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作打造樟树市医药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
框架协议
甲方:中国医药保健品交易中心
乙方:樟树市民营企业局
丙方: 樟树市卓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为了响应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号召,加强政府、企业、服务机构的协作,促进樟树市优势产业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中国医药保健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樟树市民营企业局(以下简称乙方) 与樟树市卓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就共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1、加强政府、企业、服务机构的协作,实现服务机构与企业健康成长、发展的“多赢”。
2、加强创业,促进小微企业快速成长。
3、实现适应医药行业发展需求的信息及人才服务、技术服务、科研成果转化等全方位一体化链接。
二、三方责任和义务
合作三方利用各自优势,合作打造樟树市医药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具体协作内容:
1、甲方负责提供中国医药保健品交易中心 150000m²场地与乙方、丙方共同打造樟树市医药小企业孵化基地,并提供相关办公配套硬件设施(服务场地100-200平米,具体另行商议);甲方承诺为入驻孵化基地内企
业提供场地租赁优惠,优惠折扣为;
2、乙方负责协调企业与政府各办事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基地内企业开通办理三证等行政事务绿色通道及其他政策支持;为基地内企业争取工商行政收费及税收减免。
3、丙方免费为基地内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丙方负责项目的具体运营,并优先为基地内企业提供办证代理、验资、审计、评估、体系认证、专利申请等一条龙服务;丙方积极协调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关系,为基地内企业争取各项优惠政策。
三、合作时间
项目初步合作时间为5年,即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
四、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甲乙丙三方达成的协议,如发生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经三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中国医药保健品交易中心代表人签字:
乙方:樟树市民营企业局代表人签字:
丙方:樟树市卓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