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医院基本标准
三级眼科医院
一、床位:8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置有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科、屈光
三、人员:
四、房屋:
五、设备:
给氧装置
心电图机
心电监测仪
麻醉机
双极电凝器
裂隙灯
视野计
眼底照相机
冷冻仪
火焰光度计
离心机
敷料柜眼肌和肿瘤整形专科、麻醉科、眼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化验室、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供应室、手术室、眼光视野室、超声波室、眼底荧光血管造影室、激光室、病案室。 一)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每专科至少有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3人。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一)基本设备 呼吸机专科检查台 电动吸引机手术显微镜 心脏除颤器麻醉检测仪 手术床高频电刀 检眼镜视力表 眼压计验光以及镜片箱 角膜曲率计眼肌力仪 超声波仪手术显微镜 玻璃体切割仪激光治疗仪 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电冰箱X光机 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 (((((((
煮沸消毒锅电烤箱紫外线灯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同综合医院。
(三)有与开展的医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
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
一、二级眼科医院)
《三级眼科医院基本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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