创建整洁优美、节约环保、文明和谐的医院,发挥卫生系统引领作用,助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二、工作目标

治理脏、乱、差,绿化美化院区环境。

实现洁净卫生,保持院区清洁,着力避免出现痰迹、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及其他垃圾、污水等,生活服务区基本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尘、无污物、无异味、无“牛皮癣”等。

做到整齐规范。院内杜绝车辆乱停、物品乱放、摊点乱摆、广告乱贴、房屋乱建、墙壁乱涂、线网乱拉等现象,食堂生产加工流程规范有序,病房物品摆放整齐。

达到优美宜人。因院制宜,制定绿化美化计划,积极绿化、美化院区,营造自然优美、体现中医院特色、彰显中医文化环境的医院。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为着力推进四川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环境治理的根本在于人的文明意识和综合素养的提升,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场所,是传播健康的阵地,是人民健康的摇篮,不仅要自觉地讲卫生、讲文明、爱环境,而且还要承担起带动社会讲卫生、讲文明、爱环境的责任。医院各行政部门和各科室要通过组织动员、学习宣传等措施,引导全体医务工作者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大力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医院”活动,通过医院环境治理和广泛宣传动员群众参与,助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以院长张朝枭为组长,副院长胡卫川、邓合钱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组,负责院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组织、协调等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医院总务科,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日常工作。

(三) 分工负责、协调配合

医院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重点解决院区内的环境卫生治理。要按以下的工作任务,完成医院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科职能科室部门目标任务:

(1)警务室:流动摊点环境卫生管理是我们的薄弱环节,必须重点监管;进一步设置、完善清洁卫生标识;与云锦镇城监大队联系,加强院区流动摊点管理。

(2)总务科:院内各出租门面商户配合,医院门面出租清洁卫生以及外单位在我院购房业主签环境卫生门前“五包”责任书。以上工作需报警务室备案。

(3)医务科:对各治疗区域、医技检查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卫生死角及时清理或整改。

(4)护理部:对科室病房、治疗室利用每天查房时进行环境卫生检查。

(5)工会与总务科:对家属区环境卫生、随意放养的家禽、猫狗、开荒种地等问题的清理整治。

(6)防保站:院内环境整治宣传,利用院报、宣传栏、画廊、橱窗和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开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栏、专题;在院内设置宣传牌和悬挂活动标语口号等。

医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组将与各职能部门和科室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具体到每一个人。

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

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顺利进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的相关办法,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督查。各职能部门实行医院环境综合治理旬报制度。医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组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将该活动纳入对各科室、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五、工作步骤

一、1月10前,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分解任务,进行院内环境的重点整治。

二、1月15日前召开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职工动员大会。

三、通过会议、宣传栏将活动布置到全院,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公共卫生责任区检查,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体医务工作者的认识,养成良好习惯,增强爱卫生、爱环境、懂礼貌、讲文明的意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四、年底前,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巩固提高,健全制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第13篇: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拆违和区域化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要求以及镇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开展拆违和区域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小区内的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因为小区内今年并没有相关拆违任务,整治工作重点主要放在预防新建违章建筑上,做到一经发现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小区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居委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居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居委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组员,全面负责推进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定期巡查、及时制止

依托大联动“网格化”责任分组,对各个片区的楼道进行定期巡查,重点关注小区的内外天井部分,同时也要注意楼道内占用公共部位的违章建筑,做到违章建筑无遗漏。如有发现在建的违章建筑,立即上门规劝,遇到不同意自行拆除的联系物业并上报大联动平台。同时做好违章建筑的统计工作,为后续整治工作做好准备。

(二)加强宣传,确保稳定

在开展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做好宣传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加以解释,让广大居民了解违章建筑的危害性,从源头上杜绝新违章的产生。同时在具体整治和执法行动中,也要相关楼道楼组长、志愿者协助劝解,争取居民理解和支持,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四、工作要求

居委上下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责任,落实行动,将开展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加强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不畏难,不退缩,凝心聚力,全力以赴,确保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都能不折不扣完成。

第14篇: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

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平住建发[2014]26号文,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为达到平顺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筑工地综合治理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方面

1、建筑工地施工围墙不允许有明显积尘;企业标志、“一图五牌”和其他公告牌等不允许有积尘;墙体上出现的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现象当及时清除。

2、办公区、生活区应配备专职卫生保洁人员,每日保洁不少于2次,并随时保持清洁。

3、施工机械和工地内附设的垃圾桶(房)、灯具、配电箱等设施定时清洁,不允许有明显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4、建筑物楼层内垃圾应及时清运,严禁高空抛掷垃圾、渣土。

5、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立车辆冲洗设施、截水沟的和沉淀池。对出场车辆必须进行冲洗。运输建筑材料、垃圾、渣土的各类车辆,应当保持整洁并采用全封闭车厢或四面围护的车厢,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采用蓬布遮盖的,蓬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一下15cm。严禁车辆夹带泥沙污染道路。

6、施工现场实施严格的烟尘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禁止烧沥青、油毡、塑料、油料、化学溶剂、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

的物质。

二、秩序方面

1、施工出入口的设置应远离道路交叉口、医院、学校等车流、人流密集地段,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施工围挡采用连续、封闭,围挡无缝隙,1.8米高的彩钢铁皮围挡。施工人员的加工、制作等活动必须在围墙或围挡内进行。

3、工地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划分清晰、整体布局有序,不同区域间布置明显的隔离或警示标志设施;根据施工需要设置的门卫室、宿舍、厨房、厕所和开水房等建筑设施齐全、卫生整洁、通风采光良好;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上岗应穿(戴)工作服(帽)。建筑施工现场设置的厕所应采用水冲式,污水应集中排放。在建工程中不允许作为施工现场的生活及办公设施。

4、办公与生活环境管理规范,办公室内布置整齐,文件资料归类存放。

5、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组织有序。

(1)施工现场各种告示牌、广告牌等安装牢固、字迹清楚醒目。 (2)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架空或埋地敷设,不允许在场地或楼地面表面上随意乱接乱拖。

(3)各种材料和施工机具设备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类整齐堆放,不允许在工地围墙或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粉尘材料实施入库保管或砌池覆盖,配合定期喷洒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4)在建工程超出施工围墙高度、已搭设外脚手架和大面积支模的工

程现场,所使用的钢管外表面使用防锈油漆建新,剪刀撑和防护栏应当刷统一以红白或黄黑油漆相间作为标识,同时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并挂上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牌。

(5)按批准时间进行施工作业,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标准实施控制;混泥土由封闭罐运输进入,不允许现场搅拌混凝土。

(6)施工场地应设置垃圾房或带盖垃圾桶,生活垃圾应与市容环卫部门联系定时清运,产生的废土和建筑垃圾分开堆放、统一收集、集中密封外运,并按批准的时间、线路运输,在指定的地点倾倒,不允许随意处置。

(7)污水应当实施定点集中排放,未经沉淀的泥浆、污水、废水不允许直接排放;废弃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

(8)建城区内的所有工程必须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市政、道路施工应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严禁在车道上堆放施工弃土。

(9)施工现场保持整洁,工程弃土及时清运;施工进出行人通道保持整洁、平整、通畅,定时洒水防止扬尘,场地不允许有明显积水。 (10)各项目班组细化施工过程中减少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的具体措施,并定期检查落实。

(11)建立施工场地控制扬尘、防止噪音、杜绝乱排污水、垃圾和渣土沿路抛洒现象的专项治理办法,落实施工现场专职保洁制度、“门前三包”制度。

(12)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施工现场公共安全与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

三、观感方面

1、工地入口大门外观应保持简洁大方。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采用金属材料制作的大门,门头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志。

2、施工围墙墙体上布置的标语、宣传画等内容应保持完整、美观、风格协调;围墙顶端禁止搭设其它设施;施工围挡应当规格、色彩统一,保持外观完好并布置整齐。

3、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墙面和屋顶颜色宜与工地所在地段环境保持协调;办公区、生活区道路要求平整完好,出现地面破损、凹陷必须及时修补。

4、工地设置的各种标志牌、公告牌、警示牌、防护栏、灯具、配电箱,以及公厕、垃圾房(桶)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明显断裂、破损 锈蚀或脱漆等现象。

5、脚手架外侧的密目安全网不允许脱落、破损及明显污染,安全警示标牌、标语应当保持字迹清晰美观。

6、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及出入口5米范围必须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硬化。施工现场内裸露场地应进行硬化、绿化处理。

a) 市政工程施工无法进行硬化、绿化、覆盖处理的,需指定专人定时洒水防尘。

b) 土方场坪工程必须采用硬质围挡,对挖成面进行覆盖,对道路进行定时洒水降尘。

四、组织机构

1、由项目部成立工作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邓广军、苏现明

成员:常春、杨正华、郭庆利、郭志强、冯彦丰、杨献斌、李俊杰

2、职责:

1)邓广军任务是了解出现污染源的原因。 2)苏现明任务是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清理。

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紫东家园项目部

2014年3月28日

第15篇:山村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实施方案

**县石花镇小坦山村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小坦山村位于**县石花镇南3公里处,以发展苗木花卉产业为主业。2006年被省政府列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2007年被省综治办授予平安创建示范村,2008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经济发展十强村和平安村等荣誉称号。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该村提出了村在林中建,路在林中通,人在林中行、村容整洁、乡风文明、村民安居乐业的花园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在狠抓环境绿化和一建四改(建沼气池并配套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后,该村已基本实现了村容整洁的目标。

为进一步整治我村环境,切实改善全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投资环境。进一步营造生态文化、生态旅游、生态宜居环境;促进人与生态与自然和谐;进一步提升我村苗木花卉主导产业发展质量,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实现产业升级,促进农民增收,实现打造鄂西北苗木花卉第一村的目标;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我村两委研究制定小坦山村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规划引导,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的原则。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合理确定整治项目,规范运作程序,严格按规划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建立政策体系,引导村庄整治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坚持群众为主、政府扶持的原则。建立农民参与机制,确定农民在村庄整治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坚持政府主导,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以政府投入为主。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注意农村与城市的区别,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坚持以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充分利用农村现有条件和设施,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农村风貌。

(四)、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原则。以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为前提,尽量保留原有房屋、原有风格、原有绿化,不砍树、不填塘,维护农民利益,营造安全、方便、舒适的人居环境。

三、目标任务

用3年时间对全县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普遍改善环境面貌。规划布点村庄要突出抓好六整治、六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渠道沟塘,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非规划布点村庄要结合实际,突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渠道沟塘等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有效改善村庄环境。主要目标是:

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得到有效治理,乱堆乱放得到全面清理,村容村貌得到普遍整治,环卫保洁机制基本建立。

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自然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和集约利用,绿化美化水平显著提高,河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提高。

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山水**自然风貌得到保护,历史文化得到弘扬,建筑特色得到彰显,使其更具田园风光和乡村风貌。

公共服务更加配套。推进乡村道路、给水排水、绿化环卫、清洁能源、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达村到户,村庄公共管理、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生活垃圾。为加快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我村集中清理积存垃圾,投资14万多统一为农户添置了500多个垃圾桶,配置专用垃圾车一辆和固定卫生保洁员3名打扫道路,同时修建垃圾填埋场一处,规范垃圾处理。为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到2013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95%以上。

(二)、整治生活污水。我村建立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已建设施正常运行,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步伐,完善村庄排水排污体系。为实现污水合理排放,我村投资了25万元,迁址泵站2处,做标准渠158米;投资67万元,硬化东干大渠925米;投资15万元建设污水排放沟2000米,较好的对村庄环境进行了净化整治,很好的实行了雨污分流。到2013年,基本完成无害化户厕改造。

(三)、整治乱堆乱放。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杂物乱堆,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敷设以架空方式为主,杆线排列整齐,尽量沿道路一侧架设。

(四)、整治农业废弃物。推广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禁止随处堆放和就地焚烧秸秆,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饲料化等多形式综合利用,加快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对污染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限期治理或关闭不符合养殖条件、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到2013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90%。

(五)、整治疏浚渠道沟塘。按照畅通水系、改善环境、修复生态、方便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村庄渠道沟塘整治疏浚力度,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我村投资15万元全面清理5000余米渠道沟塘内的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积渠道沟塘,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为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加强农区自然湿地保护,提高水系自净能力,我村又投资10万余元新挖堰塘两口。推进了渠道沟塘轮浚机制建设,实现了农村渠道沟塘疏浚整治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到2013年,村庄渠道沟塘基本疏浚一遍,渠道基本硬化80%。

(六)、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为推进村庄公共活动场地、邻里休闲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建设,满足村民日常需求,我村投资11.8万元,建休闲小广场2处,进一步巩固了村庄亮化工程;又投资60万余元安设太阳能路灯90余盏。在完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基础上,按照村级四有一责(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实施面积较小、难以满足实际需要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改扩建。结合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配置教育、卫生等资源,强化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平安服务、文体活动、群众议事等功能,形成功能完善、覆盖面广、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基本满足城乡居民需要的公共服务体系。到2013年,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可投入使用。

(七)、提升绿化美化水平。为充分利用现有自然条件,突出自然、经济、乡土、多样,大力推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绿化美化。我村投资15.6万元,购苗木3400棵,并统一规划,对全村4条道路,长5000米道路两旁进行绿化,初步实现了村在林中建、路在林中通、人在林中行、村容整洁、乡风文明、村民安居乐业的目标,村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彻底的改善。村庄绿化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通过植被、水体、建筑的组合搭配,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村庄公共绿地建设,方便群众休闲健身。到2013年底,全村道路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

(八)、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为积极推进城乡区域供水,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使用自备水源的村庄要配套建设净化、消毒设施,满足村庄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我村又投资了32万元,建设安全饮水工程,安装供水管道6547米,为全村470户、1935人饮水提供了方便。优先选择城镇配水管网延伸供水,大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开展水源地整治,有效改善水源地水质。

(九)、提升道路通达水平。为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服务水平,改善村庄内部交通及出行条件,构建城乡一体的客运网络,我村投资270万元,硬化通组道路11公里,切实解决了村民行路难的问题,并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河流走向和交通布局,合理确定村庄内部道路密度、等级和宽度。

(十)、提升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为引导促进农村民居建筑风格与村庄整体风格相协调,充分体现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特征,既有建筑物出新,我村进行了大力的投资,对60多户村民的房屋进行立面改造,每户3.3万元整,共198万元。并且严格规划管理,依法处置违法违章建筑。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宅,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和救灾救济工作,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十一)、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我村农民积极参与、自主管理村庄环境,制定农民群众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落实设施维护、渠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建立专项规章制度、固定管护人员以及村民参与的监督制度,做到运行有效、管护到位、群众满意,使村庄环境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确保环境整治有成效、不反弹。为了使村内的环境卫生得到进一步保持和提高,支部、村委特地组建了一支专业保洁人员,负责打扫村内道路、清运垃圾,并且完善专业保洁人员的配套设施,健全保洁人员工作机制、明确人员工作职责,加强人员的监督管理,以保证日常垃圾清运工作的正常开展。每年由村里出资解决专职保洁人员的工资及费用。

五、建设规模

(1) 项目名称

小坦山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 建设地点

小坦山村

(3) 建设内容

1、添置500个垃圾桶和一台垃圾清运车,并聘请3名卫生保洁员;其中:每个垃圾桶120元共计6万元,购买垃圾清运车5万元,保洁员工资每年3万元;

2、迁移泵站2处,做标准渠158米;硬化渠道925米;建污水排放沟2000米;其中:迁移泵站2处,建泵房2出,共计10万元,迁移费用5万元;做标准渠材料(含沙石料、水泥)费7万元,人工(含工人工资、机械使用)费3万元,;硬化渠道材料(含沙石料、水泥、U型板)费45万元,人工(含工人工资、机械使用)费用22万元,;修建污水排放沟材料(含沙石料、水泥)费用10万元,人工(含工人工资、机械使用)费用5万元,;

3、渠道清淤5000余米,挖堰塘2口;其中:渠道清淤人工费用3万元,机械使用费用12万元;新挖2口堰塘,人工费用1万元,机械使用费用9万元;

4、修建休闲广场2处,安设太阳能路灯90余盏;其中:修建休闲广场材料(含沙石料、水泥、瓷砖、装饰灯具、音响、健身器材的购买)费用10万元,人工(工人工资、机械使用)费用2万元,;安设太阳能路灯,每盏6500元,共60余万元;

5、绿化全村道路5000余米;其中:绿化道路购买树苗3400棵,购树苗费用为13.6万元,人工栽树费用2万元;

6、安设供水管道6547米;其中:安设管道材料(含水管、沙石料、水泥)费21万元,人工(含工人工资、机械使用)费用11万元,;

7、硬化通组道路11公里;其中:材料(含沙石、水泥)费用180万元,人工(含工人工资、机械使用)费用90万元;

8、房屋立面改造60户,每户房屋立面改造费用为3.3万元,其中建筑材料费21500元(含砖4000块1600元、沙300元、水泥3吨1200元、防水乳胶漆2225元、白水泥2190元、门窗铁艺8170元、门面吊顶雨棚2115元、门面套窗800元、钢砖450元、大理石680元及其他费用1770元),人工(含工人工资、机械使用)费用11500元;

六、项目实施进度

(一)、项目前期工作

1、成立申报项目专班,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制作申报项目所需的材料,做好立项工作。

3、成立项目工程部,办好开工前的图纸设计及所需的相关手续,招标签订施工合同

(二)、土建工程

1、上述各项目建设已经完工;

2、到2013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95%以上。

3、到2013年,基本完成无害化户厕改造,

4、到2013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90%。

5、到2013年,村庄渠道基本硬化80%。

6、到2013年,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更加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7、到2013年底,全村道路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

(三)、验收

2013年,通过相关省、市部门的验收。

七、资金筹措方案

(一)、村级组织自筹资金102.5万元。

(二)、**县石花镇人民政府配套523万元。

(三)、申请项目资金90万元。

八、机构设置与管理

(一)、机构设置

小坦山村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督查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项目领导小组主要成员: 组 长: 孙远举

副组长: 杨宗国 钟万国

成 员:程传珍 江 婷 周昌军 郑建友 朱昌录

(三)、项目督查小组

组长:杨宗国 成员:王治学 孙远学 杨宗勤

九、管理

项目施工实行对外公开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要求进行操作,实行整体规划,统一施工,同时,实行项目监理制度,聘请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施工。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班,分工负责,分项分阶段考核。成立新农村建设专班,负责我村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对规划中的各项工作分项分阶段实行细化和量化,建立考核体系,以保证各项工作地顺利实施。

(二)、规范制度、确保规划实施。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加大对我村村规民约的执行力度,确保我们的目标实现。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明确目标抓落实。目标就是方向,要以明确的目标责任来引导落实。突出重点抓落实。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要思路清晰,分清主次矛盾和轻重缓急,防止顾此失彼,进退失据,以重点促突破、促落实。要创新举措抓落实。要以新的起点、新的要求、新的方式,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快发展步伐,促进新农村建设上整体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十、保障

以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实现和谐共赢。为巩固环境治理取得的成就,使村内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水平。村支两委研究制订环境治理长效管理机制。首先,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党员干部负责制,把全村各道路分解开,对领导班子成员划分管辖区域,分别负责对本人所包区域的卫生监督与管理;其次,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把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与其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水平联系起来,保洁人员的工资与道路卫生状况的好坏直接挂钩。通过完善奖励机制,激发村领导干部和群众以及保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村内的环境卫生的监督与管理,同时加强村民环境保护及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出板报、发传单等各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为实行长效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我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有效进行,可持续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增强村民的保洁意识,唤醒村民的文明意识,培育和谐的村风民风,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为实行我村建设村在林中建,路在林中通,人在林中行、村容整洁、乡风文明、村民安居乐业的花园式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夯实坚定的基础。

第16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淄政发[2005]30号)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的通知》要求,抓好城管执法系统担负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一是按照减量、规范、美观的原则和“统一

标准、统一形式、统一位置”的三“统一”要求,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完成主干道户外广告清理整治任务。结合2005年城管执法质量年活动的开展,逐步将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清理一片,净化一片,巩固一片,提高一片”。二是加大对城区大型户外广告执法查处力度,实行严管重罚。有重点地对高速公路两侧(高管局管理范围外)、城市出入口、城区连接线等部位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大型户外广告要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实现城市立体空间的净化美化。

(二)整治马路摊点和乱停乱放。结合各区县实际,对突出影响市容市貌的马路摊点、流动摊贩、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露天烧烤、乱停乱放、乱堆乱占、乱搭乱建等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积极探讨长效管理模式,实现城市容貌长效管理。

(三)加大对乱贴乱画的治理和打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市禁止乱贴乱画乱挂规定》(市政府27号令),利用各种手段严厉查处和打击制造城市“三乱”的行为。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及时清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乱贴、乱写、乱画、乱挂现象。充分调动社会参与和部门联动,多管齐下,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中乱贴、乱写、乱画、乱挂问题,消除视觉污染。

(四)抓好城市规划执法为龙头的专项执法工作。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对未取得“两证”或擅自变更规划的违法建设坚决依法查处。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违法建设有奖举报制度,大力提高规划执法效率。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乱搭乱建的违法建设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集中拆除。组织规划执法联合大检查,依法查处双违工程,逐步实现规划执法检查的无缝覆盖。同时加大对擅自挖掘城区道路、乱堆乱放垃圾、破坏城市绿地、噪音扰民、建筑工地扬尘、排放有毒有害烟尘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

(五)依法查处不执行“门前三包”的违法行为。对沿街单位乱停乱放、店外经营、不履行保洁义务、不及时清扫积雪积水,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一告知、二处罚、三取缔”的有效执法手段,维护城市市容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圆满完成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市局成立以局长温义任组长,副局长徐同海任副组长的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执法支队,支队长李鲁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制定阶段性工作实施方案和督查计划,落实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督导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局将结合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督导检查安排,对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明查: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暗查: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对每次查找出的问题,督查的结果,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城管执法简报上予以通报,有关考核分数以加权平均的方式计入区县执法局年度工作考核成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在前3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各区县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区县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完善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奖惩,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三)创新机制,强化宣传。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担负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工作中一定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选准突破口,并与城管执法质量年活动的开展,以及年度执法工作安排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同时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借势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

第17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淳化县文化节馆、图书馆城乡环境综合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文明程度,根据县爱卫办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两馆实际,现就两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以树立公共意识、规范公共行为、践行公共道德、优化公共环境为要求,积极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共享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原则;坚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原则。

(三)目标任务。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使单位内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卫生素质不断提高,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

二、主要内容

(一)净化工程。地面净化,墙体净化,空间净化,消灭卫生死角。治理内容及措施是:

1、清扫保洁。一是馆办公室认真组织并督促各小组切实履行“门前四包”义务;二是负责抓好单位办公区域内的清洁卫生;三是办公室内桌椅、书籍、报刊、文具用品、器具等摆放整齐;四是地板、窗台、空调平面和阳台表面清扫彻底;五是壁面干净,无蜘蛛网,挂物整齐规范;六是厕所干净无垢无积水。走道间、栏杆、配电设备洁净;七是积极配合“除四害达标活动”,搞好消杀、灭鼠、灭蝇、灭蟑螂,除害灭病;八是办公室负责与办公区住户及门市租赁户达成门前保洁协议,实现共建共享。

2、声环境治理。配合其他部门加强对机动车辆、商业经营活动、公共场所娱乐、房屋修建和室内装修等噪声污染的防治和查处。

(二)绿化工程。根据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全面完成绿化工程任务,重点抓好公共绿地建设和单位庭院(住宅区)绿化,做到布局合理,应绿尽绿。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干部职工为城区绿化捐一棵树的认捐植树活动,完成分配绿化任务。

(三)规范城乡居民行为工程。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积极倡导和谐文明新风,切实增强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觉规范行为、共建美好家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加强干部教育。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及市民行为规范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义务宣传、清扫保洁等实践活动,培养文明卫生意识,并将干部带头遵守规章规定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2、革除陋习,规范居民行为。要齐抓共管,全民动员,人人参与,从自身做起,从点滴规范,配合其他执法部门采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制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打造地洁路畅、文明有序、安宁和谐的城乡环境,培养城乡居民的法制意识、公德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提升文明素质。

(四)规范城乡建设秩序工程。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建设秩序的规范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促进城乡建设秩序明显好转、市容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城市意识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按照县爱卫办安排,为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两馆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定人、定岗、定区域原则。实行每周一次大扫除制度和环境卫生月检查评比制度,年终评选出卫生先进小组和文明职工。对措施不力、责任区环境卫生状况差的,实行问责,并通报批评。 总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扎实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切实改善县区城乡环境,提升淳化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淳化县文化馆

淳化县图书馆

2014年1月12日

淳文广党发(2015)10号

文体广电局关于城乡环境综合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文明程度,根据县爱卫办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在本局内开展创建卫生股室为载体,以树立公共意识、规范公共行为、践行公共道德、优化公共环境为要求,积极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共享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原则;坚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原则。

(三)目标任务。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使单位内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卫生素质不断提高,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

二、主要内容

(一)净化工程。地面净化,墙体净化,空间净化,消灭卫生死角。治理内容及措施是:

1、清扫保洁。一是局办公室认真组织并督促本局各股、室、队切实履行“门前四包”义务;二是负责抓好各股室、单位办公区域内的清洁卫生;三是办公室内桌椅、书籍、报刊、文具用品、器具等摆放整齐;四是地板、窗台、空调平面和阳台表面清扫彻底;五是壁面干净,无蜘蛛网,挂物整齐规范;六是厕所干净无垢无积水。走道间、栏杆、配电消防设备洁净;七是积极配合“除四害达标活动”,搞好消杀、灭鼠、灭蝇、灭蟑螂,除害灭病;八是办公室负责与办公区住户及门市租赁户达成门前保洁协议,实现共建共享。

2、声环境治理。配合其他部门加强对机动车辆、商业经营活动、公共场所娱乐、房屋修建和室内装修等噪声污染的防治和查处。

(二)绿化工程。根据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全面完成绿化工程任务,重点抓好公共绿地建设和单位庭院(住宅区)绿化,做到布局合理,应绿尽绿。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干部职工为城区绿化捐一棵树的认捐植树活动,完成分配绿化任务。

(三)规范城乡居民行为工程。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积极倡导和谐文明新风,切实增强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觉规范行为、共建美好家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加强干部教育。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及市民行为规范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义务宣传、清扫保洁等实践活动,培养文明卫生意识,并将干部带头遵守规章规定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2、革除陋习,规范居民行为。各股室(队)要齐抓共管,全民动员,人人参与,从自身做起,从点滴规范,配合其他执法部门采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制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打造地洁路畅、文明有序、安宁和谐的城乡环境,培养城乡居民的法制意识、公德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提升文明素质。

(四)规范城乡建设秩序工程。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建设秩序的规范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促进城乡建设秩序明显好转、市容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城市意识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按照县爱卫办安排,为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定人、定岗、定区域原则。实行每周一次大扫除制度和环境卫生月检查评比制度,年终评选出卫生先进股室和文明职工。对措施不力、责任区环境卫生状况差的,实行问责,并通报批评。 总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扎实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切实改善县区城乡环境,提升淳化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淳化县文体广电局 2015年3月12日

淳文广党发(2016)10号

文体广电局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文明程度,根据县爱卫办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在本局内开展创建卫生股室为载体,以树立公共意识、规范公共行为、践行公共道德、优化公共环境为要求,积极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共享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原则;坚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原则。

(三)目标任务。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使单位内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卫生素质不断提高,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

二、主要内容

(一)净化工程。地面净化,墙体净化,空间净化,消灭卫生死角。治理内容及措施是:

1、清扫保洁。一是局办公室认真组织并督促本局各股、室、队切实履行“门前四包”义务;二是负责抓好各股室、单位办公区域内的清洁卫生;三是办公室内桌椅、书籍、报刊、文具用品、器具等摆放整齐;四是地板、窗台、空调平面和阳台表面清扫彻底;五是壁面干净,无蜘蛛网,挂物整齐规范;六是厕所干净无垢无积水。走道间、栏杆、配电消防设备洁净;七是积极配合“除四害达标活动”,搞好消杀、灭鼠、灭蝇、灭蟑螂,除害灭病;八是办公室负责与办公区住户及门市租赁户达成门前保洁协议,实现共建共享。

2、声环境治理。配合其他部门加强对机动车辆、商业经营活动、公共场所娱乐、房屋修建和室内装修等噪声污染的防治和查处。

(二)绿化工程。根据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全面完成绿化工程任务,重点抓好公共绿地建设和单位庭院(住宅区)绿化,做到布局合理,应绿尽绿。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干部职工为城区绿化捐一棵树的认捐植树活动,完成分配绿化任务。

(三)规范城乡居民行为工程。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积极倡导和谐文明新风,切实增强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觉规范行为、共建美好家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加强干部教育。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及市民行为规范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义务宣传、清扫保洁等实践活动,培养文明卫生意识,并将干部带头遵守规章规定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2、革除陋习,规范居民行为。各股室(队)要齐抓共管,全民动员,人人参与,从自身做起,从点滴规范,配合其他执法部门采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制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打造地洁路畅、文明有序、安宁和谐的城乡环境,培养城乡居民的法制意识、公德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提升文明素质。

(四)规范城乡建设秩序工程。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建设秩序的规范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促进城乡建设秩序明显好转、市容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城市意识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按照县爱卫办安排,为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定人、定岗、定区域原则。实行每周一次大扫除制度和环境卫生月检查评比制度,年终评选出卫生先进股室和文明职工。对措施不力、责任区环境卫生状况差的,实行问责,并通报批评。 总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扎实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切实改善县区城乡环境,提升淳化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淳化县文体广电局 2016年2月26日

第18篇:某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xx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集中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提升村民居住环境,从根本上治理xx村的“脏、乱、差”问题,促使我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民生活素质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步伐。现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因村制宜、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着力改善民生、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治理村内“脏、乱、差”现象,改善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村庄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1 Z; f1 D: l- n+

二、主要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提高村民卫生意识。

针对目前我村村内环境卫生状况不理想、群众卫生意识不强、环境卫生设施落后等现象,以围绕治理村庄“五乱一少”和彻底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为工作重点,将整治村内环境卫生作为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掀起全村环境卫生宣传月活动。具体做法有:

1、在村委会宣传栏张贴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条幅;

2、向群众发放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

3、以公告形式张贴《致xx村广大村民的一封公开信》,宣传环境卫生和健康方面的

1 知识。

(二)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职责明确

1、为更好的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xx村结合村庄实际,成立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村两委办公室

2、明确职责,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村环境卫生,垃圾清运,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支部书记是落实环境卫生整治的责任人。村干部是具体措施落实的执行者。

(三)扎实开展工作,力促环境大有改观。

1、经过实地的考察,考虑到xx村的实际情况,确定我村本次环境卫生整治重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彻底清除村内卫生死角;

(2)修补村内破损路面,特别是坑洼处;

(3)加强道路两侧植被管理,做好杂物、垃圾的清理工作; (4)落实环境卫生、绿化管护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治久治;

(5)配合做好环境整治其他方面的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对村内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清运;

(2)设保洁员一名,负责对村庄范围内的公共场所、道路实行12小时保洁,做好垃圾清理工作;

2 (3)对村内主干道每天进行检查、查看,及时清理道路两旁的杂物、垃圾。

三、工作安排

结合村情实际,xx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成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召开村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全面动员,全村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上下联动,协力同心,形成决战决胜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推进阶段(7月21日——8月10日)。对本村所辖范围内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彻底调查摸底,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整改到位,使全村环境得到有效的改观;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8月11日——9月30日)。按照xx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全面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力量开展环境卫生、主要出入口等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完成治理任务;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年底)。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整治效果,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我们相信,经过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xx村人居环境一定会得到明显改善,村民环保意识会得到显著提高。洁净、卫生、绿化、美化的xx村将成为xx的一个新亮点。

xxxx村村委会

第19篇:办事处驻地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区城市化进程,调动各方力量综合治理脏、乱、差,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依照市政府(河政办发[2005]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整治办事处驻地环境,整治村(居)环境,整治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两侧的环境。通过整治,达到全区环境面貌的整洁、卫生、美化、亮化、绿化的目的。

二、整治的范围

傅庄、册山、高都、罗西、汤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三、整治的重点任务与要求

(一)傅庄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老206国道、江付路两侧。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路面进行改造建设;

(2)道路两侧铺装人行道板,排水沟进行配套建设;

(3)道路两侧沿街破旧楼房按规划进行逐步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

(4)道路两侧绿化,路两侧安装较高标准的路灯;

(5)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影响市容的破旧房屋、残墙断壁。

(6)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物品及各类垃圾。

(7)规范道路两侧的各类广告。

(二)册山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江福路,河册路,南大路。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江福路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驻地区域道路两侧铺装彩板人行道,两侧敷设排水管沟;

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房按规划进行逐步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

③道路两侧绿化;

④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河时建筑;

⑤清理整顿驻地区域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时清除各类垃圾;

⑥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

⑦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

(2)河册路的整治任务及要求:

①对所辖区域坏损的路面进行修建;

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按规划逐步进行改造建设或全部粉刷;

③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河时建筑;

④驻地区域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各类垃圾;

⑤规范驻地区域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

(3)南大路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②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

(三)高都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程沈路,河册路,南大路。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程沈路的整治任务及要求:

①驻地区域铺设彩板人行道,路两侧敷设排水管沟;

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沿街旧楼按规划进行改造建设或粉刷;

③道路两侧按规划设计进行绿化;

④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河时建筑;

⑤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堆积物品及各类垃圾;

⑥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

⑦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

⑧清理整顿各类车辆的乱停乱放。

(2)河册路两侧的整治任务及要求:

①道路两侧绿化;

②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河时建筑;

③清理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堆积物品及各类垃圾;

④清理整顿各类车辆的乱停乱放。

(3)南大路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河时建筑;

②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

(四)罗西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湖北路,俄黄路,化武路。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湖北路的整治任务:

①对所辖区域的坏损路面改造修建;

②驻地区域道路两侧铺设彩色人行道板,敷设排水管道;

③道路两侧绿化、驻地区域亮化;

④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

⑤清理驻地区域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及各类垃圾;

⑥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标牌;

⑦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箱(池)。

(2)俄黄路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对所辖区域所有坏损路面改造修建;

②道路两侧绿化;

③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

④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

(3)化武路整治的任务要求:

①改造修建现有路面;

②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

③清理道路两侧各类垃圾。

(五)汤庄街道办事处

1、整治的重点:老206国道两侧、樱花路。

2、整治的任务要求:

(1)驻地区域老206国道两侧的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要求:

第20篇:2020年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2020年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X镇X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改善我镇生态环境,提升全镇居民宜居环境和生活品质。

根据《X县X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的通知》文件要求。

以“清洁村庄、生态宜居”为主题,在全镇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X县X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工作部署,坚持以“政府主导、村居配合、群众参与、突出重点、以奖代补、创新机制、确保长效”的工作机制,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垃圾污水治理为突破口,聚焦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

深入实施“五提升”(提升环境卫生、提升村容村貌、提升园林绿化、提升环卫设施、提升居住环境)、“四改四化”(改房、改水、改厕、改路和建筑特色化、村庄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治理”(治理脏、乱、差)专项行动。

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以XX路两侧的农村环境整治,及新镇区容貌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现新镇区公共环境洁净,村庄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完善各村(居)环境监督与管理制度和机制,不断提升全镇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X。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

一是加强水源地保护设施监管维护。加强巡查频次,确保设置的界桩、标志牌、警示牌等警示标志无损坏现象。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重视,引导群众自觉规范生产、生活行为,自觉投入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中。

三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物,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确保农村饮用水不受污染,全面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水利站

环村办

相关村村干部

(二)抓好群众教育宣传,建立长效机制

各村(居)要加强宣传动员,利用各种会议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建立两劳用工制度、张贴标语等方式,广泛动员群众积极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各村(居)各组要召开会议,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并与农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要求村民自行做好房前屋后垃圾清理和破旧危房、废弃畜禽圈舍、秸秆清理等日常工作,引导群众自觉投入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管理中来,增强全民卫生意识、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切实形成人人自觉参与镇区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局面。

各村(居)要制定重点治理区域和整治标准,实行目标到村、整治到户、任务到人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卫生保洁与垃圾清运、卫生设施维护、人员管理考核等制度,确保整治一片、提升一片、规范一片、长效管理一片,全面推进X镇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治理。

责任领导:各包村领导

责任单位:各包村站所

各村(居)

(三)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

各村(居)要严格执行村庄规划,严禁投资非保留村庄点,

xx村定为环境整治示范村,其它村每个村上报一个环境整治示范小组(具体任务见附件X)。

镇党委政府将加大对示范村和示范队的投入,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示范点创建工作,补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用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动员村民投资、投劳,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以结对帮扶的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以点带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培育创建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村庄规划整治、改造设计、加大生态绿化入手,以旧房外观整治、环境卫生治理为抓手,使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打造出一批房屋美观、环境整洁、配套完善、生态宜居的新村庄。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环村办

项目办

各村(居))

(四)抓好村(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各村(居)要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按照整治工作目标要求全面推进辖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X.推进绿地建设。全面开展镇区绿化工作,对镇区公共绿化带及裸露地面的平整清理,消除斑秃现象,对镇区各道路损坏下水井盖和路面排水口进行全面排查、维修、更换,选取重点道路、重要地段实施景观亮化,提高亮化水平。(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环村办

自然资源站)

X.提高新镇区道路保洁水平。加大新镇区道路清扫力度,在醒目地段设立标识指示牌,镇区垃圾清运彻底(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环村办)。

X.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水利方面整治。结合X镇河长制明确各行政村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消除沿河道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污水排放、河道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改善河道环境面貌。(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水利站

各村)

X.实施主干道路整治。对X国道、下沙路、下庙中心路及村(居)中心道路沿线两侧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草堆、粪堆、煤场,乱搭乱建的围栏进行彻底清理,做到在视线内无垃圾、无堆积物。对有条件的区域设置林带的地段规划建设宽幅林带,改善道路沿线环境卫生。(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环村办

自然资源站

各村)

X.开展各村秸秆禁烧整治。重点监控西线高速公路沿线、X国道沿线、下沙路两侧、农田沟渠,确保不见火、不冒烟、不见黑斑。重点监控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

X个易焚烧秸秆的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收费站、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林木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全天候对各村进行秸秆禁烧巡查,设置秸秆禁烧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值班人员做好X小时无缝隙值班,发现着火点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村队并及时组织灭火。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群防群治,对重点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

各包村干部

各村干部)

X.生态绿化提升人居环境整治质量。各村(居)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有林地段,定期开展拉网式环境卫生排查,对各村(居)需整治林带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抓好林木管护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完成辖区内林带垃圾、杂草清理和林木修枝抚育工作。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查,发现毁坏树木的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在森林防火管护期内,严格按要求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对存在火灾隐患要及时处理。注重宣传引导,采取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切实组织好春季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站

各村(居))

X.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要求辖区内养殖户要做好养殖场周边环境、养殖场场内的卫生工作。对禽畜排泄物进行无害化或者建设储粪池处理;养殖场内的粪便及时清理,防止空气中的致病菌类增加并随气流扩散;对于饲草料、农用生产器械等不得随意乱放、更不得堆放在公共场所,要有序、干净放置于养殖场内。对于辖区内的养殖户,不得私自屠宰畜禽,更不得将污物、下水等污染物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

各包村干部

各村干部)

(五)抓好农村水冲式户厕改造工作

根据全县村庄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X镇行政村实际,X年我镇农村水冲式厕所改造任务数X户(具体任务数量详见附件X)。各村对照改厕任务全面开展改厕摸底调查,按照“因地制宜、区域统筹、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原则,全面改建水冲式厕所,科学选择污水处理模式,有条件的村建立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系统。大力加强全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达标排放。(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

各村)

(六)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的《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排,X年全镇完成现有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各村(居)将现有存量危房全额纳入我镇X年改造计划(具体任务详见附件X)早动员、早准备、早实施,保质保量完成所有改造任务,确保困难群体有安全住房。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民生服务中心

各村)

(七)将环境整治与乡风文明相结合,提高思想认识,改善生活环境

把实施环境育人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围绕环境育人加强乡风文明建设,要在两方面着力:一方面以“文明一条街”建设、“美在农家”活动为载体和突破口,动员广大农民群众投身“三治理”活动,自觉为创造优美净的农村人居环境出力。另一方面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村容整洁,倡导村民与破坏生活环境行为作斗争,相互监督,相互教育,长期坚持。(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文化站

各村、居)

(八)持续做好煤炭集中区环境卫生工作

加强园区内卫生整治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实现园区内主干道路沿线两侧无生活垃圾,无乱丢乱弃乱倒及堆积的现象;道路干净整洁,无堆积煤灰,从根本上制止车辆扬尘的现象;绿化带及道路边坡整齐,无杂草,绿化树木整齐;园区内所有垃圾池无长期积累、无死角垃圾、无长年遗留垃圾。进一步改善集中区环境卫生面貌,扬尘管控逐步规范,切实整治集中区环境卫生,促进集中区企业正常生产和经济良好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

(九)创建文明楼院和卫生文明乡镇

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楼院、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商户等文明系列评选活动,通过创评活动,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清洁卫生活动。(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文化站

卫计办各村干部

各包村干部)

三、责任分工

为确保X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X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由

担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作。(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X)。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罚。

要把督查考核和兑现奖惩作为落实各项措施的有力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镇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加大对各村(居)落实本方案工作要求和措施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落实;采取定期督查和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对各村(居)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评比,并健全完善月通报制度和年度考核奖罚制度,严格考核,兑现奖罚。

各村(居)也要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定期对村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与镇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的沟通衔接工作,确保反馈的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二)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镇党委、政府,第一责任人是镇党委书记、镇长,直接责任人是分管负责人和各包村领导。

各村(居)要明确职责,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农户“门前五包”、农村保洁员考核与动态选配、乡村垃圾定期清运、村两委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制、各包村领导、包村站所负责制等各项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督查考评力度,要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督查,各包村站所每月至少督查指导X次,每月至少召开X次环境卫生保洁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要在强化平时督查的同时,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各村(居)限期整改;对具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镇党委、政府研究。

(三)严格考核,实施奖补措施。

考核设一、二、三等奖,年度考核第X名的村(居)为一等奖,考核第X名的为二等奖,考核第X-X名的为三等奖。按照X县人居环境整治“五清一绿一改”的目标要求,对达到目标要求的村庄授予“洁净村庄”称

(四)坚持依规依纪,加大问责力度。

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要联合镇农经站加大对全镇农村环境卫生专项保洁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与审计,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要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在镇级月督查评比中连续X次排名末位的,村书记要向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从严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