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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十年财务造假门[定稿]

发布时间:2020-03-03 09:43: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四川长虹十年财务造假门

公司简介: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1988年经绵阳市人民政府[绵府发(1988)33号]批准进行股份制企业改革试点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同年原人民银行绵阳市分行[绵人行金(1988)字第47号]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个人股股票。1993年本公司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后,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54号]批准本公司继续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试点。1994年3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4)7号]批准,本公司的社会公众股4,997.37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截止2005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贰拾壹亿陆仟肆佰贰拾壹万元;注册地是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法定代表人是赵勇;经营范围是:视屏产品、视听产品、空调产品、电池系列产品、网络产品、激光读写系列产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备、摄录一体机、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安防技术产品、机械产品、数码相机、通讯及计算机产品的制造销售,公路运输,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及零配件的维修、销售,电子商务、设备租赁业务,高科技风险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屋租赁。1992年本公司在全国同行业中首家突破彩电生产百万台大关。1995年8月,第50届国际统计大会授予本公司“中国最大彩电生产基地”和“中国彩电大王”殊荣;龙头产品“长虹”牌系列彩电荣获国家权威机构对电视机颁发的所有荣誉。1996年,本公司进入全国300家重点扶持企业之列,同年,长虹技术中心被列为国家级重点技术中心。1997年4月9日,长虹品牌荣获“驰名商标证书”。1997年8月,国家经贸委确定本公司为全国六家技术创新试点企业之一。1999年3月8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换发了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统一编号为QN-98001M。本公司目前正在努力打造世界级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已在海外设立多家办事处,产品辐射东南亚、欧洲、北美、非洲、中东等地区。 经营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家具、厨柜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电子商务;软件开发、销售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上述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 四川长虹十年财务迷踪

2010-02-25 01:51:55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上海) 跟贴 63 条 手机看新闻

老牌家电龙头四川长虹(600839.SH)遭到多位知情人士举报长达十年的财务问题,近日已经引起四川证监局、国税、经侦等部门的关注。2月22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相关几个部门了解到,该举报分别已于春节前和2月20日正式受理,但目前尚未进展到进驻公司展开调查的程度。

事实上,有关四川长虹违规的举报从1998年持续至今。某相关部门人士透露,甚至有一位举报人搜集证据的时间长达13年,收到的距今时间最久的证据为1997年。 举报材料称,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巨大。根据举报材料汇总统计,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约为50亿元。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认为,虽然事件本身距今已经十年,但是因为这一情况一直未被揭露出来,此次调查仍有现实意义。如果相关层面最终认定四川长虹十年前的财务确实存在问题,那么此后1999年、2009年先后两次进行的总额度达47.5亿元的再融资均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不实数据进入总资产,此后历年的财务报表也均存在虚假,投资者在1998年后据公司披露数据进行的买与卖均是在虚假的前提下做出,权益已经遭到损害,可以据此对上市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据中国证监会相关人士介绍,对于上市公司未揭露出来的重大证券市场违规行为,距离现在时间长短并不是最关键的因素,恶劣程度及对市场的危害才是追究的重要因素。

承兑汇票疑云

从1992年起就要求旗下经销商不得以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的四川长虹,为何财务报表中却有巨额的商业承兑汇票?尽管没有确凿证据,但是经济学家郎咸平及民间财务专家申草均在2005年对其提出过质疑,认为其中藏污纳垢,经不住调查,但长虹方面一直否认上述质疑。

有关巨额商业承兑汇票的疑云却未就此消散。在本次举报到相关部门的案头材料中,有关这一问题的举报又一次赫然在列。该材料称,1998年四川长虹的财务报表显示,该年度应收商业承兑汇票71份,共计22.5亿元,均为四川长虹作假的结果。

本报记者多方了解,联系到了原四川长虹销售服务处湖南管委会主任(上世纪90年代称谓,相当于湖南销售负责人)范德均,他回忆:“1999年元月初,四川长虹计划通过当时的近30个管委会中几个大的代理商通过虚假提货和虚假财务记账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他还告诉记者:“此后不久,四川长虹销售部以电传(销售部内部文件)的方式要求我迅速与当时管辖的两家代理商长沙泰阳商城和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让这两家代理商在其财务上虚假地证明从长虹公司购进了1.5亿元的长虹电子产品,但实际上这两家代理商并没有付长虹公司一分钱的货款。”

与此同时,在1998年四川长虹财务报表大额应收票据列示表中,以4.658亿元榜上有名的上海英达商业公司,其代理律师——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陈雷也告诉记者,这部分商业承兑汇票(实际开具了3亿多)是上海英达商业公司应四川长虹要求开具,但是上海英达没有提过货,也没有销售和入库,也不是预付款,公司多次向四川长虹及董事长赵勇、总经理刘体斌讨要未果,也没有给出不予归还的解释。

“1998年底,我公司应长虹公司要求开具了3亿多商业承兑汇票,被告知仅用于四川长虹销售部门完成销售任务。我公司也从未收到过四川长虹有关这3亿多商业承兑汇票的增值税发票,四川长虹1998年年报上,有关上海英达商业公司的数据不实。”上海英达商业公司董事长黄建平在提供给税务部门的材料中如是自证清白。

上海市工商局徐汇分局档案室备案的损益及利润分配表中显示,上海英达商业公司1998年全年主营收入为1.776亿元。

此外,在四川长虹1998年的财务报表中,显示其对重庆百货(600729.SH)大楼1998年末的应收票据为6.658亿元。而在当年重庆百货自己的财务报表中,应付票据仅为9494万元。两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完全不相符。

对此,重庆百货董秘办工作人员在1月29日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提到:“1998年有关重百票据的数据以重庆百货年报为准,重百不清楚四川长虹数据的依据,也不对这一数据负责。”

除此之外,范德均认为在四川长虹1998年应收票据中至少还有两家不实。四川国贸有限公司和四川省阆中市家电有限公司分别以7.9405亿元和4.955亿元榜上有名。范德均认为:“这一数据肯定是造假的,1998年四川省销售回款明细和返利数据证明该年度四川省范围内还没有一家经营长虹电子产品过3亿元的单位。”

而以上合计20多亿的商业承兑汇票已经占了1998年四川长虹应收票据较大份额了。 在四川长虹历年应收票据长长的名单中,到底有何内幕,可能只有等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束后才能水落石出。

重复记录旺季销售收入?

除了通过巨额虚假商业承兑汇票虚增销售收入外,举报材料中还提到了1998年,四川长虹还存在重复记录销售旺季收入的行为,这部分的金额约为20亿元。

举报材料中称,四川长虹1997年会计年度是1997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但是四川长虹1997年度销售收入账务截止日期实际为1998年1月31日,将1998年1月1日到1月31日春节销售旺季近20亿的销售收入计算到了1997年度,这20亿彩电销售增值税发票的票面开票日期均为1997年12月31日。但是这部分销售收入在1998年度以变通的方式再度被计入年报。但是,具体是什么方式,该举报材料却未明言。

“四川长虹财务结算的彩电销售增值税发票中几乎找不到制票日期为1998年元月1日到1998年元月31日之间的。”范德均也证明。

范德均还提供了1997年四川长虹给旗下经销商让利的《返利统计表》,清楚地显示销售回款计算区间为1997年1月7日至1998年1月31日。 四川长虹1998年年度财务报表显示,会计年度为公历199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但据举报材料称,1998年长虹再次如法炮制,将1999年1月的部分旺季销售收入计入1998年年报。

范德均也提到了一个细节,1999年1月3日,四川长虹销售服务处通知全国各管委会1998年度的扎账日期为1999年1月10日。

而根据范提供的《98年年终返利及代理费操作办法》和湖南邵东工业品集团公司在国家某行政机关处备案的《长虹公司98返利及代理费结算表》显示,四川长虹1998年的会计年度截止至1999年1月10日。

对于举报材料中提到的四川长虹采用变通的方式将已经进入1997年的业绩再度计入1998年财报一事,范德均表示他也不清楚。但是据他所知,1998年,先是“济南罢售”、后是特大洪水和垄断国产彩管事件,受此影响,销售情况并不好。根据其掌握的销售数据显示,1998年2月1日到1998年6月30日,长虹的彩电销售收入不到30亿。但是,四川长虹1998年的半年报却显示,主营业务收入为51.6亿。“半年报的数据已经不对了。”范德均说。

范德均还告诉记者,除了销售数据外,1998年12月18日原长虹销售部部长何明芬(现任工会主席)曾通报:湖南管委会1998年彩电销售额2.56亿,完成原任务的31.2%,在全国32个管委会中排名16位;空调销售额795万,排名23位;VCD销售额507万,排名19位。根据有关材料推算,1998年长虹彩电全国销售额约为53亿,VCD和空调为7亿。但1998年报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16亿元。

此后相关部门对四川长虹税务问题产生质疑后,相关人士曾找到1998年为四川长虹做审计的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了解情况,其称,该会计师事务所当时是新换的,对于四川长虹历史不够了解,审计均在四川长虹提供票据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并未对其提供票据的偿付及真实性进行专门审核。据四川长虹年报披露,1998年2月8日撤换掉了此前合作的审计机构——四川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于这次撤换的原因,本报记者致电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四川会计师事务所已经不知所终,而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对这一说法则讳莫如深。

欺诈发行?

四川长虹作为一家国有上市公司,何必冒险虚增销售收入呢?

“直接动机就是为了获得1999年的配股资格。”范德均称,1999年四川长虹根本不具备配股资格。他说,扣除商业承兑汇票的22.5亿元,以及已经被计入1997年年报的20多亿元1月旺季销售额,四川长虹1998年度的主营业务利润不会超过21亿。

“如果1998年的财报数据确实如举报所说的不实,那么四川长虹1999年8月进行的17.49亿元配股和2009年9月发行的30亿元可转债融资均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虚假记载前提下的欺诈发行。”宋一欣指出。 举报材料中还提到,1998年度四川长虹还有多项损失未全额实际计入,也没有进行存货跌价、坏账计提会计处理。包括:1998年广告费支出超过3亿,长虹审计监察部曾对此进行内部审计,并对责任人易志明作出处罚。1998年长虹清理了历年商业库存机10万台,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截止1999年1月10日,1996年度高达数千万的银行承兑汇票被诈骗以及近1亿元呆死烂账机损失没有核销。1998年,因彩管收购决策失败还造成了约22亿元的损失。

范德均也认同上述举报的情况。

此后,根据财政部新规定,君和审字(2000)第1043号四川长虹审计报告调减1998年净利润2.56亿元。

但举报人认为,这次调减与长虹的真实业绩相去甚远。他减去上述实际损失后,计算长虹1998年的净利润应该为9.4亿,每股收益低于0.47元,净资产收益低于8.53%。并不符合1999年证监会要求的连续3年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0%的配股条件,由此,2009年9月发行30亿可转债的财务数据也不具备法律保障。

事实上,一个鲜为人知的细节是,早在2009年可转债发行前,四川长虹曾计划对微软中国进行定向增发融资。2007年6月15日,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承诺将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四川长虹定向增发的1500万股股份,认购价格为6.27元/股。但是此后,该定向增发却不了了之。据知情人士透露,微软中国之所以最终未实施这一项目,正是因为其法律事务代表偶然获知了部分四川长虹的销售黑洞,恐隐藏更大黑洞,便决定暂缓定向增发。对这一说法,微软中国人士不置可否,称“不便评论”。

“前面的虚假记载不解决,后面的每次融资,以及历年财务报表均是存在问题的。”宋一欣说,虚增销售收入做高主营收入,增加净利润,再以此为基础进行再融资,是中国证券市场欺骗投资者较为恶劣的手段,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这类手段在中国证券市场并不少见,但因为其隐蔽性,被发现的并不太多。建议监管层一旦发现,决不姑息,肃清市场不良行为,努力建设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2月8日下午,记者就商业承兑汇票造假和重复计算旺季销售收入等情况致电四川长虹董事会秘书谭明献,他告诉记者,长虹的财报没有造假,像长虹这样的公司也不可能造假,长虹欢迎媒体来监督。

当日,四川长虹现任总经理、1998年时期财务总监刘体斌则以正在开会为由婉拒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四川长虹是否清白,一切都有待相关部门的最终调查结果。

身陷“财务造假门”旋涡 长虹何以进退(1) 作者:梁幼丝 日期:2011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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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四川长虹“财务造假门”事件被披露之后,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也曾发表5500字的文章,把自己研究四川长虹案例的心得公之于众。郎咸平教授研究发现,四川长虹全面下滑,不是产品质量不好,不是售后服务不好,也不是品牌不行,是长虹管理层的决策

长虹前员工范德均披露四川长虹(600839,股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川长虹”)的“财务造假门”事件,引起社会沸沸扬扬的争论。就在人们难以辨别真假之时,3月10日,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欧阳泽华通过新闻发布会证实:“证监会正在对四川长虹进行现场核查。”

调查长虹

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欧阳泽华还表示:“证监会接到了指称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的举报信,根据当地证监局核查和发现的情况,将适时向公众披露。”

为了进一步了解“证监会正在对四川长虹进行现场核查”的情况,《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在3月11日中午时分,本想给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打电话,一是确认一下以上信息是否属实,二是了解一下目前此事态的进展情况和四川长虹对此事的态度,三是追问一些与举报案相关的问题。可是,当记者在11点15分接通刘海中的手机时,刘海中却说:“目前正在开会,不便多说。一切情况以四川长虹公告为准。”当在问清楚《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想了解的事情时,他并不回避,简单说道:“一句话说,四川长虹的公告,公正、完整”,其他情况“一切以公告为准。”

尽管记者没能如愿以偿,但是通过刘海中之口吻,我们却可以感受到四川长虹对目前现状的一种态度。从中,《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也感觉到,刘海中作为四川长虹的新闻发言人,或许是已经接到了无数个询问事态进展情况的电话。所以,刘海中的话语直截了当。

长虹“不得安宁”

这些日子,范德均让四川长虹“不得安宁”的同时,也让它的股价震荡不停,更让投资者心惊胆战。

先是2月25日,一篇《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 四川长虹十年财务迷踪》文章,引发轩然大波。文中披露了“四川长虹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的“事实”。它如同一枚重磅炸弹,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单就这篇文章的标题而言,就能吸引足够的“眼球”——长虹有“虚增销售收入”?且一瞒“十年”?

更重要的是,3月8日范德均还通过博客,公布了一些新的举报材料和证据,又为《四川长虹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 四川长虹十年财务迷踪》添加了“佐料”,并表示“未来还将公布更多的证据”。

看样子,范德均的重磅炸弹还不止一枚,连发炮弹还会让四川长虹一时半会儿得不到安宁。

2月25日当天,四川长虹股价下跌1.46%。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四川长虹股价跌宕起伏,到3月15日,四川长虹的收盘价为6.56元。就在2月25 日下午收盘后,四川长虹进行危机公关,向各相关新闻媒体发去题为《长虹公司新闻发言人刘海中正面回应“四川长虹虚增50亿销售收入”的不实报道》的“澄清说明”。

四川长虹“澄清说明”中如是说:“本公司历年财务报告中各会计事项的确认和处理均符合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历年披露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但是,范德均通过博客亮出的举报材料和证据,或多或少地会让投资者和广大股民对四川长虹产生一定的质疑。

其实,范德均这枚重磅炸弹的雏形早已成型,且由来已久。只是范德均在这个时间抛出后,震撼力显得更加强大,范德均也因此“一夜成名”。

人们不禁要问:“范德均何许人也?”,“范德均为何能有如此胆量、能耐和证据,来证实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

范德均其人

范德均,1967年出生,四川射洪县人。1988年,范德均从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后,被分配到成都一家名为“亚光”的公司工作。1990年,他离开成都到绵阳,加盟四川长虹公司,主要从事技术工作。从1992年开始,他由做技术工作转而从事销售工作。1997年10月,时年30岁的范德均担任长虹服务销售处湖南管委会主任一职。

上世纪90年代,范德均在长虹人的眼里,是一个挺聪明且“不安分”的人,在四川长虹小有名气。那时候,资源紧缺,卖电视是一个让年轻人非常羡慕的工作,据说范德均当时一年的收入竟然有五六万元。这种收入颇丰的日子,一直持续到1999年3月,范德均离开四川长虹服务销售处湖南管委会。

尽管范德均已经离开了四川长虹,但范德均在2000年2月才向四川长虹提交离职报告,当时未获得批准,可是没过多长时间,即在当年的3月28日,范德均以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4月11日被公安机关正式逮捕。

范德均在四川长虹期间,从一名技术人员转做销售工作,且在30岁的时候就能坐到长虹销售处湖南管委会主任这个位置,说明他是一个头脑灵活、对事业有追求的人。在外人看来,范德均还是具有一定能力的人。的确,若如报道中所说“某相关部门人士透露,甚至有一位举报人搜集证据的时间长达13年,搜到的距今时间最久的证据发生在1997年”是事实的话,若这位举报人正是指范德均,那么说明范德均是一位有心计、恒心和毅力的人。

这种心计和毅力,也使他掌握了不少有关长虹销售系统中的商业数字和财务内幕,甚至还有一些长虹财务“违规”之处的证据。同样是他的毅力

、恒心和不服气的劲头,也使得范德均一入狱,就开始了他的举报之路。

“轰炸”由点到面

这次,范德均说“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可谓一枚重磅炮弹。其实,在此之前,四川长虹遭受的局部“轰炸”不断。据了解,有关四川长虹违规的举报从1998年持续至今。

这次范德均之举,之所以能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极为重要的一点是,他借助了媒体,借助了互联网,发挥了网络传播快、传播面广的特点。

就在2月底,范德均通过媒体首次披露了四川长虹虚增收入50亿元的消息之后,四川长虹作为上市公司,也很快通过媒体发布澄清公告:“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该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随即,几大财经网站转载并刊发了说明内容。 “口水仗”此消彼长,你来我往。

事隔几日,范德均又通过新浪网和搜狐网的博客,发布了他向证监会举报四川长虹的“虚假财报报告和欺诈发行情况说明”,并在两个多小时内陆续公布了《范德均房改房产权证申请长虹官方复印批件》、《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建平的证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虚假财务报告的说明》(上篇和下篇)等有关内容和资料,以展示自己具有的证据。这也是范德均“开博”的真正目的——借助互联网形成社会力量,再次向四川长虹发起持久的“攻击”。

续写一个真实的故事

假若范德均的举报属实的话,那么四川长虹作为一家国有上市公司,何必要虚增销售收入?何必要冒这个险?

“一句话,都是钱闹的,都是股市闹的!”一位老股民在说起四川长虹“财务造假门”事件时感慨万千。号称“中国彩电大王”的四川长虹股价曾达到66元,是上海A股市场的龙头,是绝对绩优股。

这位股民在提起这段历史时,十分伤感地说:“四川长虹可是让我赔惨了。当时,我追高,买了不少四川长虹股票,可是过后不久,股价一路下跌,把我套得牢牢的,我越看心里越没底,最后看不到希望了,只好„割肉‟逃了。” 当他看到现在四川长虹的股价才6~7元时,还是十分庆幸自己当时的“割肉”举动。

的确如此,范德均也曾向媒体表示过,四川长虹作为一家国有上市公司当年虚增销售收入,“直接动机就是为了获得1999年的配股资格”。范德均称,1999年四川长虹根本不具备配股资格。他说,扣除商业承兑

汇票的22.5亿元,以及已经被计入1997年年报的20多亿元1月旺季销售额,四川长虹1998年度的主营业务利润不会超过21亿元。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认为,虽然事件本身距今已经10年,但是因为这一情况一直未被揭露出来,此次调查仍有现实意义。投资者在1998年后据公司披露数据进行的买与卖均是在虚假的前提下做出,权益已经遭到损害,可以据此对上市公司提出赔偿要求。据中国证监会相关人士介绍,对于上市公司未揭露出来的重大证券市场违规行为,距离现在时间长短并不是最关键的因素,恶劣程度及对市场的危害才是追究的重要因素。在四川长虹“财务造假门”事件被披露之后,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也曾发表5500字的文章,把自己研究四川长虹案例的心得公之于众。 郎咸平教授研究发现,四川长虹全面下滑,不是产品质量不好,不是售后服务不好,也不是品牌不行,是长虹管理层的决策失误和高层管理者的私心作祟。郎咸平教授在文章最后一段总结说:“四川长虹的案例给了我们这样一个启示:信托公司、基金公司利用中小股民的钱来吃空中小股民。他们形成了一个利益集团,运用新型的资金运作手法,打压股价,套取掠夺国有资产,当然也包括银行的债权。给国企的贷款,他们通过转移资产到子公司,然后再转移到一个不知名的公司,最后回流到这些国企老总的手中。” 郎咸平教授表示:“你们觉得整个过程像不像一部精心撰写的小说?你们不觉得我是在讲一个我自己虚构的故事吗?但非常不幸的是,这个故事是真实的。”

当然,四川长虹是否清白,一切都有待相关部门的最终调查结果。我们期待着还这个真实故事一个真正的“真实”,尽早有一个结局。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在两会召开前夕,国内家电业龙头企业之一长虹业绩造假被举报。昨天,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欧阳泽华代表监管部门首次对此事作出回应。同时,他还对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公司内幕交易,以及创业板公司监管等市场相关热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热点 1 长虹“造假门”已要求证监局核查

不久前,长虹前员工范德均举报长虹业绩造假,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此事被媒体称为四川长虹“造假门”。

昨天,监管层首次对此事进行了公开表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欧阳泽华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就有关举报指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等问题,“两会前监管部门收到实名举报,并要求监管局到现场核查,目前核查正在进行中,证监会将会根据核查情况和监管要求,适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情况”。

热点 2 上市公司治理现存三大方面难题

欧阳泽华表示,目前上市公司的治理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首先是公司独立性问题,根源在于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行为不受制衡;其次是“三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运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他们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第三,是内控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主要表现在,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之间的制衡存在问题。就目前来看,内部董事比较强势,而外部董事发挥的作用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热点3 创业板后续政策 再融资办法正拟订

自创业板首批公司去年10月30日上市以来,截止到目前,创业板公司的规模已经有60家左右。欧阳泽华昨天表示,创业板再融资办法正在拟订当中,适当的时候就会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另外,上市部也已成立了专门部门监管创业板公司。他表示,创业板开板才几个月,大家对创业板应该“风物长宜放眼量”。

此外,对于目前创业板和中小板超募资金如何管理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昨天也表示,超募资金也是募集资金的一部分,因此,不能任上市公司胡乱投资。他强调,超募资金使用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在超募现象逐渐显现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储架发行和存量发行等创新发行方式解决超募问题。

热点4 退市改革 主板退市改革更艰

退市改革涵盖主板和创业板两个方面。欧阳泽华说,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曾提出要“积极推进主板退市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创业板退市机制”。其中,创业板方面,由于相对主板较少有历史遗留问题,“在这样一张白纸上能够构思我们新的退市制度安排,也有我们新的空间和时间。前不久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提出要快速退市、直接退市、严格监管借壳上市,实际上已经勾勒出主要的思路”。

“相比之下,主板退市改革的任务则更加艰巨。”欧阳泽华说,证监会正在就完善主板退市制度推进四项工作:一是近期围绕主板市场退市制度,已组织交易所等有关方面进行研究,按照优胜劣汰法则完善退市制度安排;二是大量退市工作需要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要建立和完善退市后维稳相关制度;三是要加强对会计师审慎执业的要求,强调从财务信息真实性角度,打击、防止上市公司联手会计师操纵利润规避退市的行为;四是要继续完善现有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热点5 内幕交易 拟用四种手段严打

内幕交易在上市公司当中一直是屡见不鲜。欧阳泽华透露,证监会将通过推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四方面手段,严厉打击包括借壳上市在内的并购重组活动内幕交易问题。

首先,在现有监管经验基础上,完善现有监管制度安排;其次,在纪检委、监察部的支持配合下,在上市公司推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有序扩大登记范围,使内幕信息从形成、传递到扩散的每个节点都能明确责任;第三,利用现有的上市公司规范平台,通过和国资委等部门组织的监管平台一道,共同防范内幕交易;第四,利用现有交易所、监管局监管机制,对内幕交易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形成内幕交易威慑力。

欧阳泽华说,对内幕交易的打击是全球性难题,美国、香港也是屡打不绝。为此,他曾在上一届人大会议上提出建议,对内幕交易的举证责任实行倒置,即由现行的控方举证改革为辩方举证,从而增强对内幕交易的打击效果。“立法机关对此非常重视,已经组织了多场调研,但还没有形成司法解释,尚处于在途阶段。希望这个建议一旦成形,将改变内幕交易监管困难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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