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在驻地高监的领导下,按规范及环保、水保要求负责合同
段内路基土石方、涵洞、排水、防护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条件、规范及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
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3)、安排、监督、检查道路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填写监理日
志,负责制定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细则;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路基、涵洞、排水、防护等工程的施
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负责审查路基试验段的工作,提出审查意见,供监理工程师审批时参考;
(5)、全面掌握道路排水系统,负责审查道路排水系统的施工图、竣工图,及时提出或纠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必要时上报处理;
(6)、负责审签施工单位的检验申请,对施工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应建议驻地办工程师签发监理工作指令,对完工工程实施中间检查和抽查检验;
(7)、对道路工程的变更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提出初步意见;
(8)、审核道路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各项管理资料,负责所
辖工程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编制、整理、归档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规定的试验次数及抽检频率;
(9)、配合计量工程师审查工程数量、计日工数量,经驻地高监
审查后上报;
(10)、对施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以及牵涉合同索赔延
期等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措施和意见供驻地高监处理时参考。
(11)制定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细则,填写监理日志。
(12)、办理驻地高监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道路专业工程师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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