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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法制讲演稿

发布时间:2020-03-03 08:39: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法制讲演稿

高一(5)班

黄金坚

今天我在这给大家讲解一下在你身边发生的几个法律问题:

1、未成年人吸烟严重程度上升 再也不容漠视

街头巷尾,三三两两学生模样的孩子凑在一起,人手一支烟,喷云吐雾,这样的场景绝非鲜见。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及“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未成年人吸烟低龄化、吸烟严重程度上升的严峻态势再次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施行,其中确认对未成年人售烟行为违法。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举办的研讨会上,来自团中央权益部、专家、学者,以及立法、司法实务界人士认为,当前,未成年人吸烟的严峻局面不但没有得到控制,还出现了低龄化趋势。

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吸烟危害程度的漠视、以及监管等执法手段缺失,是导致未成年人吸烟严重程度上升的首要原因。

“一支尼古丁可以毒杀一只小白鼠,一盒尼古丁能够杀灭一头牛”吸烟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的危害不言而喻,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吸烟对未成年人心理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因为吸烟导致一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专案组检察官杨新娥,至今对曾经办理的一起因吸烟引发的犯罪案件记忆深刻——两名初中学生找低年级学生要烟抽,双方发生口角,厮打在一起。两初中生气不过,通过网络联系了七八个哥们儿,第二天在校门口堵住低年级同学,挥着棍棒一顿暴打,把其中一个学生的小手指都打断了,场面十分血腥。

“因吸烟、酗酒引发的未成年人盗窃、抢劫、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案件已不容忽视。”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当前来自家庭、社会对未成年人吸烟危害程度的认识还相当模糊。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刘鹏带来了一组调查数据:今年1至4月,在少年法庭调查的45起未成年人案件中,有吸烟史的34人,占75%。

在谈及吸烟的诱因时,很多孩子承认是因为看到同伴吸烟很帅气,尤其是女孩子抽烟被看作“有派”、“很酷”。有时玩伴在一起,不抽烟、喝酒,就觉得无所事事、很无聊。对于吸烟的费用来源,其中65%是父母给的零用钱,或者同学间相互买,还有一部分是“借”的。 “‘借’的背后其实就是靠强制、暴力等手段进行的抢劫、盗窃等不法行为。”

另外,在对29名家长进行的问卷调查中,11名家长对孩子吸烟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感觉“没什么”、“管不了”、“由他去吧”;另外48%的家长没注意到孩子吸烟。问及对孩子吸烟有无办法,家长多感到无奈,认为“没什么办法”、“说说得了”。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孩子买烟时都没受到什么阻碍。

造成未成年人吸烟问题严重的原因很多,如烟草广告诱惑、不良影视镜头影响等,但实际上绝大多数未成年人所吸香烟是自己购买的,长期从亲友处获得的很少。可见,从烟草来源入手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吸烟是立法的首要关注点。

我国1999年6月通过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首次通过国家立法明确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但由于没有规定对这种违法行为是否应当处罚以及怎样处罚,导致该法颁布施行后没有实现立法目的,未成年人照样可以轻松购买到香烟。”

2006年12月29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之盾更坚。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同时规定违反上述情形者,“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不向未成年人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是使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的根本。然而在生活中,小商小贩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司空见惯,鲜见要求买烟者出示身份证件,尤其小摊位上,向未成年人禁售香烟的警示牌更是难觅踪影,未成年人买到香烟依然轻而易举。

世界很多国家对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规定了严格的罚则。在法国,禁止向16岁以下的儿童销售烟草产品的法案。烟草商一旦被发现向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卷烟,他们将会被罚款150欧元。;韩国政府禁止向青少年(19岁以下)售烟,否则将被罚款1000万韩元(折合人民币大约6.9万元)或入狱两年;意大利禁烟法规定,向16岁以下儿童出售香烟者处100万里拉罚款。

2、小孩子一句玩笑惹官司 终被处罚一万元

小孩子一句无恶意的玩笑话招来一场官司,最终被判付出万元的代价。可见法律并不认可“童言无忌”。

去年5月的一天,山东省章丘市某学校学生到镇医院例行体检。当轮到初二4班的女生佳佳透视时,医生看到屏幕上有阴影显示,这是由于佳佳的衣服上别了一个卡子造成的,医生再也没问什么。然而这一切却被站在一边的同学小虎看到了。

调皮的小虎大笑着告诉同学们,佳佳肚子里有个小孩,引起了佳佳一顿怒骂,事后也就没在意。然而从医院回到学校后,同学们都议论说佳佳怀孕了。仅一天的时间,谣言已遍及校园的每个角落。

佳佳终于忍受不了,把此事告诉了班主任范振华老师。范一再向同学们强调:那是一句开玩笑的话,不是真的,但并没有什么效果。

谣言飞进了佳佳所住的村子,佳佳的父亲找到学校要求严肃处理此事。然而,因为过几天学校就要放假收麦,校方决定把此事放一放。但随后谣言越传越走样,人们甚至纷纷猜测孩子的父亲是谁?有的说是她爷爷,有的说是她爸爸。

佳佳及其家人,人格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再次找到学校。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学校召开师生大会辟谣,而且对小虎也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但这一切都为时已晚,佳佳一家人生活在极度的痛苦之中。

佳佳的奶奶气得瘫在床上一病不起,佳佳父亲决定把小虎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学校由于没有及时有效地处理好此事,成为此案的第二被告。

老师们认为,学校已经辟了谣,谣言怎么传到社会上跟学校无关,社会上传播谣言的人才应该负主要责任。

去年12月10日,法院认定小虎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分割:学校里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拖延的行为,造成了对原告精神的进一步损害。法院判决,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5000元,其中校方承担5000元。两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今年4月5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应该让孩子们意识到,虽然你年龄小,但如果你说一些不负责任的话或者做一些不负责任的事,可能就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也会伤害到别人。

3、据《新浪网》2008年5月4日报道:四五名学生结伴到一废弃采石场的水塘边游玩,结果其中两名学生溺水身亡。两名死者落水后,其他的小孩因为惊吓不敢呼救,回家后也没敢声张。这是5月1日下午2时发生在福清市三山镇海瑶村的一幕惨剧,两死者尸体于次日上午7点浮出水面后才被发现。2名溺水身亡的学生分别是海瑶中心小学六年级的小高(13岁),以及海瑶中学初一年级的小林(16岁)。事发现场是一个100多平方米的水塘,多处的水很浅,但离塘边越远水越深,村民说,这里最深的地方连竹竿都探不到底。

另:据《搜狐网》2008年5月4日报道:昨天下午3点,复兴南路水澄花园边的城河公园内挤满了围观的人群,大家都在为一个落水的6岁男孩担心。出事地点在靠近水澄桥边的一段河堤,与钱塘江水域相连,河水大约深3米左右,两岸有不少被水淹没的石阶。据附近居民介绍,平时这里很少有人经过,倒是常有些民工子弟喜欢在那里捉螃蟹玩。出事前,落水男孩和两个小伙伴正在堤上玩耍,捉蟹时不慎跌入河里。这时,正遇上钱塘江向内河放水。一转眼的工夫,湍急的河水就把小男孩冲出了老远。有居民听到孩子的呼喊声,立刻赶到现场,并拨打了求救电话。钱塘江上游水坝的工作人员闻讯,立刻停止了排水。当全副武装的潜水员下水打捞时,早已不见孩子的踪影。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人人嘴里都在念着:“这么小的孩子,真可怜啊,但愿能活着救上来„„”下午5点05分,距男孩落水已经有两个多小时,落水男孩生还的可能越来越小。在潜水员的不懈努力下,小男孩终于被打捞上来,可经过多方抢救,幼小的生命还是凋谢了。夏季来临,未成年人的安全监护问题又将凸显,特别是民工子弟独自一人在家缺乏看管的问题,应引起家长的重视。

据《新浪网》2008年4月18日报道:去年7月21日,赵能、王卓、李成与刘平四名少年(未成年人,系化名)一起去东荆河游泳,刘平滑到深水处,赵能上前营救无果独自上岸,王卓、李成提出喊人施救遭赵能阻止。三名同伴离开事发地商定:隐瞒事实真相,不向任何人透露。事后,刘平之母找三人询问儿子下落,他们均按商定内容没有说出事实真相。直到次日中午,人们才在事发地将李成的遗体打捞上岸。刘家人以三名同伴隐瞒真相、未及时施救是导致刘平死亡的直接原因而告上法院。法院认为,刘的父母未能尽到监护义务,是造成儿子死亡的主要原因,邀约人赵能在刘平溺水后阻止其他同伴呼叫人施救,对刘平的死亡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民事责任。另两名同伴没有坚持叫人施救,存在过错。昨日,湖北省仙桃市法院判令三名同伴分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32789.80元。

目前学校教育对学生的教育还存在单一化的问题,教育方法、内容简单化,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对差生歧视、排挤、放弃教育,从而留下犯罪隐患。一部分人走出校门后不能升学而找不到就业门路,飘荡在社会上成为闲散人员。这些未成年人绝大多数人没有经济来源,在“哥们儿”的拉拢、胁迫、教唆下去偷、去抢,逐渐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创造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良好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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