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教发„2011‟207号
永靖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全县教职工广播体操比赛的通知
各中学、学区、直属小学、幼儿园:
为了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计划的实施,为学生做好操起到示范作用,丰富教职工课余生活,缓解工作压力,鼓励教职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身心健康,展示良好的精神面貌,增强教职工的团队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根据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一课两操一活动”的紧急通知》(永教发„2011‟194号)的精神,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县教职工广播体操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展我团队风貌,扬我团队精神。
二、比赛时间
2011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
刘家峡中学操场。
四、比赛代表队
(一)小学组
小学组共22支代表队:川北小学、川南小学、四局小学、刘
镇学区、太极学区、岘塬学区、三塬学区、杨塔学区、王台学区、
红泉学区、小岭学区、川城学区、新寺学区、坪沟学区、西河学区、
盐镇学区、三条岘学区、陈井学区、徐顶学区、关山学区、红花幼
儿园、机关幼儿园。
(二)中学组
中学组共16支代表队:教育局机关、永靖中学、移民中学、
刘家峡中学、永靖二中、永靖三中、永靖四中、永靖五中、永靖六
中、永靖七中、永靖八中、永靖九中、永靖十中、永靖回中、刘化
学校、职校。
五、比赛项目
本次比赛各参赛代表队广播体操为现行本学校(学区)所做的
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小学组代表队选做《七彩阳光
(口令版)》或《希望风帆(口令版)》参赛,其中幼儿园教职工
代表队为现行本园所做的广播体操;中学组代表队选做《舞动青春
(口令版)》或《放飞理想(口令版)》参赛。
六、评分办法
1.本次比赛分参加人数、精神面貌、着装列队、动作规范程度
等方面依据具体的《评分细则》采用百分制现场评分,根据各评委
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
最后得分,确定比赛名次。
2.评委人员由教育局统一抽调。
七、参赛人员
1.各代表队必须为本校(学区、幼儿园)教职工,参赛人数不
少于50人,教职工人数不足50人的学校(学区、幼儿园)以实有
人数参赛(生病住院治疗的除外),参赛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在
平均分中视所缺人数情况扣分。
2.各代表队中有学校(学区、幼儿园)“一把手”亲自参加的
在平均分中加2分后排名。
八、奖项设置
比赛小学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
4个;中学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优秀奖
3个。对评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代表队分别奖励现
金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并各颁发奖牌一面。
九、具体要求
1.各代表队确定一名领队及早组队,并安排本学校(学区、幼
儿园)代表队进行广播体操训练,比赛时所需的伴奏光盘和口令等
于11月10日前送刘家峡中学薛健老师处,联系电话:13993059885。
2.比赛音响设备使用刘家峡中学校园广播,刘家峡中学及早做
好检修工作。
3.各代表队于11月10日前将领队、参赛人数、广播体操名称
等报教育局教育股。
4.各代表队由专人组织列队入场、退场。
5.本次比赛活动由教育局教育股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并《编制秩
序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职工广播体操比赛通知抄送:赏书记、尹县长、柳部长、贺县长,本局各领导,各股(室、
中心)。
永靖县教育局2011年10月24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