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支部、党小组、党员服务承诺管理办法
一、承诺内容
1、社区党支部围绕办党委全年中心工作、“四有一化”建设任务、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民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
2、社区党小组围绕党支部全年工作任务、加强党员教育、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做出承诺。
3、社区党员围绕服务居民群众、改善社区环境、维护社区稳定、帮扶困难群众、发挥个人特长等方面作出承诺。
二、管理程序
1、科学“提”诺。每年年初,党支部、党小组根据工作职能,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承诺内容。党员承诺由党员每年初根据社区工作和个人特长,自愿提出初步承诺事项。
2、组织“审”诺。上级党组织根据党支部、党小组提出的承诺内容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填写《公开承诺登记表》,交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党小组根据党员提出的承诺,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进行审查,力求承诺内容选得准、定得实。
3、公开“示”诺。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承诺内容确定后,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 1
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4、认真“践”诺。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根据承诺事项的内容、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按照承诺的时间要求,以实际行动兑现承诺,确保承诺内容落实到位。半年和年终要进行认真总结,找出不足,积累经验。
5、扎实“督”诺。上级党委每半年对党支部承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党支部每季度对党小组承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党小组每月对党员承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前阶段的承诺内容落实情况进行初评。
6、民主“评”诺。每年年终,党支部召开党员干部和群众等各方面代表参加的承诺评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公开承诺落实情况进行评议。党支部、党小组评议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党员评议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对承诺情况进行百分制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满意(优秀)、70—90分的为基本满意(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满意(不合格)。评议结果作为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评优、奖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