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片区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0一三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县局有关文件精神的规定,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特制定ZS片区二0一三年度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1、各乡(镇)站站长与防疫人员签订防疫工作目标责任书;
2、各乡(镇)站站长组织召开防疫工作会议,通过广播、电视、标语、专
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
3、全面完成县局下达的免疫工作任务。春、秋两次集中检查,猪瘟、猪高
致病性蓝耳病、猪、牛、羊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狂犬病免疫密度必须达到应免的100%;抗体监测合格率必须达到70%以上;标
识佩戴率达100%;
4、加强防疫物资管理。消毒药、防疫标识、疫苗、仪器等国有物资由乡(镇)
站长保管发放,并负责建立完整、规范的物资台账。做到帐、帐,帐、物必须相符;
5、建好免疫档案。农村散养户由防疫员做好免疫档案登记,登记必须完整、
规范、真实;规模场由乡(镇)站长负责建立《消毒记录》、《免疫档案》、《用药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药物、添加剂使用记录》,必须真实、完整;
6、由乡(镇)站长组织,全年完成辖区内两次大规模清圈消毒工作,消毒
面积达100%,必须有消毒记录,对交易市场、屠宰场、规模养殖场必须
定期、专人消毒;
7、做好重大动物疫情普查、监测工作,完成县局下达的监测任务;
8、按时、按程序报送疫情报表;
9、做好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能果断、快速处置疫情;
10、加强兽医新技术、兽药新产品推广。由乡(镇)站长负责组织兽医
人员技术培训4期,参训率达100%,完成片区站下达的新特兽药推广任
务,保证辖区内无伪兽药经营和使用。
二、目标考核
1、签订了目标责任书(7分),以文件档案资料为准,无或不完善不得分。
2、召开了防疫工作会议,宣传有标语、有专栏、有视频、影像资料(5分),
以上以相关记录、记载为准,没有不得分。
3、免疫接种(50分)
(1)、生猪防疫(15分)。猪瘟防疫(5分):猪瘟免疫密度达100%、戴标率100%、全年抗体监测合格率100%得5分;猪口蹄疫(5分):猪口蹄疫免疫密度达100%、全年抗体监测合格率100%得5分;猪高致病性蓝耳病(5分):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免疫密度达100%、全年抗体监测合格率100%得5分。未达上述标准按比例扣减。猪瘟抗体合格率低于80%;高致病性蓝耳病、口蹄疫抗体合格率低于70%一律不得分。
(2)、家禽防疫(15分)。鸡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5分),鸡新城疫防疫(3分),水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7分)。家禽禽流感免疫密度达100%,抗
体合格率达70%以上得满分,抗体合格率低于70%不得分。鸡新城疫农村散养户应免密度达95%,规模场免疫密度达100%,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得满分,抗体合格率低于70%不得分。
(3)牛、羊防疫(10分) 牛、羊口蹄疫防疫(8分):牛、羊口蹄疫应免密度达100%,抗体合格率达100%得8分;牛出败防疫(2分):牛出败应免密度达95%得2分。未达上述标准按比例扣减,抗体合格率低于70%不得分。牛出败免疫密度低于95%不得分。
(4)、狂犬病防疫(10分)犬只防疫密度达100%得10分。未达标按照比例扣减,免疫密度低于95%不得分。
4、防疫物资、档案管理(10分),其中防疫物资有序保管、发放(2分):建有规范的物资台账(1分):农村散养户免疫档案规范(4分):规模场档案齐全、填写真实规范完整(3分)。以资料为准,不规范、不完整、不真实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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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程序报送疫情,定期报送疫情报表(5分),完成片区站下达的疫情监测任务(5分)。未按时报送报表,未完成疫情监测不得分。
6、能按规程果断处置发生的疫情(5分),不留隐患(3分)。
7.、完成消毒任务,消毒有记录(5分),完成县局新技术推广任务(5分)。未完成不得分。
8、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扣5分,畜禽死亡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扣1分。 以上总计100分。85分以下(不含85分)为不合格,85-90分为合格,90-95分为良,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
三、奖惩
1、考核为不合格的乡(镇),区站将责成站长整改,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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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经区站、县局检查验收,各项(密度、免疫抗体、死亡率、标识佩戴、各种软件及报表等)全面达标的乡镇站,奖2000元;若有不合格项,按每项惩200元。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片区兽医站、各乡(镇)站各一份、送县局一份。
ZS片区畜牧兽医站站长(签字):
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签字):
二0 一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