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转让协议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银 色 中华 牌汽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证登记人:
)于
年
月
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叁 万伍 仟元整(¥35000.00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甲方无关。
三、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以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四、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之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甲方,并要求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六、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等表示认同。
七、双方约定于
年___月
日前过户,过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甲方协助办理。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八、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九、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十、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甲方)签字(手印):
购车方(乙方)签字(手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_ _月
日 签订日期:
年_ _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