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二〇一四年土地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目标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
划法》,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土地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特制定责任书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新城镇总体规划》,适应深化新城镇经济发展形势的要求,“严禁未经批准在管制区内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审批管制区临时用地,暂不审批管制区规划生活居住区之外的个人住宅建设用地,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和建设行为,防止非法侵占土地、破坏资源、违章建设等现象发生。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把我镇土地用途管制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为推进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加快我镇全面开发创造良好条件。
二、土地管制及村镇建设管理规定
1、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要及时安排村两委成员及土地协管员对全村基建情况进行定期巡查,主动掌握本村的房屋基建动态,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每月书面向镇村规划领导小组汇报所在村的居民住宅建房情况。对于发现违法占地建房苗头问题要立即到现场制止,对于本村住房困难户要及时协调,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报告;要认真积极配合执法工作组开展执法活动,主动化解矛盾。
2、严禁无证建设,确实住房困难由困难户提出申请,按村镇逐级审批,各村住房困难户的用地严格按照新城镇城建土管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以旧房改造为主,经申请批准的住房困难户严格执行一层建设。
3、有证新建的房屋必须取得村支部、村委会及镇土地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三、责任奖惩制度
1、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是本村土地和村镇建设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完成土地管理工作任务的村,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各奖励500元;因工作不力造成违法占地建房现象,发现1起扣奖金200元(每人),发现2起
取消全年全部奖金并对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党纪、政纪处分。
2、村级协管员采用年聘制,是贯彻土地用途管制的具体责任人。村级协管员每举报1例违法建房奖励100元,一旦发现1例知情不报或瞒报,坚决给予
协管员解聘,2例以上给予免职或停职的处理。
3、全镇土地管理情况列入年终考核,记入业绩档案。
4、其他事项按新城镇城建土管有关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的要求任务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村各执一份。
镇人民政府责任人(签字):
村支部书记(签字):
201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