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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协装饰003号

发布时间:2020-03-03 17:25: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闽建协装饰[2010]003号

各有关地方装饰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闽建质协[2009]059号《关于印发福建省〈闽江杯〉省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二章第八条、

第十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福建省“闽江杯”建筑工程装饰奖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申报项目必须是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装修工程。

2、建筑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结算金额均不低于350万元(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且装修工程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和本省工程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约定。

3、古建筑、保护性文物建筑(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等修复性建筑、民族性建筑、纪念性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且应为整体建筑装修工程。

4、装修工程地点原则上应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省外的工程亦可申报,由省装协受理初审后,委托工程所在地省级对口协会复查。

5、住宅装修工程合同造价15万元以上,且为设计施工一体化装修项目。

二、申报资料

1、《省优工程装饰奖》申报表一份(工程概况、施工质量控制、采用新材料、新科技、新工艺情况文字说明);

2、工程开工许可证及施工合同书复印件各一份;

3、工程全面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证明文件及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书各一份;

4、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合格报告文件复印件一份;

5、设区市级优质装饰工程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6、工程四寸彩色照片4张(附文字说明)。

三、评优申报、复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协会秘书处于4月15日至30日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工程复查时间初定于2010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行程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1、每年同一申报单位申报“省优装饰奖”不得超过三项。

2、《评选办法》及申报表可登录福建省装饰装修网—www.daodoc.com下载。

3、申报表格统一为A4纸,彩色照片粘贴在A4纸上并附在申报资料后面,一并装订成册。

4、申报资料应在4月15日前邮寄或送达省建协装饰装修分会秘书处,工程内业资料应在复查当日交复查组审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傅素萍联系电话:0591—87822952(兼传真)

联系地址:福州华林路100号茶叶大楼802室邮编:350003

附件一:福建省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

附件二:福建省“闽江杯”建筑工程装饰奖申报表

附件三:福建省建筑工程装饰奖(住宅装修示范工程)工程复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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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协装饰003号
《闽建协装饰00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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