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________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能够合作愉快,以及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结为战略合作伙伴,解决企业的宣传专业化需求,特签定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可将乙方在组织结构上编制为其企划宣传部,在配合甲方工作中,乙方均以甲方划设计部或企划顾问的名义参与工作。
二、乙方所有成员均可为甲方工作,具体可由乙方按照需要自行调配。
三、乙方负责甲方企业形象广告和产品形象广告的设计工作,保证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设计事务,并保证其设计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乙方积极主动维护甲方公司的品牌形象推广工作。
四、甲方给乙方设计的工作量为:每月最多不超过_ _个标准P(1页纯平面图为1个标准P,特殊性质设计不在此例,比如标志设计)。如果超出最多工作量,所超出的工作量费用按实另计。
五、甲乙双方合作的年服务费用为 元,签定本合同之后,甲方第一季度汇款年服务费用为 元,每季度1号前汇款。制作费用按月现金结算。每月__ __日前甲方必须结算上月费用给乙方。在签定此合同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元费用为物料制作流动金,月底进行结算清除。(此费用在当地城市以最优价格为合作基础)。
六、逢节假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出可实施的宣传设计需求或乙方自行提出可行方案(乙方有义务提供当地最优质的媒体资源)。
七、若因乙方原因其设计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
八、在合作期内,乙方为甲方设计的作品,在甲方付清相应服务费用后,其知识产权即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将其转让甲方之外任何第三方作为商业用途。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合同期满后乙方将全部电子文件及相关甲方资料移交甲方。
九、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派的非甲方公司的广告设计事务。
十、单次合作周期最短不少于六个月,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此次合作的期限为: ___年__ __月___ _日到 _年_ 月__ 日。
十
一、乙方必须每季度为甲方策划2次以上的对外宣传活动进行甲方的品牌推广,包括店内和店外的营销推广,做到甲方品牌知名度的在一定区域内的最大推广效果。
十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共同讨论出适合的方案后,由乙方指导,甲方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的方案进行执行,并将效果实时反映给乙方,总结下次活动的营销重点与目的。
十
三、双方因不可抗拒力(如地震、台风、战争)而使本协义终止,不在违约范围内。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