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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银行内设机构及营业网点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3-01 20:45: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设机构及营业网点工作职责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镇坪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内设机构的工作权限及工作职责,保证流程化管理体系的平稳运行,促进本行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和省联社相关规定等,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行内部机构的设置必须坚持“责权分明,平衡制约,高效运作”的原则,积极引入内部跨部门的协调机制,以缩减流程运行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防范各类风险的能力,尽一切可能为顾客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本行的综合竞争力。

第三条

本行根据全辖业务发展和完善内部控制以及加强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对内设职能部门予以设置和调整,由本行高级管理层提出方案报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本行职能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

第四条 根据本行章程和流程化管理需要在全辖设立1个总行营业部,5个支行,分别是AA支行、BB支行、CC支行、DD支行、EE支行;2个分理处,分别是XX分理处、XX分理处。

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总部内设行政综合部、业务发展部、风险管理部、财务会计部、合规管理部、稽核审计部、信息管理部、电子银行部、安全保卫部、监察室共10个职能部门,内设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称谓为总经理;本行各部门及支行、分理处在本行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统一协调管理下严格履行业务拓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职责,并对本部门,本支行、分理处经营管理合规性及安全性负直接责任。

总行营业部作为总行对外营业的窗口,其内部岗位设置及其业务职能等参照支行管理模式,本办法所规定的支行职责等适用于总行营业部。其下设企业贷款营销管理中心、个人贷款营销管理中心职责由其自行制定,并报合规部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 行政综合部职责

1.负责拟订本行中长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综合性材料的撰写,负责研究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分析本地金融业发展态势,供高级管理层决策参考;

3.负责草拟各类会议的领导重要讲话文稿、部分以本行名义发出的重要文函,起草向有关领导部门报送的综合性重要文件和材料;

4.负责本行机关行政管理和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接待、车辆、物业等后勤管理工作;

5.负责对外联络与协调各部室工作,负责本行部署工作、会议议定事项和其他事项的督办工作;

6.负责处理公文审核以及印章、文书档案管理; 7.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制定宣传工作规划; 8.负责本行企业文化建设;

9.负责组织编制本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的人事教育政策、规章制度及相应的管理程序和操作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措施;

11.负责本行高级管理层以外员工的招收、录用、调动、退休、提前离岗、辞退等工作以及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交流、奖惩;

12.负责本行网点设置的发展规划管理;承办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的注册、登记、变更、年检及印章等事宜;

13.负责制定本行人事管理制度,管理全行人员编制; 14.建立健全薪酬激励机制,报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负责离退休工作,承办工资、社保金等管理工作;

15.负责制定本行员工培训的制度和办法、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聘用、报名考试的组织工作;

16.负责后备干部的规划、培训和管理工作,落实本行人力资源结构的合理化调整;

17.认真做好人事、劳动管理方面的档案管理和年度、季、月的各种资料报表编制及报送工作。

18.负责做好党建、群团组织的协调工作。 第六条 业务发展部职责

1.负责牵头制订本行年度业务发展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2.负责本行各类信贷业务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的制定和完善;

3.负责对客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制定业务拓展战略,对重点行业、区域、客户进行跟踪监控,拟定各项业务准入、退出制度和标准;

4.负责信贷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和推广,负责中间业务的拓展与管理;

5.负责跟踪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价格(利率)走势,实行利率浮动管理;

6.负责支行上报授信业务的审查,签署初审意见,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决策提供依据;

7.负责本行授信审批会议的组织和审批结果的信息反馈,整理审批会议反映集中的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8.负责本行资金组织工作,制定资金组织营销计划,做好组织实施。

9.负责对本行客户经理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职能,做好对本行客户经理考核及评价工作;

10.负责做好月度、季度业务发展计划的统计、分析。按时上报的各种材料、报表,及时整理归档。

11.负责拟定中间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并组织实施推进;

12.负责组织本行发展优质客户,搞好营销管理、关系维护,提高重点产品和重点客户的市场份额。

第七条 电子银行部职责

1.根据本行战略发展,制定电子银行、银行卡(借记、贷记)、自助设备等相关业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电子银行和银行卡类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制度、流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

3.负责制定电子银行和银行卡类业务宣传、发行营销(集团和个人)、规划以及富秦贵宾卡系列产品、信用卡的推广、应用工作。

4.负责拓展和指导自助业务以及对自助银行设备的营销、布放及运行管理,特约商户准入审核管理,特约商户的积分、奖励工作和助农商户的交易考核兑现。

5.负责电子银行业务网站、网银自助体验区建设、管理运行、监督和完善。

6.负责电子银行和银行卡以及附属卡卡转账签约、自助转账签约、短信签约、卡内理财、非柜面业务交易等指标的指导、考核。

7.负责电子银行和银行卡类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以及业务的指导、调研、检查和风险评估。

8.调研电子银行业务,银行卡类产品(借记、贷记),家乐卡发放等,防范风险。

9.负责电子银行和自助业务相关介质产品的预制、验收、发放、回收指导,并监督检查与统计,督促营业网点规范证书介质等的申领、开户、服务工作。

10.负责制定电子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上级和下级应急处置,督促事发网点第一控制;督促电子银行差错快速处理。

第八条 风险管理部职责

1.对资产、负债、中间业务以及新产品开发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动态监测,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组织实施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和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对风险管理业务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有关风险管理的培训;

4.负责由总行审批的信贷业务审查;

5.负责本行信贷资产质量监测和考核,组织实施(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审批工作。负责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识别、分析、预警和控制各类风险;

6.负责参与审核呆账核销材料;

7.负责抵贷资产的接收、出让、出租、处置工作; 8.负责可疑、损失资产的清收保全工作。

9.加强征信系统管理,按照人民银行要求管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认真做好个人征信异议处理和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

第九条 财务会计部职责

1.负责制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财务会计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合法。

2.负责本行会计报表的审核、汇总、编制,以及会计、结算和出纳业务用章、证、押(压)、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及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本行的财务预算、管理,对支行、分理处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呆账、坏账准备金的管理。

5.负责本行财务审批事项的受理、资本性支出和自有闲置资产调度和产品价格(含利率、费率)的管理,牵头处理本行税务

事务工作。承办本行税务登记管理、涉税申报工作,负责与财政部门对接和协调;

6.负责本行往来资金清算、营运资金的管理、拆借、再贷款、贴现、再贴现、转贴现、调剂以及资金运用合规性的监测管理。规范资金营运行为,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最大化提高资金营运效益。

7.负责会计事后监督管理,规范会计操作行为,保障资产安全。

8.负责本行中心库现金管理、网点现金调拨和城区柜员钱箱出入,重要空白凭证的计划、购置、出库及管理。

9.负责本行费用的管理、支行费用报帐和核算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行为。

10.负责制定会计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信用社薪酬工资的测算、月度考评以及考核工资的下划工作。

11.负责信用社现金管理、反洗钱及反假币工作。负责银行结算帐户的管理、检查辅导工作。

12.负责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收集辖区上报购置计划,提交会议研究审批。负责本行会计业务印章及结算、出纳机具的管理。

13.负责同业存放、存放同业管理。

14.负责债券市场分析,制定债券市场业务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15.负责建立和完善资金交易业务台账。 第十条 信息管理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银行业监管部门相关监管要求;

2.负责拟订本行金融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拟订本行信息科技策略、标准和流程,制定信息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会同有关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负责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灾难恢复计划和信息技科应急预案;

5.负责拟订本行信息科技预算和支出、信息科技类设备及软件购置更新计划,负责信息类设备的配备、维护和管理工作;

6.负责本行信息科技项目发起和管理,专业化研发,软件安装、维护和日常管理;

7.负责本行信息系统和信息科技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升级、信息科技外包和信息系统退出;

8.负责本行信息科技方面的各项培训,提高人才队伍的专业技能;

9.负责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做好业务创新和产品推广,提供科技支撑和保障;

10.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各类用户对信息系统应用的意见,为成员机构和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 稽核审计部职责

1.负责审计、稽核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检查,指导和管理本行的审计、稽核工作,安排审计、稽核工作任务;

2.负责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牵头组织各业务主管部门对本行的内部控制情况开展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

3.负责对本行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稽核,实施审计处罚和审计复议;

4.组织实施支行、分理处负责人任期责任和离任审计; 5.承办与外部审计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和高级管理层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二条 合规部职责

1.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法律事务、合规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程序和中长期与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落实,指导分支机构和业务条线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工作。

2.持续关注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并正确理解、准确把握其对信用社经营管理的影响,及时向本行董事会提供合规建议。

3.承办制度规划、计划立项、审核评价等制度管理工作,组织编写合规手册、行为守则等合规指南,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合规培训和宣传,为各部门和员工提供合规咨询,推进合规文化建设。

4.承办业务流程、新产品、新业务的合规性审核和测试,收集合规风险信息,主动识别和评估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合规风险,并向本行董事会报告。

5.负责本行合同文本的管理审核,负责由总行审批的信贷业务审查。

6.负责组织开展诉讼管理,承办本行经济诉讼案件相关事务,管理外聘律师,开展银行法律事务研究和合规咨询工作,维护本行正当权益。

7.负责牵头各业务条线内部控制建设,统筹合规检查,督办内控合规问题的整改,定期开展内控评价。

8.负责本行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和基本建设的督查工作。 第十三条 安全保卫部职责

1.贯彻执行落实上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经常开展安全检查,排除隐患,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

2.建立和健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本行职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执行规章制度的有关情况;

3.严格按照上级和公安部门的要求,抓好营业网点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做好防抢、防盗、防诈骗、防破坏和防火工作;

4.落实网点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规划,加大技防、物防设施建设,促进安全设施全面达标;

5.抓好网点一线员工的预案演练工作,落实检查制度; 6.加强保卫工作档案管理,为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

第十四条 监察室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落实上级监察机关和本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工作人员在执行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行的决议和决定中的问题。

3.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行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完成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检查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建立、整理本行党委组织考察任免的干部廉政档案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考察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检查处理本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处分权限决定涉案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抓好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在授权范围内调查处理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按照处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案件中涉及责任人的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6.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24字方针,负责做好各类违法违纪、违规违制案件的检查与审理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及本行案件。

7.做好来信来访接待、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全年无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8.认真抓好案件防控工作。督促做好案件防控“四项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轮岗交流台账;定期组织开展“九种人”风险排查和帮教工作。

9.贯彻法律法规,维护党纪党规;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做好工作调研,对各部门、分支机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有损农村信用社利益的条款提出意见建议。

10.负责案件统计上报与管理工作,对行业内发生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发案原因、特点、规律及防范措施,并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十五条 不良资产清收管理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经营决策,切实抓好本行表内外存量不良资产清收管理措施、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2.建立健全表内外存量不良资产台帐。即划段前不良资产台帐,表外不良资产台帐(核销.置换.打包处置),重点攻坚不良贷款台帐,网点最大20户不良贷款台帐。

3.按时完成本行下达的表内外存量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任务,随时掌握清收工作进度,总结分析清收工作特点,完善清收工作措施,确保清收工作效果,提高资产质量。

4.进一步做好本行各营业机构表内外存量不良资产的成因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收盘活措施,组织实施抓重点和重点抓,确保每笔债权合规合法。

5.做好各分行营业网点的表内外存量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处置工作,协助并督促其按时完成清收处置任务。

6.负责本行表内外存量不良资产清收进度的统计报表和台账登记工作。

7.经常深入本行各营业机构检查、督战贷款质量和清收工作,指导包抓的分行加强经营与管理,按时完成各项经营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 会计事后监督中心职责

1.根据上级管理机构制订的管理办法和本行的业务制度,逐份全面审查各营业机构已完成会计账务处理的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检查会计账务处理结果是否准确、完整。

2.业务敏感性强,对各分支机构业务的差错及风险点有敏锐的直觉,能实施细致严谨的监督;在做好对会计处理方法、会计

科目使用、会计要素的确认等规范化的基础上,注重对资金风险的防范监督。

3.必须客观公正,坚持原则的监控运营过程中的风险并及时作出风险提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4.保持监督过程中会计档案资料的完整、整洁。 5.负责组织会计核算差错考核工作。 6.坚持保密原则。

7.对监督过程中的业务负责。由于事后监督人员的失职而发生的问题,事后监督人员要负一定的责任。

第十七条 远程集中授权中心职责

1.授权中心应严格按照相关业务制度、规定,办理授权业务。 2.授权柜员应认真审核网点柜员提交的每笔授权交易要素、业务凭证及影像资料,及时办理授权业务,不得积压和延误。

3.授权过程中发现柜面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业务处理不规范、差错和过失等各类问题,应拒绝授权。

4.授权中心应及时解决、处理授权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做好授权工作日志的记载。

5.授权中心应定期组织授权柜员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处理、风险控制和问题分析能力。

6.授权中心应定期对全辖授权业务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通报,不断提高授权工作效率。

7.授权中心对授权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及案件线索,应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资金清算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各项金融政策和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单位和本行的各项部署,承办本行清算资金结算和资金调度业务,确保本行资金安全运营;

2.严格执行会计结算和现金出纳制度,遵守结算原则; 3.负责本行在省联社开立清算资金账户管理和账务处理,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在省中心存款额度;

4.负责人民币资金清算管理,做好清算中心与人民银行、省联社、各营业网点的清算账户对帐和清算工作,防止各账户余额的透支;

5.负责全行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严格执行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出入库领用、登记、和复核,随时掌握和定期盘点重空及帐证存量,编制购入计划,承担网点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和上缴管理;

6.管理各营业机构库存控制额度,按规定办理网点现金收缴和调拨业务,调拨网点的现金要做到捆扎整洁、主币辅币搭配,及时纠正现金差错,确保全行现金调拨的安全及时;

7.负责全行假币收缴管理,督促网点及时上交收缴假币,审核后定期上交人民银行;

8.负责本行金库现金管理工作,认真办理票币整点及损伤票币的捆扎,严格库存限额,及时向市人行调拨和上解现金,确保资金安全;

9.准确编报现金计划和中心库现金存量,调运现金严格执行押运制度和安全保密制度;

10.岗位变动或者临时离职,将所经营的业务事项交接清楚;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各支行及分理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本行相关规章制度,接受上级监管;

2.拟定并组织实施网点业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上级交办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

3.负责各项业务营销; 4.办理客户各类存款业务;

5.办理资金汇划、转账、现金收付等结算业务; 6.办理各项代理业务及内部资金往来汇划; 7.受理客户表内、外授信业务;

8.对受理的各项授信业务进行授信调查、落实授信发放条件并负责贷后管理;

9.在总行授权范围内进行授信审批; 10.负责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11.负责支行(分理处)员工的绩效考核并;

12.完成总行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未做规定的,适用本行章程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行职能部门、支行(分理处)内部各岗位设置及其职责由本行依据本管理办法制定《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设部门岗位职责实施细则》给予明确。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经本行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农商银行营业网点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社会实践

农商银行员工下一步工作

内设机构职责

学校内设机构及职责

乡政府内设机构及职责

内设机构办公室工作职责

马龙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农商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营业机构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农商银行内设机构及营业网点工作职责
《农商银行内设机构及营业网点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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