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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胎假

发布时间:2020-03-02 13:27: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从我国现行法律对女职工孕期保护的相关规定来看,并没有关于“保胎假”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8天,但是,对于本案中该女员工小杨提出的“保胎假”这一概念,我国目前的法律上并无相关规定。

二、根据《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规定可知,我国目前对因年龄或特殊体质确需保胎的女职工,采取的是由单位自行比照病假的方式处理,也就是说,女职工请“保胎假”的,必须按照单位的规定提交医院证明,而请假时间的长短、工资的计算,应遵从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

三、关于单位准假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

1、关于保胎假的医疗期间:

保胎假的医疗期间应比照疾病的医疗期间进行处理,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单位应根据医院证明,结合该规定进行准假期间的确定。

2、关于病假期间工资:

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可见“保胎假”作为一种病假,期间的工资应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确定,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资计算方式为: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综上,作为劳动者一方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法律规定的假期和特殊保护,但现行法律中没有“保胎假”这一说法,孕期女职工若确因特殊体质或年龄等其他原因有先兆性流产迹象需要保胎时,应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为前提,向单位提交医院证明进行请假;作为用人单位,企业也应根据《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医院出具的病假条给符合事实情况的孕期女职工准许“保胎假”。

保胎假

保胎假请假条

保胎假申请书

保胎假问题的有关规定

女职工保胎假不受医疗期限制

女工请保胎假,工资该怎样发?

保胎请假条

保胎请假条

保胎(Tocolysis)

保胎请假条

保胎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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