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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反假考试真题

发布时间:2020-03-03 00:43:2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1、再查询受理单位收到查询人提交的书面再查询申请后,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经相关负责人批核后,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并向查询人说明原因。

2、每张《假币收缴凭证》最多可以填写5个不同的冠字号码。

3、可以使用货币真伪鉴定书的机构包括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被授权的鉴定机构。

4、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第一套普通纪念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5周年。

5、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假冠字号码查询受理单位收到查询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与处理。

6、《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反假币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9)43号)中要求:金融机构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面额500元(含)以上的,应当立即通报公安机关;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面额200元(含)以上的,要在当天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

7、

8、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特殊残缺无损人民币兑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7)280号)中“兑换手续”规定:《鉴定书》应具备以下要素:鉴定单位名称及业务公章,鉴定日期,鉴定的券别、班别、数量,鉴定结果,鉴定人员、复核人员、业务主管名章,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9、假币专用封装袋的材质为厚牛皮纸。

10、查询受理单位应详细记录每笔查询业务操作员、查询业务复核(监督)员、查询冠字号码、查询业务时间、查询结果等。

11、金融机构在冠字号码查询系统建成以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按时保证单机查询。

12、对首次查询结果有异议的,查询受理单位应告知查询人在接到查询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再查询。

13、10元及以上面额必须全额机械清分。

14、查询人如委托第三方代理冠字号码查询,代理查询人雏鹰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有效合法证件。

15、第五套人民币采用无色荧光油墨印刷的面额数字可供既读,该图案印制在钞票正面行名下方。

16、金融机构一次收缴持有人统一面额两张或两张以上假人民币时,如冠字号码前6位不一致,应按照不同的冠字号码分类填写假币收缴凭证。

17、现金整点业务委托他行代理的金融机构,采取代理行后台清分与记录存储方式的,记录网点受理检索申请,代理行在2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提交检索结果,通过记录网点向客户反馈结果。

18、金融机构清分中心在网点缴存的现金中发现假币,差错网点如有疑问,可向清分中心的上级部门提出异议申请,经批准后到清分中心确认差错。

19、公众持有的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应到所有办理人民币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兑换。

20、金融机构清分中心对发现的假币应实行账实分管,假币实物的保管人员与假币代保管登记簿的保管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21、《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银办发(2013)14号)中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集到的冠字号码数据信息保存时间是至少保存3个月。

22、《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GB_16999-2010)定义的误辨率是指真币辨为假币的张数与实际清点真币张数的比率,定义的漏辨率是指未辨出的假币张数与实际清点振臂张数的比率,定义的验钞仪是按静态鉴别方式进行纸币鉴别的仪器。

23、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元安全线中的全息图案有“¥”字样和面额数字。

24、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外观质地受损、图案不清晰、颜色变化。

25、模糊查询是输入待查询冠字号码的部分字符、取款时间段等不完整信息或模糊信息,从查询到的结果中再搜索是否包含待查现钞的查询方式。

26、对于存储的冠字号码能与取款人取款业务信息关联的,查询受理单位在履行查询程序后,应在《查询结果通知书》中列出所有冠字号码、列出冠字号码图片。

27、金融机构收缴假币时,应在假币收缴凭证上填写收缴时间、货币券别、假币来源、假币制作方式。

28、第五套人民币假币伪造光变油墨的方法主要包括用普通单色油墨印刷、用珠光油墨印刷、用胶印印刷。

29、冠字号码查询检查工作中,正查法侧重检查金融机构开展冠字号码查询工作的过程,主要检查相关业务制度、机具性能、处理流程。

30、人民币鉴别仪分为点验钞机、验钞机。

31、“一口半清分机”应按照使用设备的鉴伪功能挑剔出假币、使用设备的清分功能区分宜流通和不宜流通钞票。

32、第五套人民币使用的防伪油墨主要有光变油墨、磁性油墨、有色荧光油墨、无色荧光油墨。

33、国务院反假币工作联系会议的成员单位包括发展改革委员会、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

34、人民币纸币票面裂口在2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的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票面裂口1处,长度超过10毫米的不宜流通。

35、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100、50、10元纸币采用的是胶印对印图案。

36、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鉴定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必须以书面是向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37、第四套人民币第一次使用了安全线技术,采用的是全埋安全线,从1990年版的100元、50元纸币上开始使用安全线技术的。

38、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对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

39、持有人对金融机构作出的有关收缴或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假币收缴凭证》或《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直接监管金融机构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0、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100元、50元面额纸币采用了横竖双号码。横号码为黑色,有磁性;竖号码100元为蓝色,50元为红色,均无磁性。

41、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浮点金融机构解缴的回笼款时发现假人民币。应向解缴定位开具假币没收收据,并要求其不足等额人民币回笼款。

42、《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办法(2009)125号)中规定:各商业银行使用的现钞处理设备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进行测试升级,对不能识别假币的设备,要督促生产厂家尽快进行升级,不能升级的处理办法为停止使用。

43、《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GB_16999-2010)中定义的鉴别仪的鉴别技术总共有12种;A级点验钞机的漏辨率应小于0.015%;鉴别仪使用寿命一般为3年;定义的C级点验钞机要求大于等于4种鉴别技术;定义的B级和C级点验钞机的误辨率应小于等于0.0005。

44、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部门按伪造币和变造币分开封装,随同电子和纸质文档,一并解缴到当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

45、《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是从200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

46、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人民币,仅由一名工作人员单独收缴该假币,中国人民银行可对该金融机构处以1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47、《假人民币没收收据》一式三联。

48、第四套人民币的大面额票面中1990版使用了无色荧光防伪技术。

49、现金清分指对人民币现金进行面额和套别区分、真假币鉴别、数量统计,并按照人民银行颁布的钞票流通标准进行质量分类的处理过程。

50、用正查法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冠字号码查询工作,主要检查冠字号码信息存储环节、冠字号码信息检索环节、涉假纠纷处置环节。

51、金融机构清分中心发现假人民币纸币不加盖假币戳记,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对假外币、假人民币硬币的收缴规范进行管理。

52、金融机构清分中心存留的不盖章假币,应严格按照的原则进行管理,账实分开,定期核对,确保假币账实相符。

53、以下属于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的是点钞机、清分机、取款机。

54、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的尺寸是15.5CM*7.7CM。

55、各商业银行供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运行的钞票未经过清分机清分的,必须经手工清点后可放入自助设备。

56、对于符合规定的查询申请,受理单位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57、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

58、《货币真伪鉴定书》第一联由鉴定单位留底。

59、《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于2003年12月24日颁布,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60、假币专用封装袋的规格为22CM(长)*14CM(宽)。

61、第五套人民币中最早使用全息磁性开窗安全线的是1999年的10元券。

62、查询人应在办理全款业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含取款当日),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台胞证或护照等)、假币实物或《假币收缴凭证》、办理取款业务的证明资料(银行卡、存着、取款凭证等),到查询受理单位填写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申请表》,申请查询。

63、持有人对被金融机构收缴人民币的真伪有异议的,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经鉴定为真币的,应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该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

64、1990年版第四套人民币100元的五色荧光图文位于正面。

65、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剩余面积是指图案、文字、纸张能按原样连接的实物面积。

66、第五套人民币假币的凹印缩微文字一般会出现无法分辨、缺失的现象。

67、伪造第五套人民币水银,主要是在正面、背面、夹层印刷的。

68、现金清分指对人民币先进进行面额和套别区分、真假币鉴别、数量统计,并按照人民银行颁布的钞票流通标准进行质量分类的处理过程。

69、迄今为止流通时间最长的一套人民币是第三套人民币。 70、金融机构清分中心在金融机构网点缴存的现金中发现假币,假币实物由清分中心直接收缴。

71、人民银行总行决定从2013年10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金融机构清分中心发现假币上缴人民银行工作。

72、本机或通过冠字号码查询系统(软件),可实现取款业务信息与管子号码记录的关联,能在假币纠纷中向客户提供取出现钞的冠字号码(文字及图像信息),且提供的冠字号码与现钞能一一对应,应张贴蓝标。

73、一次性鉴别多张假币,只要版别或券别不同,就应分别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74、点钞机、清分机、取款机属于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

75、《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76、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对开办行办理存取业务的人员,及时制发进出库库区证件。办理存取现金业务发生变动的,开办行应自发生变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77、第五套人民币5角硬币的材质是钢芯镀铜合金。 7

8、查询人应在办理取款业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含取款当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到查询受理单位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假冠字号码查询。

79、1999年版第五套人民币50元的竖冠字号码是红色。

80、10元及以上面额必须全部机械清分。

81、5元及以下面额,如不适合使用机械清分,可以组织手工清分。

82、1990年版第四套人民币100元的无色荧光图文位于正面。

83、一次性收缴假币数量较多时,不必逐张开具假币收缴凭证,可以分组填写,一张凭证为一组,但每组内假币的版别、券别和面额必须相同。

84、一次性收缴假币数量较多,假币版别、券别和面额相同,且冠字号码重号,可以填写在一张凭证上。

85、1999年版100、50、10元纸币采用的是胶印对印图案。

86、银行业金融机构付出假币事实确认清楚后,对于情节严重、性质较为恶劣、在全国范围内造成负面影响的,应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全国金融机构范围内通报。

8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假人民币收缴工作的通知》(银发(2009)98号)文件要求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于每月末将收缴的假人民币实务解缴到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88、第五套人民币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印刷,该图案分布在背面。

89、第五套人民币采用无色荧光油墨印刷的面额数字可供机读,该图案印制在钞票正面行名下方。

90、冠字号码查询信息系统的数据至少保存3个月。 9

1、1999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的安全线具有磁性、缩微文字的特征。

92、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50元、20元纸币在冠字号码下方增加了白水印防伪特征。

93、我国是从第二套人民币开始发行辅币的。 9

4、第四套人民币第一次使用了安全线技术,采用的是全埋安全线。

95、假币专用封袋主要是用来封装收缴的假外币和假人民币纸币。

96、第二套人民币10元的发行时间是1957年。 9

7、对交存的全额兑换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归入相应的券别。

98、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中的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具有白水印特征。

99、第一套人民币采用了水印、雕刻凹版印刷、暗记等防伪技术。

100、第二套人民币的纸张中出现了固定水印。 10

1、安全线是纸张中的防伪技术。

10

2、金融机构清分中心在上门收款的企事业单位缴存现金中发现假币,按照协议约定方式确认差错。

10

3、《中国人民银行假币处置规程》要求,对于硬币假币实物应按2000枚为箱(袋)封装,每箱(袋)应加贴封签。

10

4、查询人对首次冠字号码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查询受理单位的上级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请再查询。

10

5、1000元券第1版耕地券是第一套人民币中唯一的狭长币,其规格为150mm*6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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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四套人民币100元中的安全线不具有磁性特征。 10

7、纸币票面污渍、涂写字迹面积超过2平方厘米;不超过2平方厘米,但遮盖了防伪特征之一的不适宜流通。

10

8、各金融机构应按照“成熟一批,张贴一批”的原则,逐步推进分类贴标工作。于2014年底前完成所有存取款一体机和取款机的分类贴标工作,2015年底前完成所有柜台的分类贴标工作。

10

9、《假币收缴凭证》为多联凭证,应当给假币持有人第二联。

110、武汉长江大桥曾经出现在我国第三套二角券券别上。

1

11、查询申请表、再查询申请表和查询结果通知书应自称类别,以业务发生时间先后为序,按年装订,保存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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