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务长岗位职责
1、司务长在党政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管理食堂的全面工作,认真负责地搞好伙食。
3、教育炊管人员牢固树立为镇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烹调技术。
4、负责领导食堂的物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以及票证回收工作。
5、会同炊事员编制食谱,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饭菜卫生、食堂炊具和环境卫生以及炊事员个人卫生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定期组织炊事员体检,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采取措施。发生食物中毒,司务长要负直接责任。
7、负责掌握成本核算。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坚持日清月结。
8、司务长负责管理食堂公物并登记,做到爱惜公物,严禁公用物品流失。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堂工作人员职责范围
1、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热心食堂工作,搞好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早、中、晚餐和客餐。负责食堂的卫生清扫和餐具消毒,做到炊、餐具清洁,保持食堂内外干净整洁。
2、食堂工作人员做到服务热情,举止文明,工作时必须着装整洁,无传染性疾病。
管理办法
1、事务长凡外出采购物品,采购后填写党政办统一印制的实物采购单,购买后由党政办管理人员验收,在验收人栏内签字,每月由主管领导、党政办主任对凭据进行审核签字,方可作为食堂报销单据。
2、事务长负责食堂各种物品的购买和保管,严禁购买病、腐、霉变食品。
3、食堂工作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搞好食堂伙食,做到荤素搭配合理、饭莱味香色美,既不超越伙食标准,又使大家满意。星期
六、星期天及每天晚餐要保证值班人员就餐。
4、值班人员星期
六、星期天及每天晚餐就餐,由值班人员在就餐登记上自己签字,每月底由事务长将就餐次数汇总经党政办、分管领导、镇领导签字后报财政所,由财政所统一拨付给食堂。
5、一般来客或会议,一律在食堂就餐。党政办公室填写就餐单,签字后交食堂。每月底食堂凭来客就餐单,经分管领导、镇领导签字后在财政所报销。
6、食堂帐务必须每月公布1次,由党政办公室派人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全年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对食堂帐务清理2次,半年一次,并出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