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唱红色歌曲”系列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精神,激发学生爱祖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爱家乡的热情,引导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爱祖国、爱新疆”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4月——2010年5月
二、活动内容:
1、成立“唱红色歌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组长:艺术教研室主任、德育处主任、德育处副主任,成员:音乐教师、德育处人员。
2、由音乐教师利用音乐课、自习课、活动课等形式教学生学唱红色歌曲,在每节音乐课前唱红色歌曲以营造校园红歌氛围。
3、利用校园广播站的宣传优势进行红歌音乐的播放,让红歌响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4、组织学生活动进行红歌比赛并评选优秀班级和个人。
三、奖项设置:
1、成立由音乐教师等人员的专家评选小组。
2、向各个班级发放红歌大赛的比赛要求。
3、评比活动按初中组和高中组进行,分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及优秀奖若干。
德育处
20
10、
4、27
《“唱红色歌曲”系列教育活动实施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