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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矛盾论》《实践论》有感

发布时间:2020-03-03 23:21: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读《矛盾论》《实践论》有感

在中国共产党内,曾经有一部分教条主义的人长期拒绝中国革命的经验,否认“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这个真理,而只生吞活剥马克思主义书籍中的只言片语,去吓唬人们。还有另一部分经验主义的人长期拘守于自身的片断经验,不了解理论对于革命实践的重要性,看不见革命的全局,虽然也是辛苦地——但却是盲目地在工作。这两类人的错误思想,特别是教条主义思想,曾经在一九三一年至一九三四年使得中国革命受了极大的损失,而教条主义者却是披着马克思主义的外衣迷惑了广大的同志。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矛盾论》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写成的,其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中国共产党内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

该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大量具体而生动的例子全面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思想,并且在许多方面发挥发展了马克思列宁的思想,创造性的运用了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成功的分析和解决了中国革命过程中的许多的复杂矛盾。阅读完《实践论》《矛盾论》,使我的世界观更为清晰,对辩证唯物观点的理解更为透彻。

《实践论》以认识为主干线,通过系统地阐述认识与实践的联系,同时对一些与实践相关的问题给予了精辟独到的见解,从而更能深刻地表达实践、解释实践。通过阐述认识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人的认识究竟怎样从实践产生,而又服务于实践。 辨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唯一检验标准、目的和回归。认识的目的不是认识本身,而是用于实践、改造世界。因而认识来源于实践,并最终要回归倒实践。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列宁这样说过:“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邓小平同志曾经也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同时要善于总结。总结的过程是一个认识飞跃的过程。要善于在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中学习,在再认识的环节上下功夫。不论是学习还是总结,都要找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在结合中升华,在结合中创新,在结合中发展。就此可以用唯物辩证主义的理论解释,就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尊重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从客观存在的事物出发,经过调查,找出事物本身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以此作为行动依据,进一步作为实践的指南。

《矛盾论》是毛泽东同志运用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系统地论证了对立统一学说,阐明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实质和核心。在《矛盾论》中,既有历史知识的厚度,又有哲理思想的深度,而且把史论有机地结合起来,具有一种立体感。在《矛盾论》中,毛泽东同志首先阐明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是两种宇宙观的对立。这两种对立的宇宙观是人们对世界的不同看法。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形态和种类,都看成是永远彼此孤立和永远不变化的。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与此相反,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不断运动和变化发展的;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为我们揭示了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指出了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

矛盾的普遍性包括两方面的意义:一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二是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所包含的差异就是矛盾。 “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矛盾的特殊性存在于普遍性之中,普遍性也存在于特殊性之中,两者是相互联系的。矛盾的特殊性有其不同的发展阶段。在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时要用发展、全面的观点,多方面、多层次分析和把握矛盾的特殊性。既要分析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和同一发展过程不同阶段的矛盾的特殊性,又要分析不同事物的矛盾和与之相联系的矛盾。

事物发展过程中包含的各种矛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要区分其主要的和非主要的;矛盾的双方,其发展也是不平衡的,必须区分其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这为我们指出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对主要矛盾方面,毛泽东指出:“矛盾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了变化,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对不同性质的矛盾要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

在文章最后,毛泽东以精辟的笔调对全文的主要观点进行了总结,他强调,事物矛盾的法则就是对立统一的法则。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并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

《实践论》《矛盾论》是相对注重“生活公式”的哲学;从哲学功能上看,《实践论》《矛盾论》是注重“前导理念”的哲学;从哲学信念与使命上看,《实践论》《矛盾论》是“为时立言”的哲学;从哲学发展方向上看,《实践论》《矛盾论》关注“中国问题”的哲学。它们间接地回答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是什么的问题,昭示我们:唯有使马克思主义面向现实生活,大胆探索和解答时代所提出的崭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才能使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并且成为引领实践和时代发展的精神力量。随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深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必将不断开出绚丽的创新之花,结出丰硕的理论之果。 个人主要观点和看法:

1.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检验认识。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自身的感官得出事物的各个表象、各种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全体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感性认识达成飞跃,成为理性认识。而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实践的。认识来源与实践,并要回归实践。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也会跟着变化发展。

2.正视失败,实事求是。实践有成功,难免也有失败,但正所谓“失败是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失败让我们从错误中学到东西,实现自身的成长和跨越。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便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3.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矛盾有其特性,不能一概而论,只有面对具体问题结合所处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抓住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 读后的主要困惑与问题: 1.对于我们学生所学的课本上的知识、定理,有无必要亲身去实践证明?如果去实践的话,知识不够暂且不说,所得到的收益也是与付出不成比例,那么还有必要吗?

2.对于当代中国,我们讲究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我想问:到底应该依法治国还是以德治国,亦或是两者兼备?依法治国必定会忽略情,无法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德治国则缺少统一的标准,容易造成徇私枉法,倘若两者兼备,何时前者何时后者? 3.在处理帮扶摔倒老人问题上,是否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待,从多个方面解决问题,不能一味地只在事情发生后通过道德或法律解决,是否应成立公共基金,确保即使被讹也由社会来承担?或者其他办法保证路人的权益?

读《矛盾论》、《实践论》有感

再读《实践论》和《矛盾论》有感

读“矛盾论”有感

读《矛盾论》有感

读《矛盾论》有感

读矛盾论有感

读《矛盾论》有感

读矛盾论有感

读《矛盾论》有感

读《矛盾论》有感

读《矛盾论》《实践论》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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