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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晋中市委《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任务分解(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3 23:49:3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任务分解

一、改革优化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

1.改革加强团教协作

(1)建立常态化的团教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团教协作力度。市级、县级团委和教育部门可探索成立教育团工委等团教协作组织机构。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及相应层级教育行政部门 工作进度:2018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2)团市委、各县级团委要有专人负责区域内中学共青团工作。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人员配备到位

(3)建立中学共青团属地化管理联系制度,鼓励中学团组织积极参与区域化团建,理顺各类中职学校团的隶属和领导关系。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中学中职学校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4)建立并发挥好全市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学校等多类型中学共青团工作联席会的作用,各县级团委可根据需要自主成立区域性中学共青团工作交流协同组织。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方案并初步完成建设,后续长期坚持

2.完善团学组织制度

(6)明确团代会、学代会和团学组织的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充分发挥团学组织参与学校治理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中学团学组织格局。改进学校团委对学生会组织的指导管理,推动学联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确保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学校团委切实承担起对学生社团的归口管理职责,支持和引导学生社团规范发展。

责任单位:中学中职学校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各学校出台管理办法,后续长期坚持

(7)严格规范执行校级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增强代表广泛性,提高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代表比例。扩大学校团代会代表的参与渠道,推进提案制及大会发言制度。

责任单位:中学中职学校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3.健全初中团队衔接机制

(8)明确并加强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职责,团组织工作以团前教育、发展团员、团员意识教育为重点,少先队工作以团前教育、推优入团为重点。做好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衔接,改进团前教育和推优入团工作,推优入团应体现班级中队全体队员的意见。对于经少先队组织培养推荐和团组织考察已达到入团标准的特别优秀少先队员,可以在其年满13周岁不满14周岁时发展入团,在年满14周岁以前仍保留队籍。

责任单位:县级团组织负责各县域内中学中职学校团委、中学少先队大队,市直属中学中职学校团委由各校团委负责

工作进度: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长期坚持

(9)建立中学团干部、优秀教师兼任少先队辅导员制度。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6月前落实,后续长期坚持 4.推行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制度

(10)制度化开展学校共青团“驻校蹲班”直接联系学生团支部和青年学生活动,专职团干部每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到中学“驻校蹲班”,并经常性直接联系不少于100名青年教师和学生。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

工作进度:已初步建立,继续深化,长期坚持

(11)各中学的教师团干部每年至少直接联系1个以上基层团支部,具体指导团支部建设。

责任单位:县级团组织负责各县域内中学中职学校团委;市直属中学中职学校由各校团委负责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完成,继续深化,长期坚持

(12)建立中学共青团工作活动 “众创众筹众评”制度,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机制和渠道,使广大青年教师和学生更多地参与共青团工作的设计、开展、评价全过程。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直属中学中职学校团委

工作进度:2018年年底前在市、县、校等三级形成较为成熟的机制

二、加强先进性建设

5.严格发展团员制度

(13)制定团员发展规划,强化县域统筹,用3年左右时间将初中、高中阶段毕业班团学比例分别控制在30%、60%以内。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

工作进度:县级团委制定县域团员发展规划,2017年、2018年分别实现相关要求

(14)严格按照团章程序和有关规定发展团员,入团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考察。新团员的大会表决、审批、宣誓、教育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程序严格、手续完备。新团员接收必须经过团支部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严格落实培养联系人制度、团支部考察制度,入团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

责任单位:县级团组织负责各县域内中学中职学校团委;市直属中学中职学校由各校团委负责

工作进度:2017年6月前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后续长期坚持

6.健全团员教育管理制度

(15)大力加强团员意识教育,严格执行“举团旗、学团章、唱团歌、戴团徽、过团日”的要求,增强团员对组织的归属感、作为团员的光荣感。加强庄严神圣、贴近学生特点的入团等仪式教育,充分运用学习培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同伴分享等方式加强团员经常性教育。组织团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1 天或者8 学时。创新“三会两制一课”方式和载体,特别要把团员教育评议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结合起来。

责任单位:县级团组织负责各县域内中学中职学校团委;市直属中学中职学校由各校团委负责

工作进度:2017年6月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16)完善和加强团员档案管理,建立团员登记表制度。借助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实现基础团务、团员管理和团的信息统计网络化,建设中学共青团的信息数据库。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

工作进度:按照全团统一部署扎实推进

7.创新基层组织建设

(17)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促进以团支部为核心的班团集体建设。坚持团内民主,全面落实班级团支部定期换届和直接选举。

责任单位:县级团组织负责各县域内中学中职学校团委;市直属中学中职学校由各校团委负责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18)普遍设立青年教职工团总支或团支部。在中学团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青年教职工的联系服务引导。

责任单位:县级团组织负责各县域内中学中职学校团委;市直属中学中职学校由各校团委负责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推进落实

(19)推进社团建团,探索适应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和中职学校顶岗实习的新型团建实践,做到工作和活动覆盖全体学生、组织富有活力。

责任单位:县级团组织负责各县域内中学中职学校团委;市直属中学中职学校由各校团委负责

工作进度:2017年6月底前启动建设,逐步推进 8.彰显先锋模范作用

(20)大力选树优秀学生团员、学生团干部和优秀中学中职团组织等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寻访以及科技创新、志愿公益等活动。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

工作进度:已开展,继续深化,长期坚持

三、改革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

9.创新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

(2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14岁集体生日”“18岁成人仪式”等活动内涵,引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增强成长动力。

责任单位:县级团组织负责各县域内中学中职学校团委;市直属中学中职学校由各校团委负责

工作进度:已开展,继续深化,长期坚持

(22)遵循中学生成长和思想教育引导的客观规律,研究各类中学以及不同年级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的目标内容方法。注重与小学、大学的有机衔接,制定实施中学共青团思想引领大纲,统筹组织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全国层面将起草制定一体化分层分类思想引领工作有关文件,2020年前市、县两级形成较为健全的工作体系

(23)普遍建立中学生团校和业余党校,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充分发挥思想引领功能。大力创新团课教育,规范设置目标,科学设计内容。

责任单位:县级团组织负责各县域内中学中职学校团委;市直属中学中职学校由各校团委负责工作进度:

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24)融合线上线下载体,运用微信、微博、QQ、贴吧、网站等新媒体阵地集群,研发和推广面向中学生群体的思想政治引领优秀内容产品。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6月前做出工作安排,2-3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10.建立健全以志愿服务及社团活动为核心的实践育人制度

(25)以深入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契机,将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中学共青团的基本职责和重要工作牵引载体,建立健全“教育部门协调指导、共青团组织归口负责、综合素质评价驱动、团员学生自愿参与”的中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及相应层级教育行政部门

工作进度:团中央、教育部已出台相关文件,2017年年底前省、市、县级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26)推动中学生志愿服务制度化、日常化、便利化、正向激励化开展,推动全体中学生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推动条件具备的支部建立志愿服务队,设立志愿服务委员。

责任单位:县级团组织负责各县域内中学中职学校团委;市直属中学中职学校由各校团委负责工作进度: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27)推动各地、各中学配置志愿服务专项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

责任单位:市级团委、县级团委及相应层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学中职学校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28)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支持学生社团、学生兴趣小组开展活动,促进社团活动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级团组织负责各县域内中学中职学校团委;市直属中学中职学校由各校团委负责

工作进度:2018年研究制订具体工作办法 11.建立健全中学生困难帮扶和权益维护机制

(29)经常性为经济困难、学业困难、人际沟通困难、心理问题、上进心不足等困难中学生群体提供帮助。精准性针对留守学生、毕业未就业中职学生等群体开展重点帮扶。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和具体工作方案,后续长期坚持

(30)通过加强法治教育、建立援助平台等方式,积极参与预防校园暴力、抵制校园欺凌等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及相应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发挥市县两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31)充分发挥团代会、学代会、学生会在校园民主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强化集中反映学生意愿和代表学生利益的基本功能。在中学团组织中普遍设立权益委员,在学生会组织中普遍成立负责学生权益的部门。

责任单位:县级团组织负责各县域内中学中职学校团委;市直属中学中职学校由各校团委负责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32)逐步建立省市县级团委对本区域内中学典型性权益维护工作下管一级机制。

责任单位:省级团委学校部、团市委、县级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12.建立健全扁平化、项目化、信息化运行机制

(33)倡导扁平化工作模式,明确从团中央、省、市县到学校、班级等中学共青团各级组织的核心任务及重点工作,完善各级组织间的信息发布、交流、反馈机制和互动、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团中央学校部、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团省委学校部、团市委、县级团委,中学中职学校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34)推进中学团学活动的项目化管理和课程化实践。

责任单位:县级团组织负责各县域内中学中职学校团委;市直属中学中职学校由各校团委负责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四、改革完善中学团干部制度 13.完善团干部选配使用机制

(35)完善中学团干部队伍“专兼”配备机制,在3-5年内实现团委书记岗位专设,按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学校团委书记的任免应征求上级团组织的意见。团的工作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相应的工作量,具备教师资格的团委干部可适当兼课,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同学科教师满课时量的一半。教师团干部的考核要以共青团工作作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和工作成果作为评聘职务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省级团委学校部,市级团委、县级团委及相应层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学中职学校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省级出台方案,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落实

(36)普遍建立青年教师和学生兼职团干部制度,每所中学应分别选任至少1名青年教师和学生担任兼职团委副书记。

责任单位:县级团组织负责各县域内中学中职学校团委;市直属中学中职学校由各校团委负责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落实

14.优化团干部发展机制

(37)关心专任团干部的使用和培养,其任职年限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通过纳入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聘、融入中学现有专业科目职称评聘、单独设立团干部职称评聘等方式,打通职业发展路径。专任团干部获得的共青团有关荣誉和研究成果享受与教育行政部门同等待遇。专任团干部任职不唯年龄,对于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团干部,应列入副校级后备干部培养序列,探索职务晋升、转岗任职、挂职锻炼以及交流培养等方面的机制渠道。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及相应层级教育行政部门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出台方案,2018年年底前基本落实

(38)完善全国、省、市、县分级中学团干部和团教工委干部培训制度。将团干部培训纳入师资培训、党校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计入学时。

责任单位:省级团委学校部、市级团委、县级团委及相应层级教育行政部门

工作进度:2017年6月前团中央学校部、团中央组织部形成制度,省市县三级全面落实,后续长期坚持

(39)推进中学共青团工作的学科研究,切实加强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探索推动建立各级“中学名团干工作室”。

责任单位:团市委

工作进度:2017年初步组建“中学名团干工作室” (40)加强对学生团干部的培养力度,其开展共青团工作的表现可记入学生本人综合素质档案,为学生团干部发展提供必要支持,着力强化学生团干部的学习作风和工作作风要求。

责任单位:县级团组织负责各县域内中学中职学校团委;市直属中学中职学校由各校团委负责

工作进度:2017年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五、强化有关保障机制 15.加强完善党建带团建机制

(4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学团建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把团建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考核内容,团建工作占比不低于10%。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及相应层级教育行政部门 工作进度:2017年6月前省级团委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方案,2017年年底前基本落实

(42)各学校应明确由1名校级领导分管共青团工作,建立学校党政班子定期听取共青团工作专题汇报制度。学校团委书记为党员的,应作为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候选人选。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及相应层级教育行政部门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后续长期坚持

(43)严格落实学校团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的规定,落实中学团组织推荐优秀师生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重要职责。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及相应层级教育行政部门 工作进度:2017年深化实施,长期坚持 16.优化资源保障机制

(44)各中学须规范设置团委,支持团委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建立学校团委与德育部门合理分工、有效协作的机制。团委书记应出席或列席学校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可根据实际兼任德育部门副职。探索推行班主任兼任班级团支部指导员制度。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及相应层级教育行政部门 工作进度:2017年6月前开始实施,长期坚持

(45)建立中学共青团工作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衔接机制,在具体实施办法中应明确团组织对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等有关内容评价的任务职责。将中学团的活动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之中,推动团的活动和学校相关专题教育活动的综合实施。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及相应层级教育行政部门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49)中学所收缴团费除上缴上级团组织部分外,应全部用于学校团的工作,并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学校应将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并在活动场所、设备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责任单位:团市委、县级团委及相应层级教育行政部门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基本落实

注:以上有关事宜,凡涉及同级教育部门的,由同级团委依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7号)要求,做好沟通、协调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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