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旧县中心法庭
(一)依法审理旧县、马鸣、马过河三个乡(镇、街道)属于本院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
(二)做好巡回立案、巡回审判工作;
(三)参加辖区内各乡(镇、街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中心工作;
(四)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试行)》的各项规定;
(六)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务;
(一)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办理公
(二)负责筹办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及其他综合会议,并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同时对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督查的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情况;
(三)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请示、领导讲话稿及其他行政管理方面的文件;
(四)负责新闻宣传及本院信息、简报、情况反映等编写工作;
(五)负责公文处理及法律文书印制工作,把好收文、发文、阅文、办文关;按规定管理好印章、证明、介绍信的使用;
(六)负责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七)负责扶贫、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及依法治县工作;
(八)负责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九)负责全院网络维护、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微信、微博等上网公开的工作;
(十)负责各种办公用品的计划和采购工作;
(十一)负责报刊、信件的征订、收发工作;
(十二)负责车辆管理、维修、公有房屋、水电管理维修、机关环境绿化卫生、电梯设备、审判法庭设施等管理维修工作;
(十三)负责物业管理、炊事员和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接待工作;
(十五)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治处
(一)负责编制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对学习的内容、时间作出安排,学习效果进行检查督促;
(二)负责本院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时统计上报人员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做好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的各类人员上网公开工作;
(三)负责本院工作人员考录、调配、考核、任免以及工资晋升、出国政审、疗养、退休、辞职、辞退、学历教育、人事档案管理等组织人事工作;
(四)负责本院法官等级、司法警察警衔的评定、晋升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院干警评先创优、立功创模等表彰、奖励活动及先进事迹材料的整理、填报、呈批工作;
(六)负责本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负责本院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干警(含工勤人员、跟班人民陪审员及聘用人员)的各类请销假审核登记统计事项;
(九)承办院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及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立案庭(含司法调解室办公室、司法技术科)
(一)依法办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和审判监督案件的审查和登记立案工作;
(二)依法办理诉前财产保全;
(三)负责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及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规定上网公开的各项工作;
(四)办理上诉、抗诉案件的登记移送工作,并登记二审结案结果;并负责将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
一、二审裁判文书复印移送审判管理办公室;
(五)核算当事人应缴纳的诉讼费、执行费用,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呈批手续;
(六)接待群众来访,办理来信和法律咨询事宜;
(七)负责赃款、赃物及物证的查收和随案移送;
(八)负责涉法涉诉信访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院各庭、局收结案件情况统计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
(十)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试行)》的各项规定;
(十一)负责司法调解室办公室、司法技术科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诉讼服务中心查询电脑、查询机、广告机内容更新、升级、开关机等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十三)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刑事审判庭自诉案件;
(一)审理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公诉、
(二)审理少年庭申请回避的案件;
(三)做好刑事自诉案件的巡回审判工作;
(四)负责罚金、赃款的追缴和赃物、物证随案移送工作;
(五)负责缓刑犯的回访考察工作;
(六)负责做好涉及党员、公职人员犯罪案件证据材料的移送工作;
(七)负责做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工作;
(八)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试行)》的各项规定;
(九)负责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及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规定应当上网公开的各项工作;
(十)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少年案件审判庭成年人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
(二)审理刑庭申请回避的案件;
(一)审理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当事人为未
(三)做好涉少刑事自诉案件、民商事案件的巡回审判工作;
(四)负责办理少年犯的回访帮教等延伸事宜;
(五)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涉少刑事案件罚金、赃款的追缴和赃物、物证随案移送工作;
(七)负责做好涉及党员、公职人员犯罪案件相关材料的移送工作;
(八)负责做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工作;
(九)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试行)》的各项规定;
(十)负责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及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规定应当上网公开的各项工作;
(十一)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事审判第一庭件;
(二)审理民二庭申请回避的案件;
(一)审理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民商事案
(三)审理辖区内本院管辖的涉军案件;
(四)做好民商事案件的巡回审判工作;
(五)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试行)》的各项规定;
(六)负责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及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规定应当上网公开的各项工作;
(七)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事审判第二庭件;
(二)审理民一庭申请回避的案件;
(一)审理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民商事案
(三)审理辖区内本院管辖的破产案件;
(四)做好民商事案件的巡回审判工作;
(五)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试行)》的各项规定;
(六)负责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及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规定应当上网公开的各项工作;
(七)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判庭
(一)审理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行政案件;
(二)对非诉行政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三)负责审查涉及本院的国家赔偿案件;
(四)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试行)》的各项规定;
(五)负责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及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规定应该上网公开的各项工作;
(六)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判监督庭
(一)审理发回重审的案件;
(二)审查各类申诉案件,审理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三)负责各类案件的质量评查工作;
(四)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试行)》的各项规定;
(五)负责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及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规定应当上网公开的各项工作;
(六)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行局刑事被告人;
(一)负责执行本院受理的执行案件,协助法警队押解
(二)负责执行非诉行政案件、生效的仲裁裁决、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
(三)负责执行上级法院指定的和其他法院依法委托执行的案件;
(四)负责办理督促程序案件;
(五)负责对执行过程中依法需要裁决、裁定的事项进行裁决、裁定,处理执行异议;
(六)负责组织实施各业务庭作出裁定的先予执行;
(七)做好执行统计、调研工作;
(八)做好执行案件信息的网络录入等工作;
(九)做好涉诉特困群体执行救助金的发放、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试行)》的各项规定;
(十一)负责执行信息公开、裁决文书公开及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规定应当上网公开的各项工作;
(十二)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
(一)维护法庭秩序,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二)值庭时负责传唤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传送证据材料;
(三)提押、看管被告人或罪犯;
(四)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五)参与有关庭、局的案件执行,参与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
(六)管理好司法警察装备;
(七)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八)完成中院法警支队交办的任务;
(九)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一)领导和管理全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监督、检查全院干警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并登记考核,每季度通报一次;
(三)受理对本院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调查处理本院干警的违纪事项;
(五)研究制定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工作制度;
(六)负责全院干警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
(七)负责对各业务庭办案审限进行跟踪、登记、催办、并签发超审限案件的督办通知书;对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的责任追究;
(八)负责对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的信件、议案、建议、意见进行登记、督办、反馈,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
(九)负责对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云南法院司法信息公开、微信、微博等重要节点信息进行登记、检查、督促、通报等工作,做好绩效考核的具体工作;
(十)完成上级法院、县纪委和本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导等日常工作;
(一)负责人民陪审员的协调联络、组织管理、监督指
(二)研究制定制度化、规范化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三)负责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相关事宜;
(五)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院财务、装备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院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指导监督诉讼费、罚没款及有关费用的收缴和使用;
(四)负责服装管理及各种办公设备的计划、采购、管理和发放工作;
(五)负责干警、人民陪审员、临时人员工资、生活补助和其他费用的发放、管理、收交、支付等工作;
(六)负责执行案款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七)负责法院机关基本建设规划以及人民法庭建设规划工作,做好全院基础建设工作;
(八)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
(二)做好审判业务指导工作;
(三)做好审判绩效管理工作;
(一)做好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工作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
(四)对发回重审、改判、抗诉的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并形成月报;
(五)负责审判案例的报送工作,审判流程管理运行情况登记、检查、督促、通报工作;
(六)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临时机构办公会确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因工作需要成立的临时工作机构,按照院党组会或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