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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简介

发布时间:2020-03-02 03:16: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邹碧华简介

邹碧华,男,汉族,1967年1月18日生,江西奉新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曾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

2014年12月10日下午,在赴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2015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评价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号召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向邹碧华同志学习。2015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5年3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分别追授邹碧华“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一、人物履历

1984年—1988年 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3年—1996年 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6年—1999年 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1988年—2001年 先后任上海市高院经济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经一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2001年9月—2003年12月 先后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调研二科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

2003年12月—2005年6月 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

2005年6月—2008年6月 任上海市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 2008年6月—2012年11月 任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2年11月 任上海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任职期间曾赴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担任高级研究员。

二、主要事迹

1、学者型法官 (1)对知识如饥似渴

在邹碧华的家中,书房是最特殊的地方。书柜从天花板一直到地上,每一格都挤满了书。房里有几千本书,就连桌子底下也堆满了书,而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法律书籍。邹碧华每天回家待的时间最多的地方也是这里。

对知识如饥似渴,是妻子唐海琳对邹碧华的评价。他去美国做了一年访问学者,回来时运回了几大箱的复印资料。邹碧华的妻子唐海琳曾多次尝试晚上陪他一起“秉烛夜读”熬一熬,但都没能熬过来,晚上两三点钟休息是常事。

邹碧华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他去北京的西单图书大厦买了一大堆书回学校看,每天晚上练习写毛笔字,每周两次坐地铁去培训学校学日语。学日语的目的,是为了看懂日本法律书。

上海市高院司改办副主任顾全曾在上海高院经济庭与邹碧华共事过一段日子。邹碧华最初留给他的印象,就是“学者”。有一次,他俩一同参加一个外事接待活动,晚上11点后回到寝室休息后,邹碧华居然打开电脑开始“写东西”。

邹碧华写的东西,着实惊到了顾全——他正在把一本中文的法律文书翻译成英文,并在国外期刊上发表。顾全意识到,这是一个真正把法律当做一项事业来做的人。一个中国的普通法官想要向外传递中国法律界的声音,不多见。

无论在公开演讲场合,还是私人交流场合,邹碧华都是一个“讲真话者”。这种品质,加上他本身具备的专业素养,被法律学界广为推崇——学界称之为“学者型法官”。

邹碧华在会议上的点评发言,一句废话都没有,讲别人谈得好,就讲清楚好在哪里,但每一个人的发言,他都会指出不足之处。邹碧华参加法律相关讲座,他从来不拿„还有继续提升的空间‟这样的„大锅话‟来搪塞听众。他是会真正指出问题、探讨解决方法的„学者‟”。 (2)“铁人”的三句口头禅

讲座一讲三个小时,中间也不歇息。结束还把同学们聚起来单独辅导,一直到夜里十一点。 邹碧华两年并成一年用,时间宝贵。时间都去哪了?白天奔波、晚上专研、假日加班……邹碧华的时间被撑得满满的。人生虽然不能控制长度,但可以控制它的宽度。回首那些感人瞬间,一个大写的“人”字是邹碧华留给世间最好的纪念。

司法改革的许多工作他都是亲力亲为。有个介绍司法改革进展的百宝箱式的PPT,几百页的PPT是他自己加班加点完成的。他总说,只要我能完成的,我尽量不麻烦你们。

与邹碧华共事过的人,都知道精力始终旺盛的他有三句口头禅,“没事,我不累”;“你们先去忙吧”;“没事,有我在就行”。

邹碧华出差去兰州开一个司法改革会议。当天下午6点多邹碧华下班后从单位直接出发,抵达兰州时已将近凌晨。第二天,会议持续一整天。会议议程本来就排得满满的,但邹碧华一边在会上发言,一边还不时审阅其他工作材料。会议结束,按主办方安排可以再休息一天返程。但邹碧华连夜又赶回了上海。

每个时间环节衔接紧密,每个时间段任务满满。一路风风火火,行色匆匆,绝不浪费一丁点时间。在同事眼中,工作连轴转的邹碧华向来没有官架子,讲话、做事方式颇具务实主义者作风。

(3)有理想有追求的燃灯者

邹碧华曾写过一篇著名的文章《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在律师界广为传颂。他认为,法官与律师之间应当互相尊重,职业共同体的构建要先从法官做起,法官应当包容、超越、谦和、关怀,具有清醒的职业认知和高尚的精神境界。

对于邹碧华那篇声名远扬的《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也得到了法律人的一致认可,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辑刘桂明曾经做了三个评价

一、这是一篇好文章,好就好在讲道理、讲情理、讲法理;

二、这是一个好法官,好就好在平和客观、客观理性、理性正面,不居高临下,不偏听偏信,不人云亦云;

三、这是一种好主张,好就好在邹碧华院长提出法官与律师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解决的,是需要认真对待、理性看待、真情善待的。

他宽广的胸怀不仅引导了法官,也感动了律师界。他出版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一书,曾被赵旭东教授断言“可被视为对法官裁判方法进行研究的第三种进路——实证的方法”。

他留下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以及那些闪光的思想火花,是永远不会磨灭的,纪念他的最好方式,是在庭审中用好九步法,以及让他的理念传承下去。对于许许多多法律人来讲,邹碧华院长就是一位燃灯者——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点亮灯火。

2、一颗真诚的“同理心”

“我们要有一颗同理心,做法官也好,做调解员也好,一定要有这种情怀。”邹碧华常常在上课时对法官们说,“只有具备了同理心,你才能设身处地地替他考虑问题,替他去设想各种方案,动用你的全部智慧帮他解决问题。”

在很多同事眼里,邹碧华常常有惊人之举:为了宽慰一个与丈夫分离15年的上访妻子,他会带着信访干部亲自登门开导,从早上9点一直聊到下午3点;为了缓解一位老人对历史老案的内心纠结,他会耐心解释案件处理情况,并欣然与老人在家合影留念;为了让一名退休工人感受到尊重,他会拿出自己的名片送到老人手里。

在长宁区法院担任院长期间, 邹碧华曾主导开发过一套信访管理软件,每一名相关人员都能通过这套软件,查询一个信访案的来龙去脉——什么时候收到信;经过哪几位法官的手,分别花了多长时间做了哪些处理;现在谁在负责处理这个案子;信访人目前去向如何。这套科学的信访管理手段,在全国整个政法系统内都是“名气响当当的”。

每逢春节他都会带着信访干部走访上访户。甚至在北京中央党校学习的一年,他也不忘给每位上访户写慰问信,每封信的内容都不一样。

不仅是信访,在邹碧华22年的法官生涯中,他审理、参与审理或指导的民事、商事、执行、少年审判等案件,无一不显示出他在法律专业上的睿智和对当事人的体恤。

在协调基层法院涉及“乐客多”超市的141起债务纠纷时,邹碧华从涉案金额高达2300万余元的群体性诉讼中发现,外方投资者通过离岸公司方式投资内地,可能会导致“乐客多”众多债权人的利益受损。他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建议加强监管,建立商业领域经营风险预警机制,从而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

在参与处理社会高度关注的上海社保基金追回专项工作时,邹碧华指导相关法院公正高效地审理了近20起社保基金系列民事案件。在追索38亿元陷入僵局时,他提出先予执行的破解方案,为上海老百姓追回、保全了上百亿元。

当一位患白血病的孩子因为生命垂危而想状告自己父母时,邹碧华带领立案庭和少年庭法官,认真研究法律依据,果断作出立案决定,使得案件迅速开庭,为孩子争取到了宝贵的救治费用和时间。

3、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邹碧华第一次把当上法官的消息,告诉了远在江西老家的母亲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母亲再三叮嘱他,一定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母亲的这句话,成了他一生的追求,一辈子的坚守。 2008年9月,当事人沃根生83岁老母亲居住的阁楼起火,老人不幸葬身火海。沃根生悲痛不已,认为物业公司应对火灾承担责任,于是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但由于缺乏证据,沃根生最终败诉了。判决以后,他不服,一年接着一年上访。 邹碧华得知这个情况后,主动接待了沃根生,并提出要去现场看看。来到现场,邹碧华拱着腰一级一级走上发黑的楼梯。阁楼很矮,邹碧华的头几乎要碰到楼顶的横梁,他非常认真地听完沃根生的讲述,神色却变得越来越凝重。

回来后,他对信访法官说:\"这个案子的判决没有问题。但我们做法官的既要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这样一位60岁的老人为了母亲的事四处奔波,我们一定要将心比心,要让他感受到法律对人格、对情感的尊重,这才是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 在邹碧华的直接指导下,信访法官联系了街道、电力、消防等多个部门,为沃根生仔细分析了起火原因,并协助沃家修缮了阁楼。沃根生非常感动,拉着信访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2014年12月15日,当他听到邹碧华去世的消息后,夫妻俩连夜从外地赶回上海,但还是没能赶上追悼会,他们难过地说:\"一直希望能有机会当面谢谢邹院长,但再也不会有这个机会了!\"

4、方法多,善于改进工作机制

方法多,善于改进工作机制,这是长宁法院很多人对邹碧华的印象。到长宁法院后不久,在大量旁听了大家的接待后,邹碧华发现了一个问题,很多当事人来到法院得不到妥善的接待,于是情绪事件不断发生,最后矛盾加剧,与法院形成了对抗。

这是不应该发生的“低级错误”,他要改变这种状况。于是,他推出了《群众接待场景65例》。这65例包含了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程序的各个环节,大到群体人员在立案大厅聚集,小到当事人要求修改笔录,事无巨细,每个都列出了正确的做法,并予以说明理由。

这个场景65例,就像一面面镜子,让每个人检讨着自己的一言一行,也让法院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时,多了几分自信和从容。 有一些当事人和律师投诉,认为诉前调解效率不高,浪费时间。邹碧华就问,难道真是他们不愿意配合调解工作吗?我们的解释工作做到位了吗?如果不到位,当事人和律师当然会不理解、不满意。他要求用短信服务的方法解决问题。

于是,立案后法院工作人员就发送两条短信。一条告知调解员姓名,并承诺调解员将会在两个工作日之内主动联系;另一条则是介绍法院的诉调对接中心以及调解员,并附上宣传语“我们用心为您创造美好生活”。

同时,邹碧华还安排所有接待人员前往银行、酒店学习现代礼仪规范,他说:“我们要用5星级的服务,换得大家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没多久,一位律师写来表扬信。他感慨,他是第一次接到法院发送的短信服务。法院这么尊重律师,他很感动,而且案件也得到了这么专业化的调解。

邹碧华说得对:一个人,一个团队,只要热爱自己的职业,用心做事,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5、他能激发你内在的激情,找到自身价值

邹碧华任长宁法院院长时,一有机会就去旁听年轻法官开庭,和年轻人讨论案件,探讨工作方法,给他们创造机会。

有一次,民三庭顾鸣香开庭审理一起因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当事人在庭上激烈争吵起来。“当时我比较紧张,一下子就不知道怎么办了。”长宁法院法官张枫说。

休庭后,在庭下旁听的邹碧华和顾鸣香讨论起庭审,他提醒顾鸣香,可能案子的关键不在诉状本身。顾鸣香去实地探访,通过实验找到了漏水原因,调解结案。

邹碧华听说案子圆满解决,很高兴。他鼓励顾鸣香将办案经过写下来,收进他主编的《法庭上的心理学》。在他的激励下,包括顾鸣香在内,长宁法院40多名干警通过了心理学资格考试,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你能感觉到他对每个人的关注。”长宁法院法官张青说,“他有个习惯,下班以后走到楼下,如果办公楼还有几盏灯亮着,他就上去再到各个办公室看看。”

繁忙工作之余,给华东政法大学毕业生做职业规划是邹碧华每年的保留项目,因为讲座内容丰富又实用,每次都人气爆棚,甚至还有很多外校同学慕名而来。

2010年6月,邹碧华给夏关根等3名他的硕士毕业生发了一条长达500多字的短信,提出建议:“你们有的人进入的是权力领域,今后会有很多人通过各种各样的关系找到你们,你们一定要耐心听取他们反映的情况,但决不可把私利带入其中,否则会有违司法良心。”

博士生唐臻豪回忆,老师从来都不说场面话,他真的在关注你的成长,是在尽自己的努力,让世界再多一些人为法治进步而奋斗。

6、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一直以来,法官与律师分属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不同的群体,各自有所封闭,缺少足够的认同,有时甚至相互轻视,惺惺相惜的相对较少。

“法官应该如何对待律师?我们有一些年纪很轻的法官,气比较盛的时候,指着律师席上六七十岁白发苍苍的老律师说:你这么多年怎么混的?我听到这样的事,心里特别难受。”邹碧华曾经在一次公开演讲中这样说。

“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发达程度;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司法公正程度。”邹碧华生前总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之所以反复说,是因为他真切感受过两种职业不必要的“碰撞”。他曾在博客中写道:“有的法官非常强势,不愿意多听律师解释;有的法官在法庭上不注意听取律师的陈述和意见,或者在感觉律师陈述和意见与自己认知相左时,随意打断律师发言……这些问题如不加以治理,将对中国的法治产生巨大伤害。”

他认为,律师与法官尽管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法律尊严、追求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一致的,因而有必要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良性互动关系。缺少了律师的参与,法官要么就是在法庭上演“独角戏”,要么就是与检察官上演“二人转”;尊重律师、注重沟通,这样做天塌不下来,只会把庭开得更好。

尊重并不仅是口号。2010年1月,在邹碧华担任院长的上海长宁区法院,旨在促进法官和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良性互动的文件《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出台实施。一个基层法院,能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为保障律师权利出台正式文件,在律师界乃至法律界都引起了震动。

《十条意见》包括,庭审中法官不得随意打断律师发言;法官不应当着当事人的面指责批评律师,更不得向当事人发表贬损律师的言论等;甚至连为律师预留车位、提供休息区、提供复印设施等细节,都收入其中。

这让律师们,心生敬佩和感动,上海律师界给予了积极的回应。长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向全区律师发出了律师尊重法官的倡议书。上海律师学院在为新执业律师授课时,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在法庭发言时注意控制情绪,给予法官充分尊重,避免冲突等内容,均列入其中。

2012年,邹碧华在博客中写下一篇题为《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的文章,反思法官的角色意识,阐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对中国法治的重要性。他写道,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好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日积月累,必将动摇法治的根基——信任,司法的公信力将无从谈起。

邹碧华对律师的尊重,绝不是停留在一纸文书之上,而是凝结在他对律师的一言一行之中。一位老律师从深圳赶到上海开庭,在法庭上一时找不到一份证据材料,急得满头大汗,作为审判长的邹碧华,对他说:“您慢慢找,相信大家都会等着您。”老律师坐下来后很快找到了材料,顺利发表了代理意见。开完庭后,老律师说:“这位法官这么善解人意,今天是我发挥最自如的一次庭审。”

邹碧华对律师的这份尊重,远远超出了对某一位个体律师的关心,其实是对律师职业的尊重、对律师行业的呵护、对法律制度的敬畏。

查看邹碧华的微博,记者发现,在他关注的2967个人里,将近一半是律师。如何依法做好服务工作,让律师更加正当而顺畅地参与诉讼活动,也是邹碧华生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很多律师手机里都保存着这条截屏,这是邹碧华在去世前一天发出的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的留言,时间永远定格在2014年12月9日11时45分。这是他对当天试运行的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写下的寄语。

在邹碧华写下这句寄语的两周之前,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2014年年会在上海召开,他受邀作了《司法改革背景下构建法律共同体的几点思考》的演讲,“律师服务平台”的雏形,第一次闪亮在律师们的眼前。

担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后,邹碧华主导推动了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平台研发期间,邹碧华三次前往上海市律师协会调研,广泛听取律师意见。邹碧华像是“法院的产品经理”,精心打磨着律师服务平台的每一个功能。在前期调研中,他曾派工作人员在全上海范围内调取了20万件有律师参与的案件,经过仔细核算,他们发现,若每个案件中,律师通过网上阅卷减少往来法院的次数,就能节省60万个小时工作时间,10万次车辆往返。为帮助律师识别恶意诉讼情况,服务平台专门设置了“关联案件自动推送功能”,将同一当事人在上海法院系统涉及的案件制作一份清单推送给律师。还有庭审排期避让功能,免去了同一律师同一时间几个案件在不同法院开庭的困扰。

这个服务平台的推出,自2014年7月启动,到11月邹碧华向律师界展示,前后只用了短短的4个月!这种高效率,殊不知在这背后,需要邹碧华和他的团队倾注多少心血,又有多少个殚精竭虑的夜晚。

如今,上海的律师们,都已成为了这个服务平台的受益者。通过使用,律师们惊喜地发现,平台提供了从案件材料递交、缴纳诉讼费到获取案号的“一条龙”服务,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网上立案。此外,申请诉讼保全、调查令,甚至证据质证、调解等事务也都可以通过平台来完成。为确保各项程序在可视化下进行,平台还专门设置了网上评价功能,法官与律师可以进行双向评价,以实现相互监督。

这个服务平台让律师感到了执业的幸福感,而这种幸福感,也会通过律师,传递给每一位案件当事人。这个平台,看似提高了律师的工作效率,其实是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从而最终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得知他不幸离世的消息,上海的律师们陷入无限惋惜和哀思之中,深圳律师协会专门为他默哀,湖南律师协会特别为他制作了悼念专辑……一位与他素昧平生的河南律师,特地乘火车赶来上海参加他的追悼会。

7、勇于担当的改革奋楫者

(1)面向改革之路,绝不搞职务上“一刀切” 47岁的邹碧华,去世前最牵挂的是司法改革。

2014年6月,上海被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此前,邹碧华参与研究制定了最高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改革试点”等方案。这一次,推进司法改革的重担再次落在邹碧华肩头。

邹碧华参与主持起草了《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召开了15次座谈会,历经34稿。法官员额制是此轮司法改革的“牛鼻子”,也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法官比例压缩至33%,意味着有一批现任法官进不了法官序列。怎么改?邹碧华力主避免两个“一刀切”——不按资历、行政级别“一刀切”,要科学考核,给年轻人留有机会;高院、中院、基层法院的法官比例不能“一刀切”,要给一线法官更多机会;要让真正有能力、有水平、能办案的法官进入到员额中来。 在经过大量数据测算与分析后,邹碧华发现,助理审判员在实际工作中承担的工作量很大,而有的审判员已常年不在办案岗位。因此,他坚持按照新的法官入额办法对现有法官进行考核、考试和遴选,以保证所有入额的法官都是办案骨干。

有同事劝邹碧华“悠着点,少得罪人”。他说:“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该担当时必须担当。”

邹碧华带领司改办团队,调研全市法官分布情况、人力资源实际投入,独创了一套“案件权重系数”,分析全市法官办案质效,并请来调查公司进行专业分析,寻求最佳方案。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还记得,两次讨论法院“员额制”方案时,如何取舍,大家都很纠结,双方意见尖锐。当时邹碧华语气强烈,几乎拍案而起。事后,他两次登门详细解释自己的观点:“每一次来,他都带着厚厚的资料,有数据分析,也有现实案例。”最后的方案,采纳了邹碧华的意见,员额制改革避免了“一刀切。

(2)“决不能让我们现在的改革努力,变成未来的改革对象。”

司法改革“既要有理想,又要接地气”,然而一些同事在实践中却碰到了“理想主义被批评为幼稚偏激,接地气时常被以脸跄地”,对此,邹碧华说出这么一番话。

2014年12月10日11时30分,上海高院司改办副主任顾全收到邹碧华发来的短信:“人员分类的基础数据有什么变化?”

这句话顾全太熟悉了。每次法院司改办开会,邹碧华都会望向他:“你把上次的数据再报告一遍,再讲讲根据这些数据可以得出的结论。”

他没想到,这句邹碧华最常对他说的话,也是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这条短信,顾全一直保留在手机里,舍不得删去。“在邹碧华主持下,上海法院司法改革一开始强调最多的不是方案,而是基础数据。”

方案设计初始,邹碧华就让顾全把全市法官的信息列出来,测算所有人近5年的工作量:“过去很多方案是根据意图来套,这次我们是先排摸实际情况。”

上海法院裁判文书层层审批的情况究竟占多少?每个法院的审委会每年讨论的个案数量有多少?领导对审判的行政干预究竟有多严重?——这些司法改革中的基础课题,邹碧华全部要求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得出数据,不准“毛估估”。 用数据说话,邹碧华觉得还不够。案件难易程度不一,法官付出的劳动有区别,不能光看案件数量考量法官的工作量。

邹碧华把一家试点法院200余名法官近5年来审判的案件卷宗全部调出来。技术部门的工作人员听到这一消息惊讶不已:“把数据拷贝到硬盘上就要4个小时,他怎么看得完?”

然而邹碧华用了一个双休日时间,不眠不休,把卷宗浏览了一遍。他提出,衡量法官工作除了数量,还要设置权重系数,按难易程度调整系数,这样得出的数据才更科学。

“他一直反对 „拍脑袋‟ 式的 „孤岛改革‟。”在上海高院司改办副主任张新看来,邹碧华始终把“科学管理”贯穿于司法改革之中,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一切以数据说话”,甚至有人说他是“法院系统最优秀的产品经理”。

(3)“改革这种事情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每次能有一点点进步就是成功!”

在一个全国司法改革法官交流群里,曾有同行对上海司法改革不理解、调侃甚至提出批评。面对尖锐的质疑声,邹碧华这样回应。

改革之初,任何建议都会招来一堆反对意见。邹碧华并不避讳这一点:“在各种力量相互制约、各种思想相互碰撞、各种利益相互博弈的背景下,很难形成一种周全详尽的方案。”张新记得,为了推进法官职业保障,不同部门开了无数次会。可一提起给法官加薪,就有人说“环卫工比法官还累呢”。

有高院司改办的同志听到这样的意见,难免觉得郁闷。但邹碧华一点不气馁,带领大家查找资料,整理数据,寻访国外同行,仅仅用了10天时间就制作出一份世界各国法官收入水平报表,对法官职业特点和当下各国法官收入水平做了客观比较分析,提交决策部门参考。

他甚至还请人专门搜集网络和微信上所有“吐槽”司法改革的文章和段子,时刻提醒自己,避免犯那些可能的错误。

“我们都觉得司法改革难度太大了。有没有成效,能不能得到法官认同,能不能得到社会认同,能不能实现司法独立和公正……”但长宁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周宜俊相信,邹碧华“不一样”:“他的内心有着强大的自信。”

邹碧华面对“硬骨头”时的自信,和他共事过的周宜俊很熟悉。

“我们完成一项任务,考虑的是困难在哪里。但邹碧华首先是看解决问题的意义在哪里。”周宜俊说,“只要认定这件事有意义,他就有信心做下去。” 司法改革对邹碧华来说,正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他是一个没有负面情绪的人。”上海市高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余冬爱记得,听到基层司法工作者发牢骚,他会用亲身经历引导他们向好的方向看:“他有一种气场,让你跟他一样相信明天会更好。”

强大自信的背后,需要常人难以想象的付出。邹碧华的办公室里曾放着一张行军床,累了他就拿出靠垫躺一会儿。有一次忙到凌晨3时才回家,5时他又出门了。

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历经15次座谈会、34稿淬炼,终于付诸实践。 改革没有捷径,没有坦途。

邹碧华生前最爱的电影 《肖申克的救赎》 里有这样一句台词:“希望是一个好东西,也许是最好的,好东西是不会消亡的。”

他曾对想过放弃的同行说:“哪有把船划到江心就弃桨投江的道理?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未来还会有年轻法官接过船桨,把司法改革事业推进下去。”

(4)有数据、重事实才能更好地推进改革

邹碧华提出的许多改革建议和方案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它们都是建立在大量数据分析基础上的,不是理念的堆砌,是用事实说话。

邹碧华在长宁法院任院长时,就是通过调查研究,用数据和事实,一点一点往前推进自己的改革设想。

2008年6月25日,邹碧华到长宁法院赴任。还没进自己办公室,就直接到会议室,讨论信访案件的化解。

邹碧华到信访办调取了500多封群众来信、100件执行案件卷宗,逐一分析问题原因。一有空就去立案大厅看法官接待,去法庭旁听法官审案子。这样过了几个月,邹碧华了解了基层法院情况,也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执行投诉多、管理薄弱,他就改革了执行流程,改变以往“一人一案管到底”的传统运行模式,将执行分成接待、查控、研判、强制4个环节,每个环节相互牵制、监督,提高执行绩效,执行投诉率下降了76%。

有当事人投诉曾经33个电话找不到法官,他就建起法院“小总机”,安排专人接听,以防法官因开庭等接不到当事人电话,也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这一“小总机”模式成了如今在全国法院推广的12368热线电话的雏形。长宁法院大楼改建,需要设立临时立案大厅。“邹院长看了设计方案,没有说不好,只是要求我们,首先调查来立案的人员数据,再和现有方案对照,看是不是符合现实需求。”长宁法院办公室主任曾俊怡回忆。

调查下来,原来的设计果然有差距,设计团队根据结果迅速调整了方案。邹碧华总说,有数据、重事实,就容易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就能更好地推进改革。

(5)先进理念不能超越中国实际

人们称邹碧华是博士院长,北大博士毕业后,他曾作为上海法院系统首个外派法官,去美国联邦司法中心进修了一年。

“他读的书多,可我觉着他不书生,不教条。”长宁法院副院长胡国均说。在长宁法院时,每逢信访当事人生日,邹碧华都要给对方发条短信,打个电话。他认为,法院不仅要办好案子,还要做好延伸服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他熟悉西方法律,同时深受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坚守中国方法。”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说,“让先进的技术和理念为中国改革实际服务,这是邹碧华的智慧。”

早在2000年在美国进修时,邹碧华就专题研究了美国联邦法院内部职责分工及法官辅助人员配置方法,回国后,写下4万字考察报告。没人让他写这些,他自己总结的,他还研究了司法公开制度,回来后给年轻法官做讲座,引起了很大反响。

多年后,邹碧华在上海高院主持制定了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用信息化力推司法公开。其中,有6项应用属于全国法院首创。

邹碧华深知中国实际,了解中国法官队伍现状,不照搬国外一套。“碧华总说,给予法官更多独立审判权是改革大方向,但要有监督。”贺小荣说,“比如,碧华在方案中设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可以发挥资深法官的作用,为疑难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上海市高院院长崔亚东说:“邹碧华凭借前瞻性的改革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全国司法改革的先行者,为上海乃至全国法院的司法改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最让崔亚东感到难能可贵的是,邹碧华一心扑在工作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工作分工、职务升迁上,每当崔亚东征求邹碧华的意见时,邹碧华总是说服从组织安排,以工作需要为重。至今,崔亚东的手机上还保留着邹碧华发给他的一条短信:“我觉得司法改革和信息化是真正能够改变中国法院的两大领域。如果这两年能抓紧干出模样来,也算对得起党,对得起自己的人生。个人上不上台阶不重要。”

在历史给予的重大改革机遇面前,邹碧华追求改革理想,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毁誉,将改革“一点一点向前拱”,用他47年充分燃烧的一生,写下了改革者的执着和信仰。

三、个人经典语录

1、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2、有人说,时间在流逝。错了!不是时间在流逝,是我们自己在流逝!

3、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完美,但正因为它的不完美,才需要我们去努力、去奋斗,我们的存在才因此有了价值。

4、我们每个人都是历史,如果能让自己完美一点,历史也会完美一点。

5、当你处于黑暗之中的时候,当你看见一支蜡烛点亮的时候,你会有什么感受?你会感觉到温暖,你会感觉到光明。为什么我们自己不能成为这支蜡烛?在照亮别人的同时,照亮我们自己。

6、我们总是认为,当赚到了更多的钱、拥有了大房子、孩子长大了以后,就幸福了。其实,幸福不在未来。如果你今天没有幸福,明天也不会有幸福;如果你当下没有幸福,未来也不会有幸福。幸福就在当下,就在此时此刻。幸福观是我们看待世界的态度,是我们的人生态度。

7、一个人有信念,有信仰,什么事情都会过去的。

8、永远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永不抱怨,去做那些力所能及能够改变的事情。

9、我们正在流逝,正在以一种不可逆转的速度从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流逝。这听上去挺令人伤感的。但我们不必悲观,因为叔本华还说过,“我们流逝了生命,却收获了人生体验,而人生的价值就在于体验”。

10、我们做法官的,一定要让自己的心中有一个梦。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经历多少困苦,都不能把心中的理想磨灭了。当一个人的心中有了宏大的理想之后,所有遭遇的挫折都会变得微不足道。

四、主要荣誉 邹碧华生前先后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第三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2015年1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2015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5年3月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追授邹碧华“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3月3日,中共中央宣传部追授其“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2015年9月17日,在“光荣力量·2015感动上海年度人物”评选中,邹碧华被评为“2015感动上海年度人物”;2015年12月4日,在“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评选中,邹碧华被评为“2015年度致敬英雄”;2016年2月1日,由中国搜索联合多家中央、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创意主办的“搜索中国正能量·点赞2015”大型网络宣传活动中,邹碧华被评为“精彩中国·感动人物”。

五、人物评价

邹碧华生命的最后一瞬大放光彩,让更多的人看到他的担当精神,听到他的改革信念:“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在已成舆论焦点的政法系统,在权与法胶着较量的领域,在司法改革艰难推进的此刻,甚至在法官与律师尖锐冲突的现实中,作为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邹碧华却凝聚起如此强大的舆论认同,弥足珍贵。(人民日报评)

不计毁誉敢于担当,坚定信念勇毅前行。作为上海司法改革的操盘手,邹碧华甘当“燃灯者”,将担当看作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他拿出政治勇气坚定不移地干,敢担责任,敢啃硬骨头。这是一种不怕风险、迎难而上的精神,更是一种对党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他没有被眼前利益蒙蔽,更没有被暂时的挫折吓退,挑起担子,主动作为,敢于探路,将司法改革不断推向深入。这样的干部,不正是党和人民都要倚重的好干部吗?(光明日报评)

邹碧华为了追求公正,他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挺身为弱者代言,开创了未成年人起诉亲生父母的先例,让一个无助的孩子坚强地活下去。为了追求公正,他不怕当法官中的“背徒”,在法官与律师的“暗战”中,旗帜鲜明地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呼吁,并推动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不仅被人们称为法官,更赢得了“法律人”的美誉。为了追求公正,他把学习作为毕生事业,在繁忙工作之余,研究不止,笔耕不辍,成为当代中国“学者型法官”、“高素质法官”的杰出代表。在司法改革全面进入深水区的当下,勇于担当、敢于创新,他的精神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宝贵的精神,也是激励后来者不断前行的力量。(法制日报评)

上述材料主要摘自百度百科,仅供内部学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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