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云南公路养护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23:45:3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云南省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的养护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特点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活动。

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范围包括土建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机电通信工程等。

第三条

养护工程质量监督的目的是及时了解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的管理、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养护过程中的工作状况,发现并督促整改养护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问题、质量缺陷或隐患,防止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的质量监督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并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公路特大桥、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的大修养护

- 1量监督管理负责人。监督人员要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监督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保证监督检查结果的真实、客观,维护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

第九条

为明确各方质量责任,保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的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的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应参照《关于建立云南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责任人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质量责任人档案,并按要求进行归档管理。

第二章 监督申请及受理

第十条

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管理单位应在养护方案和预算审批达后,按管理权限,及时向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养护工程的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一条

养护工程管理单位办理养护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包括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及地点、养护工程的管理单位、联系方式、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申请等;

(二)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三)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件;

(四)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项目从业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五)交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 3项质保措施的有效性及质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

第十五条

养护施工工艺检查的基本内容为:关键部位、重要工序施工工艺的可靠性和执行规范情况,质量通病的治理方法和措施。

第十六条

养护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的基本内容为:养护工程主要所用原材料质量、养护工程实体质量的控制和工程外观质量。

第十七条

养护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分为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巡查三种方式。

综合检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通过采取询问了解、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进行抽样试验检测、检查施工工艺和成品、半成品外观质量相结合的方式,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专项检查是为深入掌握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质量状况,以及工地试验室的能力认定和为调查质量举报所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检查。

采取巡视工地的方式检查施工工艺、工程成品、半成品外观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必要时对指定的部位进行抽样试验检测。

第十八条

公路路面中修及小修养护工程的养护工程质量及使用状况由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每年按一定比例随机进行至少一次的抽检监督。检查表附后(附表14)。

- 5分。聘请专家或检测单位时,监督负责人要事先提出使用计划,报其所在监督单位审批。检查结束后要按附表11和附表12要求对专家和检测单位配合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与监督检查资料一起交监督管理科归档。

第二十四条

为进一步规范监督人员的监督工作行为,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计划性,避免出现抽查指标、抽查频率过多或过少的极端偏差,维护监督检查的代表性,每次项目综合检查前,监督人员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确定检查时间、参加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明确抽查标段数量、检查内容、抽查指标和检查重点等,形成书面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于实体工程质量的抽查频率,可根据附表三的要求确定,如有较大出入时应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中说明。

第二十五条

工地试验室作为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指导和检验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作用,监督人员应结合养护工程的实际,参照《云南省交通厅关于对质监站办理重点公路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的批复》及《关于办理云南省重点公路工程项目工地临时试验室相关事宜的通知》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养护施工单位的工地临时试验室应满足控制养护工程质量检测的基本要求,临时试验室考核后对其是否具备条件、是否允许其开展工作和可以开展的试验项目出具明确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将其它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好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及时向养护管理

- 7工程项目、标段、施工单位名称、桩号、工程部位等。参加监督检查的人员应对本人的检查内容形成相应的资料,必要时可同时收集养护管理、监理、施工单位的相关资料;本人形成的检查资料应真实准确的反映检查结果并签字确认,监督检查人员应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监督负责人对项目检查结论进行审核签认,并负责。

第三十二条

监督人员应建立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台帐(见附表4),做好监督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检查数据的整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掌握受监督项目的质量动态,合理使用各类评价指标。按附表10对实测数据进行整理汇总,统计各抽查项目单项检查合格率,并列入现场通报报告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意见中。

第三十三条

养护工程完工后,监督人员应及时完成养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报告,养护实施过程中日常的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应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中予以记录。同时,养护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监督机构对养护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

养护工程 项目质量监督检查主要资采用以下统一表格:

(一)质量管理行为检查内容(附表1);

(二)施工工艺检查要点(附表2);

(三)工程 质量检查内容(附表3);

(四)监督检查工作台帐(附表4);

(五)监督检查资料目录(附表5);

- 9未经质量鉴定或质量鉴定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质监机构对质量鉴定结果负责。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贵州省高等级公路养护监督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云南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全文)

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办法

四川省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村级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车管理办法

云南公路养护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云南公路养护工程监督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