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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审核(河南)

发布时间:2020-03-03 09:52: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审核

办理机构: 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传媒机构与电视剧管理处 联系人: 时 伟

受理地址: 郑州市纬一路2号广播大厦

联系电话: 0371-65888805 办理程序:

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规定》的书面材料,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广电总局审批。符合条件的,广电总局予以颁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60个工作日

1、符合广电总局确定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总体规划和布局;

2、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3、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设备、场所及必要的专业人员;

4、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5、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信誉、技术能力和网络资源;

6、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7、有可行的节目监控方案;

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业务类别(自办节目、转播、集成等)、播出标识(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专用标识)、传播方式(频道播出、点播、下载定制、轮播、数据广播等)、传输网络、传播载体、传播范围、接收终端、节目类别、集成内容等;

(2)《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表;

(3)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内容规划、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4)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5)人员、设备、场所的证明资料;

(6)申办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与开展业务有关的证明(网站注册文件、广播电台、

1 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材料明细:

电视台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文件等);

(7)公司章程、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申请人为企业的)

不收费 收费情况:

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上海市)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资质证明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修订)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申报程序 根据 ...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9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审核(河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审核(河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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