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国防军事职业学校第七教学部
“装机大赛”策划方案
一、大赛目的
通过此次大赛,检验参赛同学的计算机组装能力,提高同学们计算机安全意识,加强同学们对计算机的了解。在加快计算机知识在校园内的普及,让更多的同学更熟练地使用计算机的同时,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充分展示自己能力的平台。并希望通过此次活动,激发更多的同学对计算机知识的兴趣,做到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知行合一。
二、竞赛地点:学校内院坝
三、比赛时间:2011年6月20日
四、竞赛内容和方式
1.竞赛内容:整机组装,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机的组装
2.竞赛方式:本次竞赛采取选手个人自愿报名,男女分组(分组设奖),按规则参赛的竞赛方式进行。
五、计算机装机比赛规则:
1.将提供的计算机主机零件,完整地组装到主机箱中,以用时长短划分比赛名次,用时最短者为胜。
2.在比赛过程中,因选手不当操作造成比赛器材损坏的,将取消该选手其本人的参赛资格。
3.选手在比赛前到达比赛区,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检验赛台上自己位置的比赛器材是否能正常工作。
4.选手进入比赛区后不得触摸赛台上的任何器材,在自己参赛位位置上等待裁判员讲解验机规则。
5.由工作人员发出指令“开始”后,比赛才正式开始,开始记时。
6.主机安装和连接应将电源、硬盘、主板、内存、CPU、风扇、显卡进行安装,并对键盘、鼠标、显示器、及相关的数据线、电源线进行连线;装机完成后应及时向裁判示意。停止所有与装机工作有关的工作,裁判员停止计时并进行验机。
7.当发生因设备自身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比赛时,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8.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欲提前结束比赛时,应向裁判员示意,比赛结束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选手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违者将按情况给与相应处罚。
9.参赛选手须按照程序提交比赛结果,裁判员并与参赛选手一起签字确认。
10.每轮比赛结束,参赛选手须完成现场清理并经裁判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六、验机标准:
1.完整组装所提供的计算机主机零件;
2.安装的硬件正确的安装到机箱内相应位置;
3.硬件的螺丝钉安装到位,没有晃动或缺少;
4.机箱的电源开关接线及其它相关线接到主板相应的联接处;
5.启动,裁判员按选手所组装机器的机箱面板上的电源开关,能成功进入 BIOS 系统,并检测到硬盘。
七、比赛流程
1、采用基分扣分制,满分100分。
3、计时精确到秒,例如 9 .39 秒,计 9.39
裁判量分标准:
(1)少安装一样硬件扣5 分。
(2)未经工作人员确认擅自安装的扣5 分。
(3)装机期间对硬件不得粗鲁对待,如若乱丢乱弃,扣5 分。
(4)参赛者在未经工作人员检查前,不能擅自接通电脑的电源,否则扣5分。
(5)工作台不整洁扣1分。
(6)比赛选手要按照规定步骤装机,如有违规者罚1分。
(7)缺少螺丝每个扣2分。
(8)螺丝松动每个扣2分。
(9)比赛装机干扰别人者罚2分
(10)内存、显卡插接不牢,有松动每处罚时3分。
(11)数据线、电源线接反,有松动或漏插每条罚时5分。
(12)未装完成者,扣15分,再按照以上标准评分。
场地规划
比赛当天除了设置用于比赛赛场区外,还将设计算机义务维修区、赞助方产品展示区、计算机组装培训区。
◆ 赛场区:用于决赛当天比赛的主要场地;
◆ 计算机义务维修区:现场为有故障电脑的同学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 赞助方产品展示区:为赞助方预留区,由赞助方自行安排;
◆ 计算机组装培训区:现场提供免费的计算机组装培训;
八、参赛方法:
1、本次活动接受学校同学、及外校嘉宾报名。有意参与的同学可以到班长处登记,或者到办公室找老师登记。
2、于6月15日17:00前将参赛选手报名名单交到办公室汇总。
九、比赛安排: 2011年6月20日 8:30—11:30
十、声明
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本方案解释权归国防军校第七教学部。
十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男女各一名100元人民币
二等奖:男女各二名50元人民币
三等奖:男女各三名30元人民币
优秀奖:男女共十名10元人民币
注:每位参赛的同学都有机会或随机小礼品一份
活动经费预算:
1、水:1桶(每桶10元):1×10=10元
2、请柬:40张:合计40元
3、螺丝刀:5个(每个8元):5×8=40元
4、横幅:2条(每条80元,长10米):2×80=160元;
5、横幅内容:“国防军校七教部首届计算机装机大赛”等
6、POP海报:6张(每张3元,自己手绘):6×3=18元
音响、主持人、电脑配件等
共计:780元
十三、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和材料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和裁判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2)参赛选手申诉均须由领队以书面的形式在竞赛结束后60分钟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超过申诉时间,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参赛选手领队或当事人。
2.仲裁
(1)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贵州国防军事职业学校
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