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
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启动,想要报考教师资格,2月5日起就可以网上报名了。以往青岛中小学招聘教师,还可以先招进门,再补证,但根据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学校不得聘用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据悉,山东省此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包括:已取得教师资格拟申请其他等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
2010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安排为:2月5日至2月18日,进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课”考试及补修培训的网上报名及教材征订;2月23日至2月26日,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人员照片采集、相关信息;5月8日,全省“两课”考试;5月25日,公布“两课”考试成绩。
注: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二)学历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与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对应表――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幼儿园教师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成人教育教师资格 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在校生(大
二、大
三、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