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德阳市旌阳区畜牧技术推广工作责任制度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公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二、成立畜牧技术推广专家组,负责制定辖区内畜牧业主导产业的技术推广计划,研究解决辖区内畜牧业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实施并带头开展本区域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三、联系畜牧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牧业龙头企业、村级畜牧业技术服务点、科技示范户或养殖大户等,开展技术指导,及时答复各类技术问题,不能解决的负责向上一级或其他畜牧研究机构、人员寻求帮助。
四、组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宣传推介,畜禽养殖新技术及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指导农民采用良种良法、科学养殖、开展标准化养殖。
五、开展农民技术员、科技示范户的培训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举办或组织农民参加畜牧业科技培训。
六、指导畜牧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组织建立“三品”(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记载生产档案,全面负责本区域畜牧业标准化的推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七、掌握当地的畜牧业生产情况,及时报送和发布畜牧信息,完成有关调查统计。
《1旌阳区畜牧技术推广人员责任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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