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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厦门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19:17:1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报送2014年度厦门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点击: 33776 次 时间:2014-5-5 9:01:08 来源:人事处 字号:大、中、小

为做好2014年度厦门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各种所有制企业)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技术服务、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含市外流动人员),符合《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厦门市人事局关于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厦职改〔2003〕1号)和《厦门市人事局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高级工程师量化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厦人〔2007〕11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的规定自主申报。

二、评审专业

(一)厦门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专业为:机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电子工程、电力电气、科技管理、食品工程、纺织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工程检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电气、建筑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给水排水、建筑设计、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园林景观、市政路桥、工程爆破、岩土工程、水利工程、港口工程等。个人填写申报材料时,应根据自己当前实际从事的工作内容,对照上述专业进行归类申报。

(二)根据原省人事厅通知,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2008年起实施全国统一考试,不再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三)申报者相应学历专业应与所申报评审专业一致,不一致的按学历破格条件申报。

(四)土建类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负责受理,具体要求请咨询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联系电话:2221647);土建类专业初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由我局受理。

(五)土建类专业具体包含: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工程检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电气、建筑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给水排水、建筑设计、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园林景观、市政路桥、工程爆破、岩土工程、水利工程、港口工程等。

三、评审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A3纸电脑双面打印,贴同底2寸彩照),复印件无效。

(二)《厦门市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A3纸电脑打印)1份。

(三)《申报工程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A3纸电脑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跨页须双面打印)。申报高级的需提交一式35份,初中级提交一式25份。申报评审对象所属单位,应将参评人员的《申报工程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工程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

(四)《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A4纸打印,并拷备电子版)1份。

(五)应提交的证件、奖状等证明材料:

1.身份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2.劳动合同。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3.个人缴交社保证明。须提交由社保中心或地税部门出具的所在单位为申报人连续缴交1年以上社保的有效证明原件,缴交社保的年限计算方法为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之日倒推满1年以上;

4.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申报中、高级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须经市公务员局验证(咨询电话:5057316,办理地点:市政府东楼510室)。继续教育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申报初级工程系列职称人员无须提交继续教育证;

6.计算机合格证。

申报中、高级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或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两个模块以上(含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考试相关事宜可咨询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电话:5156229)。申报人须提交计算机合格证原件。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到市公务员局专技处办理免试手续(咨询电话:5052446)。

申报初级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无须提供计算机合格证;

7.学历、学位证书。

①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所学专业须为工程类专业。

②取得多层次多个学历的人员,须提供中专以上全部学历证明并在申报相关表格中逐一注明(×年×月,×院校,×专业,学历:中专、大专、本科或硕士,学制:×年)。

③参评人员须提交中专以上各层次各学历(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经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

④起始学历为中专的申报人员,须提供由具有颁发毕业证书权限的地级市及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⑤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但已取得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建造师和注册城市规划师、岩土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者,可按符合学历条件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

⑥个人取得的最高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右上角要加贴2寸免冠彩照1张。

8.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材料、证书、获奖证明等。凡申报材料中所提及的业绩,均须提交上述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佐证。若在任现职称期间工作单位有变动,应提交由原工作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按序在左上角装订成册的完整A4纸复印件一套(其中计算机合格证须提交原件)。申报人须提交上述所有原件,由工作人员与复印件逐一核对无误后方予受理。

(六)论文要求

在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过程中,凡有要求提交正式发表论文的,申报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并在省级以上本行业专业刊物或大学本科院校主办的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的论文刊物原件,要求有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以及假冒伪造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

申报时须提交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刊物原件,刊用件、约稿函等一律不予受理。

在后续多层级资格预审中如有因刊物不合格等原因被退件处理的人员,报名费将不予退回。

1.申报高级工程师的论文要求:

①符合正常晋升评审条件的人员,须提交1篇正式发表的论文。论文内容必须与申报的专业一致、并与自己的工作实际相结合。

②以学历破格条件申报的人员,须提交4篇正式发表的论文。论文内容必须与申报的专业一致,并与自己的工作实际相结合。

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的申报条件按照《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有关规定执行,申报人员需根据不同破格条件提交相应材料和证明,同时在《简明表》\"备注\"栏注明符合文件的具体破格申报条款,并选定一篇论文作为代表作。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土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补充意见的通知》(闽建人[2013]40号)精神,对获得国家工程质量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二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闽江杯\"项目经理,以及国家级施工工法第一主编人,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③机械工程、机电设备、化学工程3个专业符合正常晋升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1篇独立撰写的与自己工作实际相结合的专业技术论文,必须有论文内容摘要,但不受发表限制。

特别通知:因高级工程师评审已实行\"全员面试\",从2015年起,凡申报机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等专业高级工程师的人员,也须提交1篇正式发表的论文。

2.申报工程师的论文要求:

①符合正常晋升评审条件的人员,须提交1篇独立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不受发表限制。

②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须提供3篇正式发表的论文。

破格评审工程师的申报条件按照《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有关规定执行,申报人员需根据不同破格条件提交相应材料和证明,同时在《简明表》\"备注\"栏注明符合文件的具体破格申报条款。其中,以通过发表3篇论文学历破格的人员,申报人须在《简明表》中选定一篇为代表作。

3.申报初级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无须提供代表作。

4.申报人员提交规定数量以外的论文刊物时,需提交刊物原件,并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和论文页(在左上角装钉成册),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退回刊物原件。

(七)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时,所提交的申报资料中应补充新的业绩。未补充新业绩的申报材料,将不予接收。

四、评审形式和要求

(一)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面试。高级工程师评审坚持以业绩能力为导向,评价要素由工作业绩、技术能力、学识水平等三个要素构成,业绩占主要权重。

(二)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部分人员须参加面试:凡是破格晋升人员、所学专业与所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均要参加面试;其他原因需要面试的人员届时另行通知。

(三)面试答辩时间、地点以及其他需要公布的信息评审前将在\"厦门市工业经济网\"的\"职称评审\"专栏上公布。

(四)面试人员未按公布时间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本人放弃参评审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

(二)评审收费标准按《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字361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严禁进行论文抄袭、业绩造假,证件伪造等违纪违法行为。凡涉嫌上述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对已通过评审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被举报有上述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

(四)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厦门工业经济网\"的\"职称评审\"专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申报时间:2014年6月1日-2014年7月31日,请凭预约号按时报送材料(详见《厦门市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厦门市工艺美术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2014年度厦门市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申报采用预约取号方式的通知》。逾期恕不受理。

(六)受理单位:厦门市经济发展局职改办。

(七)受理地点: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位于非矿公交站旁)5楼,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大厅。

附件:

1.关于2014年度厦门市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申报采用预约取号方式的通知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厦门市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4.申报工程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5.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6.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申报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7.计算机考试及免试条件

8.工程系列考核表打分标准

厦门市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

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青海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送材料须知

报送确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资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关于报送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湖北省工程系列地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关于报送厦门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厦门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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