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城乡救助管理局 关于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公室:
全县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现已全面进入第一次公示阶段,我局近期对部分村进行了入户调查。现就这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1、这次各村新增农村低保指标必须严格30%用于扩户,70%用于扩人不扩户或用于
二、三类对象的调标。
2、各村迅速将评议结果上报到乡镇民政办公室,由乡镇民政办公室按第一条规定审核后,迅速配发档案。
3、按政策确定低保对象,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老村干、双女户、以及子女有赡养能力的老年人及伤残人纳入农村低保。
4、对公示后群众意见大、造成大面积上访的,由乡镇责令该村重新进行评议。
5、在册一类低保对象这次不予调标,新增对象一律按30元/月申报。
6、对自然减员和本次动态的空出指标、结存资金由各村调整使用(可用于扩户、扩人不扩户以及三类调标,用于扩户的由民政办公室按新增对象配发档案)。
7、从2010年7月11日起将由县城乡救助管理局和乡
镇政府组成联合审批小组,逐乡镇进行审批。对不按上述要求擅自扩大扩户比例的一律不予批准,并由县城乡救助管理局组织入户调查,对不符合的救助对象一律取消救助资格并收回低保指标。
8、各村五保对象、一类低保对象死亡后一律要实行火化,对不实行火化的,不予丧葬补助,并取消该村五保或一类低保指标。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关于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紧急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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