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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培训讲话稿(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7-18 07:45:47 来源:发言稿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工伤保险培训讲义

工伤保险培训讲义

梁金亮

一、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规定的企业包括在中国境内的所有形式的企业。

工伤保险制度在国家之间不能互免,需要参加营业地所在国的工伤保险。来中国投资的外国企业要参加中国的工伤保险,而到国外承包工程或投资设厂的中国企业则需要参加当地的工伤保险。

二、关于工伤的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单位规定的加班加点时间也应视为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级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职工为完成工作,在工作时间前后,有时需要做一些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这段时间虽然不是工作时间,但职工从事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与工作有直接关系,因此,条例规定这种情形也视为工伤。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这条由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的。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主要包括如下十大类: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由于工作需要,到本单位以外去工作,如果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也应该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外出”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到本单位以外,但是在本地范围内;二是指不仅离开了本单位,并且到外地去了。“事故”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另外考虑到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如果遇到事故下落不明的,很难确定职工是在事故中死亡了,还是由于事故暂时无法与单位取得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精神,发生事故造成职工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按正常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

“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论是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自身伤害的,还是没有驾驶机动车而被机动车撞伤的,都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另一方面,不管事故发生在城市街道还是发生在其他道路上,也不管受到伤害的职工在机动车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还是根本不承担责任,只要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就应该认定为工伤。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一项兜底性规定。十四条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逐一进行了列举,但现实生活是复杂多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可能出现新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对于未来要出现的情形,不可能在条例中穷尽。为了使工伤范围的规定更科学、更合理,使那些随着时间的发展应该纳入工伤的情形能够纳入,条例规定了此条。这主要是指条例出台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实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为了保证工伤保险制度的统一性、严属性,避免地方随意扩大工伤范围,条例没有将规定工伤范围的权利赋予地方性法规,而是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怎样防工伤的发生?

造成安全隐患的主要因素有两个方面: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因素。

(一)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在:

1.身体健康状况有缺陷,例如身体有疾病,易紧张、烦躁、疲劳、冲动、兴奋等,或智商过低,应变和判断能力差;

2.错误行为,例如嗜酒、追逐打闹、意外滑倒、无意碰撞、误入危险区域等;

3.违纪违章,例如做事粗心大意、漫不经心、注意力不集中、不懂装懂、不履行安全措施、安全不认真、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碰运气、图省事、玩忽职守、特种工无证上岗等。

据有关统计资料分析,绝大多数工伤事故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所以,在施工工伤事故控制中一定要抓住人的不安全行为这一关键因素。譬如新工人上岗前一定要做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否则会给生产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例如:某报报道过,不久前在深圳某工地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群民工为追讨工资,采取过激行为,爬到高层建筑的外脚手架上欲往下跳,通过做了有效的思想工作,工人们一个个陆续下来了,但有一个人死活都不肯下来,原来他患有恐高症下不来,最后不得不动用消防人员才将其请了下来。所以,在经过体验发现了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恐高症以及医生认为不宜登高作业的人员应绝对禁止高处作业,只有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上岗。有的单位对此不是很重视,尤其在用工短缺、工期很紧的情况下根本就不重视这方面的工作,以致在生产中就会产生很大的安全隐患。

又如,河北省唐山东矿区林西百货大楼发生的火灾事故,由于违章装修和违章操作,电焊火花浅落到海绵床垫堆垛上,引起楼内大量易燃物品燃烧,导致70多人死亡、50余人受伤的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发生火灾的直接原因是违章操作,施工现场放着许多

可燃物品,电焊动火区没有用防火材料围设,没有与易燃物品分开,管理人员对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消防设备欠缺,从而导致火灾发生。主要原因是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力度不足,思想麻痹大意,警惕性不高,在严格控制火源、加强用火管理、建立健全用火审批制度方面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没有对电焊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没有制订防火公约,上岗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人员对一些常用的安全防火知识了解不多,工程处于混乱状态,最终必然导致事故的发生。

辛集某公司在公司门前树有一旗杆,材质为不锈钢,公司老板想将旗杆移入公司院内派三名职工挪旗杆老板和工人都注意到旗杆紧挨着高压线,但几人都认为注意点就不会有事。结果三人没扶住旗杆造成一死两伤的事故。此事故之所以发生我认为主要有两点:疏忽大意;没由专业人员来操作。

所以抓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教育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教育工作,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检查工作,建立标准化作业制度,经培训后持证上岗等,以培养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安全意识,是搞好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

(二)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设备、装置有缺陷:例如设备陈旧、安全装置不全或失灵、技术性能降低、刚度不够,结构不良,磨损、老化、失灵、腐蚀、物理和化学性能均达不到规定等。比如,2003年台风“杜鹃”登陆广东省惠州市,从事后的工伤事故统计得知,整个惠州市在建工程中有19个井架被吹倒,经分析查明,与井架老化、结构强度和刚度不够及安全防护装置失灵有关。

2.施工场所的缺陷:例如工作面狭窄、施工组织不当、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交通道路不畅、机械车辆拥挤等。比如,1996年广东省肇庆市某工地发生了一宗触电事故,其经过是有8名工人把一条长7 m、直径为90 cm的钢筋笼移动放入桩孔,当钢筋笼落入桩孔1 m深时,钢筋笼失去平衡,倾斜碰在邻楼支架在墙上的220V供电线路绝缘的接口处,由于接口包扎的绝缘层腐烂导线裸露致使钢筋笼带电,造成8人触电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主要原因是施工组织设计欠缺,造成施工工作面达不到安全规范要求以及没有用电安全技术措施才导致了工伤事故的发生。

3.物质及环境具有危险源,例如物品易燃、毒性、机械振动、冲击、旋转、抛飞、剪切、电器漏电、电线短路、火花、电弧、超负荷、过热、爆炸、绝缘不良、电器无漏电保护、高压带电作业等。环境方面有:台风、雷电、高温、桩井有害气体、焊接烟雾、噪声、粉尘、高压气体、火源等。这些有害因素都会导致施工人员在不能满足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时发生工伤事故。

比如,1995年广东省兴宁市某工地发生了人工挖孔桩作业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的三级重大事故,其经过是由于连降暴雨,使工地严重积水,通过抽水,部分桩孔内积水基本抽干,待通风15min后,一民工急于下井施工,下去后即刻昏倒,2名工友见状先后下井救人,均昏倒在孔底,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主要是对井下缺氧和有害气体的防范未能给予重视,忽视了对井内空气的检测。另外,同班作业的民工安全意识差,盲目下井抢救,因抢救不当以致丧生是造成3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我市的一个企业生产油脂设备,设备卖出后派遣工人进行售后服务,在山东某地造成派遣的工人死亡。事故处理完后,我总结,出工伤的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压力罐不合格,设备中有一套油压装置,本应使用压力罐,

但在实际当中这个企业为了节约成本,直接用钢板焊接自制了一个;二是工人违规操作,在检修当中直接用电焊焊接压力罐,并且没有将里面的油和气体放出。这直接导致压力罐爆炸,将这个工人炸死。万幸的是,这个压力罐不是放射性爆炸,没有伤及其他工人。因此,在施工安全控制中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断绝危险源。例如: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安全可靠,不使用不合格设备、装置,并保证设备、装置正常运作所需的正常维修;超过使用寿命的设备一定要及时报废;制订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消除施工场所的不安全隐患;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措施;现场必须设安全防火通道和必需的消防设施;检查防雷接地、保护接地、重复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下井前要检查井内是否含有有害气体,并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个人防护等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这些都能有效地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所产生的危险源。

(三)认真落实安全工作

从上面各种诱发工伤事故因素分析及应对措施可知,我们完全能够最大限度地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关键在于认真落实以上工作。但事物都是发展和变化的,我们还要不断改进工作,以适应变化中的生产活动,消除新的危险因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习和借鉴别人好的方法,摸索新的规律,总结出新的控制办法和经验,尽力避免工伤的发生。

四、企业发生工伤后应如何处理?

1、接到工伤报告后,安排合适的人员在第一时间将伤员送到合适的医疗机构就诊、抢救。

2、保护事发现场,拍片、人员访谈做笔录,展开一系列的调查和收集资料工作,并一一归档。

3、最好人力资源方面也慰问一下伤员,顺便再确认一下工伤的整个过程。同时交待其收齐好所有医疗发票。

4、写好工伤报告,下发处理文件。

5、在事发30日内上报劳动部门有关方面,申请《工伤认定》。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报送以下材料复印件, 所有复印材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如要求提交原件的提供原件:

(1)伤亡人员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病历卡) (3)伤亡人员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

(4)伤亡人员或用人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他人申请的,需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

(5)企业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如是交通事故的还应提供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行驶证、驾驶证、交通事故责任书)

(6)伤者受伤当天考勤记录。如是在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中发生工伤的,市区县综合治理委员会(包括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证明材料。

(7)军人的提交革命军人伤残证件。

(8)复发的提供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9)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遭致人身伤害的证明材料。 (10)其他:事故报告(用人单位盖公章)

6、在2个月内等待劳动部门有关方面的《工伤认定》结果。

7、工伤被有关部门认定,下发《工伤认定书》,工伤员工签字,复印存档,复件寄有关部门。

8、医疗期满,病情稳定,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9、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所需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4)医疗凭证;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

(7)《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加盖公章;

(8)委托单位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提交证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10)如需配置残疾用具提交相关医院证明。

10、上保险中心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1、如果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为其做表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2、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记录,记录种类如下:

发薪记录;受伤员工主张权利,人力资源部工作依据;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最后需要说明一下,我们要按照社保部门的要求去做,这只是我的个人意见。另外发生事故后应保存相关档案材料。以便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推荐第2篇:工伤保险培训材料

工伤保险培训材料

工伤保险工作包括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待遇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整个工伤保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政策性强,程序复杂、并且要求非常严格,是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工伤认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一、工伤的范围

工伤分为三种情形,一种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另一种是视同工伤的情形,第三种是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6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费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2、视同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3种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3种情况: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自杀的。

二、工伤认定程序

(一)工伤事故备案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电话并在2日内上报工伤事故报告表。

(二)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二是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事故现场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3、诊断证明书;

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单位成立批复复印件;

6、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7、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

8、用人单位对事故的调查报告;

其中属于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书;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者法院判决书;

3、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要求认定因公死亡的,提交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上下班途中或者因公外出期间,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交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三)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经审核提交材料完整的,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书面决定。

其中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告知用人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法定时效的,不予受理。

(四)调查核实

受理工伤认定以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和证据进行审核,必要是对事实经过进行调查核实,已确定基本事实,做到程序合法

(五)工伤认定决定的作出

工伤认定决定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并在20日内送达用人人单位及受伤职工。

第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保险工作的第二个环节,是确定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基本依据。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被认定为工伤以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然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等级的确定。

伤残程度分为1-10级十个等级,生活自理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提出申请,并提供劳动鉴定申报表、工伤认定决定、住院病历、职工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同时缴纳250元鉴定费。

(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受理

对符合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参加医学体检的注意事项,于每月10日前统一上报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三)医学查体

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具体查体时间以后,提前一天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定点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医学查体。

(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作出

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鉴定结论作出以后及时送达申请人及用人单位。

第三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工作的第三个环节,就是按规定应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社保处支付的待遇:

1、工伤医疗费。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在定点医院或者因急救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符合规定范围标准的工伤医疗费。

2、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标准分别为

24、

22、20、

18、

16、

14、

12、

10、

8、6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事故前12个月的平均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2)伤残津贴。

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

(3)生活护理费。

经鉴定达到生活自理程度等级的,按月享受生活护理费,标准分别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的40%、部分不能自理的30%。

3、因工死亡待遇

(1)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死亡时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无供养亲属的,48个月;

供养亲属1人者52个月;

供养亲属2人者56个月;

三人以上者60个月。

计发基数均为死亡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供养亲属,配偶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再增加10%,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本人工资。

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亲属的条件

依靠因公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经鉴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父母死亡的,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

55周岁的;

(6)其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孙女、外孙子女未满

18周岁的;

(7)父母均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

的。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5-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7-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合同期满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支付20、

18、

16、

14、

12、10个月的终止劳动关系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分别支付

35、30、

25、20、

15、10个月的终止劳动关系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推荐第3篇:工伤保险培训小结(9月)

工伤保险培训小结

2012年9月20日至21日,参加了省公司人力部组织的工伤保险培训,对新工伤保险条例政策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其中对涉及工伤认定申报需要重新规范,工伤待遇申报工作流程发生变化的情况进行了重点学习。在此将具体工伤认定情况以及操作流程总结如下:

一、认定工伤:

1、工作致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构成要件:A、工作时间;B、工作场所内;C、工作原因;

2、预备收尾性工作致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构成要件:A、工作时间前后;B、工作场所内;C、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收尾性工作;(倒在工作岗位上都算,不一定是本职工作才可以)

3、履行职责受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构成要件: A、工作时间内;B、工作场所内;C、由于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下班时间后,与工作相关的受伤不算。)

4、患职业病的。构成要件:专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的作出了职业病诊断结果;(由最后一家入职单位承担,一般2次认定为终极认定,职业病跟踪期为2年,特殊职业病为4年。)

5、因工外出致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构成要件:A、因工外出;B、由于工作原因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构成要件:

A、临时工棚作为集体宿舍倒塌;B、加班至深夜睡在工作地点,遭受意外伤害;C、本单位食堂中毒;D、参加单位组织的展览活动。E、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竞赛受伤。(包括旅游、展览、体育竞赛等。)

二、视同工伤:

1、突发疾病死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构成要件:A、工作时间内发生;

B、工作岗位上发生;C、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2、从事公益活动致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复员军人旧伤复发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构成要件:

A、有革命伤残军人证;B、有医院旧伤复发证明。

另河南省新增加条例: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视同工伤。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A、故意犯罪的;B、醉酒或者吸毒的; C、自残或者自杀的。 另河南省新增加条例:职工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认定职工伤亡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应当以法定职权部门或者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书面结论为依据。

三、工伤认定申报规范和流程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各单位要派人调查工伤事故具体情况,对重伤及重伤以上工伤事故(包括视同工伤,下同),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电话报告省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发生工亡的需要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报告省分人力资源部。

2、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可以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⑴ 由单位提出申请的因工负伤、因工死亡,市分公司(或省分公司本部相关部门、中心)应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撰写申请工伤认定报告,由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以电子公文及书面形式报送省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遇有特殊情况(主要指交通伤亡事故等)可在事故发生后20日内报送相关资料。如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各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5日内报送主要工伤资料(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伤报告等),其他资料(相关政府机构出具的判决书、证明等文件)报送最长时限不超过事故发生后90日内。

3、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时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统一为A4纸大小,不属于A4纸大小的,应将材料粘贴至A4纸上面,申报材料应按以下先后顺序整理成册。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⑴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份,单位申请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公章,注意填表说明;

⑵ 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⑶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一份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⑷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不用提交照片);

⑸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如有住院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

⑹工伤事故报告;

⑺证人证言(要固定格式并加手印);表中签名“申请人”是工伤本人签字,非本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⑻其他相关证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证明或判决书;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申请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由于机动车事故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属于因工、因战致残的转业、复员人员、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旧伤复发证明;由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按规定出具的证明;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抢救治疗记录、病历和死亡证明。上下班途中工伤需提供路线证明。

(9)申报材料汇总表及电子版。

注: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工伤医疗待遇申报

职工因工伤治疗期间,各单位应告知其住院期间保存相关医疗资料,获得相关工伤认定通知后,应通知工伤员工进行医疗待遇申报。

分公司为职工申报工伤医疗待遇应提供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次申报用)

(2)身份证复印件(第一次申报用,正反复印件)

(3)属于交通事故伤害或意外伤害的需提供责任认定书、调解书;

上述证件是提交省工伤中心建立工伤档案使用,认定后就报省公司;

(4)填写《职工工伤医疗费报销单》注意身份证和社保系统一致;

(5)如果职工是住院治疗,则提供以下资料:

1)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要求姓名正确、章印清楚、定点医院)

2)加盖印章及骑缝章的住院完整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首页,住院病历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B超等医技检查报告单、各项化验报告单,出院证、入院证,诊断证明,需贴A4纸上)

3)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和汇总清单;(打印件,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

1、填写相应医疗报销申请表,整理资料齐全后,于每月15日至30日期间报省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2、省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接到相关材料后,经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省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通知,各相关单位应在5日内或在次月10日前将相关补充材料报省分公司。

3、各相关单位上报的材料齐全后,省分公司审核申报材料,经办人员每月15日前期间将申报材料报省工伤保险中心,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手续。

4、省分公司在申报待遇后次月的20日至30日期间,取回经核准的医疗报销申请表,根据省工伤保险中心转帐核对工伤待遇,由省分财务部门转发相关职工工伤待遇到各市分公司,各市分公司将工伤保险待遇发至职工本人。

上述是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学习之后,让我对工伤认定规范、认定流程、工伤待遇申报规范与流程以及申报时效,有了较全面的认识,对以后的涉及工伤保险相关工作有非常大的帮助。通过本次学习,我也深刻的认识到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其覆盖面较宽,能及时给予因工作原因负伤的参险员工解决医疗及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同时也为企业分担出现工伤赔偿的风险,减轻企业的负担。

我们在为员工积极办理工伤保险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消防知识的培训,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最大程度的杜绝工伤的发生。

推荐第4篇:工伤保险政策培训计划

《平禄骨科医院2013年工伤保险政策培训计划》

的通知

各科室:

《平禄骨科医院2013年工伤保险政策培训计划》已经院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禄骨科医院2013年工伤保险政策培训计划

为确保工伤保险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现结合工伤保险实际,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全面把握工伤保险医疗政策要点及内涵,掌握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和各有关环节的内在联系,完善工伤医疗保险,执行有关政策。

二、培训内容

1.工伤保险基金;

2.工伤认定;

3.劳动能力鉴定;

4.工伤保险待遇;

5.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三、培训对象:

除掉值班医生、护士、后勤部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需准时参加。

四、培训地点,时间:

1.培训地点:二楼会议室

2.培训时间:2013年8月30日下午4:00

推荐第5篇:工伤保险

工伤定性:怎样才算是工伤?

在工伤事故处理中,核心问题是“定性”问题,即劳动者受伤或患病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一些模棱两可,视是而非的工伤情形,有人说是工伤,有人说不是,那么到底该如何判定呢?如何准确理解法律规定中的”三工“因素、几种属于/视同/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一起来探讨学习一下吧,请问:

1、你有没有遇到过一些模棱两可的工伤情形? A、有

B、没有

2、如果有,请具体举例说明(可举多个),并说出你的判定结论和依据。如果没有,也请分享你对工伤“定性”的看法和理解。

A、有

员工出现伤害或疾病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否属于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的范围,有时就存在一定争议,一是因为法律法规不可能将所有情况罗列得十分详细和具体,二是发生伤害或疾病的各种情况十分复杂或意想不到,三是各地方可能随时出台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的“三工原则”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作中实际处理工伤事件的情况,结合相关规定,简要分享如下:

1、国家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对认定、视同、不得认定为工伤的三种情形分别在14条、15条、16条做了具体规定。

(1)应当认定的情形。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案例分享。

由于时间和篇幅限制,下面与大家分享一例我们曾经处理过的未被认定为工伤的伤害事件。

(1)事件经过

2012年10月的一个下午,员工A发现同事B有违章进行操作的行为,于是想制止,一边报告了车间领导,一边用语言制止B的违章作业,但B却不买A的帐,二人发生争吵,并相互推搡起来,B将A推倒在地,A头部撞在柱子上出血,送医院后缝合5针并住院7天,用去所有费用5000元,全部由A自行支付,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甲级,因为公司定性A、B二人为打架事故,第二天就将二人辞退,后因派出所介入,将B拘留5天并罚款500元。

(2)案件经过

住院期间,员工A认为自己制止违章操作,是维护公司利益,与B推搡,也是因工受到伤害,其家属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部门则认为A去制止B的违章操作不属于其工作职责,应当由车间领导出面制止,而A仍然坚持去制止,以至事态扩大,其伤害不是因工,所以认为不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的范围。

于是其家属向法院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诉讼,法院经过调查,认为A申请工伤的事由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劳动部门的不予认定工伤认定书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员工A不服,上诉至中院,经过调查,中院认为,员工A发现B违章作业,虽不是职责范围,但已经向领导反映,是应当表扬的行为,但其仍然自行去制止,超出了职责范围,且

与B发生推搡致自己受伤,不能认定为是履行工伤职责而受的伤,因为A受伤与自己的工作职责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的条件,于2013年6月中院驳回A的上诉,维持原判。但法院建议A的医疗费用,单位可以给予一定的人道援助。

2013年7月,经公司HR部门协调,公司给予员工A人道援助3000元,至此圆满解决。 (3)案件点评

该案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现场、工作岗位,似乎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他人的伤害,满足了认定工伤“三工原则”,其实,前“二工”符合,而“第三工”存在问题:首先,员工A不是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其次,其受伤与工作之间无直接的因果关系;最后,其受伤不是工作的意外,是故意所为,非工伤案例,可另案处理。

3、经验看法。

如果因为有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情形的认定,就认为万事大吉、一切皆在我掌握,就可以对付单位发生的一切伤害事故,就可以处理和认定工伤与非工伤,那就是比较马虎的看法了,结合我们处理一些工伤事故的经验,现简单提醒以下几点: (1) 掌握立法精神。在工伤认定中,首先应掌握和理解《工伤条例条例》的立法宗旨和精神,而不是看具体认定的情形和条款,这样才能正确把握和理解“三工原则 ”。 (2) 收集既有案例。多收集本地劳动部门、法院对工伤认定案件的判例,以此可以对本单位发生伤害或疾病时是否认定为工伤时,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讲解和说服,以免引起其他不必要的纠纷或时间、精力和浪费。 (3) 人性化的处理。员工受到伤害,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公司都应当适当人性化管理,可以不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比如开出受伤的员工等),即使公司没有责任,也应当给予受伤员工一定的安慰和援助,毕竟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家人受到伤害,也是一家人的事啊,这样,可以让受伤员工及家属感激公司,如果能够继续工作,一定会更加勤备和努力,还可以让其他员工产生更强的归宿感,公司真是 “花小钱办大事、何乐而不为呀”。

总之,工伤定性并不是简单依葫芦画瓢的事情,而是需要学法懂法、积累经验、情理并用的较为复杂和耐心的工作,随着定性的开始,后续的申请、认定、鉴定、预防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都将验证这一事实,不信,大家问问身边处理过工伤事件的同事、劳动部门和法院。

关于符合工伤认定的具体条件,大家可以把2011年新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的第十四至十六条仔细研究一下。这里我重点列亲身经历的两个案例跟大家分享:

一、第十四条

(六)条文: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案例说明:冬季,员工尹某戴着头盔骑电瓶车下班途中,因为下班时间在5点半左右,天色灰暗,尹某沿靠公路右边行驶,突然撞上了一辆路边停靠的大卡车尾部,造成中度脑震荡,颅内伴有少量淤血的伤情。据后来调查发现,大卡车无违章停靠,不凑巧的是信号灯开了,但因故障没有闪亮,尹某戴着头盔,又因风沙较大用帽檐挡住了眼睛。

我先不说结果是怎么样的,大家猜猜呢?卡友们,你们怎么看? (调皮,提前看后面的...)

这是一个典型的交通事故但又非典型的工伤事故,是让人很模棱两可的,说员工尹某负主责吧,她又没有违章驾驶;说卡车司机有责任吧,又没有违章停靠。大家觉得咋办咧?是怪天时还是地利?还是怪车灯不力?本着“让员工流血了但不能再流泪”的宗旨,我们是主张员工少些伤痛,多些经济补偿;主张企业少承担点,社保多照顾点(大家都懂的哈哈);主张卡车司机方也能赔点(毕竟也有保险的),后来,交警那边也判定了,虽然卡车司机没有违章停车,但是“车灯不亮”这个客观理由并不能掩盖“过失伤人”的事实存在,于是乎卡车负全责、个人负次责,时间、下班的事实、路线也对、证人也有,现场也经过勘察,条件都具备了,工伤认定也顺利得以通过。

二、个人过失导致伤亡是否认定工伤?

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案例:“员工李某在工作时,因业务不精,安全意识淡薄,被人提醒过相关操作的方式不对,存在有安全隐患,但李某不听劝告,麻痹大意,在一次操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手指骨折。李某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单位安全部门认定:员工李某明知操作不当,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但屡教不改,这次事故属于个人违章操作,不应认定工伤,单位老板及其他领导也都表示“严重”同意,一致认为不应申报工伤认定,后来该员工一怒之下,自己跑劳动局去了„结果如何,大家估计也都猜到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只要是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均可认定为工伤”,所以工伤不考虑职工的过错问题,只要员工不存在“自杀自残”行为,均不影响工伤认定的合理条件。

估计有人偏激的会问:“这样都算工伤啊?那么假设这个人违章操作了,把别人弄伤了甚至是死亡,同时还伤了自己,难道还能报工伤吗?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只有“故意犯罪的”才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可见,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过失自伤或致人死亡甚至是过失犯罪的,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是能认定工伤的。若有人还是不解的,对于员工的过失,违章行为可以进行另外的考核或者是其他形式的处罚(警告、待岗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等),这个与工伤认定是两码事。 因为五金行业所以,分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及工作伤害四种。

1、产业伤害:

我司相关的工种对于50%有直接性的人身伤害,80%间接伤害。所以,凡我公司员工都有一块产业伤害资金。

2、职业伤害:

第1所说的50%直接伤害者为职业伤害,公司有10—20不等的补助金。

3、工业伤害:

这一般我司都以税务形式上交国家。

4、工作伤害:

为正常工作中,人身受到伤害引起。

二、根据劳动解析一下工作范围:

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 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案例说明

例1:员工甲上夜班,打开水从车间经过。因交接有问题,主管要求到车间核对工作事宜。交接后,返回宿舍提水时,不小心打翻了开水,把脚烫伤。事后,在行政的合理安排下,及时治疗好了员工甲的伤事。

事后,甲所花医药费用566.50元,休息七天时间。甲要求为工伤处理,主管同志申请。但经HR调查后为事后反宿舍洗澡时不小心受伤。按《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确定为工伤。虽经总经理确保视为工伤处理。但依案例分析为“模棱两可”。

例2:主管乙因车间机台设备损坏,需一重要零件,下单给采购:要求立刻购买。因事发突然,采购人手无法立即外出采购。主管乙一气之下,自己外出采购。

外出时,因有事——求成过急。返回途中,不幸发生车祸,撞伤他人。花费一定的医疗费用与索赔。乙认为该事件,自己应该按外出工干,属工伤处理。HR分析:

1、乙视为工作认真,但意外是由自己造成的;

2、且采购没要求乙自行采购,视为个人行为;

3、外出采购时,因心有不满意且个人行为居多。虽总经理也视字这工作处理,但还是“模棱两可”!

例3:招聘专员丙,外出参加招聘会。因会场人员稀少,自行提前结束招聘工作。并私自公事私办与老乡外出相聚。返厂时,被摩托车撞上手臂骨折。提出因公受伤,要求报销。经HR调查清楚,给予直接不理。丙要上报劳动申述索赔。

推荐第6篇:工伤保险

题目:简要分析我国工伤保险制度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中的各类工作人员越来越多,因工作人员的伤亡问题不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趋势。由于目前对工伤认定问题仅有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作为依据,而其规定较为原则、抽象,缺乏一定的操作性,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工伤认定司法审查的需要,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工伤事故的处理和法院对工伤案件的审理造成了混乱和不协调,也一定程度上阻却了伤亡职工的权利救济。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伤亡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实现伤亡职工的权利救济,本文试从当前工伤保险所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入手,进行粗浅分析。 关键字:工伤 工伤保险 制度 措施

一、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二、工伤认定条件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即可享受工伤保险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工伤保险

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四、我国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强制措施力度不够。

1、对用人单位不办社会保险缺乏硬性制裁措施。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对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缺乏硬性制裁措施。对于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用人单位而言,我国法律措施显然缺乏力度,不能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造成用人单位不能积极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这种现象在非公有制企业尤为突出。

2、对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缺乏刚性的惩罚措施。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可见,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其法定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否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现实中,不能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往往是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工伤待遇本来就只能由该用人单位承担。所以,《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的惩罚措施对其毫无意义,不能有效的制裁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违法行为。

(二)、缺乏配套规定,雇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形同虚设。

《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也需要为其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雇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在实践中,由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没有制定相应的配套规定,雇工无法参加工伤保险,致使雇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成为虚空,无法实现。

(三)、程序繁琐,维权成本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各是2个月,劳动仲裁的期限是45天,一审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但要走完这些程序少则需要一年二个半月,多则要二年以上的时间。因为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的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由于程序烦琐、时间过长,部分受伤害职工被拖得精疲力尽,甚至中途放弃。

(五)、超期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待遇难以保障。

《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用人单位是30日,劳动者是一年。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会以超过受理时效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如果没有工伤认定决定就无法进入劳动能力鉴定,即使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会因证据不足而无法得到保障。在实践中,对于没有取得工伤认定决定的,一些人民法院也会适用司法不干预行政的惯例,认为法院无权认定工伤,判决驳回工伤职工的诉讼请求。

五、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现有机整体联动。政府要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领导小组,采取首长负责制,开展实质性工作。因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加强与税务、安监、城建、人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伤保险扩面牵头职能,加强督促指导和基本管理,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加大扩面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依法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不参加或未按时缴费的企业不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局按照《安全生产证许可条例》依法从社保局为农民工强制办理工伤保险。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为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识,劳动保障部门不仅要开展上街咨询、散发宣传单的活动,还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进行工伤保险政策宣传,营造参加工伤保险利国利民的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高危行业和多发事故企业法人进行针对培训,提高安全生产主动性,做到预防为主。切实解决企业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认识上的不足和观念上的误区,特别是要宣传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相比具有的优越性(工伤保险支付原则是上不封顶下不兜底,商业保险实行定额支付),增强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积极性。

(三)加强依法征缴,定期通报。

基金征缴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工伤保险基金能否收支平衡、安全运转。劳动监察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自治区、巴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征缴范围内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征缴工作。要充分利用稽查手段,对参保企业的职工人数和费率进行实地稽核,对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改正,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企业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限期参加工伤保险,对多次督促仍不参保的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定期通报,对责任人要依法进行惩治,绝不姑息,要依靠强有力的行政和法律手段促其参保。

(四)加大执法力度,扩大影响。

要正确处理好地方经济发展和劳动用工管理的关系,在经济不发展、企业经营困难、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学习不透彻、企业不懂法的情况下,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必须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的原则,不断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经宣传教育,屡教不整改,不纠正的,必须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要加强劳动保障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服务水平,通过不断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有计划、有目标、逐户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管重罚,并且在新闻媒体曝光。

(五)转变作风,简化程序。

目前,我县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多数是私营企业,如果还是拿着以前的老观念老传统去工作的话,势必将被形势淘汰。我们要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在工作思路上有所突破,要变“坐等上门”为“主动上门服务”。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后,在待遇支付环节上社保局要做到方便快捷。因此,最好和县财政局协调能拿出一部分预付费用长存社保局账户上,以备能够及时支付有关待遇。同时,牢固树立了为企业服务、为伤残职工服务的思想,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主动为企业和伤残职工排忧解难。

(六)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首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政府尽快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生育保险办法(自治区本级已经开展),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使我县工伤保险基金积累水平能够提高,使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其次,在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施工行业,由于有《建筑法》在先,已强制建筑施工企业参加了商业保险,而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同样也具有强制条款,因此,要做好制度设计和政策衔接工作。

参考文献:

[1]吴海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文献宗本(J).现代经济,2008(3):91-95 [2]郑尚元.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4]吴丽萍.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缺失及完善.甘肃理论学刊.2009(4)

推荐第7篇: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业务办事指南

一、工伤事故申报

参保单位应在发生工伤后,2个工作日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大厅41号窗口)进行申报备案(表格及详情见县人社网;咨询电话:84132

219、84180001)。

同时,参保单位应在发生工伤后,30天内到县人社局社保大厅41号窗口(咨询电话:84180001,84512105)申请工伤认定。

二、工伤认定程序

职工发生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填写《工伤认定延期申请报告书》,报县人社局医疗工伤保险科906室审批)。

用人单位1个月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到人社局社保大厅41号窗口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按如下材料报送申请: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门诊病历、住院出院小结(记录)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

(六)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工伤须两人以上旁证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须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八)其他人社部门规定的材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

1.什么情况下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通俗的说,劳动能力鉴定就是对工伤发生后的残疾程度进行评定以确定劳动能力受到损害的程度,据此来确定应得的工伤待遇。

参加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应在事故发生后6个月左右,不超过12个月。 2.劳动能力鉴定所需带资料及要求: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一份;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治疗资料; (5)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四、工伤就医

职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应到医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诊,情况紧急的可就近抢救,待生命体征稳定后及时转往协议医疗机构。

凡需要转院(统筹地区南通以外就医)的工伤职工,须由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协议医疗机构的主诊医生提出转诊理由,填写病历摘要,科主任签署意见,医院盖章后报经办机构审批(社保大厅

37、38号窗口)。凡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的工伤职工,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工伤职工接到工伤协议医院出院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不得拒绝

工伤

出院或无故拖延出院时间,否则自出院通知下达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五、辅助器具配置

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用人单位持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确认后需配置或需更换辅助器具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审批表》,报县经办机构审核,市经办机构审批后方可到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或更换。未经审批程序,自行配置或更换的费用不予报销。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实行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管理制度,执行《南通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规定,超出限额部分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承担。

六、康复治疗

工伤职工康复诊疗,必须在市康复中心实行定点康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年修订的《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南通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通人社工[2011]6号)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一式三份.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报县人社局、医保中心初审,再报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审批后,到指定的康复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重点中1-6级伤残人员。

七、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事程序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范围及要求: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经审批后转往市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

2、单位在工伤职工取得工伤认定(鉴定)结论后,到医保中心工伤保险科申领工伤保险各项待遇。申领时单位经办人应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一次性备齐。

工伤

要求:报账提供的发票、收据必须是:电脑机打票,姓名正确,章戳齐全;药店及手工发票一律不予报支。申领各项待遇应提供如下材料。

(二)申请工伤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 所需带资料及要求:

1.由个人或参保单位填写《如东县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并单位盖章。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门诊病历,门诊发票 4.住院收据(发票),出院小结 5.住院费用总清单 备注:

如是建筑项目参保职工还需附带工伤职工参保花名册并注明项目开工竣工日期。

如是交通事故引发工伤还需携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赔偿结果(公安交警部门或法院的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资料齐全的待遇审核2个星斯内完成。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 所需带资料及要求: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由参保单位填写《如东县职工工伤待遇申请表》

(四)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领

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鉴定超过一年的需要重新鉴定。

工伤

所需带资料及要求:

1.《如东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报表》一式四份(须工伤职工本人签字加指印确认);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一份;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5.社保中心确认的停保花名册;

6.退工通知单;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交工伤职工解除合同申请原件);

7.告知函;

8.单位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财务支付凭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及工伤职工本人签字加指印确认);

9.其他(如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等)。

(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所需带资料及要求:

1.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待遇时,根据申请对象提交以下相关补充资料: 村委会和派出所提供证明: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的直系亲属及死者关系。

①未满18周岁的子女;

②年满60周岁男配偶或年满55周岁女配偶; ③年满60周岁父亲,年满55周岁母亲;

如工亡职工兄弟姐妹为两个或以上的,请在证明中说明兄弟姐妹人数情况

工伤

并在工伤待遇申请表中指定父母其中之一人为供养对象。

5.填写《如东县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六)涉及

推荐第8篇:工伤保险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生活护理费和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生活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了保障人员生活护理的需要和因工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生活护理费(工伤护理费,下同)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下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含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凡2006年12月31日前已按浙劳险〔1999〕333号文件、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享受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调整办法

(一)生活护理费调整办法

上述相关人员的生活护理费,以各统筹地2006年度职工月为基数计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办法

上述相关人员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56元。调整后,每名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统筹地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调整时间

本次调整从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

四、资金渠道

本次调整上述两项所需经费,均按原渠道解决。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六日

推荐第9篇: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讲座之八: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的基础知识: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而且各行各业各个单位缴费比例不一样,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根据各单位性质核定不同的缴费费率。工伤保险重视工伤事故后补偿,适用无过错原则,即发生工伤后,无论改事故是由个人疏忽、违规操作造成还是单位安全规程疏漏造成,都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的缴费参险与减少,与养老等险种一起做,在此不再赘述。主要讲讲工伤后处理程序:

线索:劳动局保险科[认定---鉴定(定级)]--社保中心[-登记---待遇---报销]

1、工伤认定申请

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按如下材料报送申请:

①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4份)

②填写《个人信息表》

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报酬领取证明即工资条复印件或工友书面证明等) ④抢救医院初次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

⑤身份证复印件⑥交通事故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⑦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本人革命伤残军人证

⑧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⑨工伤证明材料

⑩二寸照片1张

⑾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

⑿受伤经过简述报盘

QQ鱼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般机构健全一些的单位会有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如安全科等)来负责处理。确定申报工伤的,应及时填写各种表格,报劳动局保险科审批。

以上11项材料或报表中第

6、

7、

8、9项为特定事件下才有的,一般可以不需要。第12项是工伤审批现在信息化,受伤经过简述需要录入系统,需要我们录入到电脑直接报盘,他们只需吭哧噻吭哧喂而已。注意:医院诊断证明非常重要,无论是在认定、鉴定、报销等等时候都有重要作用。

劳动局保险科经审核认定工伤后,会发《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和《工伤证》。

2、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

在工伤认定后就会发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和工伤证。这时就可以到社保中心做工伤职工登记后就报销工伤药费了。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先做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等级确定后,再去社保中心做工伤职工登记,同时做工伤待遇核准。

每月1—10日报送材料,然后等候劳动局通知时间做鉴定:

①《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②《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③《工伤保险足额缴费证明》(社保开具)

④工伤证(原件)

⑤就诊的工伤医疗机构出具初诊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⑥填写完整、印章和签字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QQ鱼注:《工伤保险足额缴费证明》由社保开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必须有本人或家属签字。劳动能力鉴定不一定做,如果他觉得够不上工伤等级,也可以不去做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达到规定伤残登记后,会发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在《工伤证》上加上伤残等级说明。

3、工伤社保登记和待遇核准

在劳动局保险科做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等级评定后,就可以到社保中心做工伤登记和待遇核准了。

工伤职工登记:

①工伤证(原件)

②《工伤认定申请表》

③《工伤认定结论表》

④《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⑤本人受伤或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证明,加盖养老保险处章

⑥参统人员花名册(跨年度须带齐两年的)

⑦《北京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工表一)

待遇核准:

①《北京市一至十级工伤职工待遇核准表》(工表九)(伤残定级的填报);或者《北京市因工死亡职工工伤待遇核准表》(工表十)(因工死亡的填报)

②《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表》(工表二)、《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汇总表》(工表三)(一次性的当月填报一次;如有按月支付的则每月均需填报)

QQ鱼注:本人受伤或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证明是为了核准待遇的,因为核待遇时是按照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来计算的。

参统人员花名册(跨年度须带齐两年的)是以前的规定,现在都联网了估计也不要了,最近没有办新的工伤业务,不大清楚了。

工伤伤残等级共分十级,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就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24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75%-90%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直到退休。

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16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按月支付伤残津贴(60%-70%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单位支付),直到退休;二是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见省市规定。

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见省市规定。

如果是因工死亡的,将享受待遇:丧葬补助金(6月上年月社平工资,社保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标准比较复杂,此略,社保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60月上年月社平工资,社保支付)。

工伤待遇是工伤保险最核心的,经办者需吃透政策,跟职工本人讲清楚;对于经办所需材料,多与劳动局保险科和社保中心工伤支付窗口多联系,毕竟工伤发生的情况比较少,经办程序及材料多有变化,以其告知为准。

4、工伤报销

工伤认定发放工伤证后,并经过社保的工伤职工登记,就可以报销与工伤有关的药费了。符合其规定的全额报销。

①填写《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

②收据、处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须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QQ鱼注:工伤报销审核比较严格,首先是工伤定点医院只能选择两家(总的可选择范围比较小,具体参加北京市工伤定点医院名录);其次是只能是因工伤发生的药费才能由社保支付,譬如平时的感冒,只能走基本医疗报销,职工本人在看病时,就应说明自己是工伤,医院对待工伤的治疗会有区别;再次是工伤用药也有药品目录范围,自费药不予报销。

这些在实际中一定要给工伤职工讲清楚政策,否则先看完病,药费发生后社保拒付之后再往回找就挺麻烦。

5、特殊事项之一:更改信息

工伤职工本人信息变更,填报:

《北京市职工工伤信息变更表》(工表一 —1)

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信息变更,填报:

《北京市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信息变更表》(工表一 —2)

6、特殊事项之二:待遇调整

根据情况,选择下面相关表格填报:

《北京市伤残抚恤金和护理费待遇调整情况表》(工表十一)

《北京市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待遇调整表》(工表十二)

《北京市工伤人员及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待遇调整情况汇总表》(工表十三)

QQ鱼注:伤残等级7-10级的,一般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登记、待遇核准、药费报销后就结束了;但是有按月支付的(1-4级)或者有供养亲属按月支付待遇(因工死亡的)的,就得注意了。不但每月要报工伤支付月报(工表二),而且北京市有调整时,他们还得单独做表。所幸的是这部分人毕竟是少数,经办过前面历次手续的,一般都会有较深刻的印象,到时候也能记住,呵呵。

7、特殊事项之三:陈旧性工伤

陈旧性工伤比较麻烦一点。一般的原则是陈旧性工伤待遇核准时不支付一次性待遇,但如能享受按月待遇的,可往后按月支付。

因为陈旧性工伤存在许多诸如材料不全、政策连续性等等方面问题,具体遇到问题时多于劳动局保险科沟通。

8、其他说明:

工伤事故后处理是一个政策性较强、手续比较烦琐的工作。但同时也是一个与职工利益非常相关的工作。相比较起来,工伤保险的缴费简直太简单了(个人不用缴费,所以大家也不关心),但是真正发生工伤事故后,很多问题就会接踵而至。

职业病的需要去指定的医院诊断鉴定。同时还有些相关法律规定。这方面的需注意。

事实上,人力资源部应该在事故刚发生的安全科处理阶段就介入(如根据工伤报销政策指导选择医院、用药等等)。并且,应及时的向基层领导、职工本人及家属讲明工伤政策和工伤待遇。

在QQ鱼两年多来的经办中,部分工伤处理是通过与区、市劳动局多次沟通后解决的,尤其是一些陈旧性的或特殊情形的。有几件都是跑了一年多才下来。

对单位来说,工伤保险是很有必要上的。因为以往没有工伤保险之前,工伤待遇很不明确,发生工伤后,职工直接找到单位,比较厉害的就得到赔偿多,一般忍气吞声的也就糊弄过去就算

推荐第10篇:工伤保险

建筑企业工伤保险

一、实施范围

市区统筹范围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业及其农民工均列入参保范围;交通、水利、园林等其他各类工程施工单位及其农民工参照执行。

所称建筑企业,是指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所称农民工,是指非本市户籍、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离开农村居住地,与建筑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参与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设备安装以及市政工程施工等的从业人员。

二、缴费标准及基金管理

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根据工程项目类别确定征缴率:

1.房屋建筑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1‰确定;

2.装饰装修、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0.6‰确定。其中设备安装工程总造价中含安装设备款的,将总造价扣除设备款后,作为征缴工伤保险费的基数。

三、保险期限

建筑企业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的期限,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期限为基准,即自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合同竣工之日止。

四、待遇标准

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除按规定结付工伤治疗费用外,农民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或因工死亡的,其列入农民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待遇包括:

1.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农民工: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农民工: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按工伤发生当年确定的标准,一次性支付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支付期限最短为5年,最长为20年;护理费按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的标准,一次性支付至75周岁,支付期限最长为20年。

3.因工死亡的农民工:按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经审核有供养亲属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批准时确定的标准,未成年人一次性支付至18周岁,成年人一次性支付至75周岁,支付期限最长为20年。

上述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结付后,农民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待遇计算中涉及本人工资的,按上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适用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五、登记缴费

1.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承包企业应当在开工前,持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苏州市区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工伤保险部门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2.承包企业持社保经办机构工伤保险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伤保险一次性缴费凭证》,到财务部门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3.缴纳金额到账后,工伤保险部门提供《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给承包企业。

六、待遇结付

1.建筑企业农民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建筑企业应按规定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并提供经工程承包企业、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确认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因建筑工程需要临时增加或调用的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当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备案。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农民工经工伤认定,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按规定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建筑企业持《农民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或工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门诊病历与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原始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农民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的一次性结付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出具《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凭证》。社保经办机构将农民工一次性工伤保

险待遇拨付至建筑企业开户银行账号,由建筑企业发放给工伤农民工或工亡农民工供养亲属。

七、注意事项

1.承包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10天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花名册》;施工工程中农民工数量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申报农民工增减名册。

2.建设单位凭《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合同工期内不能竣工的工程,承包单位应当在合同竣工之日前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期限顺延手续;同时追加预算的,还应当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充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手续。

苏州市关于转发江苏省《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

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

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苏人社函〔2011〕16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

苏州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上下班交通事故类工伤认定原则

职工上下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提交《道路交通事故

认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进行补正。《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未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责任划分的,社会保险行政部

门可依法中止工伤认定程序。

二、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原则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不支付职工工伤待遇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职工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生效的裁判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和人民法

院出具的执行终止裁定书。

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职工需提交生效的民事判

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终止裁定书。

三、工伤待遇支付口径

(一)从2011年1月1日起,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经办机构根据工伤职工住院天数,按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

(二)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是指工伤职工经苏州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苏州大市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情形(门诊治疗原则上应在统筹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应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因伤情特殊需要选择非普通交通方式的需报经办机构同意。所需交通费及途中所需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中,交通费按实支付,食宿费用为

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

(三)2011年1月的1日之后被认定为工亡的,其一次性工亡补助

金按职工死亡时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的标准

执行。

(四)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全员足额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职工继续享受的工伤待遇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用人单位登记注册时间早于2004年1月1日的,用人单位应该从2004年1月1日起全员足额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用人单位登记注册时间在2004年1月1日之后的,用人单位应该从登记注册之日起全员足

额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

(五)由于统计行政部门不再公布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省厅《关于发布2011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97号)文件精神,苏州市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按全市

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

四、过去市有关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按本通知执行。以后国家

和省、市政府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新有关问

题的处理意见》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11篇: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的定义:

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原因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的物质补尝。

二、工伤认定的主体:(1)用人单位(事故发生一个月内提出);(2)职工本人或遗属(1年内);(3)工会组织。

三、工伤保险行政主体:劳动保障部门。

四、工伤认定的原则:

(1)工伤保险应以承担起社会责任作为工伤认定的出发点,只要没有证据否定其是工伤,在排除其他非工伤情况下应认定为工伤(排除自杀、他杀)。

(2)准确把握条例。规定把因“工作原因”作为认定工伤的核心。

(3)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把握时应主要考虑是否因工作原因,视同工伤的情形,在把握时应严格掌握法律规定,在做出不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时,应有充分证据。

五、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目的:是要在工伤保险基金的分担上对不同工伤事故发生率的企业和行业实行差别负担,以保证该行业及企业工伤保险收支的平衡,;并适当促使其改进劳动安全保护措施,促进职业安全,降低工伤赔付成本。

六、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意义:实行差别费率机制,可以把工伤保险的互助互济原则和雇主责任制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结合起来,既保证了职工合法权益,又分散了企业风险。

七、目的和意义:利用经济手段,促使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强化工伤预防工作,降低企业伤亡事故率。

第12篇: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注:上述概念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1、工伤发生时劳动者本人可获得物质帮助;

2、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属可获得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作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工伤保险遵循的原则

工伤保险遵循以下十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作用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社会服务等工作紧密相联。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4、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适用范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工伤的范围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认定的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13篇:工伤保险

因公死亡职工抚恤金:

劳动保障部颁布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了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人员领取抚恤金的条件是,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工伤保险条例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14篇:培训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我局举办的这次??培训班,是在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的特殊时期进行的,这个培训班办的很及时,很有必要,这对我们进一步提高各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加这次培训班的人员主要是??家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共计约55人。 这次培训,是我局与??经过前期的精心准备后开班的,培训的主要内容是:食品的法律法规解读、泡菜相关的标准的解读、品管部化验员理化检验基础技能、食品生产的市场准入和认证管理、工厂6s现场管理实务、品管部化验员微生物检验基础技能、品管实务技能等等。同时,还安排了食品中食盐含量的测定和食品中总酸测定2次实践操作实训。

这次培训班也考虑到各位学员工作忙,经局研究决定,培训时间只安排了20—24日五天,在这五天时间里,希望各位能暂时放下繁忙的工作,端正学习态度,彻底消除:“培训工作年年搞、老一套、应付一下”的消极认识,不断充实新知识、更新新观念、开拓新视野;遵守学习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静得下心,学得进去,以饱满的热情和旺盛的精力,抓好学习,入心入脑。力争在有限的五天时间里学有所获,学有所得。

同志们,这次培训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大家一定要珍惜这难得的学习机会,扎实搞好这次培训,达到预期目的。希望各位学员把所

学的知识运用到抓安全、促发展的实践中去。通过本次培训,使大家有一个新的提高,新的变化!

谢谢大家!篇二:培训发言稿

培训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上午好!

我是··老师,非常高兴有机会代表全体学员发言。

江流天地外,山色有书香。我们来自全省的68名学员相聚在美丽的洞庭湖畔,进行了短暂而又难忘的学习。今天,我们顺利完成了学习,圆满结业;明天,我们就将奔赴全省各地,成为新课程改革的火种,点燃新一轮课改的燎原之火!

在这激动人心的时刻!我代表全体学员向··学院的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还要特别感谢成教学院的··院长、··老师和··老师,你们课堂上为我们精心组织,学习中对我们严格要求,专业上对我们精心指导,生活中对我们关怀备至。

你们为我们设计课程、联系专家、安排生活,办公室、课堂里、宿舍中到处都有你们忙碌的身影。再次对你们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应知学问难,在乎点滴勤。在14天的学习中,我们全体学员顶着高温,刻苦学习:白天,我们认真听课,积极发言,课堂上留下了多少欢声笑语;晚上,我们相互交流、书写感言,在群共享中留下了我们的累累硕果。在整个学习中,全体学员服从管理,认真求知,积极上进,许多学员一天天在进步,一点点在提高。相信此时,在座的每一位学员的心情是一样的,为这沉甸甸的结业证书而激动,也为下一步崭新的工作而心动。

通过培训,我们结识了知名专家,解决了一批问题,认识了不少朋友,增强了几份信心,得到了很多收获。我们共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学习生活。大家在学习中充实,在交流中分享,在合作中共进,在感悟中提升。这种经历和体验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值得我们永远珍藏。 在今后漫长的教育征程上,我们会秉承专家的教育理想,发扬光大,在教育的广阔舞台上,挥洒热情,播种希望,培植幸福,放飞梦想。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这次培训给我们打了底气、添了灵气、去了骄气,焕发出无限生机。我们深刻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真正感受到教育是充满智慧的事业。我们将以这次培训为起点,在专家引领、同伴互助、自我反思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不断加强学习,转变观念;不断研究,求真务实;学以致用,大胆实践;勤于反思,不断探索。 老师们,新课程改革对教师素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时代呼唤综合型的教师。观千剑而后识器,操千曲而后晓声。“先当学生,后当先生”,我们将继续学习,在学习中焕发新的生机,体现教师的风采。要求教师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除了专业知识外,还应当涉猎科学、艺术等领域。具备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课程开发与整合的能力、广泛利用课程资源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的能力等。不断提高组织教学活动的能力,不断提高文字表达能力、演讲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提高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各种能力。 居高声自远,我们将在新的起点、新的高度,发挥更好的教学效益,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努力成为有影响的区域骨干教师。

愿这次培训能成为一段美好的回忆,一份永久的纪念,一个全新的起点!最后,祝愿各位老师在今后的教学中不断前进,不断收获,早日成为教学名师!

谢谢大家! 2012-8-8篇三:培训班领导讲话稿

培训班领导演讲稿 同志们:

我局首期事业单位实习人员岗前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了,这是我局加强事业单位建设,提高全员素质,打造素质型工商的重要举措。本次培训旨在提高实习人员素质,增强工作责任感,增强事业心、进取心,增强实习人员执岗能力,以尽快适应工作。我对参加本次全市工商系统事业单位的实习人员表示祝贺,并向全体学员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上岗培训的重要意义。

建设一支政策水平较高、业务素质强的个私协队伍,是促进我局个私协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工商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2004年以来,我局取得了一系列辉煌的成绩: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五优机关”,被上级市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和市文明系统,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先进单位,等等。特别是去年10月27日,全省个私协工作现场会在我局成功召开,个私协职能工作的创新受到了省局的充分肯定。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提高的地方: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管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创新的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一些干部思想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今年以来,我局提出了“内保第一,外赶仙桃”的目标,积极实施“五改五化”,全面加强“十大市场整治”,进一步深化“三项建设、三大工程”。以上所有这些都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求我们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岗前培训是参加工作前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队伍素质的重要手段。省局、市局历来重视培训工作,在各种场合也提出了相关要求。这充分体现了上级各部门对加强岗前培训的高度重视。

因此,本期培训,既是实习人员实行岗前培训,提高素质的机会,也是落实上级各部门关于加强岗前培训精神,更好地引导大家认清工商形势,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作出的一个具体部署,更是为推进工商事业全面、可持续和跨越式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今后一个时期,市局将继续加强在岗培训力度。同志们作为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实习人员,不仅要深刻认识培训的重要性,而且还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责任心、事业心,适应工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国家总局、省局历来高度重视学习问题,始终把学习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2004年初,在全国工商工作会议上,国家总局制定了五年培训计划,号召各级工商部门狠抓理论、业务学习。省局在去年的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创建“学习型”工商的要求,倡导“学习是工商事业和个人自身发展的第一需要”的观念,形成“人人都是自觉学习之人,处处都是学风盛行之地,年年都有学研成果”的良好氛围。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自觉加强学习,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

当前,不仅创建“学习型”工商要求我们加强学习,而且工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也对我们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例如:下岗职工优惠政策的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法》的进一步实施,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欠缺,等等。这些需要我们加强学习。作为刚走上工作岗位的人员,更需要加强学习,掌握政策,特别是要认清工商形势,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以尽快适应工作,充分履行应尽的岗位职责。

三、珍惜机会,切实取得培训实效

本次培训班共有31名学员参加学习。为了办好本次培训班,市局进行了认真充分准备,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力所能及地为大家创造较好的学习条件。为了保证培训效果,我提三点要求:

一是集中精力,刻苦学习。当前,正处于全年工作开始阶段,任务重、压力大、时间紧。现在市局专门拿出时间,把你们集中起来培训,局党组是下了很大决心的。希望大家珍惜这次学习机会,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克服工作和学习的困难,集中精力投入学习。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加深理解,增强执岗能力。我们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自身素质、提高业务水平,以便大家尽快地适应工作。因此,大家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当前的工作实

际,注意思考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坚持在学习中提高,在实践中运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执岗能力。

三是自觉遵守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请假。大家要自觉遵守纪律,抓住宝贵的学习时间,完成好培训任务。 最后,祝同志们培训期间学有所获,预祝培训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篇四:培训演讲稿

合作伙伴员工培训

第一天上午上半场:

各位优秀的伙伴大家好!

好!

今天我们很多伙伴都是第一次认识,等一下当我再次向大家问好的时候,希望大家用一致并且响亮的声音回答我展示一下大家的热情好不好?

好!

再次问候我们各位优秀的伙伴大家好!

好!

谢谢各位优秀的伙伴,今天很荣幸有这样的机会认识大家。在接下来两天的时间里面我们来共同学习探讨一个主题“如何成为行业的topsales,如何快速的提升自我,让自己快速成为这个平台上的主人翁。”各位优秀的伙伴对这个主题感兴趣的请举手给我看一下。都有兴趣,很好。那再问大家对如何做到,如何真正成长,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伙伴请再举手给我看一下。

都有兴趣,非常好。各位优秀的伙伴既然大家都想快速的提升自己,成为这个行业的冠军。大家觉得学习对我们来说重不重要?

重要。

那今天学习的效果好不好你们觉得是由老师一个人决定的,还是由老师和在场的每一位优秀的伙伴一起共同参与、互相配合决定的?哪一个?

互相配合。

老师和大家分享一个秘密,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一流的老师,只有一流的学员与听众啊。老师的激情全是靠下面的学员激发的。所以站在讲台上的人最喜欢听什么啊? 接下来我简单的介绍一下我个人的经历,以便大家对我有个了解。我和各位很多伙伴也是一样的经过过从大学毕业出来工作,从基层岗位做起,做到集团高管。我是5岁进入了汇聚公司,从普通员工做起,打电话做销售,1个月成为大客户经理,3个月成为事业部经理,6各月成为了事业部总监,1年就成为总裁助理,由于集团战略发展需要,总裁把重任交给我,由我组建成立了集团招商中心,开始了全国招商,高院长就是我们天津地区的合作伙伴。回过头来,请问大家,我刚开始做销售的时候我有没有销售经验,有还是没有?

没有。

所以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不断提升自我,让自己尽快成为这个平台的主人。现在叶老师已经是这个平台的一个主人,今天叶老师能够在这里和大家分享我一路走过来的收获和感悟,大家说会不会对大家有帮助?那么大家说这两天的学习对大家来说中不重要?大家想不想通过这两天的学习,对你人生产生很大的改变,颠覆你们以前很多的常规思想,大家说好不好?那么要不要全力以赴地投入?我没有你们的声音,要不要给我们这么好的状态,掌声鼓励一下!

成功的两种方式: 谢谢各位,那么叶老师开始分享我这两天的课程内容,在我不断学习过程中,我发现要学习对于一个人的成功实在是太重要了。人要想成功,成为优秀的管理者只有两条路,第一是自我摸索、你可以不认真学习好行之有效的方法,自己花个几个月甚至几年,你可以摸索出一套好的工作方法。当然有可能走弯路付出很大的代价。也完全有可能几年你都找不出好的成功方法。另外一种是你用几个月的时间把别人用几年总结出来成功有效的工作经验学会帮助自己提升能力和境界。大家觉得哪个好一点?是前者还是后者?

后者好

举例:你去钓鱼,那么钓鱼的地方有两个,一个在山脚,这个池塘的鱼很小,不多,一个在山上,

那里的鱼很大很多,但是到山上那个池塘钓鱼,路很危险,一不小心有可能掉下悬崖,这个时候一个老者从山上下来,告诉你他通过10年的摸索,终于找到了通向山上的池塘的一条捷径,他可以带你去,但是你需要付给他一笔钱。如果你想去钓大鱼,请问这时,你愿不愿意花钱请老者带你上山。愿不愿意?

中国有句古话叫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踏着成功者的脚步,踏着成功者的脚步不如明师给你指路,有时候有人给你点拨一下是我们成长的最快的时候。 我大学学的是经济管理,大家听起来和现在从事的行业没多大关系,我当时毕业的时候也完全可以找到很好的工作,为什么没有去呢?是因为一个老师说的一句话改变了我的职业观,他和我说其实目前可以赚钱的行业很多,但没有哪个行业可以象教育培训这样帮助管理者提高能力,帮助企业快速发展,帮助我们中国企业打造成世界品牌公司来得更有价值更有意义。于是我选择了这份工作,投入到教育培训这个事业当中来。虽然,一开始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有较稳定的收入,但是我真正得到了成长,真正从内心变得强大,从根上解决了问题,现在收入远远高过其他同学的收入。从吴老师的案例你们可以看到,表面上是暂时的输,但是确实长远的赢,这就是一个人的战略。要不要给吴老师掌声鼓励下!也给自己和吴老师有同样的选择掌声鼓励下!

学习的心态:

我们来看一组图,第一张图给你们的感觉是怎样的?是很拽!来各位伙伴,看看你周围的伙伴,有没有这个表情的。有就把他揪出来!来我们再看看第二张图,这个人谦不谦卑?很谦卑是不是,请问这个人的背影像谁,是奥巴马向一位老者鞠躬,请问奥巴马是什么人,是世界第一经济强国美国的总统,他是何等的谦卑,请问现在很多学习的学员却没有他谦卑。

经研究我发现是学习者的学习态度出了问题,他们缺少一个空杯归零的心态。我举例说明,我们现在这里有半杯茶,我想喝杯咖啡就把咖啡加到杯子里面请问各位是什么味道,很怪是不是? 所以想要喝杯纯正的咖啡我们就必须把这半杯茶倒掉,杯子洗洗干净。然后把咖啡倒进来这样才能喝到纯正的咖啡。我们的学习者就缺少空杯心态,所以我们浙江企业家的代表万向集团的鲁冠球鲁总曾经讲过21世纪我们的管理者之所以无法快速成长就因为我们缺少空杯规零的学习态度。所以各位优秀的伙伴今天让我们用空杯归零的心态来学习好不好?

那让我们为自己如此好的学习态度给自己一个热烈的掌声鼓励一下

课堂纪律

各位一个团队想要管理好你们觉得制度重要不重要 重要

那今天的培训效果好不好课堂纪律重不重要

重要

既然大家也认为课堂纪律很重要叶老师就和各位提出今天课堂讲课的三大准则 第一是希望各位一定要把手机调到静音或者关机,如果等一下课堂上你手机响了会影响吴老师讲课的效果同时你会影响身边伙伴的学习效果,最重要的是你会影响自己的学习效果。有没有可能叶老师刚好讲到一个能帮助你快速改变观念,提升自我的关键点的时候你在接听手机没有听到有没有可能?

所以希望大家一定不要在课堂上接听手机,以前我给很多公司培训的时候有一些部门主管部门经理就和我说电话很重要,如果电话不接你的团队业绩会出问题那你肯定是管理出了问题。优秀的管理者一定是在与不在团队的表现都是一样的你们同意吧。

同意

那我再和各位伙伴提出第二点要求就是在我们培训过程中希望各位能详细的记笔记,经过心理学家调查得出结论,今天如果你听了一天课,四小时后基本忘记50%,八小时后忘记80%。两

天后呢,基本忘光还给老师了。在管理学上有句话叫知识记不住,方法用不出。所以很多伙伴就经常和老师说,学习的时候听听很激动,回去之后一动没动。知识全忘记了你还怎么动啊,这里我给大家一个很重要的观念哦,各位我想问问大家你们觉得今天叶老师所讲的内容会不会马上所有的内容对大家都有用?我告诉大家不可能,但是一定有一些是对大家有帮助的。我给大家一个观念叫照单全收,你全部记下来。各位你们觉得不同时期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是一样的还是不一样的。

不一样

假如有一天你遇到困难了,心态不好了,你发现叶老师教过一些好的方法,立刻把笔记拿出来帮助自己解决问题这样好不好啊

所以大家一定要认真做好笔记

那最后一点要求是叶老师讲课的1:0、5的法则,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叶老师今天给大家讲了一个小时课希望大家明天最少要用半小时的时间去消化学习。从小学习比较好的伙伴都会有这样的习惯,复习,复习能帮助你很快的吸收知识,你们同意吗?

同意

给自己一个掌声肯定一下

改变习惯

请问各位一个团队要成功,一个人要成功,执行力重不重要?非常重要。请问各位世界上执行力最强的团队是什么团队?是军队!军队的战斗力很强是因为执行力很强!

那么现在很多公司团队执行力不够强的,其最主要原因是什么呢?是习惯!是团队成员固有的个人的习惯,影响阻碍了团队的统一执行性。所以我们称习惯是阻碍执行的天敌!每个人身上都有或多或少的不良习惯,比如说懒惰、易怒、贪食、推卸责任、找借口等等,那么众多坏习惯中,哪个坏习惯是妨碍执行,不利自身成长的最大障碍呢?是推卸责任。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这是一条马路,斑马线,红绿灯。假如,你过马路,别人闯红灯,你也闯红灯,请问自己一个问题,你对自己负责吗?所以在这里叶老师要教大家一个公式,大家记下来: 即使...,我也要...,因为...。别人闯红灯,不是我被压死的理由,我要对自己100%的责任! 即使有人闯红灯,我也要安全过马路,因为我不想死! 即使我不同意你的意见,我也要乐意聆听,因为我有胸怀! 即使父母做错事,我也要对他们说我爱你,因为我懂感恩! 即使领导不称职,我也要努力上进,因为我不想浪费生命! 所以你要对自己负责!那如果你过马路的时候遵守交通规则,却被车撞了,谁承担责任?还自己的责任,自己负有100%责任,因为执行型人才最重要的特征是对自己负责任。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想成为法官,当了法官之后就能判谁有罪,谁要承担责任,但是法官自己犯错了,要谁来评判呢?还是需要别的法官,所以法官永远不能宣判自己的罪,?? 下面我们来做一个练习:大家两个人一组,来马上分好组,来两个人分为ab,做a的请举手,做b的请举手。两人一组面对面坐好,盯住对方的眼睛,对视2分钟。搭档a和搭档b相互讲,每个人2分钟:分享你自己在工作中,有哪些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感觉非常委屈的经历(也许你现在已经想明白了,或不生气了也可)。 要求:(1)必须是真实的;(2)必须让搭档相信; 好,都练习完毕了吗?请问当你们在抱怨找借口的时候,你内心的感受是什么,你得到了什么?你失去了什么?来吴老师给大家总结下:这次分组练习你们所得到的成果,成果=没有成果+借口。抱怨找借口的你得到的是同情、帮助、安慰、无责任、依赖;你失去了独立、责任、自信、成功、成果、地位、声望。大家说是还是不是?

来大家跟我一起来读:

收获帮助,失去责任

收获安慰,失去自信

收获依赖,失去独立

收获同情,失去成功

来大家同样做一个练习,a和b不变,搭档a和搭档b相互讲,每个人2分钟,同样的故事,但换一个角度,从100%责任的角度去讲。

来大家分享完了吗?请问当你们在为自己承担责任,从自身找问题的时候,你们得到了什么? 收获了什么?吴老师为大家总结下:练习的成果=没有借口+成果。你收获了独立、自信、责任、成功、成果、地位、声望;你失去了同情、帮助、安慰、无责任、依赖。大家说对还是不对,各位伙伴来一起朗读:收获责任、失去帮助,收获自信、失去安慰,收获独立、失去依赖,收获成功、失去同情。给自己热烈掌声鼓励!

叶老师送给大家一句话,大家把他记下来:思路决定出路,成果改变人生。我们一起来朗读一遍:思路决定出路,成果改变人生。很好!大家重新用:即使...,我也要...,这样我就...,我一生都不会...,造句。按照下面的句子造句:即使有人闯红灯???.即使我不同意你的意见???.即使父母做错事???.即使领导不称职???.很好给自己热烈掌声鼓励!

谢坤山视频,分享:

为了帮助大家深刻理解并升华自我责任思维,叶老师给大家看一段视频,这段视频时叶老师的珍藏版,大家要不要看,要看要不要表示一下?

看完这个视频,大家肯定有很多感想,给三个名额,三位伙伴来分享。 掌声给以上三位伙伴!

那么叶老师上半场的分享到这里结束,叶老师想和大家确认下,叶老师上半场的分享对大家改变思考模式,提升自我有没有帮助?有还是没有,觉得有帮助的举起你的右手,觉得有很大帮助的举起左手,觉得有很大很大帮助的伙伴举起双脚,哈哈大笑,掌声通过!

第一天上午下半场:

教大家练习问候方式和跳舞

问候方式、抓钱舞

各位优秀的伙伴大家早上好!好,很好,非常好,越来越好!yeah!

责任思维

各位优秀的伙伴,大家说跳舞兴奋不兴奋,状态有没有好一点?

好,下面叶老师和大家分享更重要的内容,大家想不想学,我看你们不想嘛!

叶老师分享的几个思维,第一个是:责任思维。

叶老师接触过很多企业,也有幸参加过很多公司的高层会议,其中有一个会议让我印象最为深刻, 分享给各位伙伴,这是一家浙江的企业,这个企业在2000年产值20个亿,在当时应该算是比较大的企业了,但是到2008年,产值直线下滑到2个亿,可不可怕,非常可怕。所以老板也意识到了这个危机,他就请我们总裁章起华老师去他企业看看,我与章老师同行,当天呢,正好他们要开高层会议,董事长就请章老师和我旁听。好,老板开始讲话了,他开始说了,各位同胞,我们企业的业绩从2000年的20个亿下滑到现在这个样子,大家来说说看怎么回事,来销售部经理你说说看,是什么原因,销售部经理立刻站起来说,报告老总,不是我们的问题,是生产部的问题,生产部老是生产质量不好,生产跟不上,导致交货不及时,客户抱怨一大堆,导致业绩下滑;这时候,生产部的经理站起来说,报告老总,不是我们的问题,是销售部还有采购部的问题的问题,销售不老是临时加订单,导致我们赶工出现质量问题,采购部原材料采购不及时,导致我们生产跟不上;(他把责任推给谁了,推给了销售部和采购部);这时候采购部的经理站起来

说,报告老总,不是我们采购部的问题,主要是财务的问题,财务部采购资金不到位,导致我们采购不能及时完成;(他把责任推给了谁,推给了财务部);财务部经理跳起来说,报告老总不是我们的问题,主要是销售部的问题,销售部回款老是收不回来,导致我们现金流不够,我们才采购不到位,最后又把责任推给了销售部,这样推来推去,整个会场像吵架一样,如此就形成了什么,形成了我们所说的怪圈现象。这个时候我们也听不下去了,章老师就说,大家别开会了,先做完培训再说,做完培训之后,大家的思考模式发生了转变,果然效果很好,每个经理都开始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开始反省自己部门。那么请问各位这么神奇的培训内容大家想不想了解? 一般管理者有两种思考模式,第一种叫做内向型思考模式,另外一种叫做外向型思考模式。什么叫外向型思考模式,就是我们很多管理人员一遇到问题首先怎么想,首先觉得是别人的问题,是员工的错、是其它部门的错、是领导的错。你会发现当你的团队大部分都是这样的思考模式的话,你们都在相互指责,相互埋怨,缺乏团队精神,一盘散沙。相反内向型思考模式的领导者遇到问题首先从自己找问题,就算是其它部门的问题他也觉得自己也有责任。这样的团队凝聚力很强,他们犯同样错误的几率很小,各位在管理上偶尔犯错误正不正常

正常

可是如果同样的错误一直犯问题就比较严重了,所以希望各位从今天开始让我们做一个内向型思考模式的人好不好?

给自己一个热烈的掌声鼓励一下

所以叶老师在这里送给大家一句很经典的话,大家记下来: 承担责任是解决问题的开始!是真正成长的开始!是提升团队执行力的开始!

还有一句话:我是一切的根源!这是100%的责任思维。叶老师再次用一个小故事来深刻大家的理解,大家想不想听故事。

小王,毕业以后找到了一份办公室文员的工作,但是经过两年以后,他发现和他一起进公司的小张得到了提拔,而自己却原地踏步,没有什么得到提升,于是他就抱怨公司不公平,给他的待遇不高,没有给他发展的平台,他开始抱怨公司抱怨老板,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的女朋友也因为他事业没长进,向他提出了分手,这个时候他的世界彻底灰暗了,他觉得老天爷对他不公平,为什么这些不幸的事情都发生在他的身上。于是他选择了自尽来结束这可悲的生命,小王来到河边,正准备跳河的时候,一位老爷爷从他身边经过,忙阻止他,说,年轻人,你为什么要自尽呢?有什么想不开呢?小王就把经过告诉了老爷爷,老爷爷听了之后,没有劝他,只是请他帮个忙,小王想想再死之前,再做件好事也不错,于是他同意了。这时,老爷爷从口袋了拿出来了一颗珍珠向河边的石堆扔去,他叫小王去把珍珠捡回来,小王很快把珍珠捡回来了,这是老爷爷又捡起一块石子,他同样扔到了石头堆里,叫小王再去捡回来,可是这次小王怎么也找不回这颗石子。就在他努力找的时候,他顿时恍然大悟,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珍珠一下就捡回来了,是因为珍珠会亮会发光,珍珠不同于其他石头,而石头不会,石头和其他石头都一样,小王终于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受到提拔,是因为他还是石子,不是珍珠。各位伙伴,请问你们想到了什么?你们是否曾经抱怨你的薪水不够高,你的晋升空间不够大,你是否曾经抱怨身边的周遭。从现在开始你应该明白了,为什么你还没有得到你想要的薪水,你想要的发展空间,因为你还是石头,还不是珍珠,你还不够亮!所以从现在开始,此时此刻开始,各位伙伴,用“我是一切的根源”来对照自己,不断提升自己,不断反省自己,好不好?

所以请大家大声朗读这句话:我是一切的根源。给自己热烈掌声鼓励下!

叶老师分享的第一个思维对大家有没有帮助?有没有? 成果思维()

那么接下来叶老师接下去分享第二个思维:成果思维篇五:员工培训动员大会讲话稿

(单位名称)

员工培训动员大会讲话稿

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借用员工培训的宝贵时间召开这个会议,原因很简单,因为咱们这次培训至关重要,这关系到公司发展规划中生产计划这一重要环节的实施,是公司投产运营的关键步骤,所以有几件事情我必须提醒大家,以便大家明确这次培训的目的、任务和目标,很重视地组织、参与这次培训,使培训工作收到最佳效果,为公司按计划投产运营奠定基础。

下面我代表公司领导班子就此次培训讲几点意见: 首先是这次培训的组织实施问题,这次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由副总经理***----全权负责,由于培训关系到企业的建设、投产和长远发展,所以组织部门首先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引起高度的重视。如果培训工作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如期投产,给企业带来财力物力的浪费,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对外还将影响企业的形象。这是培训的组织者必须认识到的,也是每个参加培训的员工必须认识到的。所以请大家认真对待这次培训。

从咱们人力资源部来说,培训工作要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员工负责的原则进行,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有考核,按

部就班地进行,踏踏实实地工作。培训内容要全面,要考虑到试车投产以及正式运行的方方面面,正常运行怎么操作,出现故障如何排除,紧急状况又怎样应对,这些都要涉及到,都要尽可能想周全。基本原理、操作规程、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就更不用说,每个员工必须要熟练掌握、全面领会,绝不能有丝毫模糊。这是硬指标,要纳入员工的业绩考核体系,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与员工的录用、转正、调资、收益直接挂钩。 对参加培训的员工来讲,必须要掌握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学习公司产品的专业知识,了解主要设备构成,掌握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流程。这是公司生产的基本原理,也是产品工业化生产的技术基础,这是每个公司员工必须要了解和掌握的东西。在学习过程中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部门、本岗位工作实际,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实现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我们属于新建企业,人员结构复杂,文化程度高低不一,专业知识参差不齐。就以后的岗位安置也不相同,但是,不论将来是什么岗位,什么工种,这一方面的内容都必须全面掌握。也只有这样,我们的员工才能了解自己的企业,认识企业的产品,才能从内心世界感知企业在同行业的地位,才能理解企业在行业竞争中的实力,才能真真正正地产生对企业的热爱。才能激发工作热情,把成就个人理想与推动企业长远发展的目标融为一体,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提供动力。 二是掌握各种基本技能,这是本次培训的重中之重,也是关乎培训成功与否的决定性环节。我们拥有国内最先进的设备,还有一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有最好的硬件基础。这是企业为你们提供的最佳平台,将给你们带来展示个人才能的机会。这是一个很好的舞台,是一个国内一流的舞台,但作为经营者,我们也希望走上这个舞台的是一支一流的队伍,一流的演员。通过双向选择,我们相互选择了对方,作为公司的第一批创业者,我希望每位“电投人”都能很好地把握这次机会,认认真真地学习,勤勤恳恳地钻研,熟练地掌握操作技能,为将来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人生价值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是强化团队意识,树立公司形象,建设企业文化。公司自创建至今,陆续吸收了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员工三百多人,这些新员工的到来,汇聚成了企业的新鲜血液,在企业的前期建设中展现出了蓬勃的生机与活力,为企业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与此同时,随着员工数量的不断增加,企业员工在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团队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暴露了出来。这也是我们这次培训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企业就像一台完整的设备,我们的各个岗位和岗位上的员工就像这台设备上的配件,缺少了哪一个,这台设备都是不完整的,哪个配件出了问题,都会影响这台设备的正常运行,所以存在设备配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问题,这也就是我们这个团体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问题,通过这次培训,我希望能解决好这个问题。

这次培训是全员参加的培训,涉及面广,涵盖范围大,这不仅是一次增长知识、提高技能的机会,也是一次增进了解,促进交流、增强团结、提高团队意识的良好机会。有了良好的团队意识,我们的员工中才能形成凝聚力,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我们的企业才会有发展的动力,有美好的前景。

这次培训还将涉及到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问题,是一个需要经过长期不懈地努力,需要全方位各层次协同配合,是一个不断积累、逐步积淀的过程。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只有优秀的企业文化才能推动企业的永续发展。企业文化教育对于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和主动工作、积极创新意识,对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培养和提高员工的主人翁精神和团队意识,对于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严谨、技术精湛、能打硬仗的优秀员工队伍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大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的企业文化建设是与企业的硬件建设是同步的,基础建设的起点就是我们企业文化建设的起点,所以,我们必须要从现在开始,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要建设一支好的队伍,让这支队伍在企业扎根,更要让企业文化在每一个员工的心里扎根,并且要推而广之,让我们的企业文化在社会上传播,在公共心中扎根。使我们的企业具备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源动力,把公司建设成为业界一颗耀眼的明星。 这次培训工作结束后,我们的培训组织部门还要做好考核 和总结两方面的工作。通过考核,把笔试成绩与日常表现综合打分,考评结论与工资收益直接挂钩,并将相关结论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以后转正定级、升级考核的基础资料。另一方面,培训组织部门也要做好总结,总结成功经验,查找缺陷与不足,作为以后培训工作的借鉴。同时还要把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期贯彻执行。

第15篇:培训讲话稿

2010年度拆迁培训讲话稿

2010年是加快推进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会战之年,今年全区拆迁任务异常繁重,拆迁时间非常紧迫,拆迁工作难度很大。今天举行的培训会议,既是一次业务培训会,也是一次思想动员会。希望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这些政策,领会政策精神,支持配合政策的贯彻执行。

通过此次培训,广大拆迁、评估人员不仅要从综合素质方面有大改观,而且从业务技能方面要有大提高。必须认真学习征地拆迁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这是依法征地拆迁工作的最起码的要求。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征地拆迁政策,又要注意方式方法,必须学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参加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对被征地拆迁人做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让他们真正掌握政策,了解自身权益。做到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以诚感人,进一步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再强调三个问题。

一、严把政策,依法拆迁。

拆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在拆迁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所有拆迁户的住房面积丈量、评估、补偿标准、签订协议、安置房的分配、

选择次序等都要切实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工作步骤,都要细之又细、慎之又慎,不留任何后遗症。要坚持依法拆迁,严格按照有关拆迁法律政策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地组织实施拆迁工作,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要做到行为文明、语言文明,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要靠责任心、靠耐心,不厌其烦地做好工作。在拆迁工作中,工作要细、动情要真、说话要实,要努力找准拆迁工作切入点。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家逐户再梳理核实,对每一户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注重工作细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鼓励动迁户提前签约、率先搬迁。要重点做好“钉子户”、“为首户”、“困难户”的工作,采用不同方法,想方设法各个击破,做通一个、带动一片,实现举一反三的拆迁工作效果。

二、宣传发动,和谐拆迁。

让人民群众熟悉政策,掌握政策,是取得他们支持、配合的前提。拆迁的过程是对社会利益的一次重新调整和分配,拆迁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每个涉及拆迁的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在拆迁的过程中,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有效保护,在这一点上,从来都应为群众利益着想的。拆迁必须要搞,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也必须保护,不能因为拆迁补偿不到位而造成被拆迁人的利益有重大损失。在 2

拆迁过程中要把宣传拆迁安置政策作为贯穿整个工作的大事来抓,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做好拆迁过程中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拆迁群众了解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最大限度地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石。

三、公平公正,阳光拆迁。

参加拆迁工作的每一位同志必须做到“三严”, 即严格听从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好政策,严格做好“廉洁”二字,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做好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尤其是入户调查的同志一定要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准绳,在具体操作中要恪守工作纪律,做到每一个调查名目详实,每一个补偿数据准确,该补给群众的,一分不能少,该算给群众的,一样都不能缺,按照政策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只能为拆迁户服好务,不能从中谋取个人私利;只能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安置补偿,不能有意或无意出现厚此薄彼的情况。对有疑难的问题,不允许个人擅自表态,乱开政策口子,切实做到一碗水端平、公开公平公正。对不熟悉、不理解政策的群众,要随时热情,耐心作好解释。要严格遵守拆迁纪律,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清正廉洁,管好自己。严格自律,洁身自好,以实际行动更好地服务于拆迁工作。

第16篇:培训讲话稿

培养新农民 建设新农村

方呈松

这些年来,特别是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我校教师,辛勤工作,无私奉献,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培养了大量人才,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学校、,对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对工作在农民教育培训战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地慰问。下面,利用这个机会,我也作个发言,讲三点意见。

一、培养新型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八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明确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标准,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四中全会专门强调,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我们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培养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没有新农民就没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就要培养新农民。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和主要受益者。没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没有适应现代农业建设需要的新型农民,新农村建设就缺乏根本支撑。只有培养造就千千万万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把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形成持续推动建设新农村的力量源泉,才能让农民共享和使用农业科技成果,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才能提高

农民务农和转移就业的能力,形成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才能使农民崇尚科学,崇尚文明,形成农村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培养新型农民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抓手。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于发展农村经济和提高农民素质。农村经济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但从长远看,关键还是要靠科技进步。在科技的创新和发展中,劳动者是决定因素,只有把农民培养成掌握和运用现代科技的新型农民,才能使农业科技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更好地实现“三增”目标。所以,我们要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培养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抓住了新型农民培养,就抓住了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三)培养新型农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客观需要。说到底,“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我国农民基数大、素质相对偏低。据统计,在4.9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13%,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36.7%,接受过系统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的不足5%。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制约了先进技术和装备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制约了农村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制约了自我发展能力的提高,已经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瓶颈。不提高农民素质,根本解决“三农”问题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四)培养新型农民是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

划纲要》进一步指出,要“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和科技素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增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培养一大批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科技人员。”国务院近期发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也明确要求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可以说,培养新型农民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

二、当前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中要重点解决的几个问题

农民教育培训是培养和造就新型农民的根本途径。影响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因素很多,我这里主要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重点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远程教育培训手段的优势,采用发放技术明白纸、播放光盘、科技直通车下乡、开通科技大喇叭等等形式,开展普及性知识培训;要采取手把手、面对面的现场培训方式,注重理论知识和实践的结合,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条件保障。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体系、强化手段、稳定队伍、调动农民自身积极性,建立起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提高农民教育培训效果,真正做到让农民满意。要引导教育培训机构根据农民的需要,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农民教育培训效果。要以培训内容农民是否需要、培训方式农民是否接受、培训结果农民是否满意,来作为衡量农民教育培

训效果好不好、质量高不高的标准。要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基本情况,准确把握农民需求,根据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在组织实施上,要进村办班,利用集中讲解、现场指导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方便农民学习,提高学习兴趣,确保取得实效,努力做到真正让农民满意。

三、我校要充分发挥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作用

学校“作为我国重要的农业职业教育、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基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进程中肩负着重大使命”。学校开展了大规模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了大批农村实用人才,为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要进一步按照“培养新农民、建设新农村”的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三大战略”和“九大行动”,继续发挥农民教育培训的重要作用,培养新型农民,为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以培养新型农民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和科技文化水平。围绕主导产业和资源优势,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积极开展培训、咨询、示范和推广服务,大力推广现代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和新方法。结合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举办绿色证书培训班,根据农民从事产业进行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系统培训,使农民具备从事农业技术工作要求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着力培养大批骨干农民。

(二)以培养适应城镇化、工业化需要的产业工人为重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要发挥学校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阳光工程,积极申请国家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大力开展农村

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农民转岗转业技能,增强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在培训中,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规范培训内容,保证培训时间,加强实践教学,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三)以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培养具有初中学历的实用人才,提高他们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能力。以产业发展为依托,围绕产业设置专业,采取远程教育和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培养村组干部、专业能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骨干、农村经纪人和远程教育接收站点管理员等,使他们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

此外,还要以满足农民需求为导向,加强教育培训媒体资源和手段建设,增强自身实力。在模式、手段等方面学习和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经验,提高农民教育培训的效果和效益。

最后,我想再强调几个方面的工作。培养新型农民,学校义不容辞,责任重大。要完成好这一历史重任,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水平。从目前情况看,我校师资队伍的能力和水平与承担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培养既具有教育教学能力、又具有实践技能和指导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特别要培养一支识大局、谋实事、讲实干的各级校长队伍。农广校由于自身拥有的专职教师队伍的力量有限,今后还要选聘农村各行各业的专家、基层科技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辅导学员学习和指导学员实践的兼职教师,建立起一支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二)创新培训模式,工作落到实处。要发挥体系健全、了解农村、熟悉农业、贴近农民的优势,发挥教育培训、科学普及、技术推广、信息传播、政策宣传的综合功能,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下沉工作中心,把培训工作落到实处。这次学校提出培训教师、媒体资源和人才培养“三进村”,就是一个很好的农民培训模式,贴近和方便农民,可以为农民提供有效的技术指导、优质的媒体资源和教育培训服务,可以把培训工作做实,让农民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当前,特别要创新对在家务农人员的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使其能成为新型农民,努力解决“会农的不务农、务农的不会农”的问题;要重视农民的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将其列为重要培训内容。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大众媒体,加强对农民教育培训重要性和农广校作用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关注和支持农广校的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拉动农民对教育培训的需求。要及时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激励和鼓舞大家争优创先,争做贡献。

同志们,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责任重大,事关新农村建设全局。希望

大家继续发扬艰苦创业、团结奋斗、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学校精神”,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争创佳绩,不辱使命。

谢谢大家!

2015年9月

第17篇:培训讲话稿

培训讲话稿

今天,##市交通运输局在这里举办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培训班,主要目的是通过培训,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学习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掌握在新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着力提高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此来推进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在正式培训前,我讲两点意见:

一、举办这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重要性

一是举办这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法定要求。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这些规定,是我们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rrrwm.com应尽的义务。因此,一方面我们负责培训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员,另一方面企业要负责培训好企业员工和所有从业人员,这是法定要求。

二是举办这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是在国内安全生产形势下的警钟长鸣。今年以来,在国家十分重视的情况下,国内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特大事故频繁,相当大的比例是出在人为因素,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范围和力度正在加大。事故在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同时,也警示着我们要深刻吸取血的教训。虽然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各有不同,但究其原因,都存在一个安全意识、安全素质跟不上经济高速发展需要这一基础原因。正是为了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我局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分层次、行业、工种、职能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现在强调,经济社会要坚持好字优先,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生产要发展,安全是前提。安全是企业的根本、安全是企业的基础、安全就是是效益,这是汲取若干血的教训最终得出的结论,需要我们对此警钟长鸣。

三是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是做好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今年以来,我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青岛市交通运输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集中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综合整治工作,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但从多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看,有些单位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工作比较扎实,还有不少单位存在:思想不够重视,制度不够健全,责任不够落实,投入和具体工作不够到位的文秘杂烩网www.daodoc.com情况,安全隐患客观存在,整改不够及时有力,麻痹和侥幸思想有所表现,同时,安全素质需要普遍提高。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居安思危,防患未然,提高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自觉性,提高发现隐患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道路运输行业的实际考虑,举办这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十分需要。

二、参加这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的几点要求

一是要以正确的态度参加培训学习。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自古人命大于天。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也事关各级领导,尤其是我们企业主的政治生命甚至是身家性命。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并对其职责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因此,大家要以正确的态度,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积极主动参加培训学习。

二是要珍惜机会保证参训学习时间。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正常生产经营与培训学习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保证。培训就两天时间,大家要集中精力,保证按时听课,不要请假不要缺席不要代替,保证参训学习时间。

三是要以求知、求学、虚心的学生角色,认真听课,做好记录。课堂外是领导是老板,课堂内做学生。上课时,不随便讲话和喧哗,手机放在振动档,接打电话到会议室外,尊重教员,认真听,认真记,虚心学。

四是要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学习效果。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大家要把学习到的知识技能,运用到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上,进一步完善好各项安全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规范生产操作行为,执行好保障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落实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做好排查隐患、整治隐患、消除隐患的长效管理,以保障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实际,检验培训学习的成效。

同志们,通过这次培训,要使大家掌握和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大大降低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各司其职,共同努力,把我们##市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好。

最后,预祝培训班圆满成功!

第18篇:培训讲话稿

培训讲话要求

同学们,为办好这期培训班,专门拨出了培训专项经费,让大家免费接受培训。同时也进行了充分准备,在课程设置方面费了不少心思、做了大量工作。希望大家积极主动参加培训,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努力争当“三个模范”:

一是要争当严守纪律的模范。本次培训,不仅是一次理论知识和工作方法的集中培训,也是一次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强化训练。培训期间,大家一定要强化纪律观念,自觉服从培训安排,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培训期间,所有学员不得请假,不得擅自离开,不得缺席每节培训。同时,还要注重交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使大家共同交流,相互了解,增进友谊。要认真思考,积极讨论交流,通过交流讨论,加深对授课内容的理解,实现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二是要争当勤思好学的模范。大家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端正学习态度,坐下身来,静下心来,把宝贵时间和主要精力放在搞好学习培训上,刻苦学习,认真思考,真正做到学有所思、思有所得、得有所获,为胜任岗位、干好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要争当学以致用的模范。大家要坚持学有所用、学以致用,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紧密联系农村基层实际和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搞好学习的消化吸收,努力 1

把自己所学知识转化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本领,使学习培训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最后,祝各位学员学习愉快,工作进步!祝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第19篇: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名单

市级医院:

1、市人民医院(桥东区红星街16号〈市政府西行300米路南〉);

2、市一院(桥东区顺德路376号);

3、市眼科医院(桥东区团结东大街48号)

4、市三院(桥西区钢铁北路108号);

5、省民政总医院(桥西区泉南西大街293号);

6、矿务局医院(桥西区八一路93号);

7、医专附属医院(钢铁北路618号)

8、冶金医院(桥西区五中街59号〈五中附近〉);

9、邢钢医院(桥西区建设大街与育才路交叉口)。县级医院:

1、邢台县医院(桥东邢州北路669号);

2、邢台县三院(桥西区守敬大道与兴达路交界处路北偏东);

3、邢台县中医院(邢台县南石门镇);

4、邢台县第四医院(邢台县路罗镇)。

第20篇:工伤保险工作总结

2015年度,工伤保险所在我局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在市社保局的指导下,经过全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任务指标。

2015年度,我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023人,全年完成扩面人数1234人,征缴工伤保险基金1516万元。征缴与扩面分别完成县政府下达任务的102.4%和123.4%;完成市局下达任务的141%和135.9%。本年度共为121名工伤(亡)职工支付待遇1132.8万元。

一年来,我们除完成日常工作外,主要从基金征缴、参保扩面以及检查稽核上下功夫,做到基金收缴不留死角,应收尽收;用人单位的职工应保尽保;支付认真审核,应付尽付。具体做法如下:

一、基金收缴、参保扩面工作稳步推进

1、强化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参保扩面保持稳定增长。

充分利用典型工伤事故,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参保。今年4月我们会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到献王集团等单位宣传社会保险政策、讲解社会保险知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目前,工伤保险的认知度正在逐步提高。许多企业单位已经办理或计划办理参保手续。

2、加大缴费稽核力度,切实做到应缴尽缴。

对每个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都仔细审核,通过询问了解、查看工资表等方式准确掌握用人单位的用工人数及工资发放情况,杜绝少报基数,漏缴基金的情况出现。5月**日,市社保局稽核科几位领导到我处检查、指导社保稽核工作。按照市局领导的要求,从六月份开始,我们对金昊公司等十几个单位进行了现场稽核。

二、事故调查、待遇审核工作从严从细,防止基金流失

由于工作人员少,不能每起工伤事故都做到现场调查。针对这种情况,在接到工伤报案时,我们认真询问事故发生过程,详实记录。对于显著轻微的事故,由用人单位报送考勤表等相关材料;对于重大或存在疑问的工伤事故,坚持做到现场调查,通过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询问,拍照,调取相关资料等方式,掌握第一手材料。这样,在节约人员成本,提高事故调查效率的同时,保证了每起工伤事故的处置都实事求是,为确保基金的安全做好了基础工作。本年度,我们对舒美公司、县医院、东村砖厂、十五级砖厂等几十个工伤事故现场进行了调查。

三、提高自身素质,规范日常业务

加强业务学习,掌握不准的业务及时向市局有关领导请教,保证办理的每笔业务都经得住推敲。

搞好业务档案整理。今年上半年,我们将**年度的业务资料整理归档,随时准备迎接上级检查。工作需要时,可以随时查阅相关资料。为日常工作提供了极大便利。

工伤保险培训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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