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开办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 托 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工业区 法人代表/公司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公司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依据地产集团下发《地产(集团)公司与物业(集团)公司相关业务操作办法》中的要求,甲方和乙方就 第一服务中心( )项目入伙开办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高层、洋房 ;
项目一期:业态为 高层、洋房 ,建筑面积为 34万㎡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三条:项目入伙阶段及物管期间主要工作内容为:
1.有效开展项目管理工作,专门成立项目物业服务中心;
2.根据项目的竣工节点,进行人力资源招聘和人员培训等人员储备工作; 3.根据项目情况,拟定项目管理方案和入伙方案的制定,严格组织实施; 4.对项目进行分析,做管理费用的测算,估算项目盈亏; 5.在当地政府部门项目运行管理相关手续; 6.项目开办物资的采购与准备;
7.项目资料的交接,档案的建立;对外联系和公关;接管验收和入伙资料的准备;
8.对项目及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接管验收;
9.空置房管理及保洁:对因甲方销售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未交付使用而空置的房屋进行巡检制度,对门窗、水管、电路、开关、暖气、水喉、器具(龙头)、洁具、门锁、玻璃、墙面、钥匙、家电及房屋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必要时对空置房户内定期清洁与保养,事前做好计划报甲方审核,事后做好记录。
10.甲方委托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三章 双方权利及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正式入住30个工作日前完成各项工程内容,并通知乙方接管验收。
2.甲方应按照法规要求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用于乙方日常办公、会议、接待、仓库等物业管理工作。
3.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将项目建设各项资料移交乙方。
4.甲方应根据项目特有的标识系统完成项目房屋本体类标识制作。 5.甲方应牵头组织项目入伙工作,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具体实施项目入伙各项工作。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时性执行情况,对达不到本合同的服务约定内容和标准可以书面要求限期整改;
7.对于乙方在内部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方面,甲方有权进行指导,以更好满足甲方需要。
8.甲方有协助乙方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的义务。 9.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开办费用。
10.甲方应按照《地产项目公司委托物业公司相关业务操作规范》的规定:项目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比例(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向物业公司提供管理用房,不足部分由双方协商解决。(当地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装修不低于相应规定标准。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参加项目接管验收工作。
2.乙方应根据项目规模,制订详细的入伙工作方案报甲方,经审核通过后负责实施。
3.乙方负责项目管理服务人员的招聘及培训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场。
4.乙方对办公地点进行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负责对电话、电脑、复印机等通讯、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等服务设施采购、安装完毕。
6.乙方在入伙前需将物业费备案等资料办理完毕。 7.乙方负责接收甲方提供的竣工图纸、设备设施资料等。
8.乙方正常运作所需的公司文件、表格记录、办公用品、保安用品、消防器材等全部准备齐全。
9.乙方负责对清洁、绿化、维修等分包方的人员、工具、材料等进行管理。 10.乙方负责建立服务体系文件和管理方案、指导办公文书、竣工文件、设备台帐、客户资料等系列档案。
11.乙方制定装修管理细则、装修材料搬运、建筑垃圾等管理方案。 1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筹备组织项目入伙工作,并配合甲方的工作。 13.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及管理规定及标准。
14.空置房管理及保洁工作中,乙方有义务对空置房屋进行巡检,对房屋的门窗、水管、电路、开关、暖气、器具(龙头)、洁具、门锁、玻璃、墙面、钥匙、家电及房屋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必要时对空置房定期清洁与保养。
第四章 付款方式
第六条 地产集团下发《地产(集团)公司与物业(集团)公司相关业务操作办法》中的规定:本项目业态为高层、洋房 ,首次交付建筑面积240335.59平米。费用合计为:开办费200000 元+筹备费240335.59㎡*2.5元/㎡/月*2月=1401677.95元;(大写金额:壹佰肆拾万壹仟陆佰柒拾柒元玖角伍分整)(明细如下)。于项目入伙前三个月内支付给乙方
1、集中入住开办费: 200000元;(大写金额:贰拾万元整)(含税)
2、接 管 筹 备 费: 240335.59㎡*2.5元/㎡/月*2月=1201677.95元;(大写金额:壹佰贰拾万壹仟陆佰柒拾柒元玖角伍分整)(含税)
3、公 司 名 称: 分公司 开 户 行 名 称: 支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行 号: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承担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根据相应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拒付物业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出现争议,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甲方指定 为甲方代表,乙方指定 为乙方代表,具体处理双方洽谈事宜。
第十一条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按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的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委托合同管理之外的服务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 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原因,双方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自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