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林业局党风党纪教育制度
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是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干部执法执纪观念的重要措施,为促进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1、党风党纪教育坚持“育人为本、教育优先、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保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促进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
2、局纪检组是主管全局党风党纪教育的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的党风党纪教育,并进行指导、检查、考评、总结。
3、局机关和各基层单位的党风党纪教育由机关党委和各基层单位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4、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也可结合党课进行。内容可根据形势和单位具体实际,按照局党组布置进行。
5、党风党纪教育应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可采用专题辅导讲座、心得交流、收看电视录像等方法进行。
6、党风党纪教育要注意质量,做到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参加学习的人员要实行签到制度,不得无故缺席。
《蚌埠市林业局党风党纪教育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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