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评定制度(1)
一、康复评定不是寻找疾病的病因和诊断,而是客观地、
准确地评定功能障碍的原因、性质、部位、范围、严重程度、发展趋势、预后和转归,制定、修改治疗计划和对康复治疗效果和结局做出客观的评价。康复医疗始于评定,止于评定;
二、评定对象由主管医师或治疗师提出;主管医师完善
病历、准备影像学资料、各种检查结果报告单等;
三、学科主任组织实施:通知相关医师、治疗师分别评
定,一周内召开评价会,形成集体评估报告、预后、远近期康复目标、康复计划等;
四、评定内容:①肌力②ROM③步态分析④ADL⑤FIM
⑥疼痛⑦痉挛⑧平衡功能⑨认知功能等;
五、参加评定会人员:康复医师(主管医师)、康复护士、
PT师、OT师、传统康复、社会工作者、患者或亲属;
六、学科主任或科主任主持评价会,主管医师报告评价
对象病历、提出个人初评及康复计划;与会人员各抒己见;主持人总结;主管医师记录;康复专业组质控员协助主管医师完善评估量表、综合性评估报告、康复治疗计划和医嘱;
七、康复评定时间:一周内做出全面的综合性评定(即
初期评定);康复治疗计划实施中(2-4周)再评定(中期评价);治疗过程结束时,进行总结性评定(即末期评定);
八、每周二下午5点整在6楼评定室开评定会(或工作
检讨、改进,或业务学习)。
《康复科工作制度之一(创二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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