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生学院党总支关于开展“党员示范寝室” 申报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党小组:
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建设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党员寝室”建设的基础上,开展 “党员示范寝室”的申报挂牌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有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的宿舍均可申报“党员示范寝室”
二、“党员示范寝室”的标准
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学习风气浓厚;内务卫生先进;党员作用突出。
(一)政治思想素质过硬
1、寝室成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积极要求进步的政治态度;
2、积极参加时事政治理论学习和学校各项公益活动。严格遵守《内江师范学院学生手册》,寝室成员无受校纪处分者;
3、寝室成员正直热情、团结友爱、举止文明、互相关心、共同进步;
4、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
5、重视寝室精神文明建设,不看、不听、不传播不健康的书刊、音像,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二)学习风气浓厚
1、寝室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和刻苦的钻研精神,争当学习型党员;
2、寝室成员遵守课堂规范,认真听讲,不迟到早退,不逃课,能按时、独立、认真地完成各科作业,坚决杜绝考试作弊;
3、同学之间能经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进行互帮互学;
4、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优良,寝室成员40%以上获各类奖学金或荣誉称号,或者学习成绩有显著进步的。
(三)内务卫生先进
1、严格按照《内江师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及内务要求,做好寝室卫生工作;
2、建立并坚持寝室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清洁、整齐、美观、大方;
3、卫生检查平均85分以上。
(四)党员作用突出
1、学生党员政治先进、导向明确、作风过硬,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学生党员率先垂范,带头树立正气、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在寝室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学生党员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在各类学习(实验)竞赛、课外科技等竞赛中获奖;
4、学生党员能主动关心、帮助他人,积极为同学服务,并能督促其他成员搞好学习、工作及内务等;
5、学生党员引导同学们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积极做好入党联系人及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员示范寝室”奖励办法
(一)对获得“党员示范寝室”称号的寝室,“七一”党的纪念大会前夕举行挂牌仪式,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获得“党员示范寝室”称号的寝室成员的表现将作为发展党员和党员年度总结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表现突出的将推荐评选“优秀学生党员”。
五、创建“党员示范寝室”程序要求
(一)申报。4月1-12日,“党员寝室”对照“党员示范寝室”的标准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填写《创建“党员示范寝室”申报表》;可由各支部、楼层同学推荐,也可自行申报。
(二)建设。申报“党员寝室”按照“党员示范寝室”建设标准和申报目标,具体组织实施,加强建设,各党支部、党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工作。
(三)检查。4-6月,对申报的“党员示范寝室”进行集中检查。
(四)评选表彰。6月初,评审小组结合检查情况对上报材料组织评选。“党员示范寝室”评选比例控制在“党员寝室”数的20%以内,6月下旬,党的纪念大会前夕举行挂牌仪式,给予表彰奖励。
(五)附件:创建“党员示范寝室”申报表
化生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