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
:
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
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对照《广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界定标准》,你单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请你单位
如实填报《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并在接
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以下附件内容报我局。
附件:(相关表格可在广东消防网上下载)
1.《广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
2.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
3.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材料(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
理人基本情况,建筑、场所的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未见复印件,
生产、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主要建筑的消防基本情况,装置消
防队及其装备情况,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证书复印件,灭火和
应急疏散预案,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查情况);
4.单位总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
5.其他有关资料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
被通知单位人员(签名)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通知单位,一份消防机构存档)
《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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