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公告
http://www.daodoc.com)“行政许可”栏目,了解许可申请的有关要求和办事流程,下载或在线填写申请表格。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向新疆邮政管理局提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可登录新疆邮政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xj.chinapost.gov.cn)“行政许可”栏目,了解许可申请的有关要求和办事流程。
二、自2009年10月9日起,国家邮政局和新疆邮政管理局受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可来信或致电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及新疆邮政管理局咨询有关事宜。
国家邮政局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处;邮编:100868;咨询电话:010-88323122。
新疆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生巷35号新疆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编:830002;咨询电话:0991-2350261;受理咨询及办理许可时间:每周
二、四工作时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可通过国家邮政局政府网站(www.daodoc.com)“政策法规”栏目查阅。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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