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资料管理目录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之内由建设方来办理备案手续,备案资料包括:
一、市站
1、汉中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建设业主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盖法人章)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查原件,存复印件)
5、工程施工许可证(核查原件,存复印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核查原件,存复印件)
7、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报告(盖法人章)
8、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G表) 8-
2、屋面、有水房间楼地面灌水试验记录 8-
3、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8-
4、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8-
5、砼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8-
6、砂浆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8-
7、砖石(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8-
8、其他材料、构件核查记录
9、规划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核查原件,存复印件)
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1、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2、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表
13、专项工程验收监督意见单(人防、电梯)
14、单位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单(市管工程)
15、水、电、通风空调工程检测反馈通知单
16、其他必要文件:包括室内环境检测结果、初装饰,甩项验收工程的审批手续等
17、清欠证明(施工方填写盖章)
18、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区站
1、汉中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3、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4、整改通知单
5、验收监督通知单
6、工程重要部位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6-
1、桩基工程验收记录表
6-
2、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验收记录表 6-
3、主体工程结构验收记录表 6-
4、其他重要部位工程结构验收记录表
7、验收记录意见单
8、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9、建设业主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查原件,存复印件)
11、工程施工许可证
1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13、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报告
14、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4-
1、屋面、有水房间楼地面灌水试验记录 14-
2、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14-
3、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14-
4、砼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14-
5、砂浆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14-
6、砖石(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14-
7、其他材料、构件核查要录
15、规划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核查原件,存复印件)
1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17、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8、汉中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表
19、专项工程验收监督意见单(人防、电梯) 20、单位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单
21、水、电、通风空调分部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其他必要文件:包括室内环境检测结果、初装饰,甩项验收工程的审批手续等
22、清欠证明(施工方填写盖章)
23、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备案工作程序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之内由建设方来我站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资料包括市站资料和区站资料,两部分分开整理交该项目的质量监督员审核通过后签字,由质量监督员把资料交质检科长审核并签署意见,交分管站长签字盖章,区站资料交由资料员归档。审核好资料送市站备案。资料员应及时把该项目的备案信息向区服务中心传递。备案完成后由资料员到市站领取该项目的备案表。
三、备案工作注意事项
1、备案资料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依据。
2、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并具有对室内环境检测情况的说明。
3、建设业主提交的竣工报告应符合建设部建[2000]142号文件第七条的要求。(注明内容)
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需在备案资料审查时查看原件,复印件存档,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加盖红章,其他备案资料必须用原件。
5、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由有关负责人审查签字并盖法人章。
6、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单位由有关负责人审查签字并盖法人章。
7、提交资料清单的G表的全部内容由施工单位如实填写,由监理公司审核签章,作为监理报告的必备附件。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审查签章,作为建设单位的竣工报告的附件。
8、初装饰,甩项验收工程应提交相应的审批资料,由我区站分管领导审批。
9、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必须有监督检测职能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意见反馈单。
10、其他必须文件为今后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要求而另行通知。
11、工程备案必须要有清欠证明,由施工单位出具付款到位的证明,并加盖公司法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