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根据上级部门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和中心党建工作的实际,中心党支部决定开展2012年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争创活动,深化开展“五好五带头”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和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带头学习强素质、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争一流、带头服务比贡献、带头自律树形象,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成为工作的模范、岗位的先锋、服务的标兵,为推进中心科学发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创建标准
“党员先锋岗”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党性观念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务大局,党性观念强。
2、工作业绩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岗位,在教育服务中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在平凡工作中勤奋敬业、持之以恒;在服务岗位上,热情周到、乐于奉献。以出色的任务,一流的业绩,赢得群众好评。
3、岗位形象好。恪尽职守,服务热情,廉洁自律,团结协作,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在员工中有较高的满意度和认可度高。
4、技能水平高。积极参加岗位学习,钻研专业,业务水平、管
理水平、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居中心领先水平,在工作中取得良好的成效。
5、示范作用明显。爱岗敬业,勤奋务实,对其他岗位和周围党员群众的引领带动作用明显,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实施步骤
第一步 动员宣传(2012年3月至5月) 启动准备,动员宣传阶段,采用各种形式,利用各种机会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使中心工作人员了解争创这一活动的意义,并大力支持和参与此项活动。第二步 全面创建(2012年6月至9月) 与中心工作性质紧密结合,从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态度上重点抓好“党员先锋岗”的创建工作,对照创建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落实,检查改正,实现达标。第三步 自查考核(2012年10月、11月) 中心党支部成员组成自查小组对创建活动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找出不足,并进行整改。第四步 评比表彰(2012年12月)“党员先锋岗”评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在党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并颁发“党员先锋岗”证书,对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岗内党员在民主评议党员、年度考核中有合格、称职以下的一律撤销“党员先锋岗”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