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新认定中中介机构条件和职责
1.中介机构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审计人员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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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介机构的职责
(1)接受企业委托,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中介机构应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参与认定工作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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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介机构鉴证内容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和能说明中介机构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鉴证条件的证明材料;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时应当考虑的事项
在接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委托时,审计人员应当考虑下列事项:
1.与申报企业管理层和治理层讨论有关申报明细表审计的重大问题,包括这些重大问题对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的影响;
2.针对预见到的特别风险,分派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专业胜任能力较强的人员;
3.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接受专项审计委托的质量控制制度实施的其他程序;
4.申报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接受审计的情况。
四、审计人员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中应当考虑下列主要事项:
(一)申报企业的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和治理层是否诚信
审计人员应当查阅相关资料,分析判断申报企业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和治理层的诚信情况。
(二)项目组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必要的时间和资源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方面的经验并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政策,在评价专业胜任能力时,审计人员还应当考虑是否接受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的相关培训。
(三)事务所和项目组能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评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初步业务活动。质量控制准则对包括独立性在内的有关职业道德问题提出了要求,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其规定执行。
职业道德规范要求项目组成员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审计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审计过程中情况会发生变化,因此审计人员对上述事项的考虑应当贯穿审计业务的全过程。例如,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申报明细表存在舞弊迹象,而对管理层、治理层的诚信产生了极大疑虑,审计人员需要针对这一新情况,考虑是否继续承办该项业务。
五、专项审计报告规范
中介机构必须在企业研发项目单独建账的基础上,根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进行专项审计,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审计报告必须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总体情况、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明细、近三年的研究开发投入总体情况和按年度分项目分经费科目的研究开发费用明细等内容。实际经营年限不足三年的申请认定企业按实际经营年限进行审计。
企业在提交审计报告的同时,须附上说明出具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鉴证条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在职职工名册等。
在有些省份,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和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鉴证等审计情况可以集中在同一个审计报告中。
企业财务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等已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仍然有效,不需要重新鉴证。但各种报告之间存在矛盾的,按无效处理。
六、专项报告风险
审计人员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识别的风险中哪些是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在确定风险的性质时,审计人员应当考虑下列事项:
1.申报企业管理层可能存在为了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动机,导致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审计人员应当假定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存在舞弊风险;
2.错报风险是否与申报企业近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申报企业的经营状况、会计处理方法和其他方面的重大变化有关;
3.研究开发项目的复杂程度。例如,大型复杂的研究开发项目可能涉及到多个分支机构与多个部门,审计人员应当考虑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是否完整;
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涉及重大的关联方交易;
5.申报明细表信息计量。例如,高新技术系统集成产品收入的确认是否可能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从而产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确认的风险;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涉及异常或与商业惯例不符的重大交易。
0601赣国税发()85号:税务登记证注销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