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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发言稿(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1:14:26 来源:发言稿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法律法规培训

我司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2013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办了各部门负责人培训

会上,公司总经理韩百开同志通报了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律知识,主要学习食品安

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行业相关业务知识。

沈涛律师在这次培训中结合图文、影像详细讲解了相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比较生动,易学易懂,还通过现场提问、解答、讨论、互动方式,以更好地提高我们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深化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我们食品安全业务的管理水平,通过这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使我们全体从业餐饮服务人员

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执行

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以提高自身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加强市场各门店的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的监管。 更深层次的了解这个特殊行业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承担起我们应尽的义务,承担起社会赋予我们重大责任。 2013.08.20

推荐第2篇:法律法规培训评价

2013年法律法规培训评价

为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院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按计划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活动总结如下:

一、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在全社会“四五”普法教育活动带动下,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2013年7月11日张明副院长对全院职工进行了一次“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的培训;2013年9月13日有幸邀请到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知名卫生学专家孙东东来我院为大家讲授《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此次培训对于全院职工法律意识,依法行医的自觉性,起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年度医院领导班子带头组织学习,院内定期安排的法律知识学习,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增强班子成员处理医院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此次活动确保了经费到位,从不打任何折扣,宁可其他方面节省一点,也要保证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此次活动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培训效果良好。新员工岗前培训及科室培训已落实到位,由政工科组织全院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

五、如今院领导自觉运用法律知识指导行政和医疗管理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药房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各功能科室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未出现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的情况;院内财务科室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没有设立帐外帐、“小金库”等;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问卷调查、出院病人问卷函调、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对以上工作成效也有很大的巩固作用。

六、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杜绝非法行医、违规行医等现象的发生。

推荐第3篇: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篇1:2012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

各股、室、所、队、12315中心:

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提高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今年我局将继续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各股、室、所、队、中心利用每月第三个星期五的下午,自行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做好学习记录,学习内容安排如下:

1-2月:学习《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

组织2012年第一次法制培训:目的是对2011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和总结。对国家总局新的执法文书进行讲解。

3月:学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强制法》。

4月:学习《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

5月:《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6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7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8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9月:学习《食品安全法》。

10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组织2012年案件交叉检查,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组织2012年法制第二次培训。

11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12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请做好学习记录,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篇2:阜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0年度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适应城市管理执法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政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加强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城管执法队伍。

二、工作目标

(一)城管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实现普法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显著提高,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少于15天(包括日常工作中的自学、讲座、案件研讨和集中培训时间),全体执法人员受训覆盖面达100%。

(三)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业务能力、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履责能力进一步增强,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做到公正、规范、文明。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五五”普法读本、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安排好学习和辅导。

(二)举办法律文书制作讲座。

(三)举办执法队员集中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新的形势要求,组织举办针对性的集中法律法规培训,并组织相关知识考试。

(四)抓好在职自学。规定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的自学时间和内容;积极鼓励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五)积极组织参加有关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参加组织选调及本系统举办的相关培训班、进修班。

四、组织实施

(一)举办执法队员集中培训班

1、时间:每季度一次

2、内容:城管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政策等

3、参加人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金安、裕安执法局,开发区联合执法办行政执法人员

4、组织形式: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局机关组织实施

(二)在职自学

1、时间要求:执法队员及机关工作人员每月自学法律法规知识时间不少于6学时;

2、学习内容:以与本职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其他新知识为主;

3、学习形式:参加法律学历学位教育自考,研读法学理论教材,阅悉法律法规条文,撰写论文、调研报告、学习心得等。

(三)组织参加有关培训班

根据有关城管执法方面的培训信息,组织选派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参加有关培训班。同时适时组织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赴外市考察学习,进一步提升城管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篇3:市政务中心制定2011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

为了加强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使工作人员更好地懂法、依法、守法,结合政务大厅工作实际,市政务中心制定了2011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成立了专门的学习培训领导小组,由政务中心主任丑一斐任组长,副主任王新崇、市法制办驻厅法制咨询室负责人黄芳任副组长,各驻厅窗口首席代表为成员的学法领导小组,政务中心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根据大厅的实际情况,为方便办事群众,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采用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学习方法,政务中心安排具体的学习内容,统一学习资料,人手一册。各驻厅窗口首席代表负责本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监督检查,记笔记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2篇,每次自学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集中学习培训不得少于2个学时。

推荐第4篇:法律法规培训简报

法律法规培训简报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执业行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医务科于2012年4月16日在医院大会议室进行了全体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医院副院长周明兰主持培训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周院长要求广大医务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制纪律意识,特别要提高依法行医、依法治院的能力;要依法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依法优化各项工作流程、依法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医疗业务工作安全有效推进。她还要求大家理性面对现在的医疗环境,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医院、医务人员和患者三方的权利,要依法构建医患和谐。

图为副院长周明兰作重要讲话 图为医务科长周宗联作培训讲课

医务科长周宗联组织学习了《医疗损害责任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就为什么要学习《解释》,以及《解释》的具体内容和《解释》与《侵权责任法》的关系等作了系统讲解。并结合典型案例就有关重点章节作了详细的阐述。

通过本次培训,为全体医务人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卫生法律法规提供了有效的平台,对于提高全体员工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侵权责任法的内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推荐第5篇:护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

护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

主讲人:王秋华

培训内容:

部分一:护士执业规则

部分二: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与注册 部分一 护士执业规则

 护士执业规定及法律责任。

 护士执业法律制度规定了执业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1.执业护士权利和义务 护士权利

是指取得护士资格依法注册的护士在执业活动中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护士义务

是指护士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履行的责任。

在执业活动中,护士享有权利与承担应尽义务是相一致的。 护士在医疗实践过程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 (1)安全保障权:

是指在给患方进行医疗服务时,护士的人身与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 (2)自主治疗权:

是指医疗过程中,护士独立享有护理操作与处置的权利。 (3)医学研究权:

1 是指护士在临床医学实践过程中,对疾病的治疗与预防进行研究的权利。

(4)医疗强制权:

是指基于防治疾病的需要而迫不得已限制患者的人身自由或获知患者的隐私的权利。 (5)人格受尊重权:

是指护士在给患者提过服务时,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 (6)依法结社权:

是指护士依法自愿组织和参加代表自身利益的护士协会的权利。 (7)赔偿请求权:

是指护士在医疗过程中遭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依法向患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护士在医疗实践过程依法应当承担的义务 (1)依法执业的义务:

是指执业护士必须具备职业资格证和执业许可证。 (2)提供适当护理服务的义务:

即忠实的义务,它是指护士必须基于患者诊疗疾病的需要提供有针对性有疗效的护理服务,不得因考虑自身救济效益而增加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项目。 (3)强制缔约的义务:

是指患方前往医疗机构要求进行诊治时,护士不得无故拒绝治疗,必须积极接诊并采取相关措施,让患者得到及时救治,以免延误时间。

2 (4)高度注意义务:

是指护士基于医学护理专业的要求而应当履行的一种专门性的义务。 (5)及时报告义务:

是指护士应当如实向患方告知病情与治疗情况:如实地向本医疗机构管理部门报告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况。

(6)积极预防的义务:

是指护士必须积极地协助医疗机构制定好医疗事故的预案,包括防范预案与处理预案,尽可能地防止医疗事故发生或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尽可能降低损害程度。 2.护士执业规则

护士管理办法规定,护士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执业规则。 (1).护士在职业中应当正常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护理,遇到紧急情况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2).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3).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4).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

3 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6).护理人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2.护士执业规则

——案例分析

河南省某县一农民陈某,因不慎摔成重伤住进县人民医院。手术非常成功,一周后可上下楼走动,但没两天陈某感觉伤口有点疼痛,经医院检查发现腹部外伤口缝合部分有两处破裂,随即决定要进行第二次切口缝合手术。然而因麻醉师不在场,决定让手术护士给患者打麻醉药。护士给陈某注射麻醉药后,陈某很快发现抽搐现象,继而发热,呼吸困难。没过多久,心脏停止跳动。经过医院紧急抢救,陈某恢复了心脏跳动,但变成了植物状态。 请问:这是医院事故还是医院意外?

为什么?请分析?

3.法律责任

护理行为违反有关法律,要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护士管理办法规定:

1、未经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士工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2、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由卫生部门予以缴销。

3、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以及违反护士管理办法其他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整改、中

4 止注册直到取消注册。

4、非法阻挠护士依法执业、侵犯护士人身权利的由护士所在单位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行政处罚。

当事人对行政处理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履行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民事责任

护士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方人身伤害的,也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

护士管理办法规定,非法阻挠护理依法执业侵犯护士人身权利,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护士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则构成医疗事故罪。

——案例分析

护士是正确执行医嘱吗?

患儿,男,10岁。因扁桃体发炎到某医疗机构就诊。医生给予庆大霉素800万单位静脉滴注。治疗护士认为不妥,但想到执行医嘱是护士的责任,随后按医嘱对患儿进行治疗,致患儿神经性耳聋。 部分二

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与注册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 《办法》第六条规定: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该条确定了我国实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 实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是为了保证护理行业执业人员的业务水准,正确评价申请护士职业者是否具备护士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强护士行业准入控制,从源头上保证护士队伍整体素质。而护士获得职业资格是具有从事护士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实践能力水平的标志。 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基本条件

 获得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申请护士执业考试。

 获得普通高等医学院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以及获得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免考资格的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免于护士职业考试。 2.考试内容

护士执业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医政部门承担本地区的考试实施工作。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模式,分中医和西医两个专业。考试内容涉及基础护理学、

6 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护理伦理学、护理心理学、卫生法律法规等内容。

3.护士执业证书的获得程序

凡符合《办法》规定的免考条件者以及参加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行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即获得了在中国境内从事护士活动的基本资格。

(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 1.注册原则 2.注册管理 3.不予注册 1.注册原则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该条确定了我国实行护士执业许可制度。其注册原则是: 申请原则:

护士执业注册是依当事人申请而进行的行为。 合格原则: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人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 注册执业原则:

凡是经过依法注册者方可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

7 事护士工作 不间断原则:

护士执业注册期满应当及时再注册。凡是中断注册达到一定期限时,必须按照规定参加临床实践后才能再向注册机关申请注册。 普通原则:

境外人员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护士工作的,必须依办法的规定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办理注册。 2.注册管理

我国实行护士执业许可制度。它包括首次注册和再次注册。  首次注册: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仍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护士,还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注册,经审核合格,方可成为注册护士,才能开展执业活动。 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护士执业注册的机关是职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首次护士执业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下列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 身份证明; • 健康检查证明;

•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

 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

8 再次注册: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护士注册有效期为五年。护士连续注册,应在前一注册期满前60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进行个人或集体校验注册。但中断注册5年以上者,必须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3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注册。 3.不予注册

《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士执业注册机关将不予注册:

 服刑期间;

 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  违反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  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阳光泌尿专科医院护理部

2013年1月

推荐第6篇: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金沙县中医院沙土分院 金沙县沙土镇卫生院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总结会

总结会上,院领导对金沙县中医院沙土分院金沙县沙土镇卫生院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情况同各科室负责人共同作了讨论。

金沙县中医院沙土分院 金沙县沙土镇卫生院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总结会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会议地点:

主持单位: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

推荐第7篇: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我们部门对职工进行了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让职工能更加直观的去解读新的安全生产法的内容,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这次培训由公司安保部领导作为主讲。以下就是这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统一组织全员以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使广大职工对其有了总体的认识。在以后安全生产管理上能有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二、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各个岗位人员进行了有重点、分层次地专题安全培训。

三、丰富学习形式,选择有针对性的ppt课件,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热情。将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旧对比表)作为重点学习材料,通过集中宣讲,播放幻灯片的形式进行深入学习。

四、利用了现场安全事故实例,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并对职工工作作为一个警醒。

五、对职工进行一些现场应急事故的自救知识的讲解,让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碰到一些小的事故,能够及时的进行自救处理,降低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六、通过培训后的考试测评成绩看,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今后工作中对新《安全生产法》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活动全面的认识与了解,安全意识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在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标准,对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并严格依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布置安排工作,确保现场施工过程安心管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推荐第8篇:法律法规培训通知

通 知

为加强公司全体员工对法律法规知识的熟悉,并全面掌握,为下步的贯彻执行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现公司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做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药品法律法规之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 ;培训对象:公司全体员工;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培训时间:20XX年XX月XX日。请公司各部门提前安排好时间,务必准时参加。如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培训者按旷工处理。

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9篇:法律法规培训试卷

法律法规培训试卷

部门:

姓名: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是哪年发布的?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主要内容有哪些?

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器械分为哪几类?每类是如何定义的?

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产品注册证有几种形式?有效期各为几年?

5、生产医疗器械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6、生产许可证由何部门发放?有效期为几年?

7、医疗器械有哪些特点?

8、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主要内容。

9、《医疗器械说明书管理规定》规定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0、公司还要执行哪些法律法规及有关的强制性技术标准。

2003年11月25日 《CFT-6100型乳腺治疗仪》培训试卷

1、CFT-6100型乳腺治疗仪属于几类产品?

2、CFT-6100型乳腺治疗仪由

推荐第10篇: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2017年度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为了加强产品检验检测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适应产品检验检测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政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加强产品检验检测执法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产品检验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产品检验检测执法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产品检验检测执法队伍。

二、工作目标

1.产品检验检测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实现普法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显著提高,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少于15天(包括日常工作中的自学、讲座、案件研讨和集中培训时间),全体执法人员受训覆盖面达100%。

2.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业务能力、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履责能力进一步增强,使产品检验检测管理、行政执法做到公正、规范、文明。

三、工作任务

1.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六六”普法读本、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安排好学习和辅导。

2.举办法律文书制作讲座。

3.举办执法队员集中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新的形势要求,组织举办针对性的集中法律法规培训,并组织相关知识考试。 4.抓好在职自学。规定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的自学时间和内容;积极鼓励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5.积极组织参加有关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参加组织选调及本系统举办的相关培训班、进修班。

四、组织实施

1、举办执法队员集中培训班

(1)时间:每季度一次。

(2)内容:产品检验检测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政政。 (3)参加人员:中心全体执法人员。 (4)组织形式: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2、在职自学

(1)时间要求:执法人员每月自学法律法规时间不少于4学时。

(2)学习内容:以与本职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其他新知识为主。

五、学习培训要求

全中心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的重要性。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必须做到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深刻领会学习内容,确保学习培训工作取得实际效果,考试合格率达100%。

二0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第11篇: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2011年法律法规培训总结(刘欣)

我院为了加强全院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提高法律法规掌握和应用能力,在工作中很好的应用法律法规的武器来保护病人,保护自己,更好的、更有效的完成本职工作,医教科组织职能科室和相关人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的讲解和学习,从而提高了临床医师们的法制观念,能够更好的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学习的内容有:(1)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处理程序;(2)

《处方管理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4)医院感染管理办法》;(5)法律法规(医疗核心制度的考核);

此次培训参加人数245人,需要考核的人数是270人,(值班人员除外)此次培训达到90%以上,使培训人员提高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从诸多方面得到了启迪,此次培训收到良好的效果。培训合格率达到了100%。

良好的效果。培训合格率达到了100%。

第12篇: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发言稿

筑牢堡垒 夯实基础 强化保障 奋力推进专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在进行会议发言之前,首先,请允许我代表XX县局对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一直以来对XX县局专卖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今天由我代表XX县局在这里作先进典型发言,内心既高兴又惭愧。高兴的是,把XX县局的工作通过这样一个平台跟大家交流,有助于我们听取到更多的意见和建议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们的专卖工作水平。惭愧的是,作为先进典型,我们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有许多不足之处,还需要向各兄弟单位学习。下面,我就XX县局一年来专卖工作的一些具体措施和方法,与在坐的各位做个探讨交流。

2009年,XX县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优秀县级局创建活动为载体,按照“重心下移、着眼基层、突出服务、加强基础”的工作方针,着力在筑牢堡垒、夯实基础、强化保障上下功夫,狠抓队伍建设,突出内外监管,有力的提升了基础管理水平,被省局评为“先进县级局”。一年来,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解决好“三大问题”,带出一支业务精良、全面优秀、战斗堡垒作用的好队伍

队伍建设是行业发展的核心。因此,一支好的干部员工队伍关系到行业的基础稳定。

一是营造良好氛围,解决好“无心做事”的问题。所谓“人心齐、泰山移”。创建活动开展后,在营造氛围方面,我们相继召开了动员大会和攻坚再动员大会,制作了宣传板报16期,编发创建简报25期,统一了思想认识,做到全局上下“一盘棋”。我们还开展了“我为创建献良策”活动,征求员工对创建工作的“金点子”29条。此活动的信息在《东方烟草报》刊登后,还引起了国家局的高度重视。

同时,我们以企业文化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文化宣贯,抓好理念上墙,积极开展“读书月”“趣味运动会”等文化活动,凝聚人心。有力的营造了一种凝心聚力的好氛围,极大调动了工作积极性,让更多的同志感到县局发展有前途、在基层工作有作为。

二是切实加强培训,解决好“无能干事”的问题。我局坚持认为,带好一支优秀的队伍的关键在于培训。为了提高培训的有效性,我们以技能鉴定和“双能”竞赛为契机,改变培训吃“大锅饭”的局面,开展内部帮带活动,要求全体专卖人员做到真假烟识别、理论知识考试和案卷制作“三过关”。比如在新进员工的培训上,我们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理论和技能的帮带,并进行捆绑考核。稽查员朱建辉6月份进入烟草后,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理论和技能排名就进入了县局前6名;

组织开展“技能提升月”活动,邀请案件经营、案卷制作、卷烟鉴别等方面的专家开展了6期专题培训,有力提高了专卖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基层中队代表市局参加全省烟草专卖 “双能”竞赛继2008年获第一名后,2009年又荣获“优秀组织奖”。

三是强化考核激励,解决好“无为躲事”的问题。在创建过程中我们发现,有少数员工躲在县局取得的各项荣誉的大树下乘凉,自己则不思进取。为彻底改变这种状况,我们从完善《专

卖人员考核办法》和制定《明星员工月度评比办法》入手,每月根据员工的日常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评选出1-2名“明星员工”,并进行表彰奖励。与此同时,我们把考核重点放在工作过程上,侧重于客户满意度、执法文明规范等方面,以督促他们自觉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加强客户服务和依法行政。

我局一名稽查员平时不爱好学习,工作得过且过,然而,看到身边的同事纷纷被评为明星员工,他开始主动要求学习,并充分运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辖区零售户提供指导和帮助,2009年底,其辖区客户满意度从原来的不足90%提高到97.5%。

二、夯实专卖工作基础,为卷烟经营和企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09年,我局始终坚持“内管外打”方针,健全现代市场监管体系,坚决管住自己,有效堵住别人。

在内部监管方面。充分利用内管系统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发现异常及时启动调查程序;同时,改变以往出现预警后进行调查的被动局面,把内部监管纳入中队日常工作,把发现问题的方式前移,要求中队进行量化检查,对零售户的库存、销售情况进行核实,跟踪监控销售,确保卷烟销售100%入网、100%落地、100%落户;进一步健全内管各项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和各种工作底稿记录,严格按程序处理预警信息,启动调查程序,排除因营销策略引起的销售异常情况,梳理营销部门日常销售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堵塞管理漏洞。

在外部监管方面。切实发挥县级局执法主体的作用,打破工作时间的限制,提高监管的针对性。2009年,我局在各执法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先后开展了“打假破网”、“打大控小”和“金网3号” 等打假破网专项行动,有力的打击了不法烟贩,净化了烟草市场,保障了销售渠道的有序、畅通。

同时,我们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推行上门服务,组织法律宣传进社区、进乡村等多种多样的便民咨询活动;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专卖社区化管理模式,修改完善了《专卖社区管理考核办法》,充分发挥专卖社区在市场监管方面的作用。行政执法满意度连续连续5年达到100%。

2009年,XX县局的专卖管理工作在市局领导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各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呈现出队伍建设再上水平、内部监管更加有效、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的良好局面。当然,我们也清晰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市局的要求和各兄弟单位的工作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刚才,市局谭跃辉副局长作了题为《实现四个突破 提升四个水平奋力推进萍乡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跨越进位》的工作报告,为我们今年的专卖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优秀县级局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巩固、扩大优秀县级局创建工作成果。把优秀基层创建活动作为规范运作、增强活力、全面提升基础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系统工程来抓。在当前的创建工作基础上,从优秀创建的六个方面逐项梳理问题,持续改进。

二是继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专卖队伍整体素质。在坚持准军事化管理的同时,开展

全面系统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学习教育,将管理与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提升执法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内管工作机制,加强监督,促进行业规范经营。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细化监管流程,坚决杜绝拆单分摊、虚拟客户、以烟谋私、转嫁销售等问题,确保在卷烟经营科学规范。

四是以打假破网为突破,着力净化辖区卷烟市场。以破获网络案件为目标,加强专卖人员的思想教育,强化全员大专卖意识和网源意识,鼓励专卖人员积极搜集信息源,将信息源提报工作列入个人业绩,加大奖罚力度,以提高专卖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

维护好辖区市场的规范有序,切实保障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这既是《烟草专卖法》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更是我们义务。2010年,我局将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实现四个突破、提升四个水平”目标任务,满腔热情、富有激情、充满智慧、奋力创新,扎实推进XX烟草专卖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萍乡烟草专卖工作跨越进位做出更大贡献。

第13篇:大学生创业培训结业典礼发言稿

创业培训结业典礼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很荣幸作为学员代表站在这里发言,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全体学员向国家政府,省人力资源培训部门,市人力资源培训部门,院就业处对大学生创业培训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表示衷心的感谢,给予我们这么好的学习机会,向各位领导,老师,工作人员以及我们创业培训的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向圆满结业的全体同学表示祝贺。

在这短短的创业培训期间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

1)通过“创业培训导入”,我们了解创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了解创业环境及政府鼓励创业的扶持政策,学习创业成功者的经验,并通过学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让大家提高了市场竞争意识、市场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进一步明确了创业的方向,坚定了创业的信心。

2)通过学习创业基本要素的评估分析,使我们了解创业的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创业的认识,做好创业的心理准备。

3)通过学习和市场调研,使我们能够选择合适的创业项目和经营场地,确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制定创业的目标和行动计划。

4)通过对开业实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将有利于提高创业能力和抗风险的能力,帮助我们在开业以后能渡过生存的困难时期,以提高开业后企业的成活率。

我们每天都在人生的抉择中徘徊,不能够很好的定位自己的人生。我想我们应该扪心自问下自己:我想做什么,我能做什么,我该做什么,我该怎么去做,如何才能做好,如何才能达到人生的梦想?(语气渐强)这些都是有志创业的人应该明白的。所以说创业不是嘴上说说就能实现的,它是一个艰难且又漫长的过程,要创业就要做好吃苦耐劳的准备,要有坚持到底的决心与毅力。

在这里我想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 提高学习认识,坚决完成学习任务。我们已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

和紧迫性。

严格组织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

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关系。 2) 3)

4) 结合工作,学以致用。

想要实现理想就从此刻开始努力,永远不要降低对自己的要求。因为只有理想不打折,才能创业无极限。

在此,我想说:老师你们辛苦了!

同学们,我们在此以热烈的掌声感谢我们的老师。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第14篇: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

鼎屏镇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

2007年以来,我镇共分来8名大学生村官。现就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年以来共有8名高校毕业生到我镇任职,其中男3人,女5人,均为本科学历。他们分赴我镇8个社区(东外社区、桅子湾社区、北外村、中街社区、挞子丘社区、灌沟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开展工作,担任社区主任助理职务,2008年,有4名村官考录为国家公务员。现在我镇服务的村官还有4名。

从一年多的工作来看,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确实为社区带去了新的理念、知识、技能和生活方式,在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传播先进文化、打造服务社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实践再次表明党和政府做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决策是正确的,不失为是一项战略性举措。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如何有效加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教育,促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已成为目前我们各级所关注和探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此,我镇对大学生进村社区工作后可能产生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了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我们认真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村 1 (社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坚持“以人为本,人人成才”的目标,建立健全了使大学生村干部“安心社区、努力工作”的管理机制,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管理使用情况

1、坚持原则,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在大学生村干部的安置上,我们既尊重大学生考录是自己选择的社区岗位意向,又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既充分考虑大学生村干部的所学专业和特长,为他们施展才华,发挥优势,实现人生价值提供广阔的空间和坚实的平台,又充分考虑全各社区的特点及需求,同时还考虑方便大学生村干部生活和工作。为此,我们结合本镇干部需要和社区的实际情况,在我镇的8名大学生村干部被分配到村和社区担任了村委主任助理,并择优用在了镇机关的部门岗位,使其发挥自己的特长,8名大学生有四名抽调到镇机关部门协助工作,有二名抽调到县交警大队工作。

2、实施关怀,坚持以人为本。为了使大学生村干部能够稳下心来,安心基层,顺利开展工作,我们按照“思想上引导,工作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的工作思路,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大学生村干部赴任之前,镇党委召集有关社区的领导,召开欢迎大会,镇委书记亲自进行集体谈话动员,使他们明确社区建设需要他们这样的人才,而他们的成长更需要在社区建设的实践中接受再教育、经受再考验、

2 经历再磨练,并营造舆论氛围,让社会广泛关注和关心这些大学生村干部,让他们有一种归属感和荣誉感。二是实施待遇优惠制度,大学生村干部到任职之前,镇党委都督促协调社区落实他们的食宿、落户等问题,有的社区的确无法安排住宿的,镇上安排了住宿问题,解决了大学生的生活问题。并实行工资保障制度,大学生村干部的工资一律从其到社区的日期算起,确保大学村干部的工资在他们到村、社区的第二个月发放到他们的手中,从而达到了暖心留人的效果。三是在政治上关心。我们明确提出,在发展党员上对于非党大学生村干要重点培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展。

3、加强培养,使其尽快进入角色。社区工作对大学生村干部来说,是人生一大转折。他们初到社区觉得无所适从,不知道怎么干。为了使刚出校门的大学生尽快转换角色,适应社区工作,一是集中辅导课堂培养。我们在大学生村干部上任之前,都要集中五天时间,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在此基础上,定期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实行“三结”连环培养。我们明确镇党委书记、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社区能人分别与大学生村干部结成对子,通过传、帮、带使大学生村干部每月能完成社区村安排的工作任务,形成了大学生村干部学着干、能人帮着干,社区主干带着干、政府领导教着干的连环培养锻炼机制。三是一人多岗实践培养。我们镇、社区两级有意识地让大学生村干部在计划生育、社区

3 服务、环境卫生整治等多个工作岗位上进行锻炼,在大学生村干部搞好社区工作的同时,还让他们参与镇上的其他工作。如有的抽调到党政办、民政所、群工办、社区服务中心等工作,通过以上措施,大大增强了大学生村干部的政策法律意识和组织领导能力。

4、加强领导,规范日常管理。2007年我镇就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由财政、民政、劳动、农业、计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村干部管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便益发挥特长,8名大学生村干部中有4名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了镇机关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每周在社区工作1-2天,由社区考勤,在机关工作3天,由政府考勤,社区“两委”具体给大学生村干部分任务、压担子,教办法、传经验,严管理、勤关怀,从而形成了镇、社区两级齐抓共管及教育、培养、使用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在我镇没有一名大学生村官因不受纪律而被解聘或惩罚教育。

5、明确目标责任,严格督查考核。我们要求每名大学生“村官”入村、社区工作后,要在3个月内拿出切实可行的聘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并向社区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作出公开承诺,并报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备案。在此基础上,我们坚持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考核工作表现与考核工作实绩、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并明确要求,大学生村干部要一季度一汇报,半年撰写一份调研报告,一年

4 一次工作总结;社区要做好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日常监督;镇上经常对大学生村干部的出勤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党委每半年采取听、看、查、评等方式,进行一次督查评议,结果要进行综合排队,评出考核等次,并记录在案,作为提拔使用、评选先进等重要依据。同时我们还依据考核结果,每年评选出1名优秀大学生村干部进行表彰,对工作能力差、群众意见大、考核不合格的,按聘任合同和有关规定建议县委予以解聘。去年以来,我镇有一名被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官,一名被县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官。

三、主要成效

通过一年多的管理教育实践,我镇的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大学生村干部综合素质明显提升。通过管理教育和监督考核,大学生村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大大增强,坐下能学,提笔能写,张口能讲,有事能办的能力大大提高。在去年全市市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时,有4名村官被录用为公务员。

二是大学生村干部管理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提出和实施,基本上形成了互相衔接和配套的镇村互动培养管理大学生村干部的良好局面,为大学生村干部安心社区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5 三是大学生村干部扎根社区、安心工作的责任心明显增强。通过实施人文关怀,大学生村干部的感恩国家、奉献基层的境界大大提升。目前,8名大学生村干部除4人考上公务员外无一人流失,并且都能扎根社区,积极工作。

四是为社区两委班子注入了新鲜血液和活力。大学生到社区工作,有效地优化了我镇社区“两委”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为两委班子注入了新鲜血液和活力,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是为打造服务社区、促进社区文明发挥了积极作用。大学生村干部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科普宣传、科技推广、支教扶贫等方式,向居民传授实用技术、市场知识、法律知识和生活知识,传播最新的科技信息,为居民带去了新的思想观念,活跃了社区文化生活,也办了许多实事和好事,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我镇大学生村干部共为社区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0余项,参与解决各种纠纷120起,为群众讲授科普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以及现对技术50余场次,为居民收集和发舆情信息220条,使群众对大学生村干部由猜忌到信任、由不理解到认可。

四、几点建议

1、积极探索大学生村干部 “三保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落实途径和运作模式,切实确保更多的大学毕业生愿意到农村工作。

2、要切实解决大学生村官的生活问题,特别是异地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一到基层,首先是解决的住宿问题和吃饭问题。基本生活条件无法解决就难以再谈工作。这应该作为安置大学生村官的首考问题。

3、积极探索建立大学生村干部带领居民创业管理机制,解决他们带领村民创业启动资金缺乏的问题,政府能不能拿出一部分资金无息或贴息贷款,对他们给予支持。

4、建议积极探索拓宽大学生村干部二次就业的有效途径,尽快出台大学生村干部二次就业的优惠政策和办法。如有明确的大学生村官进入公务员队伍或乡镇事业单位队伍的具体条例和政策。

5、建议上级部门定期召开大学生管理工作会议,使各乡镇之间能相互交流,相互沟通,互相借鉴经验,取长补短。

2009年5月5日

第15篇: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内容

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内容

培训时间:

培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文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保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自主进行教育管理工作定, 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_义务教育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 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 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对农村而言,从2006年到2007年全部免除学费、杂费; 对城市而言,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实际上,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涉及到很大的财政问题。国家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 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四条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义务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和青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不履行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处理。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 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 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如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 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修订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起草,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来的。由于时间仓促,再加上立法经验不足,只有原则性的18条法律条文。从1986年的18条到2006年的63条,新的《义务教育法》体现了我国教育立法水平、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质的飞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主要合法权利

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4、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

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力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

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

9、著作权。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0、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12、取得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

13、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末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 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

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内容 培训时间: 培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第三条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 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三)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 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 其他恐怖活动。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014年9月29 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制定本条例。定,结合本省实际,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应当坚持安全优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应当坚持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的领导,建立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学校安全管理协作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的管理工作,做好有关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 学校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 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学校和有关部门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环境,做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中的相应责任。

第六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关爱学生身心健康,支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工作,为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提供帮助。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学校安全管理经费投入,设立学生人身伤害赔偿准备金。学生人身伤害赔偿准备金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16篇: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心得体会

学习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心得体会

分厂前期组织我们进行《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此次培训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我国环境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第二部分“环境管理制度”第三部分“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第四部分为“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我通过此次培训让我对环保管理思路更加清晰,系统化。对我的管理起到不小的推进作用,让我受益匪浅。在学习的结束后也让我切实感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每年国家对环境排放标准的修订,体现出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力度及重视程度。以前听说环保就是不冒烟、不扬尘,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明白了保护环境还需要有体系的支持才能动员、合理、持久的延续下去。在学习中我了解了我国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构成:

(一)《宪法》中对环境保护的规定。

(二)环境保护法律:1、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3、环境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4、环境保护相关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三)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四)政府部门规章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五)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六)环境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七)环境保护国际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

法律法规标准只是一个标准和依据,日常管理中还应各种制度,通过制度化的管理让环保工作持续改进。

通过学习我在今后的车间环保管理中具体措施如下:

(1)制定法规和严格管理。建立责任制度、奖惩制度、评价制度、检查制度等有效制度。

(2)降低燃料对空气的污染。首先要控制硫及害物质含量的烟气,采取稀释、喷雾等处理方法降低烟尘的有害物质含量;其次,要改进工艺方法,通过改进铁口炮泥质量,减少高炉炉况的变化,以“稳”为基础的操作管理思路,减少烟气意外超标排放;其三,除尘和排烟净化,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力度,责任划分清楚,对除尘阀门、加湿1/2

机等环保设备定期检查及维护。

(3)加强对生产车间空气的检测与控制。包括:车间通过合理布局、排放和绿化,减少污染物的危害。换气设备。设置换气、排气设备,并进行经常的保养、检查或改进。环境测定。从最重要的环境因素开始,对作业的特性以及有害物质的发生源、发生量随时间、空间的改变而变化的情况进行测定。④采用封闭系统,探讨自动化或代替物品的使用。⑤建立休息室、配置卫生设施等;同时,通过制定合理的劳动制度、休息制度和轮班方式,以及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取保职工健康。

总结: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由于各种人为因素给空气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使得蓝天变的暗淡,使人们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所以减少空气污染,再现蓝天,还子孙后代一个健康的呼吸空间,是一项艰巨而迫切的任务。要想实现这个愿望,就必须从了解空气污染的相关知识开始,从自己开始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

2/2

第17篇:法律法规培训试卷编纂

法律法规培训试卷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库房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米。 A、100 B、400 C、300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 A、主要 B、全部 C、 全面

3、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生产设施 B、福利设施 C、安全设施 4、《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50 B、100 C、200

5、《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 )。

A、工艺设备 B、工具 C、原材料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 A、安全生产标语 B、安全生产挂图 C、安全警示标志

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和管理能力。

A、生产经营 B、安全技术 C、安全生产知识

8、《安全生产法》规定,个人经营投资人未能保证安全生产必须的安全投入,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人处以2万元以上( )罚款 A、10 B、20 C、30

9、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 )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A、操作资格 B、许可 C、安全

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工伤保险费由( ) A、从业人员 B、生产经营单位 C、地方财政拨款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和举报( )。

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最基本安全生产制度,是其他安全规章制度得以切实实施的基本保证( )。

3、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的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员工,但不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季节工和实习生( )。

4、生产经营单位为了逃避应当承担的事故赔偿责任,在劳动合同中与从业人员签订“生死合同”,是非法的、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

5、把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会有负面影响,引起恐慌,增加思想负担,不利于安全生产( )。

6、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保用品时,可视情况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 )。

7、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出口( )。

8、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的工艺、设备,可采取加强管理和加强安全教育措施后继续使用( )。

9、从业人员享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和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行使上诉权利而对其打击报复,如:降低工资、降低福利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等( )。

10、《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扰( )。

三、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的方针。

2、事故处理“四不放过“是: ,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

3、“三不伤害“是指: 。

4、“三级教育“是指: 。

5、火灾逃生的四个要点是: 、等待救援。

四、问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包括哪些? 答:

2、企业全面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健全哪些制度? 答:

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怎么办? 答:

4、触电人员脱离电源后,应当如何处理? 答:

5、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些措施? 答:

第18篇: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从下列的选项中选择一项正确的答案)

1.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abcd

) a. 加盖本企业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b. 加盖本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c. 加盖本企业印章的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

d. 销售进口药品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提供的授权书应(

abc ) a. 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b. 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c. 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 d. 以上均不用

3.药品经营企业不能购进(

d ) a. 中药材 b. 中成药 c. 处方药

d.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4.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能以搭售、买药赠药、买商品赠药品方式向公众赠送(

d

) a. 处方药

b. 甲类非处方药 c. 两者均可 d. 两者均不可

5.《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自(

a )起施行 a. 2007年5月1日 b. 1999年8月1日 c. 2006年12月8日 d. 2007年1月1日

6.经营企业留存的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及销售凭证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不少于(

c

)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7.下列属于麻醉药品的是( ab ) a. 阿桔片

b. 吗啡阿托品注射液 c. γ-羟丁酸

d. 曲马多(包括其盐和制剂) e. 氨酚氢可酮片

8.下列属于二类精神药品的是(de ) a. 阿桔片

b. 吗啡阿托品注射液 c. γ-羟丁酸

d. 曲马多(包括其盐和制剂) e. 氨酚氢可酮片

1 9.凡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应在药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注明(b) a. 兴奋剂”字样

b. “运动员慎用”字样 c. “含兴奋剂”字样 d. 以上均不用

10.以下选项错误的是( c )

a.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供上市的最小包装必须附有说明书

b. 药品说明书核准日期和修改日期应在说明书中醒目位置标示 c. 药品的标签应以说明书为依据,其内容可标示说明书以外的内容 d. 药品通用名称应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

11.下列选项中用以表示非处方药的为(c ) a.Rx

b.APC c.OTC d.EXP 12.非处方药的特征不包括(d )

a.安全性高

b.质量稳定

c.疗效确切

d.由专业人士使用 e.有效期长 13.非处方药品种不包括(

c )

a.软膏剂

b.注射剂

c.颗粒剂

d. 栓剂

e.胶囊剂 14.非处方药的包装物中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可单元印刷的为() a.大包装

b.标签

c.小盒

d.封口证

e.彩盒 15.乙类非处方药的专有标识背景颜色为( e ) a.白色

b.红色

c.黑色

d.蓝色

e.绿色 16.甲类非处方药的专有标识背景颜色为(

b ) a.白色

b.红色

c.黑色

d.蓝色

e.绿色

17.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印刷位置位于药品包装物或标签的正面或印有中文名称一面的( e )

a.正中

b.左上角

c.左下角

d.右下角

e.右上角 18.药品包装和标签未标明有效期的为( b )

a.假药

b.劣药

c.不合格品 (既非假药又非劣药) d.合格品

e.进口药品

19、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药品含义,下列哪些不属于药品( d ) a、中药饮片 b、中药材 C、血液制品 d、卫生材料 e、抗生素

20、《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对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民健康的药品,应当:( c )

a、撤销其批准文号 b、按劣药处理 C、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使用 d、进行再评价 e、予以淘汰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劣药是指:( c ) a、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 b、未取得批准文号而生产的药品 c、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d、变质不能药用的药品 e、被污梁不能药用的药品

2

22、《药品广告审查标准》规定,可以进行广告宣传的药品是:( d ) a、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b、医疗单位配制的制剂 C、试生产的药品 d、仿制热镇痛类药品 e、医疗用毒性药品

23、药品出库应进行:( c )

a、抽样检查 b、化学分析 C、复核和质量核对 d、质量核对 e、生化检测

24、药品不良反应一般系指:( d )

a、有意的超剂量,错误用药造成的有害反应。 b、无意的超剂型,错误用药品造成的有害反应。 c、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能预测的有关反应。 d、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e、长期用药造成的慢性中毒反应。

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是:( c )

a、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戒毒药品、毒性药品 b、麻醉药品、戒毒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c、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d、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依赖性药品

26、板蓝根冲剂的标签和说明书中的功能主治项目中标有“非典型肺炎”,该药品为( a )。

a、假药

b、劣药

c、不合格药品(既非假药又非劣药)

d、合格药品

e、进口药品

27、根据《药品包装、标签与说明书管理规定》,药品包装上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比例不得小于( b )。

a、1:1

b、1:2

c、1:3 d、1:4

e、1:5 28: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癣敌软膏剂包装未印有“外”标志的,此批药品为(

c

)。

a 假药

b劣药

c不合格药品(既非假药又非劣药) d 合格药品 e进口药品

29:药品的最小包装销售单元的包装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具备( c )。

a印有标签

b附有说明书

c印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d印有药品名称

e印有“详见说明书”字样的标签

3 30:经营处方药的企业必须持有(

e

)。

a药品生产许可证

b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c卫生许可证

d医疗机构执业证书

e药品经营许可证

判断题.(判断下面命题的正误,对的打√,错的打×)。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 ) 2:药品、医疗器械销售者进货时,应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药品出厂检验报告,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明、或者由供货生产企业签字,盖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的复印件( √ )

3: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出库时,对麻醉药品应建立双人核对制度。( √ )

4:专门销售假药的经营企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 ) 5: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 ) 6: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验明药品的标识即可。( × )

7:药品经营企业对首营企业应审核的内容包括资格、质量保证能力等内容。( √

) 8:进口药品的说明书中的“Drug Name”是指药品名称。( √

9: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级药监部门可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 √

10:对国内供应不足的中药材,国务院有权限制或禁止出口。(√

)

一.填空题(每空3分)共60分

1、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2、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3、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4、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容易误解的名称,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严禁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二.选择题(不定项选择),每题5分,共40分

1.经营保健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每隔( B )进行健康检查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2.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有效期为( D )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3.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BCD ) A.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

B.储藏方法,功效成份的名称及含量 C.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 D.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

4.严禁采购以下( ABCDE )保健食品

A.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B.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4 C.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D.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5.凡患有( ABCD )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A .痢疾 B伤寒 C.病毒性肝炎 D.渗出性皮肤病 E 肩周炎

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AB )

A.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B.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C.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D.吊销卫生许可证

7.下列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 AD )

A.国食健字G20030027 B.豫卫消备字(2004)第0013号 C.南卫食证字[2004]第20180号 D.卫食健字(1997)第724号 E.国药准字Z21020220 8.《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自( A )开始实施 A.1996年6月1日 B.1998年6月1日 C.2000年6月1日D.2002年6月1日2004年6月1日

E.

第19篇:法律法规培训之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王永基 在学法上,我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学法要突出重点。我重点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以及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内容.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正确理解了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明确了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班级的重要意义!

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发展。通过此次学习,本人深知新课程改革中的安全工作对教师所提出的要求。我们要以更宽阔的视野去看待我们从事的教育工作,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不断地总结自己的经验与得失,提高认识,不断学习,以期适应教育发展水平的要求。知名学者、专家讲座、培训学员的经验交流、专家的在线授课、答疑,教师自主研修、班级论坛的合作讨论、探究互动等,让参训学员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与价值观等多层面、全方位的得到提升。不少案例的分析与解答,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可以说是对我们教师工作的最佳指导,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做一个受人欢迎的安全教育工作者。归纳所有学习内容,都会发现,要把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真不容易,稍有某一细节处理不当,就会使学校、教师与家长之间产生隔阂,就会质疑处理的公平性,也会给学校的声誉产生不好的影响。做一个终生学习的教师。“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的主要资源,教师队伍的建设、教师整体素质、能力的提高是教育发展和改革的保证。作为一名教师要敢于担当责任,适应改革,不断更新观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人文素养。实现个人的专业发展必须“立德、修行、正言”。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王永基 这次学习,既有理论高度层面的培训,也有政策解读,尤其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纲领性法律法规更是对我们学校各方面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思路,有了它们,工作起来便可做到有章可循,从而可以避免安全工作的随意性与盲目性。通过反思我发现,很多时候由于对相关政策法规的不熟悉,工作难免出现一些纰漏或不足,通过本次安全班培训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安全工作绝不能走形式、搞过场,而应该扎扎实实地有效推进。还有专家对理论指导下的教育实践情况介绍,对教材的分析到位透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课程实施看,既有聆听的讲座,又有思想上的交流,既有学员与专家的学术沙龙,又有学员班级讨论,还有体验式团队拓展活动等,形式多样又追求实效。通过学习学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现今的学生自我意识很强,都非常有个性。所以在学校里,老师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还须关注每位学生的心理健康。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虽然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有表现得不如意的地方,老师也不得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生命、财产的保护工作,使学生在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其次,教师不得向学生宣传封建迷信思想,强制信仰宗教,或读书无用等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思想和言论。要为人师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

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在学习中,我感受到了一种孜孜以求、学无止境的氛围。这种严谨实效的氛围,让每听一课我都认真准备,精心揣摩,每每遇到不明白的问题,我总要通过各种方式查阅相关资料,努力构建高效的教育教学活动。在实践过程中敢于迎接挑战,便也敢于创新。可以说,是培训激励了我的意志,启发了我的心智,让我更加执着地扑在学校平安和谐的安全工作上。总之,学习对我既有观念上的洗礼,一次次激起了我内心的感应,更激起了我的反思。在这种理论的对话中,我收获着专家们思想和精髓,理论的精华。

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以身示范,积极主动地承担安全教育工作任务,注意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作用,热心帮助其他教师,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能力,积极探索有效的教学方法,时刻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王永基

法制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法制教育不仅要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

我认为,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糊里糊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有了这样不安全的思想,要平平安安地一辈子做好人,那是很难的。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体格的人,如果他沉溺于不良书刊和网络游戏的精神鸦片,天天吸、处处吸,甚至课堂上忍不住要走神思之想之;深夜里忍不住要越墙泡吧熬个通宵;如果他过早地迷失于少男少女的缠绵悱恻,无端寻愁觅恨、疯疯傻傻、痴痴狂狂,甚至争风吃醋结恩怨,冲冠一怒为红颜。这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为上的安全问题。有了这样不安全的行为,要踏踏实实地读好书,一帆风顺地读到头,那也是很难的。

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臧克家先生在《有的人》一诗中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生命如此,何其残酷.

提高思想到德修养关系到自己成长为怎样的人。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关键还是要靠自己的下意识地努力。多涉猎一些名人传记等优秀书籍,学习别人的优良品德。每日三省吾身,总结反思自己在处理事情或者与人交往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每天都这样强化,定能够改变自己的不良习惯,而建立优秀的道德品质。

王永基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

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

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

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第20篇:法律法规培训效果评价

法律法规培训效果评价

经过住院医师对《侵权责任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学习培训,考试后一月抽查内、外、妇产科、儿科病例各20份,病例中涉及可杜绝医疗纠纷,维护医生和病员权益的病例文献。如:病情告知书、手术同意书、病员委托书、知情同意书,以及自付药品及检查治疗项目同意书签字率达91%,较培训前的75%,提高了16%,不足之处时未完全达到100%。

原因是部分医务人员病情较轻的患者不够重视,以为病情轻不会出事,故签字不完全。

整改措施:对签字不全的病例书写主管医师惩扣绩效工资20院每人次,同时加强了病例的督查。

大学生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发言稿
《大学生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发言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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